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五篇.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五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五篇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房屋租赁合同 篇1出租单位:*村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每月 元/平方)合计租金(大写):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
2、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
3、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
4、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5、:地址: 电话: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绥化市北林区东直北三东路315号房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二、租期从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6日止(即1年)。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出现事故(火灾、水灾)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从即日起室内的一切电器、门锁及其它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六、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
6、,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七、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人: 承租人: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本合同于20xx年6月26日于绥化市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篇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
7、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三)属于违法建筑的;(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
8、、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章 租赁合同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9、超过部分无效。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
10、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11、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三章 租赁登记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3、正在办理房
12、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
13、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登记;(二)现场勘察;(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四)发放房屋租赁证。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1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三)依法缴纳税费;(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
15、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
16、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
17、全的;(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 转租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
18、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19、,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第
20、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租赁合同 篇4甲方:_乙方:_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_路_一间面积为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_使用。二、租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即:_年)。三、年租金_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
21、金。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
22、用均由乙方负责。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x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
23、,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 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 盖章签订日期:_房屋租赁合同 篇5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姓 名:_ 身份证号码:_ 常住地址:_ 电话:_ 代理人/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姓 名:_ 身份证号码:_ 常住地址:_ 电话:_ 代理人/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一. 租赁标的甲、 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连市_区_路(街)_号_单元_层_号
24、,权属为_,证号:_,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_人使用,租赁用途为_。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二、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2.3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期届满前_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三、租金及费用3.1 该房屋( )月( )年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元,(¥_元)3.2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该房屋的_费 用,乙方承担该房屋的_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3页 共23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