公积金政策宣讲教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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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年9月月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目录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5 5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3 3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4 4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1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 2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一一、住房公积金涵义住房公积金涵义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

2、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房储金。(二)它由职工与单位分别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二)它由职工与单位分别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逐月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三)专项用于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长期住房储金。(三)专项用于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长期住房储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涵义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涵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

3、会保障制度。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一)它以货币化形式取代实物保障形式,与住(一)它以货币化形式取代实物保障形式,与住房商品化、房地产市场消费环节无缝对接,有利于筹房商品化、房地产市场消费环节无缝对接,有利于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二)它包括制度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缴存使(二)它包括制度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缴存使用管理、运营模式、运作效益、风险防控等内容。用管理、运营模式、运作效益、风险防控等内容。(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员会决策、住

4、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22002年至今: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完善年至今: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完善1999-20021999-200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1994-19991994-199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1-19941991-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5、必要性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要性 (一一)履行国务院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规定的缴存义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缴存义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二二)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推进实现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推进实现“住有所住有所居居”目标的需要目标的需要。(三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要;(四四)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实现企业持续发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展的需要。(五五)推动政策性金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政策性金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概

6、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一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积累、提取和贷款,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积累、提取和贷款,可以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以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二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成本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成本中列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列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免缴个人所得税。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免缴个人所得税。(三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住

7、房贷款利率,减轻了职工贷款负担。利率,减轻了职工贷款负担。(四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可以减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可以减轻还贷压力。还贷压力。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五)无房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减无房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减轻了租金负担。轻了租金负担。(六六)对低保户职工、特困户职工、患重大疾病职对低保户职工、特困户职工、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大龄失业职工或遭遇突发事件职工家庭有提工家庭、大龄失业职工或遭遇突发事件职工家庭有提取照顾政策,可以缓解弱势群体生活实际困难。取照顾政策,可以缓解弱势

8、群体生活实际困难。(七七)退休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使住房公积金成为退休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使住房公积金成为“第二养老金第二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规定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一)2013)2013年市政府制订的年市政府制订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规定,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申请政府公租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申请政府公租房的必备条件之一房的必备条件之一;(二二)证监会规定,企业申请上市应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证监会规定,企业申请上市应按规定建

9、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须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相关合规性证明;制度,须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相关合规性证明;(三三)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发文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发文明确,从从20142014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国家征信系统;日起将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国家征信系统;(四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已写入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已写入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5 5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3 3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4

10、4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1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 2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2003年年7 7月成立,月成立,是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客户服务处、稽查支队等党委、组织人事处、客户服务处、稽查支队等1111个个处

11、室,下设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江宁、浦处室,下设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 7个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个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华东石油管理局等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华东石油管理局等2 2个住房公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积金管理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年,全市实缴单位3537735377家,实缴职工家,实缴职工184.07184.07万人,缴存万人,缴存239.73239.7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

12、54.95万笔,万笔,171.23171.23亿元。亿元。截止截止20142014年底,累计缴存总额年底,累计缴存总额1426.581426.58亿元,缴亿元,缴存余额存余额669.92669.92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2447.24万万笔、笔、1107.541107.54亿元,贷款余额亿元,贷款余额673.85673.85亿元。亿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中保持了中保持了“三个领先,三个没有三个领

13、先,三个没有”:一、业务管理工作领先,精神文明建设领先,社一、业务管理工作领先,精神文明建设领先,社会贡献度领先;会贡献度领先;二、没有一分钱流失,没有一起违法违纪事件,二、没有一分钱流失,没有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没有一起严重的服务质量投诉或纠纷没有一起严重的服务质量投诉或纠纷;三、先后被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全省文明单位三、先后被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文明单位。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措施:一、人防。定期开展政治学习一、人防。定期开展政治学习

14、、廉政教育和道德讲堂廉政教育和道德讲堂,筑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防范骗提骗贷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防范骗提骗贷专题培训题培训,提高业务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业务风险防范意识。二、技防。接受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监管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控二、技防。接受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监管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控。将政策规定将政策规定、审批流程和权限固化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审批流程和权限固化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中,杜绝人情操作杜绝人情操作。将所有行政权力运行事项纳入市权力阳光将所有行政权力运行事项纳入市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运行系统,实时接受市监察部门监督实时接受市监察部门监督

15、。与房产交易、个人身份、与房产交易、个人身份、婚姻登记、征信等进行信息共享或比对,有效预防骗提骗贷婚姻登记、征信等进行信息共享或比对,有效预防骗提骗贷。三、制防。制定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实施细则,三、制防。制定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实施细则,并对社会公开。建立了大额资金存储、调拨、购买国债等使用的并对社会公开。建立了大额资金存储、调拨、购买国债等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财务交叉复核、内部集体决策制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财务交叉复核、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等制度。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审计和信息披露等制度。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位。

16、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要职责:中心主要职责:一、制定和调整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一、制定和调整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南京地区二、根据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划。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划。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

17、取、使用等情况。等情况。五、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五、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六、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九、参与住房保障建设,发放保障性住房

18、建设项目贷款,提九、参与住房保障建设,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协助市有关部门审批保障性住房申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协助市有关部门审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准入资格。请对象准入资格。十、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十、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定期检查、考核。订委托协议,并定期检查、考核。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

19、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5 5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3 3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4 4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1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 2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政策法规主要政策法规:一一、国务院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1999年月日颁布年月日颁布)二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7(2007年年1 1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三三、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的通知市政

20、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的通知市政府(宁政规(宁政规201320131717号)号)四四、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的通知(宁政规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的通知(宁政规201320131616号)号)五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政规201320131818号)号)六六、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宁政办发宁政办发20142014129129号号)七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南

21、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宁金管规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宁金管规201320132 2号)号)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务院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并自登记之日起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核文件,到受

22、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账户设立手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

23、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

24、印发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知(宁政办发宁政办发20142014129129号号):):第八条第八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管理中心依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管理中心依据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逾期不办理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一)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一)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二)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二)单位设立

25、时间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单位设立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三)单位设立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九条第九条 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依据续的,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一)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

26、个以下的,处(一)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个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个以上五十个(二)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十个以上的,(三)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十个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5 5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3 3住房公

27、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4 4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1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 2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缴存(单位开户)一、缴存(单位开户)单位到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单位到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南南京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京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一一)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

28、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二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三三)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四四)经办人的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缴存基数二、缴存基数 (一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人员为当月工资;均工资,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人员为当月工资;(二二)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上年度在最高不超

29、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 3倍(目前为倍(目前为1820018200元);元);(三三)最低不低于南京市本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南京市本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目前为16301630元)。元)。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缴存比例三、缴存比例 (一一)机关事业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是1212;(二二)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是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是 1010到到1212之间;之间;(三三)其它企业是其它企业是8 8到到1212之间。之间。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一个比例缴存,劳务派遣企业原则上一个单

30、位只能一个比例缴存,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申请多个比例缴存。可以申请多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汇(补)缴四、汇(补)缴 (一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二二)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为1 1:1 1;(三三)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 5日内,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专户,由受委托银行计入

31、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专户,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填写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和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汇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汇(补)缴清册(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单位携带表格、支票或现金、立

32、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单位携带表格、支票或现金、电子表格、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办理补缴审电子表格、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办理补缴审核核。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年度缴存基数调整五、年度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每年缴存基数每年7 7月至月至8 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 7月起至次年月起至次年6 6月止。月止。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和单位住

33、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携带下列资料到工。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一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二二)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转移六、转移 (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新单位(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单位携带工作的,单位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

34、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转移电子表格(一次办理多人转移时提供)及下列资转移电子表格(一次办理多人转移时提供)及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1.1.新单位的接收证明;新单位的接收证明;2.2.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3.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

35、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外省市单位工作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外省市单位工作的,单位携带的,单位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下列及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1.1.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接收证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接收证明;2.2.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为封存的不需提供);3.3.经办人身份

36、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职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重新就业后,从中心集中管理;重新就业后,从“集中户集中户”转移至新转移至新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单位注销七、单位注销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单位应携带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单位应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及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

37、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一一)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文件;(二二)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三三)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四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五五)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提取八、提取 (一一)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消费类提取 1.1.购

38、买商品房、二手房、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单位集资建房、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2.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3.租住公共租赁房、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房、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二)销户类提取销户类提取 1.1.离休、退休的;离休、退休的;2.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关系的;3.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与单位

39、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并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不在本市并在外地缴纳社保的;4.4.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5.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三)其他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其他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 1.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为特困职工的;2.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

40、疾病造成家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45周岁、女周岁、女职工年满职工年满40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四)提取办理程序提取办理程序:1.1.职工应当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职工应当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2.2.职工填写职工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41、,单,单位核实后在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上加盖预上加盖预留印鉴。留印鉴。3.3.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分中心)申请提取。4.4.银行或分中心审核。(部分由银行初审、中心银行或分中心审核。(部分由银行初审、中心终审)终审)5.5.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

4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贷款九、贷款 (一一)贷款条件贷款条件 1.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 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2.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

43、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

44、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过户完毕6 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证过户完毕过户完毕3 3个月内申请贷款。个月内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

45、况之一的,不予贷款:借款申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借款申请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贷款申请时近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 6期的。期的。6.6.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住

46、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二)贷款额度贷款额度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1.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12(月月)实际可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

47、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款限额。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购买第二套住房(首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

48、的价的30%3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3.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职工个人最高限额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职工个人最高限额3030万万元,夫妻二人元,夫妻二人6060万元。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 1.1.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超过3030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20

49、年。年。2.2.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实际年龄取整计算。3.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 5年(含)以上且具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1-年。年。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四)贷款利

50、率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1.1.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1.1倍。倍。2.2.现执行五年期(含)以下贷款基准年利率现执行五年期(含)以下贷款基准年利率 2.752.75 ,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3.253.25。3.3.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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