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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七篇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七篇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xx市_区(县)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xx
2、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_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房屋,房屋用途为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
3、过户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种(大写)方式处理: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利率计算。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3_ _。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
4、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_,银行帐号为_。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
5、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xx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xx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洋,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年_月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利率计算。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向乙方
6、补偿。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向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 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日内有权解除
7、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
8、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xx市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
9、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身份证号码地址:_地址: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代理人:_代理人: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预售登记机关:_(章)经办人:附件一房屋状况(略)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附件三付款方式(略)甲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 方拟合资向 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
10、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以下:一、房产情况由 开发,位于 ,合同约定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元。二、出资比例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三、为公道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一、出资比例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当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二、房款、税费支付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和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当相应的责任。1、为了受让
11、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进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用度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身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当的部份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用度由乙方负责并承当。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分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
12、各自的证书。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六、文书投递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投递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干通知文书没法投递的,将视同已投递,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当。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3、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出售方(甲方):地 址:_邮 码:_电话:_购买方(乙方):_姓名:性 别:出生: 年 月 日国藉:身份证号码:地址:邮 码:电话:分 协 议 书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市用地面积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使用年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定名_,由甲方预售。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幢_号(第_层)。建筑面积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公用分摊_、其他_)。第三条 甲方定于_年_月_日交付乙
14、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天: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单价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十_万_千_百_十_元(小写_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_帐号:_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
15、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
16、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1.由仲裁机关仲裁;2.由人民法院裁判;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甲 方:_ 乙 方:_代 表:_ 代 表:_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红旗街购物广场C1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二条:商品房总额为 (汉字大写)第三条:乙方先付甲方商品房总额 ,剩余房款 于双方公证之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房价的壹倍,赔偿对方。第四条: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修改无效。第五条:鉴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合同生效日后,商品房如有拆迁,获得拆迁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拆迁所提供
18、证明是乙方商品房,甲方应积极配合)。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购房总金额。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出卖人:_注册地址:_项目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_常住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姓名:_国籍:_常住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 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_.
19、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_.第二条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区_ 幢 层 _号房,产权面积暂定为 (实际面积以验收前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结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 _元/平方米,总金额(¥)_仟_佰_拾_万_千_佰_拾_元整 (小写: 元)出卖人与买受人必须按照以下方式付款:(1)买受人认购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交总房价的30
20、%;(2)买受人主体结顶交纳总房价的50%;(3)买受人竣工验收后交纳总房价的10%;( 4 )买受人剩余的10%房款在出卖人办理产权登记时一并结清;(5)买受人交定金报名后不认购的,出卖人在5天内退回报名押金(不计利息);第四条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不交购房款的,出卖人收取购房者的滞纳金(十五天内月息5分),超过十五天的视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作废,定金由公司没收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本合同为认购合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需签订最终购房合同。 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协
21、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共_页,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份,买受人_份,_份,_份。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 :(签章) (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于 签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合同备案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签章)代 理 人(代理商): _(签章)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签章) 受买人身份证或护照号: _(签章)一、乙方所购_ (项目名称) 商品房位于:_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
22、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三、甲方向乙方出示房屋销售所需证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编号:3、房屋所有权证, 编号:备案时间:说明: 1、本合同备案表由备案机关及买受人各执一份,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提交。2、本合同备案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文本的相关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出卖人:买受人: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
23、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xx年
24、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
25、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
26、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
27、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
28、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
29、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
30、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
31、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
32、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
33、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
34、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
35、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卖人: 买受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7案情简介这个案件基本情况是这样的:20xx年6月,刘先生购买了某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房款60余万元。合同约定在20x
36、x年9月30日交房。同时在合同第15条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由开发商支付购房人已付房款5%的违约金。”实际履行情况是:开发商于20xx年9月28日交房,于20xx年12月28日就将办理产权证书的资料(具体为业主的身份证明;委托书;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预售证;房地产综合验收合格证等10份材料)报送给了某市房屋管理局,
37、于20xx年1月18日刘先生购买的房屋的建筑物总权属证明才缮证完毕。由于刘先生委托开发商代办产权三证,开发商于20xx年3月10日将刘先生的产权三证办理完毕。当开发商通知刘先生领证时,刘先生以开发商办证逾期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已付房款5%的违约金。开发商不同意,刘先生遂诉至法院。办案思路及心得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中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一内容中开发商的义务是什么?原告刘先生认为开发商应该在交房后90天内为自己办好产权三证(俗称“
38、房产小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而20xx年1月18日刘先生购买的房屋的建筑物总权属证明才缮证完毕,超过了交房后的90天,所以构成违约。而被告开发商则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的约定,开发商只要在交房后90天内将应该由自
39、己提供的办证资料提交房管部门备案就完成了义务,何时办理出产权三证不是开发商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取得产权证,一是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由于开发商与刘先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中约定的内容不是在交房后90天内办理完毕刘先生的产权三证而是在交房后90天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所以开发商不因该司法解释的规定而承担违约责任。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确认因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所以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是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中约定的内容中开发商提交备案的资料应该包括刘先生购买的房屋的建筑物总权属证明。也就是说,开发商备案资料中应该包括“产权大证”。由于该建筑物总权属证明在交房后90天内没有办理出来,所以开发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员开庭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总结了双方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