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应急处置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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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应急处置措施1总贝I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 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 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规定,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

2、或者可能造成 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 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 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构等。(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个体开 业医生。报告范围和标准4. 3. 2. 1传染病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 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病例。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 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

3、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 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 炭疽病例。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 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 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 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 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 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10、风

4、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 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 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 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 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 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 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

5、街道等发生 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 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 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 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 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 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 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 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6、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 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 病牛或感染性钉螺。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 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 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 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 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 及以上。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 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7、。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 染。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 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 染病。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4. 3. 2. 2食物中毒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 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8、。4. 3. 2. 3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 死亡1人及以上的。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 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 病例3例及以上。4. 3. 2. 6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4. 3.2. 7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 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4. 3. 2. 8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 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 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

9、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 亡1例及以上。4. 3. 2. 9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5.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 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 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6. 3.2. 11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7. 3. 3时限和程序本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当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在2小时内 尽快向镇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县卫计局报告。根据上级安排 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

10、展情况。8. 3. 4报告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 报告,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 件进程和应急处置情况。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 患的相关信息,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 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 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 容。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5 应急响应和终止1应急响应原则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院按照分级响应原则, 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 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

11、和控制效果, 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 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预警和响 应级别。对在学校、重大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 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置、 边抢救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果相邻乡镇、县、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尚未 波及我镇时,接到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应及 时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严密防范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 调度,及时支援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8.2 应急响应措施. 1卫生院(1)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2)协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事件进行 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级别。(3)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针对消除事件原因、控制危险区 域和保护健康人群(包括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应急控 制措施。(4)开展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 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等内容的培训。(5)根据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 展心理危

13、机干预工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 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 标本采集工作。做好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 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10)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 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对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 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措施作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村或社区,应根据其他 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

14、发展趋势,分析本 村(社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 息。(2)组织做好本村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 立专门报告制度。(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 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 意识和能力。8.3 应急响应分级5. 3.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II级) 的应急响应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对事件 进行综合评估,向镇政府提出启动预案、成立镇应急指挥部 的建议。同时,负责组织和协

15、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 和处置;指导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对不明原 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治疗诊断的研 究;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及时向县政府 和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 向毗邻、可能波及乡镇的卫生院通报有关情况;向社会及时、 准确、全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隔离救治, 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 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 置情况。5. 3. 3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

16、迅速邀请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开展应 急处置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隔离救治, 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 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 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县级以上卫生局的技术指导和应急处置 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 的支援。5.4应急响应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 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别根据国 务院或省、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终止。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

17、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 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 挥部批准后实施。6善后处理6. 1后期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应在镇政府领导下,组织有 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 置措施效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卫生局。6.2责任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辖区医护人员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 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有可能引发突

18、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 报告、早处置。(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 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预案规定,各工作组按照职责范围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 处置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先进、 完备的科技保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组织指挥机构2. 1. 1中心卫生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成员: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力量 对特别重大、

19、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向上级政府和县卫生局报告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应 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保障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 开展。7. 1技术保障7. 1. 1信息系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员制 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单

20、位应确定卫生信息员, 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要确保信息客观、 真实、及时,不瞒报、不谎报、不缓报。7. 1.2体系建设建立功能完备、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机制;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公 共卫生科室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应急专业队伍 建设,提高疫情信息收集报告、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处置能力、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7. 1.3卫生应急队伍(1)组建原则。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救治队伍。(2)组建方式和种类。卫生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队伍,分A(

21、B)角互补,应能满足应急工作需要。应急卫生救治队伍根据其应对事件类型,选择年富力强, 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现场流行病学、临床救治、 信息网络等专业的人员组成。(3)管理和培训。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 能力。7. 1.4演练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8物资、经费保障和宣传教育1物资、经费保障8. 1. 1物资储备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物资储备种类

22、包括:药品、疫苗、医 疗卫生设备和器材、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 施。8. 1.2经费保障单位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8.2宣传教育利用宣传窗、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 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 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9附则1名词术语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 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者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 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在短时间内,某个

23、相对集中的 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 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 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死亡较重的中毒事件。新传染病: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 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 发现过的传染病。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8.2 预案的备案本预案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有关科室根据需要 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单病种 专项预案,报镇政府

24、和县卫生健康局备案。8.3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急处置情况;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 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 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 封锁有关区域等建议;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报送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信息;负责组织本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提出应 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目录和数量并予以 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完善预案。2.2日常管理机构2. 1日常管理机构组成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本镇范围内 突发公

25、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同志任办公 室主任。人员组成:1. 2.2日常管理机构职责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 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组织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措 施;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 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 置技术的培训I,指导各村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 和指导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承办救 灾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 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

26、紧急医疗救护工作。2. 2. 3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流行病学调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开展病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致 病原因,提出防控措施并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消杀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并督促落实 到位。疫情信息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承担传染病信息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 明原因疾病等监测信息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分析研判发病 趋势,提出防控建议。宣传组:组长:成员:准确、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本镇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的措施,为媒体采访提供方便,保证社会 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 力。后勤组:组长:成员:负责各相

27、关部门、各村、社区协调、沟通工作;协助宣 传等部门做好对外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保证全镇突发事 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 顿;督导镇属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落实;保证居民 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3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重大(II)、较大(IH) 和一般(IV)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3.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 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并 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

28、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 例,疫情有扩散趋势。(3)我省范围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 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 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我省范围内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 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 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省公共卫生安全的事 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3.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 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其他县 (市、区)。

29、(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省行政区域的1个设区的市 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 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3)我省范围内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 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霍乱在我省行政区域的1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流行,1 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有扩 散趋势。(5)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 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县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30、(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 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11)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或死亡5人以上。(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 造成市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根据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 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只在1个县(市、区)。(2)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发生流行,一个平均潜 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1个以上其他县(市、 区)。霍乱在1个县(市、区)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29 例,或波及1个以

31、上其他县(市、区)。(4)1周内在1个县(市、区),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 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在1个县(市、区)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 不良反应。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根据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3.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腺鼠疫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优期内病 例数未超过10例。霍乱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

32、亡病例。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4监测、预警与报告1监测公共卫生科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 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的主动监测,包括: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自然 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公 共卫生事件监测、传染病主要症状和重点传染病的医院哨点 监测等。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 和掌握苗头性问题,进行预防性处置和上报。3.5 预警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 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 响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

33、蓝色表示特别 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根据需要通过广播、 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工作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 进行发布,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 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6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 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4. 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镇政府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 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 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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