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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防医学职业卫生学(劳动卫生学)以作业环境为研究对象职业医学(职业病学)以人为研究对象职业卫生学研究内容生产性毒物、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学有害因素不良气象条件职业性伤害不良体位作业组织安排和管理质-量 分支职业毒理学职业生理学职业心理学职业流行病学人类工效学妇女职业卫生学职业卫生技术职业卫生管理学常用职业卫生术语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密闭空间:密闭空间:又称有限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职业禁忌证:职业禁忌证:
2、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3、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最高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超限倍数:超限倍数: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职业
4、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原因: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职业病的发生条件和特点发病条件发病条件 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个体的健康情况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的特点有明确的病因职业危害的数量决定了职业病的有无、轻重、缓急,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有特定的发病范围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大多数职业病上缺乏特效治疗法定职业病目录1957年14种 1987
5、年9大类100多种 2001年-10大类115种2013年-10类132种三级预防一级(病因)预防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二级预防定期体检,早期诊断,早期发现三级预防积极治疗,促进康复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特点特点:l工作接触的有害因素不是直接的、唯一的因素。l不是导致疾病而使疾病加重或增多。l切断有害因素的接触,疾病可缓解但不可消除。常见工作相关疾病:常见工作相关疾病:行为(精神)和身心疾病:精神焦虑、忧郁、神经衰弱综合征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病:环境空气污染其他,高血压、冠心病、腰背痛等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呼吸道进入人体途径 消化道 皮肤 化学因素: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
6、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中的化学毒物 生产性毒物 生产性粉尘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害因素物理因素:生产过程所必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 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湿、气压、气流)噪声 振动 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激光等)电离辐射噪声噪声 振动振动非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 类神经征 红外线 角膜损伤 白内障 紫外线 皮肤红斑水泡 皮肤癌 角结膜炎 电光性眼炎 激 光 视网膜损伤 角膜损伤 白内障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 射线 宇宙射线 职业人群 接触人群接触人群 放疗病人 原子弹 核事故受害者 急性 局部和全身损伤 死亡(事故)电离辐射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慢性 皮肤伤 造血系障碍(职
7、业人群)远期 致癌 致(基因 染色体)突变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害因素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 致病微生物 寄生虫 屠宰、皮毛作业接触到炭疽杆菌 畜牧业接触到布氏杆菌 森林作业 能受到带森林脑炎病毒的蜱叮咬森林脑炎 医务工作者生物传染性病源物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 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不良生活方式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自然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采光、
8、照明、相邻工段有害因素的影响等)不合理生产过程或不当管理所致环境污染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毒物毒物: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中毒中毒:机体受毒物作用后引起一定程度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职业中毒职业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生产性毒物的来源 原料 辅料 中间产品(中间体)反应过程中的副产物(如热分解)产品 副产品 夹杂物 废弃物(废气、废水、废渣)生产性毒物的形态与产生形态:固态、液态、气态、气溶胶(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雾)气态的物质气态 液态物质蒸
9、发,如有机溶剂 固态物质升华,如溶磷产生磷蒸汽加温、搅拌、通气、超声、喷雾、增大表面积 生产性毒物的形态与产生液态 蒸汽冷凝 液体喷洒 烟 金属蒸汽冷凝固态(直径C=O)、酯(-COO-)、羧酸(-COOH)、胺(NH2-)、酰胺(-CO-NH-)吸收、分布与生物转化经呼吸道吸收,40%80%滞留于肺 分布于富含脂肪的组织,包括神经系统、肝脏,血流充足的组织,如骨骼、肌肉肥胖者吸收多,蓄积多,排出慢多数可通过胎盘,经过母乳排出代谢转化与毒性密切相关主要以原型呼出少量以代谢物形式经尿排出多数半衰期较短,数分钟至数天。有机溶剂对健康的影响皮肤-职业性皮炎,约占总例数的20%中枢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
10、抑制,多属于非特异性的抑制或全身麻醉周围神经周围神经损害,少数有特异毒性呼吸系统刺激作用,高浓度引起蛋白质变性引起损伤心脏有机溶剂引起心肌对内源性肾上腺素的敏感性增强肝脏均有肝脏毒性。具有卤素或硝基功能团毒性更强。芳香烃毒性较弱肾脏肾小管功能不全,原发性肾小球肾炎。四氯化碳急性中毒可引起肾小管坏死性急性肾衰竭。血液苯可损害造血系统,乙二醇醚可引起溶血性贫血或再生障碍性贫血致癌苯 生殖系统大多数可通过胎盘,还可进入睾丸。有些对女性生殖功能和胎儿神经系统发育有不良影响有机溶剂的预防控制与现场急救无毒替代有毒,低毒替代高毒密闭化、自动化通风排毒、保证效果、定期维修个体防护职业安全管理 职业卫生培训尽
11、快脱离中毒现场,立即吸入新鲜空气脱去被污染的衣物,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暖对症处理生产性粉尘 无机粉尘分类 有机粉尘 混合性粉尘 化学成分、浓度和接触时间理化特性 分散度 硬度、溶解度、荷电性、爆炸性 粉尘在呼吸道的沉积 直径1m沉降于大气道分岔处 直径0.5m沉积于小气道和肺泡壁转归 气道的阻留作用 人体对粉尘的防御和清除 呼吸道上皮黏液纤毛系统的排出作用 肺泡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尘肺病有关 绝大部分在24小时内排出,约1%3%沉积在体内生产性粉尘 矽肺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 硅酸盐肺结合二氧化硅 尘肺 炭尘肺煤、石墨、炭黑、活性炭等含炭尘(5类12种)混合型尘肺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粉尘(铸工尘
12、肺)金属尘肺致纤维化的金属粉尘 尘肺 呼吸系统 粉尘沉着症 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变态反应,棉尘病健康危害 其他-炎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局部作用-皮肤、眼睛等 毒性作用-铅、砷锰等 致癌石棉等生产性粉尘 革工艺改革 水湿式作业 密密闭防尘降尘 风通风排风 护个体防护 管管理维修 教培训教育 查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检测、作业人员体格检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微小气候:生产环境中的空气温度、湿度、风速、热辐射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作业 高温、高湿作业 夏季露天作业 轻症中暑 中暑 热射病 重症中暑 热痉挛 热衰竭急救原则: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处通风阴凉 处,降低体温,给予含盐清凉饮料防暑降温措施
13、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生产自动化 热源的布置技术措施 隔热 通风降温 自然通风 机械通风保健措施 供给饮料、补充营养 个体防护 加强医疗预防组织措施生产性噪声 机械性噪声按来源 流体动力性噪声 电磁性噪声 低频噪声 稳态噪声 中频噪声 声压波动低频 影响噪声对机体作用的因素 长时间短时间 间断接触 脉冲噪声稳态噪声 有其他危害因素单纯噪声控制噪声危害的措施 无声代替有声,低声代替高声控制噪声源 提高机器精度,减少摩擦、振动、撞击 不同强度噪声源分开布置 吸声材料 吸声 吸声体 吸声尖劈控制噪声传播 消声 阻性消声器 抗性消声器 隔声 隔音室 隔振、减振 通风除尘 吸尘罩局部排尘系统的组成 风道 除
14、尘器 风机 形式适宜 位置正确局部吸尘罩的原则要求 风量适中 强度足够 检修方便 密闭吸尘罩局部吸尘罩类型 旁侧吸尘罩 接受式吸尘罩 下部吸尘罩摩擦阻力:空气流动时,沿风道长度上空气与风道内壁间的摩擦力及空气本身的粘滞性所产生的阻力局部阻力:空气流经某些异形部件时,由于流向和流速的变化而产生涡流、损失能量所造成的阻力除尘系统的防堵措施和防爆措施宜采用圆形截面风道风道宜垂直或倾斜装设,只能采用较小坡度或水平敷设时,风道中必须有足够的空气流速,水平风道不应过长风道最小直径一般不小于100mm,调节风量的闸阀采用斜插板阀核算通风量使系统中的可燃物含量不在爆炸范围内选用防爆风机有爆炸危险的通风系统,应
15、设置防爆门除尘系统的防腐措施选择适当的抗腐蚀材料制作风道在风道内外表面刷防腐、防锈油漆或涂料对容易凝结的排气,沿空气流动方向做成坡度通风系统的吸尘(气)点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6个风道连接尽量平滑,减小角度,以减少局部阻力除尘器重力除尘器惯性除尘器离心力除尘器洗涤除尘器过滤除尘器电除尘器气流组织原则及送、排风口的位置 新鲜空气直接送至工作地点,再与有害物质混合对只产生粉尘或已经设置局部排风的,应从上部送入新鲜空气避免气流短路送风口设在有害物质浓度低的区域,排风口设在有害物质浓度高的区域下送上排有害气体和余热工作场所上送下排无热源工作场所上送上排尽量少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16、规 职业卫生规章职业卫生标准主要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职业卫生规章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
17、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高毒物品目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定书面职业卫生方针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组织智能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职
18、业危害告知材料和设备管理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企业使用的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对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不隐瞒危害,进行公示,并采取各种方式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材料和设备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可能沉声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有中文说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用中文说明书不应将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嫁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外包管理不得接受不具备防护条件的职业
19、病危害的作业,加强对承包作业的管理有毒物品的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工作场所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装置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工作场所管理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源储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核设施、辐照装置、放射治疗、工业探伤等使用强辐射源的工作场所设置安全连锁和超剂量报警装置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20、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标志的设置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车间淋浴间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物品存放专用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评价并提出整改措施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测、评价结果定期向所在地职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履行告知劳动合同中应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劳动合同中应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在醒目位置公布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
21、告知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进行工伤、工伤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告知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制定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标准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2、并妥善保管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职业健康监护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禁止使用童工给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适当岗位津贴对接触有慢性毒性化学品的劳动者开展医学随访离退休人员定期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施完好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
23、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目的和意义概念:职业健康监护是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目的:通过
24、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连续监察,检索和发现职业危害易感人群;及早发现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其发生发展规律和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以便及时治疗和安置职业病人;为评价职业危害,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劳动者的健康损害提供依据和证据。意义: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及早发现职业性健康损害;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分布;科学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正确进行目标干预和健康促进;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提高管理水平;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制订职业健康监护计
25、划委托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职业健康检查下一年度计划,签订协议书,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供的材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检测数据,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检查机构汇总检查结果,提供检查报告: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禁忌症患者,有异常情况人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对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还应给劳动者个人出具检查报告,并明确载明检查结果和建议。职业健康监护界定原则(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
26、技术规范)4.6.1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危害因素,符合以下条件者应实行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1)该危害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并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康损害;或有确定的致癌性,在暴露人群中所引起的职业性癌症有一定的发病率;(2)对人的慢性毒性作用和健康损害或致癌作用尚不能肯定,但有动物实验或流行病学调查的证据,有可靠的技术方法,通过系统地健康监护可以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证据,执行强制性职业健康监护;(3)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4.6.2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人健康损害只有急性毒性作用,但有明确的职业禁忌症,上岗前执行强制性健康监护,在岗期间执行推荐性健康
27、监护。4.6.4有特殊健康要求的特殊作业人群亦应实行强制性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4.7.1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都应接受职业健康监护;4.7.2接触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4.7.3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需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4.7.4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和发病的特点及剂量-效应关系,应确定暴露人群或个体需要接受健康监护的最低暴露水平,其主要根据是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
28、浓度或强度以及个体累计暴露的时间;4.7.5离岗后健康监护的随访时间,主要根据个体累积暴露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健康损害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的特点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4.8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4.8.1上岗前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
29、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4.8.2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离岗时健康检查及医学随访检查 (1)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
30、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离岗后(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2)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4.8.5应急检查(1)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
31、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2)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职业健康监护界定原则(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报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