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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买方(甲方):身份证件及号码:住所: 电话:卖方(乙方):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负责人:王玉杰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22号电话:0317-债务人(丙方):刘月国身份证件及号码:住所:沧州市开发区顺合小区东区308电话:担保人(丁方):沧州临港忻亿泉化工有限公司(保证人一)法定代表人:刘月国住所:中捷产业园区工业北路东头聚贤街东侧电话:牛会云 (保证人二)身份证件及号码:住所:沧州市开发区顺合小区东区308电话:刘月国 (抵押人一)身份证件及号码:住所:沧州市开发区顺合小区东区308电话:鉴于:1、乙方与刘月国(以下简称“借款人”)于2
2、015年4月23日签订了编号为DK3的个人借款合同,乙方向刘月国发放了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期限为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2、牛会云、沧州临港忻亿泉化工有限公司均于2015年4月23日与乙方签订了编号分别为BZ8、BZ9的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在上述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刘月国于2015年4月23日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DY6的抵押合同,以其位于运河区育红西路贻成御景国际1#楼1-704的房产为借款人在上述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3、甲方已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了所有其认为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甲方基于其独立的调查和分析做
3、出签署本协议及相关文件的决定。4、甲方已经知悉标的债权瑕疵,即标的债权存在抵押物被查封后或同时,乙方向借款人放款,甲方自愿承担因抵押物被查封导致抵押权效力以及无法进行变更抵押登记等所有风险。5、乙方以标的债权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等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甲方同意依债权现状受让标的债权,且认可该笔债权、担保权利可能存在着所有风险特性和瑕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具体条款:第一条 转让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将2015年4月23日乙方与刘月国签订的编号分别为DK3的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
4、与债权相关的一切担保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现状受让标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益。第二条 债权交割日及转让价款的确定2.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额转让价款,自乙方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向甲方交割债权。2.2转让价款为截止资产交割日第一条所述债权的本金、利息(含借款期间的利息、复利、罚息)之和。截止 2018年11月 21日,该笔债权本金为 肆拾壹万陆仟陆佰贰拾陆元贰角肆分 (大写)¥.24 (小写),利息(含借款期间的利息、复利、罚息)为 贰万贰仟贰佰零玖元贰角陆分 (大写) ¥ 22209.26 (小写),本息合计为 肆拾叁万捌仟捌佰叁拾伍元伍角 (大写) ¥.5 (小写)。债权本金和利息以债
5、权交割日乙方账面记载数额为准。如甲方在债权交割日未能向乙方交付全部转让价款,则债权交割日顺延至乙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依据借款合同的利息计算约定相应增加。第三条 债权转让相关手续3.1甲方应于债权交割日之前或当日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3.2债权转让价款划入乙方以下指定账户:户名:业务资金清算往来 账号: 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3.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价款,且与实际交割日乙方账面记载本息数额核对无误后,乙方将标的债权转移至甲方所有。标的债权转移后,甲方依法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和行使与该标的债权有关的一切主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给付请求权及其他相应的合
6、法权利等。3.4在债权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在办理移交时清点并核验无误后,甲乙双方签章确认。3.5乙方应在债权交割时向甲方就标的债权提供以下文件:(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DK3)(2)保证合同_贰_份(编号分别为BZ8、BZ9)(3)抵押合同_壹_份(编号为 DY6)(4)借款凭证壹份(编号为DK)(5)他项权证壹份(编号为房他证沧市字第DY)(6)其他资料: 。3.6甲乙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税款和转让费用,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无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是否完成,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因谈判、签订和履行本协
7、议项下义务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第四条 与债权交割日有关的约定4.1债权交割日前标的债权所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收益由乙方承担或所有,债权交割日(含)后标的债权所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收益及现金回收由甲方承担或所有。4.2债权交割日(含)后乙方不再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处置。第五条 债权转让通知/变更权利申请人或变更权利登记5.1乙方应对债权标的所涉及的当事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5.2本合同项下转移债权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应由甲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可予以支持协助。如涉及登记机关或担保人协助配合的,登记机关、担保人不配合,导致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的,甲方认可该瑕疵,承担
8、最终法律后果。第六条 声明与承诺6.1共同声明和保证6.1.1双方均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或者签约资格,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的人已得到合法授权签订本协议。6.1.2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时,将不会违反本人意愿、现行法律、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其他的组织性文件,以及其他以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6.1.3该转让行为不可撤销。6.2甲方的声明与保证6.2.1甲方确认已对本协议转让标的债权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利益的可实现性、有无实现权利的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债权的现状予以受让,甲方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6.2.2甲方
9、确认在订立本协议过程中不存在对标的债权及相关事实的任何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6.2.3甲方了解并接受所受让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会影响到甲方预期利益的实现。6.2.4甲方确认乙方未曾针对提供给甲方信息的充分性和完整性,以及标的债权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等情况,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6.2.5甲方受让标的债权后不得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障碍或风险,向乙方提出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退回所受让债权的要求或提出赔偿请求。6.2.6标的债权的主从债务人在信贷债权转让后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甲方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甲方无权对乙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
10、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风险。6.2.7甲方已认可“乙方的声明与保证”中的所有条款。6.3乙方的声明和保证6.3.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清偿困难性。6.3.2标的债权及相关担保存在以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涉诉且被查封;担保效力可能存在瑕疵,实现担保权利可能存在障碍;债权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债权的权利证明文件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主债权以及从权利未办理或者无法办理有关权利登记变更。乙方无需对此负责。6.3.3 乙方仅在手续上协助甲方办理变更权利申请人或有关权利登记变更,但并不保证甲方的申请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如因登记机关、债务人或担保人不配
11、合等因素导致无法进行权利登记变更,乙方无需对此负责,甲方承诺自愿承担无法变更登记风险。6.3.4乙方是债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乙方向甲方转让其债权权利时不附带任何债务负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权益或有效的主张。6.4丙方的声明和保证丙方已知悉并同意乙方将第一条所述债权转让给甲方,并承诺继续按照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履行偿还义务。6.5丁方的声明和保证各担保人已知悉债权转让的事实,并承诺将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第七条 保密约定7.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其对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一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或非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披
12、露;双方进一步确认,将各自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其他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7.2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7.2.1保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违约而公开;7.2.2在诉讼、仲裁或者配合政府行政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披露的;7.2.3应主管、监管等部门要求披露或报告的。7.2.4为履行对债权标的所涉及的当事人债权转让通知义务而进行公告的;7.2.5为对债权标的所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催收而公告的。7.3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
13、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 特别约定鉴于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实际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于债权交割日前乙方对标的债权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处置方式、处置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甲方予以认可。甲方在受让该笔债权后将该笔债权再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与乙方无关。第九条 其他约定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即使本协议生效,只有在债权交割日(含)甲方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后标的债权才转移给甲方。本协议生效并非意味着甲方直接对标的债权取得法律上的债权、收益权、受益权、所有权等。9.2本协议生效后
14、,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等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9.3本协议双方确认已认真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及附件的实质含义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每迟延一日,按转让价款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10.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1.1 本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签字并加摁手印):乙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丙方: (签字并加摁手印):丁方: (保证人一)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保证人二)(签字并加摁手印):(抵押人一)(签字并加摁手印):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