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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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天津市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提升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提升训练试卷训练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赵某敲诈勒索周某 10 万元,以威胁网上曝光隐私为由,周某迫于隐私,给了 10 万元,按照赵某指示扔进垃圾桶,事后赵某跟刘某说了这件事,让刘某去垃圾桶拿钱与赵平均分赃 5 万元(事实一)问题:如果认为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请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刘某构成侵占罪,请说明理由。2.赵某前往王某家盗窃电脑,下楼时误将李某当作王某,为了窝藏赃物,将李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李某是前往王某家贴小广告的。问:有观点认为赵某构成抢劫罪,

2、理由为何?有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应评价为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理由为何?3.刘某欠赵某债务,杨某提议拘禁刘某要其还钱,赵某遂将刘某拘禁。刘某声称你们把我拘禁了我怎么还钱,就是你们把我放出来我也不会还的。拘禁刘某两日后,杨某提议把刘某的大拇指砍掉,赵某同意,造成刘某重伤。问:有观点认为赵某、刘某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罪,理由是什么?有观点认为成立非法拘禁罪与伤害罪数罪并罚,理由是什么?4.赵某妻子万某得知赵某犯罪劝其自首,不然就离婚并且带走两个孩子,赵某恼羞成怒欲杀死万某,遂用皮带勒住万某脖子,妻子大声呼叫,引来他们二人的两个孩子(一个 3 岁,一个 5 岁)赵某认为,在孩子面前杀害妻子对小孩影响

3、不好,于是停止了杀人行为,最终仅造成轻微伤结果。问:有人认为是构成犯罪中止,理由为何?有人认为是犯罪未遂,理由为何?【答案】二、案情:甲市 A 区的安某到甲市商业银行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安某所存金额打印成 16 万元,而安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 16000 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安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安某不同意。于是甲市商业银行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安某,要求安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A 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此后,安某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 16 万元人民币。在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中,双方当事

4、人进行了证据交换,甲市商业银行提交了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证实其将安某所存金额打印错误,安某对该证据予以认可。但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安某表示不认可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庭审结束之后,判决作出之前,甲市商业银行向 A 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安某的存款数额为 16000 元,载明 16 万元的存款单无效。法院一审判决安某败诉,安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安某5000 元,而安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问题:(1)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A 区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2)安某在庭审中不认可李某证言的真实性,法院应如何处理

5、?(3)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4)二审中,法院结案的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5)如果甲市商业银行在二审中才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三、西上市东河区的甲公司有股东自然人 A 和 B,公司名下在南下市北山区有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正在准备拆迁。东下市西河区的乙公司是北上市南海区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A 和 B 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与乙公司协商,A 和 B 以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资,设立承接该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以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载体;AB 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务,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质押等;AB 可以分

6、得 40%(各 20%)的房产;AB 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转回乙公司名下;如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对股权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股权的调整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乙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丙公司,融资租赁 2 台铲车。为获得更多融资款,乙公司将公司动产向丁公司设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为实现担保物权,丁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找来了自然人 C 和 D 为提供连带保证。后在经营过程中,乙公司将 2 台铲车卖给了自然人 E,并获得 1950 万元货款。后因为铲车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E 一直与乙公司交涉未果。乙公司为体现自己落实民法典中的营利法人社会责任

7、,承诺每年向“青少年成长基金”捐款 1000 万元,并在媒体上宣传。为获取更多融资款,与戊信托商签订协议,由担保人子和抵押人丑(以其价值 1500 万元的房子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提供担保,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楼盘建成之后,乙公司陆续对外销售了大概 15%的房屋。自然人 F 购买房屋后发现房屋的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有很大差距。A 和 B 发现乙公司大规模融资,又迅速对外销售房产,产生怀疑。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违约,后在诉讼中撤回起诉。后乙公司经营不加,A 和 B 申请将乙公司进行重整,要求乙公司给予约定的 40%的房屋。问题:1.甲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股东 A、B 承担责任,

8、为什么?2.A、B 得起诉乙公司要求其交付 40%的房屋,由哪个(些)法院管辖?3.A、B 能否主张撤销乙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4.乙公司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直接主张撤销乙公司向“青少年基金会”捐款?乙公司是否能够任意撤销对“青少年基金会的捐款?5.自然人 E 针对 2 台铲车质量问题和设计上的缺陷,应该向谁主张权利?主张何种责任?【答案】四、材料:2011 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012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进一步作出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9、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4 年 10 月 2023 日。载入中国法治史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建党 90 多年、新中国建立 60 多年来中央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决定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与七大根本任务,提出的重大法治改革举措有 180 多项。其核心是“良法善治”。问题:联系实际,结合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原则、

10、意义和任务。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和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不少于 600 字。【答案】五、甲银行诉乙、丙、丁、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答案】六、2010 年,X 市某区 S 广告公司为 W 咨询服务公司设计了广告,根据合同应收取广告费 15 万元,但是 W 咨询服务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仅支付了 10 万元。后 S 广告公司多次向 W 咨询服务公司催要无果。S 公司遂向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W 咨询服务公司给付余款 5 万元。受诉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审理,与 2010 年 10 月 11 日判决被告清偿原告余款 5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W 咨询公司不服该区法

11、院的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 W 公司仍不服,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其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査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指令原一审法院再审。1.本案中,W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其向髙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本案中,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是否合法?为什么?3.高级人民决定再审时同时撤销原判决的行为是否合法?

12、为什么?4.若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X 市该区检察院发现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应如何处理?【答案】七、枫桥公司通过以物抵债取得了一栋楼的所有权,获得了一栋写字楼的所有权,位于 s 市 a 区。这栋写字楼一共 20 层,其中枫桥公司 1-17 层自己使用,将第 18、19、20 三层进行出租。恒通公司分立出甲、乙、丙三个子公司,其中甲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乙为其控股子公司、丙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甲、乙、丙三个公司与枫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分别承租第 18、19、20 层。租赁合同中约定月租金为 90 万元,三个月一付,不能对基本工程(硬装修)进行改造,但其他部分可以自行装修。另

13、外约定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枫桥公司所在地 t 市 b区法院管辖。恒通公司为甲乙丙三个子公司的租金支付义务出具独立保函为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公司进场后,发现楼层通风设备有问题,枫桥公司反复修也没好。于是甲公司就自行修,花费维修费 60 万元。甲公司主债该 60 万来抵租金,枫桥公司不同意。于是甲公司第二个季度只向枫桥公司账户打了 30万元。枫桥公司将甲公司以及恒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者支付租金。诉讼中,枫桥公司主张甲公司已经支付的 30 万元并非租金,而是另一个合同的货款,要求其支付 90 万租金本金与迟延履行的利息。而枫桥公司则主张 60 万维修款的抵销。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枫桥公司诉讼请求,

14、甲公司偿还租金 90W 和利息(同期利息计算),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一日,乙公司的合作伙伴丁公司来乙公司办公室洽谈合作项目,欲签订标的额为 5000 万的保理合同。丁公司派来的钱某将车停在枫桥公司停车场,不料大风刮来大树断了,砸到丁某的车,钱某修车花费数十万元,因修理费问题与乙公司、枫桥公司发生纠纷。据查,写字楼的租户很早之前就曾反应过楼下的树比较危险,需要加固,但枫桥公司没有反应。枫桥公司抗辩自己不知道,法院查出来是枫桥公司的员工忘记将此事记载,枫桥公司确实不知情。乙公司对此事也完全不知情。因为汽车纠纷一事,丁公司与乙公司关系也不是很好,最终导致保理

15、合同没有签订。丙公司见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枫桥公司的合同不是太顺心,于是就把 20 层楼直接转租给了戊公司。枫桥公司因为欠债,就把房子整体卖给了己公司,但并没有通知甲乙丙公司,甲公司欲主张第 18 层的优先购买权,由此又引发争议。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枫桥公司起诉时由哪个法院管辖?2.枫桥公司主张 30 万属于另一个合同款项的事实,谁来进行举证?如法院无法完成自由心证,则应如何认定?3.甲公司主张 60 万维修金钱抵扣属于反诉还是反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恒通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直接以本案判决申请执行甲公司财产?5、钱某的汽车的损失谁承担?6、丁公司 5000 万保理合同最终没签订,

16、能否要求赔偿?7、丙公司能否将 20 层转租给戊公司?8、写字楼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视为解除?【答案】八、(2011 年)材料:2007 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例一:2007 年 8 月,同升市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同升市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外

17、贸公司”)2 亿元人民币。近 1 年时间,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外贸公司遂向同升市法院申请执行。同升市法院执行法官李某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一些变现难度大旦价值不高的财产外,尚持有上市股票 ZX 科技 3,000 万股,遂进行了查封。当时股票的市值每股仅 3 元多,如抛售可得 9,000 余万元。李法官综合分析市场大势,认为 ZX 科技不仅近期会有送股,而且还有上涨可能,主张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李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同升市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一致支持,也取得了外贸公司的同意。此后 1 年多时间,ZX 科技先后 2 次送股,被查封的股票数量达到了 4.000 多万股,股值上涨到 7 元

18、多。李法官请示法院领导后,速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涉以当时市场价格强制卖出股票,所得钱款足以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所欠本金及利息。例二:2007 年 6 月,中都市法院陆续受理了湘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湘妃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太平洋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公司”)10 余起欠款纠纷案,标的约 2,000 万元。执行法官张某查明,太平洋公司主业是水族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除剩有 4 年期的水族馆经营使用权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法官经过对水族馆项目前景谨慎评估后,经请示法院领导,决定在经营使用权上想办法,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张法官主动找到最大债权人湘妃公司,经细致工

19、作,使其接受水族馆资产及其经营使用权,以抵偿该公司的 1,500 余万元债权。同时,湘妃公司另行支付部分款项给法院,由法院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经张法官努力,还为太平洋公司找到一家私营企业注人资金,使太平洋公司重新焕发了生机。此外,一些地方法院在执行中还采取了“债权入股”或“债转股”等灵活执行措施,社会上形象地将此表述为“放水养鱼让鱼活”。但对于执行法官涉人股市、推动企业运作等做法,网上时有质疑,法院内部也不无疑虑。问题:1.从正确把握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的角度,评价法院(法官)在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2.结合法理学和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原则,对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进行分析

20、。答题要求:1.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知识作答;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3.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4.请按提问顺序分别作答,总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九、(此题与行政法为二选一选做题,此题题干不全,部分题目无法做题,待完善,给您做题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甲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 5 人,分别为郑一、关二、刘三、工会,持股比例分别为*%、26%、8%、*%。工会已登记为法人,代表甲公司全体职工持股。郑一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关二任总经理。工会委派曹四、谢五任甲公司董事,与郑一、关二、刘三共同组成董事会。职工股东曹四将其股权对外转让给赵七,未告知工会。

21、后工会知情后,召开全体职工会撤销曹四董事的委派。后甲公司有意让增资 3000 万,拟定的增资方案为全部增资均由乙公司认缴,出资款分三期实缴,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支付 200 万,第二期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后支付 800 万,剩余出资在*支付,增资后乙公司持有甲公司 60%的股权。甲公司针对上述增资事宜召开股东会,*全体职工股东参加:关二不同意本次增资;刘三主张优先认购 500 万增资;持股 0.5%的职工股东黄十一主张按其现有持有的股权优先认购增资;其他股东同意上述增资方案。股东会最终决议通过该增资方案(同意人所占股权比例为 73.5%)。后乙公司登记为甲公司股东,并依约实缴前两期出资。后乙公司委

22、派到甲公司的董事善八,在乙公司的指示下与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签订无息借款 700 万元的合同,借款期限为 8 年。后乙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一年多以来,乙公司与甲公司原有股东因经营理念不合等原因,矛盾剧增。后甲公司原股东在未通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通过解除乙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问题:1.职工股东曹四将其股权对外转让给赵七的行为,效力如何?2.工会召开全体职工会撤销曹四董事的委派是否产生曹四董事资格丧失的效力?3:甲公司针对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4.刘三、黄十关于增资认缴的主张,是否可以获得支持?5.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6.解除乙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23、效力如何?【答案】一十、大林、刘可和孙秒是木豆公司的股东,大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刘可是恋人关系。2015 年 4 月,木豆公司与大林、刘可、郝郝、季季设立遥远公司,签订了投资人协议,签署了遥远公司章程,规定遥远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5000 万元。其中,木豆公司认缴 2000 万元,大林认缴 1000 万元,刘可认缴 500 万,郝郝认缴 1000 万元,季季认缴 500 万元。章程还规定,木豆公司和郝郝的出资应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足,大林、刘可、季季认缴的出资在公司设立后三年内缴足。同一天,郝郝与孙秒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约定:郝郝在遥远公司认缴的出资由孙秒实际缴纳,股权实际为孙秒所有,孙秒与

24、郝郝之间系委托代持股关系。孙秒与郝郝将该委托持股协议进行了公证。遥远公司顺利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注明: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缴 3000 万元,认缴 2000 万元。刘可是遥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木豆公司和孙秒均按章程的规定以向公司账户汇款的方式足额缴纳了出资,汇款单用途栏内写明“认缴股款投资款”。2016 年 12 月,大林分两次从其银行卡向刘可银行卡分别汇款 100 万元、80 万元。到款当日,刘可将这两笔款项均汇入遥远公司账户,汇款单用途栏内写明“投资款”。刘可认缴的出资,尚有320 万元未缴足。2016 年 12 月,季季向遥远公司账户汇款 100 万元,尚有 4

25、00万元未实际缴足。2017 年 1 月,季季拟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不主张购买,季季最终将股权转让给轩轩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2017 年 3 月,大林与刘可关系破裂。在刘可的操作下,遥远公司会计麦子与木豆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木豆公司对遥远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麦子,该股权转让协议上加盖有木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栏大林的签字则是刘可伪造的。遥远公司持该股权转让协议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麦子未实际向木豆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017 年 4 月,麦子与七彩钢铁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麦子将其名下的遥远公司股权转让给七彩钢铁公司,七彩钢铁公司向麦子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3000 万

26、元,遥远公司为七彩钢铁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2017 年 8 月,郝郝因拖欠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被法院判决应偿还借款本金 3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及罚息。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郝郝在遥远公司的股权,对此,孙秒提出案外人异议。2017 年 9 月,遥远公司因不能偿还银行到期借款 3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在该案一审审理期间,银行以大林认缴的出资未足额缴纳为由,追加大林为被告,请求大林对银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1.如大林以刘可用于出资的 180 万元是他所汇为由,主张确认刘可名下的股权实际为大林所有,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2.季季向轩轩公司转让股权时,其认缴的出资尚有 400 万元未缴纳,如认缴期限届满,遥远公司是否可以向轩轩公司催缴?为什么?3.木豆公司与麦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将股权过户到麦子名下,据此是否可以认定麦子已取得遥远公司的股权?为什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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