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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 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工作原则 (6)1.5 预案体系 (6)2 组织体系 (6)2.1 应急指挥机构 (7)2.2 办事机构 (9)2.3 专家组(10)3 监测预警(10)3.1 监测预报(10)3.2 预警信息(11)3.3 预警准备(13)4 应急处置(13)4.1 信息报告(13)4.2 响应启动(13)4.3 分级响应(15)4.4 分部门响应(19)4.5 分灾种响应(21)4.6 现场处置(34)4.7 社会动员(35)4.8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35)4.9 应急变更与终止
2、(36)5 恢复与重建(36)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36)5.2 调查评估(37)5.3 征用补偿(37)5.4 灾害保险(37)6 应急保障(38)6.1 队伍保障(38)6.2 通信保障(38)6.3 交通运输保障(38)6.4 物资保障(39)6.5 资金保障(39)6.6 宣教、培训与演练(39)7 监督管理(40)7.1 奖励与责任(40)7.2 预案管理(40)7.3 预案实施时间(40)8 附 则(40)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40)8.2 名词术语(47)8.3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附表115) (49)8.4 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74)
3、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全市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守好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常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市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
4、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雾、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市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家、省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
5、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应急处置工作。1.5 预案体系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组成。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
6、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2 组织体系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专家组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2.1.1 市应急指挥机构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跨辖市(区)行政区域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广播电视台、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滆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武警常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国际机场集团、上海铁路局常州直属站,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常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指挥
8、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当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已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应对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的市级应急指挥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配合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暴雪、冰冻(道路结冰)、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的
9、,由市人民政府明确建立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煤电油气保障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水上大风、浓雾等灾害的防范和救助,由市水上搜救中心负责应对工作。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市减灾委组织实施。2.1.2 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应急指挥机构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辖市(区),参照市指
10、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市(区)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2.2 办事机构市指挥部下设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市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3)负责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并指导辖市(区)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4)检查指导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5)组织协调气象应
11、急宣传与沟通工作,根据市指挥部授权起草发布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市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6)草拟市气象应急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请有关部门审议、颁发。(7)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联络部门,明确有关同志担任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2.3 专家组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应成立全市气象灾害应急专
12、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重大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3 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报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和交通电力能源水文等专业监测系统,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工作。3.1.2 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教育
13、、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水文、海事、滆湖渔管委、民航、电力、铁路和常州军分区、武警常州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相应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3.1.3 灾害普查气象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 预警信息3.2.1 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国家、省气象行业有
14、关规定负责制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分级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提醒各级政府、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先期防御、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气象台站应及时变更或解除预警信号。3.2.2 发布内容及途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全市各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常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以及各通
15、信运营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要求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响应机制和流程,快速、准确、权威、无偿播发或刊载预警信息。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整合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加强预警信息传播设备建设,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各辖市(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社区(村)、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户-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3.3 预警准
16、备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具体预警分级标准见附则8.1。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按照突发气象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预警级别。气象灾害预警由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主任签发。 当我市气象灾害达到预警级别标准时,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
17、等,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向当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4.2 响应启动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当气象灾害达到一级或二级预警级别标准时,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市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市长签发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向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启动
18、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命令。当气象灾害达到三级预警级别标准时,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市造成较大损失,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总指挥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向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命令。当气象灾害达到四级预警级别标准时,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市造成一定损失,市指挥部授权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向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命令。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
19、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标准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接到省政府或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时,市指挥部在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4.3 分级响应4.3.1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进入一级或二级响应状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辖市(区)按
20、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市指挥部领导、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同志24小时坚守岗位。各辖市(区)、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市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1)市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决策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必要时,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
21、应对工作。(2)市气象部门加强天气变化监测,组织专题会商,密切关注和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辖市(区)和成员单位。(3)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4)市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5)驻常部队、武警常州支队根据市政府或市指挥部要求和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6)组织协调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
22、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及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7)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工作。(8)市指挥部向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4.3.2 三级应急响应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辖市(区)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各辖市(区)、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市气象灾害
23、防御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市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1)市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2)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组织专题会商,及时做出预警预报,提出防御措施建议,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并通报相关辖市(区)和成员单位。(3)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市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
24、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4)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5)驻常部队、武警常州支队根据市政府或市指挥部要求和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6)组织协调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及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7)做好灾情统计。(8)市指挥部向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4.3.3 四级应急响
25、应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相关辖市(区)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四级响应状态,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向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1)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2)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组织专题会商,及时做出预警预报,提出防御措施建议,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并通报相关辖市(区)和成员单位。(3)要求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市指挥部视
26、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4)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5)市级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灾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动准备,相关辖市(区)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6)驻常部队、武警常州支队做好担负抢险救灾的准备。(7)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8)做好灾情统计。(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4.4 分部门响应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通信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由
27、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突发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依据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应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特种设备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别依据常州市工矿企业安全生
28、产事故应急预案、常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引发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常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造成水上突发事件,由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常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常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开展应急响应;引发水旱灾害,由水利部门依据常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引发城市洪涝,由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影响或涉及
29、农业生产,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道路积雪结冰,由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依据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通信行业管理、海事、滆湖渔管委、铁路常州站、通信运营企业、市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供销社、红十字会、慈善
30、总会、邮政等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消防、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各级政府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驻常部队、武警部队按照常州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并做好应急联动、灾害联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应将应急响应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
31、、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4.5 分灾种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辖市(区)、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4.5.1 台风、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辖市(区)巡查、加固居民危房;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辖职责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
32、场所。城市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做好城市公园内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交通运输、海事、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督促船主采取措施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常州机场、轨道公司、公交公司、道路客运企
33、业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以及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群测群防联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水利部门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调度、所属水利工程的巡护查险,为防汛抢险做好技术支撑;提供工情、灾情信息。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滆湖渔管委联合地方政府及时通知渔民加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
34、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暴雨、大风措施,做好台风、大风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辖市(区)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湖、库水情的监测和预报。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广播电视
35、、通信运营企业加强设施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故障,保证线路和通信畅通。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5.2 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暴雨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水毁
36、、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常州机场、轨道公司、公交公司、道路客运企业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群测群防联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辖市(区)组织巡查、加固居民危房;与水利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滆湖渔管委联合地方政府及时通知渔民加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水利防汛部门进入相应
37、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防汛调度、所属水利工程的巡护查险,为防汛抢险做好技术支撑;提供工情、灾情信息;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辖市(区)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38、。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湖、库水情的监测和预报。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广播电视、通信运营企业加强设施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故障,保证线路和通信畅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5.3 暴雪、低温、霜冻、冰冻(道路结冰)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提醒上路车辆驾驶人员落实防冻和防滑措施,提
39、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路面防冻措施,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以及桥梁、涵洞、弯道、坡道、站台等路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巡视,组织力量开展行道树、公园(绿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各辖市(区)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建筑物内的人员;视情况利用人
40、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常州机场、轨道公司、公交公司、道路客运企业做好机场、转场、站场等场地扫雪除冰、航空器除冰和车辆防冻防滑等工作,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等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滆湖渔管委联合地方政府及时通知渔民加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41、,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雪、低温、冰冻措施,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辖市(区)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供电部门落实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清除电力危险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广播电视、通信运营企业加强设施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故障,保证线路和通信畅通。铁路常州站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做好站内扫雪除冰和防滑工作,妥善安置并组织运力疏散常州站、戚墅堰站及常州北站因灾滞留旅客;负责协调并落实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
42、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各辖市(区)政府组织镇、街道做好乡村道路、住宅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气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5.4 寒潮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寒潮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粮农、果农、菜农、茶农、苗木生产经营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做好农作物、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滆湖渔管委联合地方政府
43、及时通知渔民加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特殊困难家庭等应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海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业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4.5.5 高温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
44、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爆胎等引发交通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减少对种植、畜牧、水产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滆湖渔管委联合地方政府及时通知渔民加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协调高温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高温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的防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市场零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防范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供电部门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必要时,制定实施拉闸限电方案。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5.6 干旱气象部门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