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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 副主任3名,分别由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 火办主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任。地区应急管理局、林业 集团公司防火办、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承担地防指办公室日常 工作。地防指下设15个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地企 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由地防指办公室进行综合协调、统筹调 度。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人员职责3.121地防指职责(1)负责研究部署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2)负责指挥协调需要地防指响应处置的较大以上森林火 灾扑救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 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
2、情况;(4)负责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 办工作;(5)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灭火的 重大问题;(6)完成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森林防灭 火工作;(7)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不代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草 原防灭火工作职责。32L2地防指领导职责分工总政委、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指挥、督促全区 森林防灭火工作。基地指挥:负责全区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统筹调动等综合 协调和保障工作。专职指挥:负责协助地防指主要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调 度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指挥扑救工作;负责统筹 全区的防灭火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对上的火情报告(汇
3、 报)及对外的宣传口径;负责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督察长:负责督察检查全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情况,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组织不力、指挥不当、预防和扑救 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失职渎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副指挥:负责按照地防指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包保责 任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落实地防指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地防 指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长:负责协助地防指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副秘书长:负责协助地防指基地指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地防指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防指贯彻落实国家、 省、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全区
4、森林防灭火形势,开展森 林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区森林 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组织指导 各类森防队伍建设、靠前驻防、扑火演练、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 建设维护等工作;(3)负责研究提出地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 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地防指会议、 文件起草、制度拟订、防灭火预案编制、物资装备保障更新、议 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组织“三清单一承诺”、森林防灭火责 任状签订工作和与内蒙、黑河联防协议的签订工作;(4)负责根据气象形势和物候条件,强化林火监测预警, 及时研判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对卫星热点信息第一时间组
5、 织核查反馈,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考核等 工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重大火灾事故查处 督办工作;(5)负责做好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发布、较大以上森林火 灾应急处置及其它需要地防指处置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森防指和 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报告火情信息;(6)负责统筹地方和林业森林防灭火项目建设、投资计 划、对上争取等事宜,做到统一谋划、统一调配、统一争取、统 一实施;(7)负责地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8)承办地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设立各县(市、区)、林业局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机 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指挥、督促本区域
6、的森林防灭火 工作,由地防指统一领导。1 .原政企合一的5个县(市、区)、林业局(漠河、塔河、 松岭、新林、呼中)森防指及办公室参照地防指模式设立。2 .原非政企合一的2个县区(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指挥部 单独设立,总政委、总指挥由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专职指 挥由分管应急或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 由县区应急部门、林草部门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 担任,副主任由县区林草局局长担任。3 .原5个独立的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十八 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指挥部单独设立, 实行“双总政委、双总指挥”制。各林业局森防指总政委、总指 挥由林业局党
7、政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 与扑救工作。各林业局所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担任 各林业局森防指总政委、总指挥,主要负责落实属地责任,综合 协调、统筹调度属地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 工作,同时属地政府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各林业局森防指办公 室副主任,负责属地政府和林业局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具体为: 漠河市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森防指总政 委、总指挥,漠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分别担任图强林业局、阿 木尔林业局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呼玛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韩家 园林业局森防指总政委、总指挥,呼玛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 韩家园林业局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
8、塔河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十 八站林业局森防指总政委、总指挥,塔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 任十八站林业局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加格达奇区党政主要领导 担任加格达奇林业局森防指总政委、总指挥,加格达奇区应急管 理局副局长担任加格达奇林业局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对施业区 跨两县(区)的十八站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呼玛县、松岭 区党政主要领导不担任其森防指总政委、总指挥,分别由塔河 县、松岭区派出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其森防指副指挥,负责相关 综合协调保障等工作。4 .1.4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及职责L统筹调度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物资,做好扑救保障工 作,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调度长:地委委员、
9、行署副专员副调度长:地区应急局局长成 员:地区财政局局长地区商务局局长地区市监局局长地区发改委主任地区交通局局长地区粮食局局长地区民政局局长火灾发生地对应相关部门2 .指挥扑救组:负责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 据火情变化,适时做出调整扑火力量的决定。指挥各类扑火队伍 参加火灾扑救,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 组织火场的检查验收。指挥长:林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地防指专职 指挥副指挥长:地区应急局局长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办主任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成 员:林业集团公司加格达奇航站站长林业集团公司塔河航站站长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集团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支队支队长
10、集团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二支队支队长火灾发生地森防指专职指挥3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各种扑火机具、食品、装 备、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组长:地区财政局局长林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副组长:地区财政局副局长林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成员:地区应急局副局长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办副主任火灾发生地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领导4 .交通运输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各类扑火力量赶赴火场和 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负责调用、征用各单位及社会运输车 辆,协调铁路运输车辆调配,维护火场交通运输秩序,保证交通 运输安全,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 通保障。组长: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
11、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火灾发生地公安局局长、交通部门负责人5 .通讯保障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络,保障各类扑火队伍 与地区防灭火指挥部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实时接 收卫星热点图片、传递网络信息,确保火场通讯畅通,指导修复 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组长: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副组长:地区工信局副局长成员: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办副主任联通公司总经理移动公司总经理电信公司总经理火灾发生地分管通讯工作的领导6 .专家咨询组:负责组织现场火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 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 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长:林业集团公司防火办主任成 员:由专
12、家咨询组组长提名7 .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火场宣传、火 场影像资料收集及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 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火场现场工作的新闻报 道。组长: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副组长:林业集团公司宣传部部长成员:地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大兴安岭日报社社长8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 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组 长:地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副组长: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林业集团公司组织部部长 林业集团公司纪检委综合处处长成 员:由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林业集团公司纪 委,林业集团公司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9
1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指导火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 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火场,组织指 导火场伤员转运救治工作,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火场、安置点传 染病防控工作。组长:地区卫健委主任副组长:地区医院院长成 员:各县(市、区)卫健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及各林业 局相关部门负责人10 .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组: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 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 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 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国内 外捐赠接收等工作。组长:地区民政局局长副组长:地区粮食局局长地区商务局局长
14、地区应急局副局长成员:地区发改委副主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地区住建局副局长地区市监局副局长红十字会副主任火灾发生地对应相关部门1L火因调查组:负责做好森林火灾火因调查和有关违法犯罪 案件查处工作。组长: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副组长:地区公安局森保支队支队长成员:火灾发生地公安局12 .治安保障组:负责指导协助火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 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 作。组长: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副组长: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火灾发生地公安局13 .对外接待组:负责按照地防指要求,做好国家
15、、省等上级 领导、专家组、督察指导组、新闻媒体的住宿、餐饮、车辆保障 等工作。组 长: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组长:地委办副主任行署办副主任北山接待中心主任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服务处处长成员: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北山接待中心副主任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服务处副处长 火灾发生地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部门14 .航空保障组:负责组织飞机进行空中火情侦查、火场空运 布兵、航空救援、物资运输、地面保障等工作。组长:林业集团公司加格达奇航站站长林业集团公司塔河航站站长加格达奇机场公司总经理副组长:林业集团公司加格达奇航站副站长 林业集团公司塔河航站副站长 加格达奇机场公司副总经理15 .森林资源受灾情况核查组:负
16、责核查森林火灾受灾资源具 体工作。组长: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长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重点国有林区监测中心防火处处长副组长:地区林业和草原副局长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重点国有林区监测中心防火处副处长3.2 四大战区防灭火指挥扑救体系根据大兴安岭地域分布特点、气候状况及火险等级,将大兴 安岭地区防灭火区域划分为四大战区。南部战区:松岭防区、加格达奇防区、加林局防区东部战区:呼玛防区、韩家园防区、十八站防区中部战区:呼中防区、新林防区和塔河防区总则11.1 指导思想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灾害分级22主要任务22. 1组织灭火行动21.1 2解救疏散人
17、员22.3 保护重要目标22.4 转移重要物资22.5 维护社会稳定23 组织指挥体系33. 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33. 1. 1 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33. 1.2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人员职责43. 1.3 各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设立63. 1.4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及职责73.2 四大战区防灭火指挥扑救体系13. 2. 1 战区指挥机构133 . 2.2 四大战区兵力部署15北部战区:漠河防区、图强防区、阿木尔防区4 .2.1战区指挥机构L南部战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加格达奇林业局、松岭 林业局)政委:地委副书记指挥:行署副专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地级包片领导及
18、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总政 委、总指挥.东部战区(呼玛县、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政委:政法委书记指挥:政协副主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地级包片领导及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总政 委、总指挥.中部战区(塔河县、新林区、呼中区、塔河林业局、新 林业局、呼中林业局)政委:地委宣传部部长指挥:地委秘书长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副指挥:地级包片领导及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总政 委、总指挥.北部战区(漠河市、漠河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 业局)政委:地委组织部部长指挥:行署副专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地级包片领导及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总政 委、总指挥大战区兵力部署东部战区兵力布防3025人,
19、其中: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 队155人、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5人、专业森林消防队 151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35人、群众森林消防队1100人。南部战区兵力布防2860人,其中: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 队395人、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89人、专业森林消防队 1276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330人、群众森林消防队770人。中部战区兵力布防4096人,其中: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 队235人、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84人、专业森林消防队 169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705人、群众森林消防队1382人。北部战区兵力布防3375人,其中: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 队115人、大兴安岭地区消
20、防救援支队60人、专业森林消防队 130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800人、群众森林消防队1100人。3.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 “联合指挥、联合办公、防扑一体、不分你我”,构建“大联 防、大指挥”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开展 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 急救援工作。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地区森林防灭火组织领 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部门接到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知,组织本 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立即行动,在地区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统一
21、命令下做好扑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具体职责任务:1 .地企组织部门:按干管权限,分工负责考察地企干部在扑 火救灾工作中的表现,为干部使用提供参考。2 .地企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失职渎职人 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3 .地企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 宣传,经地防指授权,做好森林防灭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 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规定,负责火场宣传、 接待记者及新闻发布等工作。4.地企团委、妇联: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的森林防灭火预防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的宣
22、传教育及转移安全引导等工作。5 .地企发改、计划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争取项目、资金。6 .地企财政、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 则,将本级应负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必要经费纳入预算统筹保 障,按程序及时下拨,并配合主管部门监督使用,落实森林火灾 应急准备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支付本级扑救费用。7 .地企审计部门:按照权属分别负责对行署、林业集团公司 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 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8 .地企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院 所,为全区推广应用高科技森林防灭火成果提供技
23、术支持,推动 森林防灭火科技项目的研发与应用。9 .地企司法、法务部门:负责按照权责分工,指导制定普法 责任清单,监督有关部门依据清单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 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森林防灭火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 作。10,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国家和省森防指、应急管理部门 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 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统筹调配和调动,与 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办共同负责大兴安岭境内森林火灾扑救工 作,协调有关单位和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消防救援支队 参加扑火救援,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执法、督
24、察检查,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开 展火案调查;负责编制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承担地防指 办公室相关工作。11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上级林草部门的沟通联络,负 责向地防指办公室呈报上级林草部门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 部署和相关要求,履行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指 导、检查地方林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监测预 警、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地防指办公室相关工作。12 .地区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根 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火 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供卫星遥感森林草原火情监测报告,协 助相关部门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和损失评估
25、。13 .地区公安局:负责火因调查、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 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 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 做好火场交通管制以及前指、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 序等防范处置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14 .大兴安岭通信管理办公室、地区无管处、地区工信局:负 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无线电频率 的使用,检测、查处无线电干扰,维护火场无线电通讯秩序,保 障指挥扑救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使用安全,协调通讯公司为火场 提供移动通信保障,保证火场通讯畅通。15 .地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各地运输部门组织协调运
26、力,保障 全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畅通,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 支持。16 .地区商务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市监局:负责协调指导森 林火灾发生地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灾民临时安置、生 活保障、扑火物资给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工作。17 .地区卫健委:负责灾区以及扑火人员的伤病救治、卫生防 疫工作,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 等资源的调度工作。18 .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产业发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指导林区景区、林下经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和发生森林火灾时的 紧急避险工作。19 .地区广播电视台、大兴安岭日报社:负责开展森林火灾预 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27、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 好扑火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20 .地区教育局:负责对校园内学生、教师的森林防灭火预防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转移安全引导等工作。21 .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区周边乡村做好农田剩 余物田间清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22 .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监督各级党委、政府有效 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3 .地区检察分院:负责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公益诉讼范 畴,依法将对危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依法 监督案件办理,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24 .地区中级法院:负责做
28、好危害森林防灭火安全案件的审判 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提高审判效率,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 相关工作。25 .大兴安岭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和现役部队做好参 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6 .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支队:负责重要物资押运,重点设施保 卫工作。27 .国网供电公司:负责其产权内电力线路、设施设备维护检 修及故障清除工作,消除火险隐患。按地防指要求进行防火停 电,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28.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办:负责组织指导林业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内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森林防火巡护、火 源管控、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灭火设施建设等日 常工作;组织、协调集团公司成员单
29、位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与 地区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大兴安岭境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 上报森林火灾处置情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承担地防指办公室相关工作。29.林业集团公司加、塔航站:负责按照地防指及火场前指命令,组织实施航空森林消防相关工作。30 .林业集团公司生态修复管理处: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核查认 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火烧迹地受损程度和数量,制定火烧迹地生 态修复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恢复工作。31 .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提供林业集团公司林 权范围内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组织协调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开展森林火灾受害森林资源情况调查,核查森林资 源损失。32
30、.林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灭火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地防指的工作安 排,完成相关工作。32 4 专家组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处置森林 火灾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 障。专家组工作职责如下:1 .在基地指挥部、火场前指(分指)领导下进行工作。2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专家组成员按地防指命令迅速 赶赴火场前指(分指)开展工作。3 .专家组林草局、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规划 院及各县区局专家组成员负责为火场前指(分指)在扑救森林火 灾过程中按不同阶段分别提供下列信息支持:(1)
31、森林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林业局及火场周边道路、 桥涵情况,协助火场前指(分指)制定最佳进兵路线;(2)火场区域及周边河流分布情况,主要提供渡口位置, 特别是可以直接涉水过河(江)位置,供前指(分指)制定布兵 方案时参考;(3)火场区域及周边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特别是自然保护 区、原始林区和人工林地分布情况,供火场前指(分指)制定扑 救方案时参考;(4)火场区域及周边林场、村屯分布情况,特别是野外居 民点分布情况。火场前指(分指)根据居民点分布位置分析受火 威胁程度确定保护及疏散方案;(5)火场周边特别是林火主要发展方向上可以依托的阻隔 带,如铁路、公路、简易道、河流、农田等分布情况;4.专家
32、组中力口、塔航站成员负责提供航空灭火措施建议。5.专家组中森林消防支队成员负责提供火场扑救战略战术建 议。6.专家组中气象局成员负责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和人工影响天 气灭火作业建议。7.专家组成员共同研究分析林火行为,判断林火发展方向及 蔓延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扑救建议,供火场前指(分指)决策时 参考。3.5扑火指挥一般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林业局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跨县(市、区)、林业局界及较大 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 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 配置工作组
33、,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各战区一旦发现火情,所属各 县(市、区)、林业局森防指要立即派1名党政主要领导和2名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奔赴火场,并在火场组建扑火前线指挥 部;预判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地级包片领导及战区内有关 单位立即组成扑大火前线指挥部;必要情况下,地区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前移到火场前线组成前线总指挥部。火场较多时,可设立 一个扑火总前指和若干个分前指。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 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 援支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指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遂行
34、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地区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和火场前指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 权限组织实施。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支队等受过专业 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 援力量为补充。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作为 群众队协助做好扑救工作。4.1.1 力量部署1.2022年,全区共投入森林消防力量14485人,其中专业森 林消防队6405人,地区森林消防支队900人,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58人,半专业队2070人,群众森林消防队4852人。(详见附 表)2.为缩短扑火半径,及时、高效的处置发生的森林火灾,全 区
35、兵力实行靠前布防。春防期间靠前驻防各类森林消防队伍105 支3375人,其中专业队伍99支、3025人,森林消防队伍6支350 人(详见附表),夏、秋防期间靠前驻防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 调整。4. 2兵力调动本责任区的专业扑火队伍首先进入火场,然后调动本战区的 森林消防支队和本战区其它县(市、区)、林业局专群扑火队伍 参战。当调动专业队伍和森林消防支队时,必须同时调动配属相应 的群众森林消防队负责火场清理看守工作,群众森林消防队按大 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带足扑火和清 理工具。如本战区内扑火兵力不足,由战区前线指挥部经地防指 就近调动其它战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和专群扑火队伍增援
36、,跨区域 调动兵力扑救时,要就近成建制从被抽调单位调动扑火队伍,尽量 避免各个单位平均调入。各扑火队伍出发后每30分钟报告一次队 伍所在位置坐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跨区域扑火的增援队伍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扑火指挥经验 的副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副书记带队。超过300人的队 伍必须由县(市、区)、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发生特大森 林火灾时,由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全区所有扑火力量参与 扑救。5预警和信息报告1预警1.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15专家组201.4 扑火指挥214处置力量224. 1力量编成22. 1. 1力量部署224 .2兵力调动235预警和信息报告235. 1预警
37、235. 2林火监测245.3火情信息报告256应急响应266. 1分级响应266.2响应措施256. 2. 1应急响应行动256. 2. 2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266. 2.3启动预案、设立前指276. 2.4林火扑救276. 2.4. 1扑火原则286. 2.4. 2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286. 2.4. 3扑火安全296.2.5 避难场所分布及疏散安置人员296. 2.6 医疗救护29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 用红色(V)、橙色(IV)、黄色(III)和蓝色(II )表示(I 级不发布预
38、警信号),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 .预警发布。地区森林防灭火灭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气象、公 安等部门会商,确定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 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 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 布。必要时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动态 发布高火险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 .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 乡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响应预案,加强森林防 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 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 火准
39、备;当地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乡级森林防灭 火指挥部应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 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 物资调拨准备;森林消防支队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 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 督促和指导。5. 2 林火监测1 .林火监测。预案启动后,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利 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充分利用飞机、瞭望塔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并及时向前指提供火场态势信息。2 .火灾预防。预案启动后,全区各级森林防灭火部门应进一 步
40、加强林火预防工作,消除各类火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火灾。 检查火场附近城镇、林场、村屯以及重要设施周围隔离带开设情 况,严防山火危及城镇、村屯、林场和重要设施安全。3 .火场气象形势预报。预案启动后,地区及森林火灾发生地 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做好 人工促进增雨准备工作,条件允许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4 .3火情信息报告5 .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逐级、归口”上报原则。各林场(管 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给县 (市、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确定火场位置坐标和火 场基本情况后,县(市、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上 报地区森林防灭火指
41、挥部和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政府掌握情 况,同时报告本辖区的地级包片领导。每30分钟内,报告火情发 展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应立即电 话报告,随后立即补报文字材料。6 .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 息报告制度,火情上报时间滞后卫星热点发现时间的,一律视为 瞒抵7 .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向当 日地企厅(地)级带班领导报告,同时上报地防指总政委、总指 挥、专职指挥、通报行署政务值班室。1小时之内,将火情上报 国家林草局防火司、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2小时或在重要阶 段报告火情发展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6应急响应1 分级响应根据森
42、林火灾发展态势,坚持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 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 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或初判发生较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 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 以上50人以下的)以上森林火灾,由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 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6. 2 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 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6.1.1 应急响应行动1 .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地防指主要领导报告火情 并建议启动预案;.地
43、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2 .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预案成立的各工作组人员上岗 到位;3 .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报 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4 .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 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通知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 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工作;5 .召开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 情,确定扑火救灾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6 .2.2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地 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气象形势、火场植被及扑救组织 情况,进行情况
44、调度,绘制火场态势图,提出处置意见,并立即 向地区值班领导汇报,并向省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将 情况通报地防指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7 .2.3启动预案、设立前指地级包片领导或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指挥及战区内有 关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后,总指挥由相应战区指挥担任,如 战区指挥因事不能前往前指指挥扑救,由经验丰富的其他地级领 导担任总指挥。火场前线指挥部成立后,视火场情况还要成立指 挥扑救火场指定区域内林火的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地级领导任 指挥,副指挥由所属扑火队伍中处级带队领导担任。8 .2.4林火扑救立即就近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 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
45、。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 军、森林消防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调 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公安森保部门、交警要第 一时间赶赴火场做好火案查处和交通管制工作。各扑火力量在前 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 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 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 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 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由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 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发展变
46、化,各 级领导靠前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人员相应调整,但必须坚持 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 部按照前指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指挥扑救本战区的林火。参 战森林消防支队的最高指挥员任火场前指副指挥,按前指及分指 的决心意图通过内部垂直指挥体系,组织实施灭火作战行动。8.1.1.1 扑火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和扑 火人员安全;其次要保护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最后是保护 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2 .科学扑救原则。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 投入,科学扑救。3 .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为主,专 群结合”的
47、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主力军和森林消防支 队尖刀兵的作用,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消防支队为主,其他 经过训练的社会力量为辅。4 .落实责任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 片的扑火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5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1 .扑火力量的组成。预案启动后,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森林 消防支队、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 为主,经过培训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为辅。必要时可动员经过专业 训练的驻军、武警部队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2 .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 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地区 森
48、林防灭火指挥部或前指可调动森林消防支队及其他县(市、 区)、林业局扑火队伍实施跨区支援扑火。原则上按四大战区扑 火预案及扑火兵力调动顺序执行。支援扑火的队伍行进时要保持 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系,报告行进位置,以便火场前指合理布兵。3 .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 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铁路输送方式为辅,特殊情况按地防指 命令执行。4 扑火安全要严格落实“安全官”制度,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 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 安全。6.2.5 避难场所分布及疏散安置人员各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 带,制定紧急避险疏散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 线,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