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021《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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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2021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 类产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品2010-12-1 公布2010-12-1 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检测样品及有关资料的处置抽样检测完成后,主检产品由检测机构封存至少1年,其它样品按委托人要求处置。 有关数据、样品图片等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应确保检测样品的可追溯性。检测机构负责将检测报告及时寄送认证机构。4.3初始工厂检查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初始工厂检查的实施。4. 3. 1工厂检查的范围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与加工场所。必要时,认证机构 可对ODM制造商进行现场检查。5. 3.2工厂检查的时间工厂检查

2、人日数执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人日数核算表,本规则覆盖产品通 常每个加工场所现场检查为1至5个人日。文件审查通常不超过0. 5个人日。对ODM制造商进行现场检查可适当增加人日,通常一个现场人日数不应超过0. 5人 日。在需要增加人日的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总人日数通常最多为5个人日。6. 3.3工厂检查的根据由认证机构指派的检查组根据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实 施全要素工厂检查。7. 3. 4不合格项的整改工厂检查发生的不合格项,工厂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最长整改时限不超过3个月。 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合格, 终止本次认证。检查组

3、出具不合格报告,报认证机构做出有关处置。8.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结果及工厂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应及时向 委托人按认证单元颁发产品认证证书。9. 4.2认证时限通常情况下自受理认证申请起90天内向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 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注: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时间,包含样品检 测时间、工厂检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产品检测时间自样品送达检测机构之日起计算,检测周期为20个工作日,不包含 样品整改时间。提交工厂检查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

4、检查员完成现场检查,收到符合要求 的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认证结果评价、批准时间与证书制作时间通常不超过5个工作日。4.5获证后的监督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获证后的监督检查活动,以督促获证组织认证结果的持续 有效。4. 5. 1监督检查的范围获证后监督包含所有认证产品与加工场所的获证产品抽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 查、产品一致性检查与必要时的市场跟踪检查。必要时,认证机构可对ODM制造商进行 现场检查。4. 5.2监督检查的频次4. 5. 2. 1通常情况,从颁发首张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以 后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4. 5. 2. 2认证机构应将根据获

5、证产品的质量稳固性与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与不良记 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的分类管理,制订分类管理的评价方 法,根据评级结果适当增加监督频次。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认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时;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认证产品与认证产品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说明生产厂因组织机构、生产条件、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等变更可能 影响产品符合性或者一致性时。4. 5. 3监督检查的时间工厂检查时间执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人日数核算表。全要素工厂检查时,本规则覆盖产品通常每个加工场所现场检查为1至4个人日; 部分要素

6、检查时,为1至3个人日。如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发生换版/重大变更,可适当增加文件审查人日,文件审查 时间通常不超过0.5个人日。对0DM制造商、0DM生产厂进行检查,指定认证机构可适当增加人日,具体执行强 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在需要增加人日情况下,全要素检查时,监督检查时间总人日最多为5个人日;部 分要素检查时,最多为3. 5个人日。4. 5.4监督检查的内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包含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样检测。产品抽检的结果可作为生产厂同单元产品确认检验结果。5. 5. 4. 1工厂现场监督检查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

7、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实 施。其中第4、5、8条款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余条款及内容可根据情况选查。监督检查还可包含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查项目,包含上次工厂检查不合格项的关闭、 检测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情况与政府责令召回、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的实施情况。对0网生产厂的检查,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0DM模式的补充规定 的有关条款。初次工厂检查与每隔4年所进行的工厂检查,应对生产厂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全 要素检查。2)产品一致性检查对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生产厂应确保认证产品在下述几个方面与产品检测报告所 覆盖的产品合格结果保持一致: 认证产品的标牌、说明书与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型号

8、、警示说明; 认证产品的结构; 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3)不合格项的处置工厂检查发生的不合格项,工厂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最长整改时限不超过3个月。 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合格, 本次认证工厂检查不通过。检查组出具不合格报告,报认证机构由其做出有关处置决定。4. 5. 4. 2产品抽样检测抽样活动通常与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实施,也可由认证机构单独指派人员到生产厂专 门进行抽样。注:在监督周期内,指定检测机构签发的国抽与省抽检验报告,可替代需监督检查抽样样品所 在单元产品抽样检测的部分或者全部结果。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有关检测报告,认证机构应

9、酌情做 出减少抽样或者减少检测项目的安排。1)产品抽样的原则每一类别获证产品在执行获证后监督时均需进行抽样检测。注:类别是指本规则4. L1条规定的产品类别,包含儿童自行车(鞍座的最大高度435 mm635 mm)、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等于435mm)、电动童 车、其它玩具车辆。每一类别认证证书为7张及下列时,每次监督检查抽取1张证书覆盖的产品进行检 测。每一类别认证证书为8张及以上时,每次至少抽取2张证书覆盖的产品进行检测, 最多不超过同类产品认证证书总数的25%O通常每张认证证书中抽取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测试。2)抽样方法在生产线末端经工厂确认合格的

10、产品中或者成品库中随机抽样。在成品库抽样时, 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抽样样品数量的10倍。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封样后,委托人负责寄/ 送样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3)样品数量、检测标准、检测项目同4. 2. 2、4. 2. 4的规定。4)检测结果处置监督抽样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负责将检测报告及时寄送认证机构。关于监督抽样 检测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出具不合格检测报告及时寄送认证机构。5)检测样品及有关资料的处置监督检测样品及有关资料的处置执行4. 2. 6的规定。4. 5.5监督结果的评价与批准监督检查结果经认证机构评价合格的,能够维持认证证书有效性,继续使用认证标 ,吉、O监督检查结果经认证机

11、构评价不合格的(包含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工厂监督检查 不合格等),认证机构按照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要 求进行处置。获证企业的特殊监督管理4. 5. 6.1对国家级或者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责令 召回的获证产品,认证机构应对有关获证企业按本规则4. 5. 2. 2的规定进行处置。4. 5. 6. 2对获证企业实施主动召回的产品情况,认证机构在监督检查时核查。5关于0DM模式认证的特殊规定0DM模式认证过程除应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中涉及0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要求。6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

12、管理规定的要求。6. 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证书的有效性依靠认证机构组织的获证后监督检查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合格的证书 获得保持。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 的要求对证书进行处置。通常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连续使用的,委托人应 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办理申请。6. 1. 2 0DM模式获得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0DM协议规定的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7. 2认证变更本规则覆盖的产品认证证书,假如其产品发生下列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 申请或者备案。1)增加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认证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能够进行同单元产品增加产品型

13、号的认证变更,超过 两年的证书不得再进行增加产品型号的认证变更,通常应按新单元申请认证。2)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与供货单位等变更按下列规定 进行操纵:按照4. 1.2.5)关键原/辅材料清单确定的A类或者B类进行不一致的变更操纵。其 中,A类变更:企业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经检验或者验证符合要求,经认证机构批 准后方可对变更后的产品加施CCC标志与出厂销售。B类变更:由企业进行有效操纵,并及时报认证机构备案。3)认证产品持证人、制造商或者生产厂(名称与/或者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 生变化,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加施CCC标志与出厂销售。4)以ODM模式加工的认

14、证产品变更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0皿模 式的补充规定进行。5)其它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认证机构应核查以上变更情况,确认原认证结果对认证变更的有效性;必要时,可 进行补充检测与/或者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合格后,确认原证书继续有效与/或者换 发认证证书。6. 3认证范围的扩大根据本规则条款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持证人在原有认证单元基础上 增加新的认证单元,按本规则4.1、4.2、4. 3的要求办理认证。6.4认证证书的暂停(含恢复)、注销与撤销.4.1认证证书的暂停(含恢复)、注销与撤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 撤销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对ODM模式认证证书的暂停(含恢复)、

15、撤销、注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执行。6 . 4.2认证机构应在认证证书注销、暂停(含恢复)、撤销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报 送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认证监管机构。7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持证人务必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7.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7.2 加施方式与位置获得认证的产品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认证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者产品标牌上。关 于不能在本体上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应在最小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能够向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购买国家统一印制 的标准规格标志,或者使用印刷、

16、模压、模制的方式加施。如使用印刷、模压、模制的 方式加施,标志印制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 准,且标志下方应标明该产品的生产厂代码。8收费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9有关文件1)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关于国家认监委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公告3)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30号公告关于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公告。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持续满足实

17、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工厂应满足本文 件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1 .职责与资源管理与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应:a)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事实上施与保持;b)确保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程序,确保认证证书与标志的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未获认证产品、不合格品与认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 机构确认,不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专门的质量技术负责人,不管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 应具有组织实施以上方面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1 资源工厂应配备与生产的产品相适宜的必备生产设备与检验设

18、备(具体要求见附表1), 应能满足稳固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 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2 .文件与记录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与数据进行有效的操纵。这 些操纵应确保:a)文件公布前与更换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b)文件的更换与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1. 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与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 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至少储存一年以上。3.采购与进货检验1供应商的操纵工厂应制定对关键零

19、部件与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与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 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供应关键零部件与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工厂应确保在通过评定的供应商中采购关键零部件与材料。工厂应储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与日常管理记录。注:如企业有生产外包活动,对外包商的操纵应符合本条款要求. 2关键零部件与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零部件与材料的检验或者验证的程序,程序 中至少应包含检验项目、方法、频次与判定准则。以确保关键零部件与材料满足认证所 规定的要求。关键零部件与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能够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 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对其检验结果进行验证。工厂应

20、储存关键零部件与材料检验或者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 格证明及有关检验结果等。4.产品开发、生产过程操纵玩具产品开发应按相应认证标准的要求进行,并得到必要的验证、确认。4. 2工厂应对生产工序进行识别与操纵,关于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工序, 应制定相应的文件,使生产过程受控。4.3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3 . 4必要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与产品特性进行监控。4 .过程检验与确认检验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过程检验与确认检验程序,对过程检验与确认检验进行 策划与操纵,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程序中应包含检验项目、方法、频

21、次、判定 等,并应储存检验记录。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过程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过程检验的 要求见附表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的要求见附表2有关规定。确认检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5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 定/校准,确保满足检验试验能力要求。5.1 自行检定/校准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有文件规定合理、有效的校准方法、验收准 则及校准周期,并按规定执行。6 . 3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应能被方便识别,检定/校准记录应在适当的周期内予以 储存。7 .不合格品的操纵应建立

22、与保持不合格品的文件化操纵程序,程序应包含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评1 .适用产品范围1.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12. 1认证模式12. 2获证条件13认证基本环节2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24. 1认证的申请24. 2产品抽样检测64.3初始工厂检查84.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84.5获证后的监督95关于ODM模式认证的特殊规定126认证证书126. 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126. 2认证变更136.3 认证范围的扩大146.4 认证证书的暂停(含恢复)、注销与撤销147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14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147. 2加施方式与位置148收费149有关文件15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

23、证能力要求16 审与处置的方法,与必要时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7.2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按检验文件要求重新检验。7 . 3应储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8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工厂应建立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文件化操纵程序,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应在下述 几个方面进行一致性操纵,以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1)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与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型号、适用年龄、 警示说明。2)认证产品的结构,包含外观及颜色。3)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4)认证产品的结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的变更受控。任何可能影响与认证标 准要求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性的产品变更,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

24、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 可执行。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产品类别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儿童 自行车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气动、电动或者手动)、扭力扳手。适 用时还应有:轮辗1校正设备、充气泵、零部件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 具。检验 设备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扭力计(可读数的扭力扳手)、推拉力计及配 套夹具、卡尺、百分表(连座)、钢卷尺、测试圆杆(6nlm)、秒表、 专用塞尺(2mm、25mm)儿童 三轮车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气动、电动或者手动)。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 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检验 设备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可读数的扭力扳手)、推拉

25、力计及配套夹具、 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5mm、12mll1)、秒表、R6. 3mm倒圆半径 规。儿童推车生产 设备钾接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缝纫机、零 部件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检验 设备检针机、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含拼缝钳)、 卡尺、钢卷尺、秒表、测试圆杆(5mm、0 12mm25nlin、O45mm) 靠背角度测量仪。婴儿 学步车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适用时还应有:缝纫机、钾接机、零部件加工设 备。检验 设备检针机、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 及配套夹具(含拼缝钳)、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5mm、12

26、mm、 3mm)、秒表、专用塞尺(25mm)0玩具 自行车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工设备、专用 喷涂设备/器具。检验 设备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测试 圆杆(3nini、4)5mms 6 6niin、4 12mm)、秒表。电动童车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塑胶成型设备、金属加 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检验 设备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万用 表、测试圆杆(3mm、5mm、6mm、612mm)。产品类别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其它玩具 车辆生产 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

27、器具。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工设备、专用 喷涂设备/器具。检验设备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测试 圆杆(3mm、6 5mm、4)6mm秒表。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操纵检验要求附表2-L儿童自行车工厂质量操纵检验要求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锐利边缘有无危险锐利边缘VV2突出物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V3有关安全的紧固件的紧固 与强度连接螺钉、锁紧装置紧固性VV4制动系统是否按要求安装制动系统VV5闸把的位置前、后闸把安装的正确性VV6闸把尺寸V7线闸部件制动系统是否操纵灵活、无阻滞, 并具有合适的紧固闸线的螺钉及 闸线尾端保护套VV8车闸调

28、整V9手闸(强度)V10脚闸(强度)V11手闸性能试验V12脚闸性能试验V13把横管V14把横管的管套把套安装是否牢固、到位VV15把立管把立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 记尺寸VV16车把部件扭矩、静负荷试验V17车架/前叉组合件V18(车轮)转动精度与间隙VV19车轮夹持力V20脚蹬的脚踩面符合标准要求VV21脚蹬间隙V22(鞍座)极限尺寸V23鞍管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VV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尺寸24链罩V25(平衡轮)尺寸V26平衡轮负荷试验V27说明书是否附有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说 明书VV28标记车体上是否附有符合标准要求的 标记VV注:(1)过程检验同意用

29、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 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3)“J”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 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机械强度V2锐利边缘、尖端有无危险锐利边缘、尖端V3外露突出物A.、B.区域内有无突出物VV4挤夹点V5小零件V6连接紧固件连接紧固件是否牢固VV7防护罩帽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是否牢固VV8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把立管插入深度是

30、否大于插入标记尺 寸7V9把横管V10把横管两端把套是否安装牢固、到位VV11把立管夹紧装置V12鞍管插入深度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VV13冲击强度V14靠背结构牢固性靠背是否女装牢固VV15辅助推杆强度辅助推杆是否安装牢固VV16脚蹬结构V17脚蹬离地高度V18产品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的使用说明置于 便于识别的部位,车体与包装上是否 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签VV注:(1)过程检验同意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 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

31、验机构/实验室进行。(3)“J”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材料质量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VV2特定可迁移兀素最大限量3阻燃性V4外露的开口管子保护装置是否安装牢固VV5危险夹缝、剪切与挤夹点V6边缘与尖端有无危险锐利尖端、危险锐利边 缘及突出物7V7小零件可触及区域内不可拆卸的小零件 是否安装牢固VV8突出物突出物的保护是否有效V9机械部件的连接V10卧兜与座兜连接在车架上 的装置可拆卸卧兜与座兜的安装锁定装 置是否有效7V11手把强度V12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有效性

32、VV13折叠锁定装置折叠锁定装置的有效性V14束缚系统安全带及装置是否完整、牢固V15车轮的强度V16动态耐久性试验V17撞击强度V18静态强度19塑料包装袋与软塑料薄膜V20产品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使用 说明置于便于识别的部位,车体 与包装上是否有符合标准要求的 安全警示标签VV注:(1)过程检验同意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

33、的技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材料质量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VV2特定可迁移兀素最大限量V3木制部件木制部件是否光滑,无裂缝、木 刺或者其他类似缺陷VV4危险夹缝及孔、开口有无可触及危险夹缝及孔、开口VV5弹簧相邻弹簧螺旋间的间隙大于3mm 的弹簧是否有效保护VV6突出物有无外露的开口管子等突出物VV7可触及部件有无危险的锐利尖端、锐利边 缘,不可拆的小零件是否安装牢 固VV8绳索/弹性绳等绳状物V9锁定、折叠与框架调节装置锁定、折叠与框架调节装置的有 效性VV10挤夹、剪切有无5m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 隙VV11胯带宽度V12座位

34、V13学步车脚轮V14框架离地距离V15防撞间距V16静态强度V17动态强度V18碰撞强度V19阻燃性能V20用于包装或者学步车上的 塑料袋或者塑料薄膜V21标志车体上是否附有符合标准要求 的标记VV22产品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使VV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用说明置于便于识别的部位,车 体与包装上是否有符合标准要 求的安全警示标签注:(1)过程检验同意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 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5、3)“J”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 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1 .适用产品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者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类材质的童车类产品,包含: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1Tl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nlin);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不含滑板车)。2 .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1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注:产品抽样检测能够在初始工厂检查前进行。3 . 2获证条件1)产品符合下列适用的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儿童自行车:GB14746儿童自

36、行车安全要求儿童三轮车:GB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儿童推车:GB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婴儿学步车:GB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玩具自行车: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电动童车: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含第20章辐射、毒性与类似危害)其它玩具车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注1:上述产品如附加具有玩耍功能的玩具或者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配饰、挂件,这些配饰、注: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材料质量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VV2小零件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V3可触及的金属或者玻璃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4金属玩具边缘

37、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5模塑玩具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6外露螺栓或者螺纹杆的边缘是否存在外露的危险锐边与毛刺VV7可触及的锐利尖端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V8突出物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VV9金属丝与杆件V10用于包装或者玩具中的塑料 袋与塑料薄膜V11较链间隙V12刚性材料上的圆孔V13活动部件间的间隙有无5nl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隙VV14乘骑玩具的传动链与皮带V15弹簧V16乘骑玩具与座位的超载要求V17制动装置V18使用说明车体上是否有警示说明VV19鞍座最大高度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VV20制动要求V21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有符合标准的标识与使用说明VV22燃烧性能通常要

38、求V(1)过程检验同意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 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3)“J”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材料质量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VV2小零件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VV3小球V4可触及的金属或者玻璃边 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5金属玩具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6模塑玩具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

39、7外露螺栓或者螺纹杆的边 缘有无外露的危险锐边与毛刺V48可触及锐利尖端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V9突出物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VV10金属丝与杆件V11用于包装或者玩具中的塑 料袋与塑料薄膜V12带有折叠机构的其它玩具V13较链间隙V14刚性材料上的圆孔15活动部件间的间隙有无5m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 隙VV16乘骑玩具的传动链与皮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VV17弹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VV18乘骑玩具与座位的稳固性V19乘骑玩具与座位的超载V20制动装置是否安装有符合标准的制动装置 并能正常动作VV21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V22带有热源的玩具23输入功率V24正常工作温升V25短路试验VNo.检验项目过程

40、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26温控器短路试验V27锁定运动部件试验V28外接额外电源试验V29电气故障试验V30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V31耐潮湿V32室温下的电气强度V33结构V34软线与电线的保护VV35元件V36螺钉与连接V37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V38耐热与耐燃39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识与使 用说明VV40燃烧性能通常要求V41特定元素的迁移(除造型粘 土与指画颜料)V注:(1)过程检验同意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 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

41、验机构/实验室进行。(3)“J”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根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与有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No.检验项目过程检验确认 检验检验内容检验1材料质量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VV2小零件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VV3可触及的金属或者玻璃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4金属玩具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5模塑玩具边缘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VV6外露螺栓或者螺纹杆的边缘是否存在外露的危险锐边与毛刺VV7可触及的锐利尖端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VV8突出物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VV9金属丝与杆件V10用于包装或者玩具中的塑料 袋与塑料薄膜V11钱链间隙V12刚性材料上的圆孔V13活动部件间的间隙有无5mm12nlm活动部件间的间 隙VV14乘骑玩具的传动链与皮带符合标准要求VV15弹簧V16乘骑玩具与座位的超载要求V17制动装置V18使用说明车体上是否有警示说明VV19鞍座最大高度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 尺寸VV20制动要求V21标识与使用说明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识与使 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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