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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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安徽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提分评估提分评估(附答案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情:A 公司总经理郑某与 B 公司进行一项合同的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后,郑某参加了 B 公司举行的晚宴。由于郑某不胜酒力,很快便有些醉意,于是被其秘书刘某和司机楚某架到车上,准备送其回家。车行至市区以后,由于司机楚某注意力不集中,将前方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楚某赶紧刹车,但由于路面过滑,刹车不及,致使车从李某身上轧过,刘某见此状况,劝说楚某下车救人,但郑某则让楚某赶快开车跑,说如果下车就麻烦了。楚某很害怕自己撞了人要承担责任,

2、所以听了郑某的话,慌忙驾车逃走。由于过度紧张,楚某车速非常快,经过好几个红灯路口,均不减速,最后在行驶到一岔路口时,将一名正过人行横道的小孩撞死。其后,楚某仍驾车逃跑,终于在一个城郊的路边停了下来。刘某劝他赶快去公安机关自首,但遭到楚某的拒绝,刘某开门便想下车,但楚某为了不让刘某下车,马上开动了汽车。由于惯性,刘某摔下车,头撞到路边的台阶,当场死亡。后楚某和郑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被撞人李某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问题: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3材料中郑某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为什么?4楚某对于刘某的死亡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答

3、案】二、材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

4、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摘自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谈谈在社会生活中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屡次发生,而守法成本高,正当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并且受到侵犯后难以得到有效救济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和解决措施。【答案】三、李某(16 岁)因抢劫被某县公安局

5、抓获,在侦查讯问后,李某提出要求委托一名律师,并且要求在侦查期间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答复说,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不能委托律师。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第 6 日,告之李某有权委托辩护人。李某说自己家庭经济困难,不想自己花钱请律师,要求县检察院为他提供一名律师,县检察院以法律未有明确规定拒绝了他的要求。后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在开庭前 10 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李某,发现他还没有委托辩护人,于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县的一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董某为李某辩护。在法院审理过程

6、中,李某提出董某对案情根本不熟,纯属应付,拒绝董某为他辩护。县法院同意李某的拒绝意见,后只允许李某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接受审判并作出了一审判决。问题:?1李某在侦查阶段是否有权委托律师并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的说法正确与否?2县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第 6 日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3在审查起诉的阶段,县检察院是否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李某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4县法院在审判阶段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董某作为其辩护人,是否正确,为什么?5李某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在李某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进行审判是否合法?6如果李某对于一审裁判不服

7、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审理的上述情形,应当如何处理?7在审查起诉期间,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但其辩护人有异议的,可否对李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李某是否必须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答案】四、甲受朋友乙委托代为保管一台电脑,按照双方的约定,电脑由甲自己使用。一天甲朋友丙见此电脑功能全面、款式新颖、网速飞快,十分中意,便与甲协商以市场价将此电脑购买下来,但对于甲非电脑所有人丙毫不知情。丙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把电脑赠给其朋友丁。丁一日酒后不慎将该电脑丟失,由于电脑中存有非常重要的文件,故其非常着急,随即贴出告示,称:“若有人将电脑送还,愿意酬谢 IOOO 元。”不久,戊将电脑送还,但索要酬金 1000

8、 元,此时丁反悔,不愿支付酬金,双方遂起争执,此人拒绝将电脑交还于丁。此时,乙向甲索取电脑。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诸问题:1.电脑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为什么?2.戊是否有权要求丁支付 1000 元?为什么?3.如果丁没有贴出告示,戊能否要求丁支付报酬?为什么?4.乙能否要求甲返还电脑?为什么?5.乙有权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答案】五、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5 头牛,分别为牛 1、牛 2、牛 3、牛 4、牛 5,总价款为 1 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 3000 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 5 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 5 头牛

9、。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1 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2 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3 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 1000 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 4 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合同。作价 2000 元且将牛 4 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 5 租与戊,

10、租期 3 个月,租金 200 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假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乙发现甲在订立合同时有欺诈的行为,请求撤销合同,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起诉。根据上述补充信息,回答下列问题:(8)假设一年后,乙以同样的事实,向另一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否应受理该诉讼?(9)在诉讼中,乙的代理人发现审判长与甲的代理人曾经是师生关系,于是申请回避,请问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10)在诉讼中,乙提供了一份证人证言,但是乙提出该证人由于路途遥远无法到庭,该证人证言是否一定会被法官不予采信?【答案】六、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3000 万元、到期日为

11、2016 年 5 月 30 日、付款人为大方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 楼房不过户。其后,甲公司以 A 楼房作价 3000 万元、丙公司以现金3000 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 A 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 A 楼房。2016 年 9 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 3000 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 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 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

12、600 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 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 50、40和 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 6000 万元。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 B 银行借款 500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 3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 A 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方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方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13、2016 年 6 月5 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 600 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 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 A 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 A 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问题: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5B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

14、【答案】七、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4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 40%、28%、26%与 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 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监事。各股东均已按章程实际缴纳首批出资。公司业务主要是从事某商厦内商铺的出租与管理。因该商厦商业地理位置优越,承租商户资源充足,租金收入颇为稳定,公司一直处于盈利状态。2014 年 4 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减少至 3000 万元,各股东的出资额等比例减少,同时其剩余出资的缴纳期限延展至 2030 年

15、12 月。公司随后依法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盈利状况不错,但 2014 年6 月,就公司关于承租商户的筛选、租金的调整幅度、使用管理等问题的决策,刘昌与钱顺爆发严重冲突。后又发生了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而钱顺又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的情况,虽经潘平与程舵调和也无济于事。受此影响,公司此后竟未再召开过股东会。好在商户比较稳定,公司营收未出现下滑。2016 年 5 月,钱顺已厌倦于争斗,要求刘昌或者公司买下自己的股权,自己退出公司,但遭到刘昌的坚决拒绝,其他股东既无购买意愿也无购买能力。钱顺遂起诉公司与刘昌,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若公司不回购,则要求刘昌来购买。一个月后

16、,法院判决钱顺败诉。后钱顺再以解散公司为由起诉公司。虽然刘昌以公司一直盈利且运行正常等为理由坚决反对,法院仍于2017 年 2 月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判决作出后,各方既未提出上诉,也未按规定成立清算组,更未进行实际的清算。在公司登记机关,该昌顺公司仍登记至今,而各承租商户也继续依约向公司交付租金。问题:1.昌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什么?2.昌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依法应包括哪些步骤?3.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以及钱顺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职位是否合法?为什么?4.法院判决不支持“钱顺要求公司与刘昌回购自己股权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什么?5.法院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是否合理?

17、为什么?6.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就昌顺公司的后续行为及其状态,在法律上应如何评价?为什么?【答案】八、2010 年 2 月,泰跃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和实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华总公司)共同投资 1,000 万元,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签定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市建筑公司承建由泰跃公司开发的欣欣家园 1 期与 2 期各六栋商品住宅楼,2011 年 9 月,工程必须完工。2011 年 8 月初,工程已经完工,但因市场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城建公司除要求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要求增加给付部分建筑工程款;泰跃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则提出因城建公司偷工减料,工程存在严重质量

18、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就此发生较大争议。2011 年 8 月底,城建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遂向甲市的人民法院和乙市的人民法院均递交了起诉状,甲市人民法院和乙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在管辖权争议解决后,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实华总公司因公司内部财务问题,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后,既不说明理由,也不参加开庭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城建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增加部分建筑工程款。泰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因实华总公司财务危机加剧,为摆脱困境,泰跃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合并成恒泰科技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合并完成之

19、后,恒泰公司继续进行诉讼,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己方带来的损失。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恒泰公司并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城建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恒泰公司进行了重组。原来的恒泰公司分立为恒华投资公司和实恒产业公司。问题:1.如果在案件的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甲市的人民法院却抢先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对于该判决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实华总公司不参加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在实华总公司没有提起上诉后,诉讼参加人在二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4.在恒泰公司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如

20、何处理?为什么?5.在本案的执行程序中,当恒泰公司发生分立但尚未完成分立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6.在恒泰公司完成分立后,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九、案情:2016 年 2 月 20 日,A 省秦仁市莲花区某厂职工蔡某伙同无业人员许某、张某、沈某等人实施诈骗,获得赃款 600 多万元,随即被莲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问题:1以下关于侦查期间的有关强制措施,请回答下列问题:(1)沈某被逮捕后,欲申请取保候审,则在哪些人中可以申请取保候审?(2)公安机关同意对已经被捕的沈某取保候审,则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3)若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张某。则应于何时将张某送交看守所?可否

21、以通知家属有可能妨碍侦查为由而暂不通知?2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若检察院决定对许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会见其辩护律师宋某,需要经过哪个机关的批准?3若在审查起诉期间,沈某指称公安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要求依法排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4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若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沈某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作出何种处理?【答案】一十、案情: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民街道 218 号拥有房屋 6 间,其中 3 间为旧房、3 间为新房,均在建成之后不久完成物权登记,登记于人民街道 218号,登记确权面积为新旧 6 间房间的面积。2017

22、 年 7 月 1 日,龙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龙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吕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龙江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吕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7 年 8 月 1 日,龙江市房管局将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民街道 218 号房屋中 3 间新房认定为违章建筑,并决定变更人民街道 218号房屋产权登记将登记确权房屋从新旧 6 间房间变成仅有旧房 3 间(新房被确认为违章建设)。2017 年 10 月 5 日,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末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吕某的部分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23、同时对拆迁范围内的其他设施也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剩余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吕某认为,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针对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后,经审查受理起诉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向被告龙江市人民政府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了对吕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和依据。2017 年 12 月 1 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龙江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有关吕某房屋侵占公共绿地的照片,经技术鉴定,这张照

24、片拍摄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15日,本案一审宣判,龙江市人民政府败诉。龙江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说明:龙江市为省会城市,设有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吕某户籍所在地为龙江市西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吕某被拆房屋所在地为龙江市南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龙江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龙江市青山区红星路 1 号,该区设有龙江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龙江市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住所均为龙江市滨江区中山路 1 号,该区设有龙江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问题:1吕某就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假如吕某就龙江市房管局变更其房屋登记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3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龙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因公无法出庭,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自己没有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是否合法?为什么?4龙江市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有关吕某涉案房屋侵占绿地的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为什么?5在行政诉讼一审期间,如果吕某忽然突发疾病死亡,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在二审期间。龙江市人民政府是否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什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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