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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山东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甲被乙饲养的藏獒咬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向乙索赔未果,无奈诉至法院。在诉讼中,乙提出藏獒咬人是因为丙用石块砸它,因此法院将丙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法院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作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果经法院调解,乙赔偿甲 2000 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3.如果经法院调解,经丙同意后,丙赔偿甲2000 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2、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经法院调解,丙赔偿甲 2000 元医疗费,甲、乙、丙三人签收调解书后,丙能否提起上诉?【答案】二、材料一:李某参加了某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某省公安机关职位,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笔试和面试后招录机关根据本省公务员录用规定,认为李某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录取。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材料二:李某后来顺利进入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在一次执法过程中,上级根据某省关于的治安处罚的规定,命令李某将相对人张某拘留 10 天。张某提醒上级这个执法依据可能违法,上级仍然坚持该命令,李某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李某身体遭受伤害。后查明,该依据违反上位法,李某因此被
3、给予记过处分。后李某由于并且自己也受伤住院。由于暂时不能从事本职工作,被单位调换了工作岗位,李某口头表示不服,出院后被单位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辞退。问题:?1用人单位根据本省公务员录用规定认定李某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不予录取是否合法?为什么?2李某是否可以就不予录用的决定起诉?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3上级依据某省关于 XX 的治安处罚的规定,命令李某将相对人张某拘留 10 天的决定是否违法?为什么?4若张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应该以谁为被告起诉?5李某身体遭受的伤害是否可以要求张某赔偿?为什么?6李某最后受到记过处分是否合法?为什么?7李某被辞退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三、案情:2001 年卫南县湖林
4、乡政府将两块山林的所有权确认为甲村所有。该村村小组遂将这两块林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林木。2007 年 5 月 2 日该村村民发现,某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正组织人员机械推倒山林的林木,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该村村民了解到,卫南县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已于 2006 年 10 月 1 日将位于该县管辖区内的约 2000 亩土地的使用权授予该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而原属甲村所有的这两块山林恰恰也在这 2000 亩土地内。甲村村民认为县政府在未经本村同意的情形下,将本村的林地使用权又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颁发给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县法院以该案必须
5、首先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拒绝受理。甲村村民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认为湖林乡政府颁发给甲村林地所有权在先,且该林地所有权证一直有效,卫南县政府在未告知甲村的情形下擅自将甲村所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撤销了卫南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对此复议决定不服,认为自己在获得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时,并不知道其中包含存有争议的土地,且为筹建高尔夫球场,该公司已投入千万资金,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其遭受巨额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1、本案中县法院以该案须复议前置为由,拒绝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甲村村民申请复议是否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必须以该村村小组的名义起诉?为什么
6、?3、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若高尔夫球场提起诉讼,甲村村民和湖林乡政府的诉讼地位如何?4、如果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起诉,被告和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为什么?5、甲村村民申请复议,以及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提起诉讼的期限分别如何计算?6、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为什么?【答案】四、材料一: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微博消息:2018 年 10 月 13
7、日,杨某在其住宅内直播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并将国歌作为自己所谓“网络音乐会”的“开幕曲”。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 15 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谈一谈自由的限度。【答案】五、案情:张某、赵某、许某、邢某、魏某 5 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程。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5 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为 100 万;出资形式均为货
8、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 1 个月内缴付所有出资款。张某、赵某、许、邢某 4 名股东都按时足额纳了出资款,只有魏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公司成立后,第一取得利润 45 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公司向 4 名股东分配红利后,也分给了某相应的红利。但公司第二年经营业绩不佳,严重亏损。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了相关债务尚拖欠乙公司300 万元债务和丙公司 200 万元债务,乙丙公司多次上门讨债,但均被甲公以无力偿债为由加以拒绝。两天后,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两后,公司获得一笔巨额投资,营业开始好转,但股东许某的经济状况却每况愈下,为担保身的债务,还将股权质押给了债权人王某。后许某无
9、力还债,王某便诉诸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王某,并责令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中的相记载。公司作了相应变更后,但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 个月后,许某与谭某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将其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谭某,谭某在支付了全部股款后便向公司张股东权利,王某知晓后,与谭某、许某发生了争议。问题:1.在甲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乙丙公司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益?2.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3.股东许某与其债权人王某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4.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5.假设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
10、,则在许某、谭某和王某的纠纷中,谁最终能够成为甲公的股东?为什么?【答案】六、某市公安局曾于 2006 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 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
11、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答案】七、西上市东河区的甲公司有股东自然人 A 和 B,公司名下在南下市北山区有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正在准备拆迁。东下市西河区的乙公司是北上市南海区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A 和 B 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与乙公司协商,A 和 B 以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资,设立承接该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以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载体;AB 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务,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质押等;AB 可以分得 40%(各 20%)的房产;AB 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转回乙公司名下;如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
12、管辖。协议签订后,对股权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股权的调整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乙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丙公司,融资租赁 2 台铲车。为获得更多融资款,乙公司将公司动产向丁公司设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为实现担保物权,丁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找来了自然人 C 和 D 为提供连带保证。后在经营过程中,乙公司将 2 台铲车卖给了自然人 E,并获得 1950 万元货款。后因为铲车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E 一直与乙公司交涉未果。乙公司为体现自己落实民法典中的营利法人社会责任,承诺每年向“青少年成长基金”捐款 1000 万元,并在媒体上宣传。为获取更多融资款,与戊信托商签订协议,由担保人子和
13、抵押人丑(以其价值 1500 万元的房子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提供担保,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楼盘建成之后,乙公司陆续对外销售了大概 15%的房屋。自然人 F 购买房屋后发现房屋的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有很大差距。A 和 B 发现乙公司大规模融资,又迅速对外销售房产,产生怀疑。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违约,后在诉讼中撤回起诉。后乙公司经营不加,A 和 B 申请将乙公司进行重整,要求乙公司给予约定的 40%的房屋。问题:1.甲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股东 A、B 承担责任,为什么?2.A、B 得起诉乙公司要求其交付 40%的房屋,由哪个(些)法院管辖?3.A、B 能否主张撤销乙公司的房屋买
14、卖合同?4.乙公司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直接主张撤销乙公司向“青少年基金会”捐款?乙公司是否能够任意撤销对“青少年基金会的捐款?5.自然人 E 针对 2 台铲车质量问题和设计上的缺陷,应该向谁主张权利?主张何种责任?【答案】八、【材料】2012 年,一网友发帖称,自己网购物品和卖家描述的不一样,沟通不成,遂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卖家后来竟然寄了一套寿衣过来。后经记者调查得知,这名买家交易次数已近 400 次,在其购物评价中,从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间,该网友给卖家的中评和差评多达数十个,其中包括付邮试用 6 元、10 元的商品。为此,有网友质疑,发帖人是不是职业差评师,通过差评
15、来要求商家退款补偿。近年来,网购日益活跃所催生的不仅有所谓“职业差评师”,还有“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据调查得知,如果给淘宝卖家差评,就会遭到寄忌讳物品、“登门服务”等骚扰,而这些骚扰“专业修改中差评师”的“服务”。对此,有网友表示,“职业差评师”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收到忌讳物品纯属自作自受;有人则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要求买家删除评价记录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有人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的骚扰行为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缺乏职权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有关部门应对寄送忌讳物品的行为加以严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
16、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可能被处以 5 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 510 日行政拘留,并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各方认识的看法。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九、案情:2016 年 2 月,利达公司与源发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源发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 1000 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借款期限为 2 年。随后利达公司的大股东魏某与源发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提
17、供担保。担保合同签订后,源发公司如约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 1000 万元。2016 年 8 月,源发公司与利达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终止前述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关系,将借款转化为购房款,双方经对账清算。2016 年 10 月,利达公司与源发公司再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达公司向源发公司借款 500 万元。10 月 9 日,源发公司如约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2016 年 11 月 18 日,利达公司又与源发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利达公司的厂房为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3 日期间利达公司向源发公司的连续借款中,在 4000 万元的最高额内提供抵押
18、担保,担保的范围仅为借款本金。该抵押担保已依法进行登记。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期间,利达公司先后向源发公司借款达 2500 万元。2017年 12 月 30 日,利达公司向源发公司借款 1000 万元。2018 年 1 月 3 日,源发公司将其对利达公司的 1500 万债权转让给云深公司,并通知了利达公司。此前源发公司欠利达公司 2000 万元工程款到期未还。2018 年 1 月 23 日,利达公司因违法经营,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所有财产。2018 年 2 月 3 日,利达公司对源发公司的借款债务到期,均未能偿还。源发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 日诉
19、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就利达公司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诉讼期间,利达公司被查封的厂房意外失火被烧毁,经查,利达公司为其厂房向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问题:12016 年 8 月,利达公司与源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何特殊性?是否有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2本案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何时确定?为什么?3债权确定时,利达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最多可能为多少?为什么?【答案】一十、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经营近 10 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16 年 5 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 2 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
20、看护。10 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 5000 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内,原告二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2016 年 5 月 10 日购买 2 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
21、的人员出具的书面陈述,估算死虾 5000 尾,双方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直接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问题:(1)本案涉及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2)如果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化验报告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则两份报告的证明力如何?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被告对该省级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则应当如何处理?(4)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法院对原告申请重新鉴定的处理,有何不妥之处?(6)如果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赵立国对赔偿数额不满,但对原告内部的权利义务分担没有意见,而余庆华和造纸厂均服判。此时赵立国能否单独上诉?如果可以的话,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列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