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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安徽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利)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2018 年 10 月 8 日某省 A 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 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 年 11 月 16 日,A 水利投资公司向 B 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 8000 万元人民币,要求 12 月 25 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 月 28 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 水利工程公司按 A 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
2、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 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 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 A 水利投资公司在 12 月 28 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A 水利投资公司要求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 C 公司,而 B 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 年 3 月 1 日,A 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 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 B 水利工程公司指出,
3、A 水利投资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 A 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 水利工程公司要求 A 水利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560 万元。A 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 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活动在合同法中的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平等、
4、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一中标通知书,实际上也就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天内,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限,明显不妥。答案: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要约邀请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
5、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问题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
6、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问题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存在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2018 年 11 月 16 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12 月 25 日签订合同,已经违反了上述时限的规定。二、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水利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 3568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280 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 90 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
7、同价超过 2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 3 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 F 在开标前 1 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 3 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 F 外还有 A、B、C、D、E 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 B的暂列金额按 260 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 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 E 报价中混凝土坝的综合单价为 700 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 520m3,合价为 36400 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
8、: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 60 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 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 1,扣 1 分;每上升 1,扣 2 分。、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3)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请指出投标人 F 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针对投标人 B、投标人 E 的报价,评委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1.(1)妥当。(2)不妥。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2.(1)投标人 F 在开标前 1 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
9、不妥。理由:投标人 F 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2)要求招标人 3 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应在收到撤回通知书的 5 日内向投标人 F 退还投标保证金。3.(1)针对投标人 B 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 B的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故应作为废标处理。(2)针对投标人 E 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 E 的混凝土梁的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则混凝土坝的总价=700520=36.4(万元)。则投标人 E经修正后的报价=3542+(36.4-3.64)
10、=3574.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3568 万元,需请 E 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按照废标处理;若签字,则其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仍按废标处理。4.有效投标共 3 家单位:投标人 A、投标人 C 和投标人 D。有效报价算数平均数=(3489+3358+3209)/3=3352(万元)A 投标人得分=60-(3489-3352)/3352200=51.83(分)三、某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分为两个包件(包件 1 为土建工程,包件 2 为生态净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同时进行全程电子化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有以下情况发生:包件 1:招标人希望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
11、分点,即由其中标价 5250 万元调整为 50925 万元,以便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甲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签订时,招标人给出了两种合法方法处理。第 1 种:书面合同中填写的合同价格仍为 5250 万元,由中标人甲另行向招标人出具一个优惠承诺函,在合同结算时扣除。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信息报送时不易被行政监督部门发现,缺点是优惠后的中标价无法进行合同备案,万一今后发生法律纠纷,无法在法庭上被采信。第 2种:书面合同中的合同价格直接填写为优惠后的 50925 万元,同时双方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时附加一个补充说明,详细阐明理由。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双
12、方发生争议,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信息报送的有关内容进行认定,缺点是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环节,就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并有被处罚的可能。权衡再三,招标人选定了第 1 种处理方法,双方同时协商一致,在合同信息报送后,再另行签订一份合同,将合同价格调整为50925 万元。包件 2:招标人向中标人 B 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的 20,招标人表示非常担心其价格低于成本。为保证合同履行,招标人提出中标人 B 需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 10的履约担保金额基础上,增加中标价 5,按即中标价的 15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不与其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愿意提供中标价
13、 10额度的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 B 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直接与排名第二 C 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了合同。问题:1包件 1 中,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中标人甲同意优惠,并按优惠价签订协议是否违法?如果上述行为违法,简述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2包件 2 中,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 B 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为什么?3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招标人如果想预防过低投标价中标,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好一个增
14、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答案】四、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运营期 8 年。第 3 年投产,第4 年开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1.项目建设投资 8700 万元。预计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2.建设期第 1 年贷款 2000 万元,第 2 年贷款 30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73.6 万元;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运营期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建设期贷款利率为6%,流动资金 100 万全部贷款,利率为 5%。3.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按直线法折旧,残值(残值率为 10%)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4.运营期第一年经营成本 3500 万元,经营成本中的 70%为可变成本支出,其它均
15、为固定成本。(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建设期利息。、计算运营期各年折旧费。、计算运营期第 1 年总成本费用。、计算运营期第 1 年的固定成本、可变成本。【答案】1.第一年:2000/26%=60(万元)第二年:(2000+60)6%+(3000/2)6%=213.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0+213.6=273.6(万元)2.固定资产原值=8700+273.6=8973.6(万元)残值=8973.610%=897.36(万元)年折旧费=(8973.6-897.36)/8=1009.53(万元)3.运营期应还利息包括还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运营期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建设期
16、贷款本利和=2000+3000+273.6=5273.60(万元)运营期内每年应还本金=5273.6/8=659.2(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5273.66%=316.42(万元)(2)运营期应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运营期第 1 年应还利息=1005%=5(万元)(3)运营期第 1 年的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维持运营投资=3500+1009.53+316.42+5=4830.95(万元)五、隶属水利局下的某区水文总站(以下称“采购人”)已按计划,于 2016 年在某区新建了一座水文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水质监
17、测预警能力,决定利用中央专项环保资金进行新型特种水质监测设备的临时采购,采购合同估算价 150 万元。由于该新型设备不在当地的集中采购目录中,货物类的采购限额标准为 5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 400 万元,2018 年 11 月采购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依照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期间共有五家供应商参加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按照规定完成了评审工作,并依次推荐了 A、B、C 三家供应商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规定,确定了 A 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期间,B 供应商按照质疑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称 A 供应商生产的设备有两个关键技术参数
18、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经与采购人研究决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原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了重新评审,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就这两个技术参数向 A 供应商提出了书面澄清的要求。A 供应商及时提交了澄清说明,强调了该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完全可以生产出满足采购(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设备,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竞争性磋商小组重新评审后,认为 A 供应商投标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判定应否决 A 供应商的投标,并重新依次推荐了 B、C、D 三家供应商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随后,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 B 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随后,A 供应商向区财政局进行了投诉,再次重申其投标文件完全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
19、组织重新评审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恢复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区财政局于 2019 年1 月作出处理决定,驳回投诉。A 供应商不服,随即向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2019 年 2 月,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区财政局的决定。A 供应商表示不服处理结果,准备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本次采购活动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并请说明理由 2根据组织实施主体的不同,政府采购分为哪几种形式本项目除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外,采购人是否可以自行采购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是否妥当对于招标或竞争性磋商项目,请列举出可以重新评审的情形。4请指出重新评审和复核两者最明显的区别。5根据行政诉讼法
20、规定,A 供应商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谁将作为被告简述理由。【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货物采购上的界面区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具体说来押题微信公众号:jinkaodian构成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件:一是与工程不可分割,二是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货物,属于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应当适用招标法。本案例中的设备属于在竣工之后,且原项目内容计划之外临时增购的专业设备,所以,这次的水质监测设备并不算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
21、物”,所以本次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按照组织实施主体的不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四十四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禁止性规定”有如下规定,“当项目的评审结果受到供应商质疑,并确实可能存在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的各种重大或明显错误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重新评审复核,是指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至评审报告签署完成前,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和
22、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和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的检查。重新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和询价小组成员签署了评审报告,评审活动完成后,原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和询价小组成员对自己评审意见的重新检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本案例也考察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概念。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
23、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做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答案:问题 1: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因为本次要采购的设备是项目计划外且是竣工验收后临时采购的设备,并不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问题 2:根据组织实施主体的不同,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本项目属于分散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除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外,采购人也可以自行采购。问题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是妥当的。对于招标或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审结束后,当发现可能
24、出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等情形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六、某企业为满足某施工项目的要求,购买新型号混凝土运输机械,该机械出厂为 60 万元(含税),运杂费费率为 5%,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0.7%,运输保险费费率为 0.45%,以上费用计算基础均为含税价格。该机械工作期间仅消耗柴油,设备残值率 5%,总寿命台时为 15000h,发动机额定功率 247kW,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 0.059。由于定额缺项,需编制此机械的补充台时费定额
25、。台时费由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动力、燃料消耗费、机上人工费组成。折旧费(元/h)=机械预算价格(元)(1-残值率)寿命台时(h)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元/h)=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安装拆卸费(元/h)=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动力、燃料消耗费=发动机额定功率工作时间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经调研,该新型号施工机械的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为176%,安装拆卸费费率为 13%,每台时消耗人工 1.2 工时。人工预算价格为:工长 9.27 元/工时,高级工 8.57 元/工时,中级工 6.62 元/工时,初级工 4.64 元/工日才;柴油预算价格为 8.3 元/kg(含可抵扣
26、增值税 13%)。二、问题 1.求该施工机械运杂费。2.若施工机械出厂价含 13%可抵扣增值税,编制该施工机械一类费用。3.不考虑材料补差,编制该施工机械二类费用,并结合问题 2 计算该施工机械台时费。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涉及百分数的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答案】问题 1:施工机械运杂费:运杂综合费费率=运杂费费率+(1+运杂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5%+(1+5%)O.7%+0.45%=6.19%运杂费=施工机械出厂价(含税)运杂综合费费率=6000006.19%=37140(元)问题 2:基本折旧费=(施工机械出厂价一可抵扣增值税+运杂费)(1-残值率)7 总
27、寿命台时=600000-600000(1+13%)13%+37140(1-5%)15000=35.98(元)修理及替换设备费=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35.98176%=63.32(元)安装拆卸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35.9813%=4.68(元)七、东部某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初步设计概算部分成果如下:堤防工程投资 3962.15 万元,河道整治工程投资 3291.47 万元,建筑物工程投资 5883.66 万元,永久道路桥梁工程投资 567.49 万元
28、,临时道路投资 311.00 万元,导流工程投资 486.14 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 232.75 万元,施工仓库投资 100.00 万元,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305.79 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 68.52 万元,施工供电工程投资 54.21 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 234.53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177.59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420.53 万元,独立费用 2176.04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 5%。已知:(1)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1.0%1.5
29、%50000 万元投资100000 万元0.5%0.8%引水工程0.4%0.6%河道工程0.4%注:给定取值范围的,本工程取中间值。(2)室外工程投资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 15%20%计算,本工程取上限。【答案】问题 1: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2.75 万元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河道整治工程投资建筑物工程投资3962.153291.475883.6613137.28(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13137.280.4%52.55(万元)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20%57.0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
30、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57.06342.36(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施工仓库投资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100.00305.79405.79(万元)问题 2:交通工程投资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49(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其他建筑物工程投资13137.282.5%328.43(万元)八、某水库大坝施工用风,共设置左坝区和右坝区两个压气系统,总容量为187m3/min,配置 4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1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991.94 元/台班,2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6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601.0
31、6 元/台班;9m3/min 的移动式空压机 3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304.41 元/台班,冷却用水泵7kW 的 2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59.20 元/台班。其他资料:空气压缩机能量利用系数 0.85,风量损耗率 8%。、供风设施维修摊销率 0.004 元/m3,试计算施工用风预算价格。(能量利用系数取 0.85)【答案】(1)台时总费用=(991.94+604.066+304.413+59.202)/8=703.74(元/台时)(2)施工用风预算价格=(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minK)(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703.
32、74(187600.85)(1-8%)+0.004=0.08(元/m3)九、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 A、B、C、D、E 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 月 1218 日 9至 16 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 月 8 日 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
33、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C、D、E 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本系统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1 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 人、经济专家 1 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B、D 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 B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
34、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 B 为中标人。投标人 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 11 月 20 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 B 于 11 月 24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 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 D、C、B、E,因此,从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1 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 B 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 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 C 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 12 月 2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
35、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 B、C、D、E 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妥,因为投标人 A 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
36、投标人 8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 B 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一十、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 A、
37、B、C、D、E、F 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7:30 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在 2018 年 10 月 20 日,A、B、C、D、F 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 17:30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 单位在次日上午 8:00 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 10 月 20 日上午 10:25 时,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 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 A、B、C、D、F 五家承包商
38、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 C 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 4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经济专家 1 人,技术专家 1 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 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招标人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
39、】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 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招标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 E 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