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v10)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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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7 1.4 其他报告 1 1.4.1.4.1 多付汇差额报告多付汇差额报告 1.4.1.1 多付汇差额报告新增多付汇差额报告新增 1 1.4.1.1.1.4.1.1.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付汇数据做新增多付汇差额交易报告的操作。1 1.4.1.1.2.4.1.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其他报告”菜单。2)选择“多付汇差额报告”-“多付汇差额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多付汇差额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如下图所示:3)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申报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88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输出查询结果。4)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5)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付汇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输入“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6)完成输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

3、出提示框“报告新增成功!”。89 1 1.4.1.1.3.4.1.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对于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 30 天(含)前的数据,企业可到外汇局办理多付汇差额报告。4)已进行贸易信贷报告或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的付汇数据不得进行多付汇差额报告。5)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差额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

4、过最大可报告金额。6)差额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1.4.1.2 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 1 1.4.1.2.1.4.1.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付汇差额交易报告进行修改操作。1 1.4.1.2.2.4.1.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付汇差额报告”-“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菜单。进入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90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付汇差

5、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91 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已报告多付汇差额信息的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修改】按钮,修改“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修改信息录入后,点击【

6、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修改成功!”。1 1.4.4.1.2.31.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修改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付汇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修改操作。1.4.1.3 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 1 1.4.1.3.1.4.1.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付汇日期在

7、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付汇差额交易报告进行删 92 除操作。1 1.4.1.3.2.4.1.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付汇差额报告”-“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菜单,进入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付汇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93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

8、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申报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申报单号”查询数据。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或多条(含全部)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94 按钮,系统提示“您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1 1.4.1.3.3.4.1.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

9、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删除的多付汇差额报告可重新进行新增操作。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付汇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删除操作。1 1.4.2.4.2 多收汇差额报告多收汇差额报告 1.4.2.1 多收汇差额报告新增多收汇差额报告新增 1 1.4.2.1.1.4.2.1.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天(含)内的收汇数据做多收汇差额交易报告的新增操作。1 1.4.2.1.2.4.2.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其他报告”-“多收汇差额

10、报告”-“多收汇差额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多收汇差额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如下图所示:95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申报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96 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输出查询结果 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

11、所示: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收汇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输入“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输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新增成功!”。1 1.4.2.1.3.4.2.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对于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 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可到外汇局办理多收汇差额报告。4)已进行

12、贸易信贷报告或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的收汇数据不得进行多收汇差额报告。5)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差额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6)差额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97 1.4.2.2 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 1 1.4.2.2.1.4.2.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收汇差额交易报告进行修改操作。1 1.4.2.2.2.4.2.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收汇差额报告”-“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菜单,进入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查询

13、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收汇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98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

14、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已报告多收汇差额信息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修改】按钮,修改“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99 5)完成修改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修改成功!”。1 1.4.2.2.3.4.2.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修改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c)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收汇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修改操作。1

15、.4.2.3 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 1 1.4.2.3.1.4.2.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收汇差额交易报告进行删除操作。1 1.4.2.3.2.4.2.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收汇差额报告”-“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菜单,进入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100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收汇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

16、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101 b)输入申报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申报单号”查询数据。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或多条(含全部)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提示“您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1 1.4.2.3.3.4.2.3.3 操作注

17、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删除的多收汇差额报告可重新进行新增操作。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收汇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删除操作。1 1.4.3.4.3 多进口差额报告多进口差额报告 1.4.3.1 多进口差额报告新增多进口差额报告新增 1 1.4.3.1.1.4.3.1.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进口数据做新增多进口差额交易报告 102 操作。1 1

18、.4.3.1.2.4.3.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进口差额报告”-“多进口差额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多进口差额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03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进口起始日期”和“进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

19、询条件,按照该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进口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输入“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输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新增成功!”。104 1 1.4.3.1.3.4.3.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进口起始日期”和“进口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进口起始日期和进口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

20、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对于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 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可到外汇局办理多进口差额报告。4)已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进口数据不得进行多进口差额报告。5)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差额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6)差额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1.4.3.2 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 1 1.4.3.2.1.4.3.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进口差额交易报告进行修改操作。1 1.4.3.2.2.4.3.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

21、业版),选择“多进口差额报告”-“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菜单,进入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105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进口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106 b)输入条件填入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

22、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已报告多进口差额信息的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修改】按钮,修改“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修改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修改成功!”。1 1.4.3.2.3.4.3.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修改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

23、可报告金额。c)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进口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修改操作。1.4.3.3 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 1 1.4.3.3.1.4.3.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进口差额交易报告进行删除操作。107 1 1.4.3.3.2.4.3.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进口差额报告”-“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菜单,进入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

24、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进口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08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查询数据。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或多条(含全部)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提示“您

25、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1 1.4.3.3.3.4.3.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删除的多进口差额报告可重新进行新增操作。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进口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删除操作。109 1 1.4.4.4.4 多出口差额报告多出口差额报告 1.4.4.1 多出口差额报告新增多出口差额报告新增 1 1.4.4.1.4.4.1.1 1 功能说明功能说

26、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出口数据做新增多出口差额交易报告操作。1 1.4.4.1.2.4.4.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出口差额报告”-“多出口差额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多出口差额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10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

27、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出口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输入“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输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新增成功!”。111 1 1.4.4.1.3.4.4.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28、 30 天。2)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 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可到外汇局办理多出口差额报告。4)已进行贸易信贷报告的出口数据不得进行多出口差额报告。5)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差额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6)差额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1.4.4.2 多出口差额多出口差额报告修改报告修改 1 1.4.4.2.1.4.4.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多出口差额交易报告

29、进行修改操作。1 1.4.4.2.2.4.4.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出口差额报告”-“多出口差额报告修改”菜单,进入多出口差额报告修改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112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出口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113 b)输入条件

30、填入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已报告多出口差额信息的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修改】按钮,修改“差额原因”和“报告差额”。5)完成修改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修改成功!”。1 1.4.4.2.3.4.4.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和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

31、入修改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c)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出口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修改操作。1.4.4.3 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 1 1.4.4.3.1.4.4.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 30 天(含)内的已报告的出口差额交易报告进行删除操作。114 1 1.4.4.3.2.4.4.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多出口差额报告”-“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菜单,进入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查询页面。该页

32、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多出口差额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15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查询数据。3)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4)点击查询

33、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或多条(含全部)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提示“您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1 1.4.4.3.3.4.4.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删除的多出口差额报告可重新进行新增操作。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多出口差额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删除操作。116 1 1.5.5 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1.5.1 其他特

34、殊交易报告新增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新增 1 1.5.1.1.5.1.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新增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操作。1 1.5.1.2.5.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其他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新增”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如下图所示:2)选择报告类型:出口、进口、付汇、收汇,并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申报单或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

35、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17 118 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收汇、付汇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收汇起止日期”或“付汇起止日期”;进口、出口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进口起止日期”或“出口起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119 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数据,点击右下角【新增】按钮,输入“影响时间”、“影响金额”和“影响情况”。

36、120 5)完成输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新增成功!”。1 1.5.1.3.5.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进口起始日期和进口截止日期”或“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申报单号与“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或“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c)进口、出口、收汇、付汇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已进行贸易信贷报告、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其他

37、特殊交易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4)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数据不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1.5.2 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 1 1.5.2.1.5.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已报告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进行修改操作。1 1.5.2.2.5.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菜单,进入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121 2)选择报告类型:出口、进口、付汇、收汇,并输入查询条件,点击

38、【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收汇、付汇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或“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进口、出口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进口起止日期”或“出口起止日期”;日期输入可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 122 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39、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123 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已报告其他特殊交易信息的数据,点击页面右下角【修改】按钮,输入“影响时间”、“影响金额”和“影响情况”。5)完成修改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报告修改成功!”。1 1.5.2.3.5.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c)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输入修改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40、b)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c)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修改操作。1.5.3 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 1 1.5.3.1.5.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已报告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进行删除操作。1 1.5.3.2.5.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菜单,进入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查询页面。该页面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124 2)选择报告类型:出口、进口、付汇、

41、收汇,并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报告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系统提供以下两种查询方式:a)收汇、付汇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申报单号,必须输入“收汇起始日期和收汇截止日期”或“付汇起始日期和付汇截止日期”;进口、出口类型时,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进口起始日期和进口截止日期”或“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125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b)输入条件填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时,系统忽略其他查询条件,按照该申报单号或报关单号输出查询结果。3)点击查询结果的申报单号或报

42、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可以实现页面关闭。126 4)点击查询列表数据前面的选框,选择一条或多条(含全部)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提示“您确认删除吗?”,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1 1.5.3.3.5.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申报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c)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 30 天。2)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删除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可重新进行新

43、增操作。3)通过监测系统外汇局版新增或修改的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企业不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删除操作。2 企业信息管理 2.1 企业管理状态查询 2 2.1.1.1.1 企业管理信息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2.1.1.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查询本企业管理信息操作。可查询本企业详细信息、所有登记表信息。2.1.1.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进入到企业管理信息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127 a)企业详细档案信息 在企业当前信息状态页面,点击左边【打印】按钮,系统提示“您确定要打印吗?”,点

44、击【确定】可以实现企业操作员当前信息状态的打印。点击【详细档案信息】按钮,弹出企业详细档案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弹出页面右下角【打印】按钮,可以打印详细档案信息的。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关闭弹出页面。b)登记表信息查询 在企业信息管理查询页面,点击右边【登记表信息】按钮,在“查询结果”显示本企业当前尚未到期登记表和过期一个月以内的登记表信息列表,如下图所示。如果企业没有登记表信息,系统弹出提示“该企业不存在登记表记录”。点击右下角的【导出】按钮,可以导出查询结果到 EXCEL 表格。128 点击查询结果中“登记表编号”超链接,弹出登记表详细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右下角【打印】

45、按钮,可以打印该登记表。2.1.1.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企业当前信息:本月将到期的贸易信贷金额具体解释:a)每月月末(比如 4 月 30 日晚上)计算在下月内(5 月内)到期的贸易信贷金额,下月 1 日更新显示。b)数据来源:来自于外汇局端和企业端进行的贸易信贷报告中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的报告情况。c)本月将到期预收货款=“预收货款报告”中预计出口日期在下月内的报告金额。d)本月将到期预付货款=“预付货款报告”中预计进口日期在下月内的报告金额。e)本月将到期延期收款=“延期收款报告”中预计收款日期在下月内的报告金额。129 f)本月将到期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报告

46、”中预计付款日期在下月内的报告金额。2)登记表信息:点击【登记表信息】按钮,系统显示本企业登记表未到期及到期后一个月内的登记表信息。2 2.1.2.1.2 业务指标情况业务指标情况 2.1.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查看到本企业最新核查月份的业务指标情况操作。所有业务指标均为外汇局用于非现场监测与核查的管理指标。其中:总量核查信息中的监测指标为外汇局用于总量筛选异常的指标,若指标值在外汇局设定的正常范围内,则无颜色标注;若指标低于外汇局设定的阀值,则填充为绿色;若指标高于外汇局设定的阀值,则填充为红色。分项及报告业务监测中的指标为外汇局用于专项监测的指标。2.1.2.2 操作步骤

47、操作步骤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进入业务指标情况显示页面,如下图所示:2.1.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无 130 2 2.1.3.1.3 基础业务数据基础业务数据 2.1.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查询本企业近 12 个月基础业务数据操作,具体包含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等四项数据。这四项数据均为企业每月实际纳入核查的月度汇总数据,可用于计算总量差额和总量差额率指标。2.1.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信息管理”-“

48、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基础业务数据”进入基础业务数据显示页面,如下图所示:2.1.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无 2.2 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 2.2.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本企业登记表签发情况的查询操作。2.2.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信息管理”-“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131 进入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2)输入查询条件,鼠标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如上图所示。3)在查询结果中鼠标点击“登记表编号”超链接,弹出登记表详细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2.2.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有两种查询方式:132

49、 a)在登记表编号为空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按照输入条件查询数据;b)输入登记表编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登记表编号”查询数据。2)只能查询本企业未到期及到期后一个月内的登记表信息。2.3 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2.3.1 功能说明功能说明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企业版)业务操作员接收、查询外汇局发送的现场核查通知书和分类结论告知书,签收并反馈给外汇局。2.3.2 操作步骤操作步骤 1)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信息查询”-“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进入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页面,如下图所示:2)选择“外汇局通知类型”、“反馈起始日期

50、”、“反馈截止日期”或者输入其他查询条件,鼠标点击【查询】按钮,下方展示该企业需要签收的通知书或者告知书,如下图所示:133 3)勾选签收记录,鼠标点击【签收】按钮,系统提示“您确定签收吗?”,点【确定】按钮,提示“签收成功”,外汇局端相应记录的反馈状态更新为“已反馈”,并记录反馈日期;若签收失败,系统会给出相应提示信息。4)当现场通知书反馈状态为“已反馈”时,该条记录的下载按钮即可生效,可以下载该记录核查期内货物流以及资金流企业数据包。2.3.3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员只能对反馈状态为“未反馈”的现场核查通知书或分类结论告知书进行签收操作;若反馈状态为“已反馈”,该行的检查框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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