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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简道繁谈写作(1): “逸马杀犬于道”何为初学写作的人,向来都认为作文以简为妙。繁呢? 一点都不好。原因在哪里? 指导师的指导方向出了问题。其实,简不一定就精妙,繁未必就不纯粹。行文的优劣不能单以文字的多寡 而论,应以表情达意是否准确到位为准则。想起了 “逸马杀犬于道”的掌故。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日:”试书其一事。”一日:“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日:“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日:“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日:“内翰云何? ”公日:“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一一冯梦龙古今谭概书马犬事话说欧阳修在翰林院时,曾经与同事出游,偶见有一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
2、狗。他说:“大家来记叙一下此事。”一人说:“有犬躺卧于大道,一马受惊失控,奔跑而来,踩死了它。”另一人说:“有马在大道上疯跑,躺在地上的一只狗被它踩死了。”欧阳修道:“让你们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二人说:“您会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飞奔的马在路上踩死了一只狗。”二人相视一笑。关于这一掌故,向来的评说,认为是欧阳修为文简洁的典例。但我认为欧阳修的言说未必优于甲乙二人。为什么?这“一笑”,大有深意。是折服一笑?还是平常一笑?还是另有深意?这或许是后世之人为这一典 故探幽发微的根源。三人的叙述都是围绕同一事件进行的。甲是从犬的角度来叙述;乙是从马的 角度来叙述;而欧阳修是文学家也是史学家,是从
3、修史的角度来叙述。从文字多寡来看,欧阳公的是6字,甲乙二人分别是12字。欧阳公的确实 简洁。可是,那多出来的6字,非但毫无赘余之感,反而觉得生动异常。“通衢”,是说道路宽畅。正是因为“通衢”,马失控,速度极快,才会飞奔。若是小道,是很难“逸” 起来飞奔的。“通衢”也是“犬”能悠然高“卧”其中的原因。“卧”,是狗的通病,俗 话说“好狗不挡道”。还是因为“通衢”,躺卧于道路的狗,竟然猝不及防被“蹄”杀而毙。如果 狗是站着或者跑着,未必会被踩死。可见当时气氛之紧张,飞马速度之快。怪不得欧阳公提议”试书其一事”。“通衢”“逸马”“卧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然关系。这多出来的6字,有地点、有原因、有情景
4、。是记叙,更有描写。写人记事,必要条件须交代清楚。否则,含混晦涩,甚至让人感到无厘头。而欧阳公仅有记叙。孰优孰劣,相信看官自有判断了。简,真的不一定就精妙。繁未必不纯粹,因为“繁”用得好的话,不拖沓不冗长不啰嗦。具体例子还 是阅读周先慎先生的简笔与繁笔吧,“拳打镇关西”的三拳,绝对是经典。同样的,欧阳公相州昼锦堂记的首句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关于这个句子,有个说法。原句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当年欧阳公写完这篇文章后,夫人阅 读了一下,提笔加了两个“而”字。她认为有了这两个“而”字,才符合夫君的 语言风格一一阴柔秀美。欧阳公并不认为多了两字变得繁冗,反而为夫人的加字 大赞。繁和简之间,表情达意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