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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节能市场的春天建筑节能市场的春天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65号文被废始末号文被废始末为认真吸取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11?15”和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大火教训,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及管理提出了应急性要求。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2、国发 201146号)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使用外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及监督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但公告同时要求继续严格执行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规定未对外保温材料的具体防火等级做出规定新规定未对外保温材料的具体防火等级做
3、出规定65号文要求建筑外墙保温必须使用防火级别达到 A 级的材料,终止执行65号文表明撤销建筑外墙保温必须使用防火级别达到 A 级材料的规定。公安部最新的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中要求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中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两个文件中均未对外保温材料的具体防火等级做出具体规定。B1及及 B2级保温材料属于可用范围级保温材料属于可用范围我们在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看到: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
4、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 B1和 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外墙采用有机保温材料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梳理、检查和整改。可见终止执行65号文后 B1及 B2级保温材料属于可用范围。聚氨酯保温产品恢复使用聚氨酯保温产品恢复使用 短暂停滞后将大爆发短暂停滞后将大爆发上海市聚氨酯工业协会会长干永琴表示,保温材料应兼顾防火安全和节能降耗,聚氨酯就能很好兼顾两者;另上海大火多因人为造成,怪责材料有失公允,如在节能保温材料上裹足不前,会导致大量建筑停滞。他同时表示,聚氨酯本身是安全的,行业是自律有准则的。65号文
5、执行情况如何?上海华峰普恩黑龙江省区域经理朱国刚提出,65号文的 A 级标准在东北很难执行。朗诗集团上海公司绿岛项目总监胡耀军也表示,现在市场上真正可以满足 A 级标准的材料严重不足,65号文对房地产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有很大影响。和记黄埔副总经理范仲言则提到了在保温材料选择上的困惑:对聚氨酯做过很多实验,对聚氨酯感觉非常好,不仅保温还防水;但65号文提出 A 级材料标准,防火等级提升会导致成本增加、材料毒性增强,聚氨酯材料审批又通不过,对选择保温材料很困惑。他认为,将安全问题归于材料防火性能很荒谬,问题不在于材料和技术,应更多通过系统管理和教育来解决。干永琴会长表示,65号文的出台,导致设计单位
6、没有了方向,建设单位没有了方向,生产单位也没有了方向,所有人都没有了方向,因为65号文很难执行。以聚苯颗粒、发泡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喷涂聚氨酯(SUP)为代表的有机保温材料因其质轻、致密性高、保温隔热性好等特点,已在保温材料领域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中 EPS、XPS 的应用就占了80%左右。聚氨酯外墙保温板具有优异的保温性能,但防火仅能达到 B1级标准。65号文的颁布,相当于禁止了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而350号文的颁布,表明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未来可用建筑外墙保温施工,这有利于未来打开聚氨酯外墙保温板市场,并利好上游 MDI 与聚醚生产企业。聚氨酯保温产品恢复使用,
7、短暂停滞后将大爆发。两文件打架两文件打架 外墙保温材料陷标准之争外墙保温材料陷标准之争 此前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标准规定的差异,是其文件出台时不同出发点的分化:到底要兼顾建筑节能,还是完全向消除消防隐患倾斜?这不仅凸显了我国建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也对我国建筑消防理念与建筑节能技术提出了新的命题。不久前,临近交房的北京某住宅项目接到了准业主的一纸投诉:项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验收标准。该投诉书援引了相关部门的规定,指出项目外墙使用了“可燃”材料而“不合标准”。但该项目销售总监同样拿出了一套规定,他的回应是:“我们没有任何用材问题。”各执一词的背后,是双方所持的依据并非同一个文件。对于建筑外墙保
8、温材料的使用,此前我国有两个相关规定:一是2009年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下称“46号文”),另一则是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下称“65号文”)。根据文件,前者要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应低于 B2级”,而后者规定只能“选用不燃材料”。按照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定级(详见表一),B2级材料为“可燃”,B1级为“难燃”,A 级为“不燃”。显然,两份文件对外墙保温材料规定了不同的标准。由于65号文是针对当时北京央视新址、上海胶州教师公寓大火后出
9、台的紧急文件,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求更为严苛。但在我国建材市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下,65号文的颁布给诸多开发商与设计师造成了困扰。“如果使用 A 级材料,则房子可能在节能验收时不能达标;但若采用节能、保温较好的材料,却又达不到 A 级材料的标准。”上述销售总监对记者感慨。而一位建筑节能专家表示,如果强行推行 A 级材料,可能会使“我国的建筑节能产业倒退20年”。就在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46号文。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重申与完善。业界人士认为,此前65号文作为临时性文件,理应在此“新规定
10、出台后”失效。“打架”的两个文件出台于2009年的46号文,对不同高度的住宅建筑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做出了不同要求。其中,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高度小于100米的建筑则不应低于 B2级,同时划分了三个区间对水平防火隔离带做出不同要求。(详见表二)然而在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65号文,其背景则是此前不久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央领导对此进行了重要批示。65号文提出,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该文件要求无论在建或尚未开工的建设工
11、程,其建筑外保温要采用“不燃材料”,否则进行“拆除”或督促“更改设计”。这也意味着,65号文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一律只能使用“不燃材料”,即 A 级材料。两个文件对我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的不同规定,自出台之始便困扰了不少开发商与设计师。“65号文是在当初特大建筑火灾频发的特定情况下由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一个临时性通知,在当初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北京节能产品技术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史勇说。但他也提出,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规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是主要负责部门。”深圳市卓宝
12、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先华认为,“65号文”在执行层面有很大难度,而2月份所发的通知则更为切合我国实际。“通知的基本精神是对46号文的有力补充,不仅对建筑材料划分等级,还强调了外墙保温材料要分隔,要做防火隔离带,这比较能够代表政府的最终统一意见。”史勇也认为,继续执行46号文完全符合国务院要求,而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方案。“而且46号文由两个部门联合发布,法律效力会更高一些。”A 级材料之困事实上,两个文件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并非完全对立,但我国建材市场 A 级材料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直接加剧了两个文件的冲突。史勇表示,我国长期以来在无机类(即防火 A 级)防火材料上技术进步不大,产业发展
13、水平并不高。若强行要求使用 A 级材料,则市场的供给很难达到质量和数量的要求。某北京房企工程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65号文”发布之前,北京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大部分是 B1级或 B2级聚苯板,大概占到市场份额的80%;从全国来看,A 级材料所占国内市场份额也不足5%。而且,“目前 A 级材料主要指无燃烧的材料,里面主要是保温棉、矿棉和纤维棉等,他们的导热系数都很高,吸水性也很强,直接影响到了建筑的保温节能效果。”邹先华认为,A级材料虽然有利于消防标准的实现,但对建筑保温和节能标准却产生了副作用,“在技术层面存在一定问题”。而 A 级材料成本过高也是一个问题。上述北京房企工程部负责人表示,如将
14、B 级材料换为 A 级材料,外墙成本每平方米将至少增加100元200元。史勇也证实了此说法:“现阶段推行难主要是价格问题”。例如,若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岩棉,要实现同样的保温性能就会比较厚,若再采用干挂幕墙体系就会带来总建筑面积和成本增加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65号文出台后,市场上对于 A 级保温材料的供给确实有所增加,但由于长期研发能力的落后,很多所谓的A 级材料实际上根本达不到标准。”某外墙保温材料经营者对记者如是说。节能与防火并重两个文件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标准规定的差异,其背后是材料应用理念的分化到底要兼顾建筑节能,还是完全向消除消防隐患倾斜?这也对我国建筑消防理
15、念与建筑节能技术提出了新的命题。据专家介绍,在最初制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政策时,首先要求保温,后因建筑高层化,才在保温基础上强行要求防火。2011年相继发生的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使得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防火要求再度升级。然而,如果强行推行 A 级材料,则同样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如果完全按照65号文实施,将有大批相关建材企业倒闭,中南部地区无机保温砂浆将大面积重回市场,在东北只能用超厚的岩棉或玻璃棉(薄抹灰应用不成熟)仓促上墙,屋面保温也将重回珍珠岩时代,我国的建筑节能事业将倒退20年。”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规范施工、杜绝阻然性能不达标聚苯板及设置体系防火隔离才是当务之
16、急。多数受访专家均认为,建筑节能与防火理应齐头并进。在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建筑,应采用不同的保温材料、不同的防火构造。北京建筑建材科学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王忠勇认为,消防与保温的二者关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南方日光照射比较充足,刷一层涂料就能起到冬暖夏凉的作用,而北方则需采取相应的保暖措施。“不同区域、不同项目、不同建筑高度所使用材料标准也不尽相同,不可一刀切地制定政策。”但史勇也表示,目前来看,材料防火是最安全也最为通用的防火方式,而构造防火还不够成熟,需要更多的实践去检验。“随着未来建筑越来越高,灭火难度越来越大,研发防火性能更佳的技术体系是未来的方向。”就我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未来的发展趋势,史勇认为,虽然现阶段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无法与 A 级规定相适应,但可以逐渐改善。今年2月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把“系统防火”作为一种防火方式会更加符合国内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