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XX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XX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 (2022) 5号)和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2年XX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 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 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集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 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 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
2、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 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 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二、年度目标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 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 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 和服务带动能力,推动“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工 作,助力农产品产销对接,有效衔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提高 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 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三、重点任务(一)合理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紧密结合 “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 强农产品
3、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 基地的有效衔接,整体构建功能衔接、上下贯通、集约高效 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组织在重点镇和中心村建设农 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 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 备,不断提升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满足田头贮藏保鲜和商品 化处理需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农产品产地重要流通节 点,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农产品产地预 冷、分拣分级、初加工、集散配送、产地直销等功能,打造 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符合实际的 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冷链物 流信息化水平。(
4、二)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依托农产品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 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 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 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 务网络。鼓励引导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 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 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内容。鼓励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利用设施平 台和渠道优势,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三)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 度。各乡(镇、场)主管部门要全面规范项目储备、申报审 批、建设指导、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5、等工作,形成上下衔接、 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工作风险自查 和监督评价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四、具体政策(一)补贴标准及方式。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建及改扩建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标 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建设主体进行补贴。全区统 一补贴标准,超支不补。(二)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用电等 相关政策。鼓励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 设用地等开展设施建设。鼓励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建设和运 营合作,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必须明确设施 产权归申报建设主体
6、所有,确保农民利益。五、进度安排(一)组织申报审批(6月至7月)。各乡(镇、场) 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建设主体于7月28日前在区农业农村 局备案后,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自愿申 报。审核通过的项目,各乡(镇、场)通过项目所在村委会 公示栏、乡镇政府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二)推进自主建设(6月至9月)。建设主体按照建 设标准,自主开展设施建设和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等工 作。建设主体对建设库体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 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三)实施项目验收(8月至11月)。项目建成后,建 设主体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提出验收申
7、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验收, 出具验收意见,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 的项目,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并在项目区域张贴图示, 明确操作规程、安全事项等内容,对项目建档立册。验收不 合格的项目,通知建设主体限期整改,并组织再次验收,验 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四)兑付补贴资金(9月至12月)。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建设 主体发放补贴资金,并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开展绩效自评(11月至12月上旬)。各乡(镇、场)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查,查找风险点和不足,加强设 施建设工作监督评价。六、保障措施(一)强
8、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农产 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强化 调度指导力度,提升监督管理能力。要落实主体责任,为项 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 时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 施建设,引导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二)开展项目储备。各乡(镇、场)要结合本地建设 规划,组织建设主体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 提出储备申请,经区级审核、市(州)复核、省级审定后入 库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入库储备项目将 作为项目资金的分配依据,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支 持。(三)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相
9、关政策,通过线上教 学、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管理负责人、 具体工作人员、建设主体负责人等参加的项目建设培训,讲 清政策,提出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四)加强宣传示范。各乡(镇、场)在立项申报工作 启动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切实保障 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各乡(镇、场)要组织专门人员 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贴 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等;要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 息化采集方式,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 备等试验示范推广;要全面总结设施建设运营的好经验好做 法,强化全媒体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 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规范项目管理。一是明确管理方式,利用农产品 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进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线上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等全 过程。二是明晰项目产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直接补助 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 成员持有股份。三是严格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 财政局加强项目调度督导,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 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