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工作部通知.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生工作部(处)通知2017/2018学年上期第10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志伟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我院“志伟励志奖学金”、学习综合奖学金 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及名额分配下发各二级学 院,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志伟励志奖学金、学习综合奖学金等各项 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名额分配(一)全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6个,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2、1名(共8名),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6名获得者,落选学生直接获得志伟励志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二、三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64729机械工程学院140560建筑工程学院139260信息工程学院128555财经与贸易学院142561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60628电气工程学院1021444 .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对国家奖励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学生处2017年9月14日艺术与设计学院86537合计8646374(三)志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二、三年级)志伟励志奖学金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6473机械工程学院140
3、58建筑工程学院13928信息工程学院12857财经与贸易学院14258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6063电气工程学院10216艺术与设计学院8655合计864648说明:“志伟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晒Q元,资助标 准高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志伟励志奖学金评选标准参照国家励志 奖学金标准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志伟励志奖学金”评定办 法执行(附件1)。(四)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合计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9785212978259机械工程学院2257114284171569建筑工程学院2161109273164546信息工程学院20941062641595
4、29财经与贸易学院2288115289172576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8444511367225电气工程学院156979198119396艺术与设计学院12496315895316合计13440683170810253416注:以上各项学生人数统计均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五)2016/2017学年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评选名额按照重庆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工作安排(一)请各二级学院于09月28日17点前将本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李科君老师处,电子文件通过QQ发送给李科君老师。请各二 级学院于10月13日前将国
5、家助学金、志伟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习综 合奖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李科君老师 处,电子文件通过QQ发送给李科君老师。(二)各院报送国家奖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每名候选人预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 件2);2 .每名候选人应提供一份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2000字以上, 材料中应能详细如实地反映该生的各项基本信息,在学习成绩优异、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取得的成绩和获 得的各项主要荣誉,取得成绩的主要经验和体会等。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电子文 档,候选人生活照电子文档一张(不低于800万像素)。(三)各
6、院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加盖院 校公章)一份;(附件3)2 .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 份(附件4)。3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国家励志奖学 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文档。(四)各院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各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附件5).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6);.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五)各院报送志伟励志奖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L各院志伟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加盖院校公 章);(附件7)2 .每名初审合
7、格学生的志伟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 份(附件8)。3 .每名初审合格学生应提供一份志伟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 1000字以上,材料中应能详细如实地反映该生的各项基本信息,学 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各 项主要荣誉,以及取得成绩的主要经验和体会等。4 .志伟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志伟励志奖 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合格学生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初审合格学生 生活照电子文档一张(不低于800万像素)。(六)各学院报送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各院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附件9)2 .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学习综合奖学金审批表一式
8、一份。(附 件 10);.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曳壬文档。注意:以上所有表格请使用2017版,请学生务必下载正确版本。(七)表格填写说明请各学院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国家奖助学金相关表 格2017版”后组织学生严格认真填写。L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格填写重点注意事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纸质文档填写要求十分严格,重点注意事项如下:(1)表格为两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改 变分页位置,正文填写一律使用表格默认字体格式(小四宋体、单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距离),不得更改字体,信息完整,不 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
9、斜杠标明。(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统一为“20162017学年”。(3) “学习情况”中“成绩排名”,排名填写统一使用全年级专 业排名,成绩以教务正方系统加权平均分成绩为准(仅限必修课和专 业限选课),填写时分子数据填写本人专业年级名次阿拉伯数值,分 母数据填写本专业全年级学生人数阿拉伯数值,特别提醒各学院务必 统一各专业各年级的学生人数,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填写的学生人数 必须一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中”是否实行综合考评” 一栏统一选择“否”且不填写具体情况。“获 奖情况”中的“颁奖单位”应与证书盖章单位名称一致,如:“重庆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重庆工程职业
10、技术学院委员会”、“重庆 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等。(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以第一人称 (“本人、我”等口吻)填写,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 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 右(按照学院填写字体大小要求内容必须达到7排以上!请务必注意 字数要求),其中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理由还需包含家庭经济状况(不能 只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必须说明原因)和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秀。(5)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按照学院字体要求,字体达到5排以上,请务必注意字数要 求),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
11、见必须首先 写上学生家庭困难原因并写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字样;同时评语内 容必须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评语针对不同的同学不能用同一个模 式书写杜绝千篇一律。(6)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或个人签章代替领导签名。(7)须亲笔签名和落款时间,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不得使用个人签章代替亲笔签名。学生申请理由统一落款时间填写 为:2017年9月30日,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 年10月10日,二级学院意见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10月13 日,学院意见落款时间不需填写。(8)除签字和日期落款必须手写外,所有表格内容(包括各级 推荐意见
12、)均需打印。2.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说明(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名落款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部分 均使用打印。(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院(系)、专业两栏 均必须填写学校统一规定的院(系)或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括 号注明);助学金等级请统一使用“ J ”(使用“插入特殊符号”功 能可实现)符号表明;入学年月应填写“20XX年9月”;请按照第一 关键词“专业”、第二关键词“班级”的顺序排序。(3)请务必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得删减、修改表格。(4)与汇总表同时上报的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重 庆建设银行卡,上报卡号时中间不能出现空格,请勿添加其他标点符 号。3.志伟励志奖学金表格填
13、写说明志伟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填写要求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要 求。(七)评比标准1 .除学习成绩要求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 金其余各方面评选标准参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已收 录至2017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志伟励志 奖学金评选标准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志伟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附件1)。2016/2017学年学 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评比条件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 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
14、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志伟励志奖学金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要求)成绩要求调整如 下:A.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指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成绩,排名以教务系统加权平均分排名为准,下同)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10%。如果学习成绩排名 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 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 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 备申请资格。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要申请 国家奖学金必须提交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详细的证明材料。表现突出 的具体
15、条件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 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 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 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 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 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16、。非体育专 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 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 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 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 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 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 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B.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家
17、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 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具体要求如下:(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态度认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 章制度;学习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加权平均分,下同)排名位 于前专业年级前1/3,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 金。(2)学习成绩专业年级排名超出前1/3,但位于前1/2,必须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但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突出表现的要求同国家奖学金要求相同)(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2,不具备申 请资格。3 .各项
18、评比除需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外,特别注意必须满足以下我院规定的具体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无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7)不抽烟、无晚归寝及夜不归寝现象。(8)言行举止文明,无着装不文明、说脏话、男女交往不文明 等现象。(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承担重任,具有吃苦耐劳、认真 负责的精神。(10)具有正式高职学籍的我院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 志奖学金、志伟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习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二、 三年级学生)。(八)学校在复核和公示过程中发现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合格 学生中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该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 所在二级学院更换。(九)对于评审条件符合要求,但学校在审核中发现申报资料内 容、格式等要求不合格者返回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 后仍不合格的或整改后未按规定时间再次上报的取消该生名额,由学 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再次整改。三、特别注意事项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在评定工作中须特别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 现,如有违反将按照市教委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1 .奖励对象不符合基本条件;.未及时向受奖励学生发放奖金;2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