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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导读:公司作为导读:公司作为创制型主体创制型主体,其,其产生、变更与终止都要严格遵守法定产生、变更与终止都要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与程序。本章包括三节,分别是条件与程序。本章包括三节,分别是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一般原理一、公司设立的一般原理(一)公司设立的含义(一)公司设立的含义v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指创办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指创办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总称。的总称。v公司成立公司成立: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
2、,具备了: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由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法律规定的条件,由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或事实状态或事实。F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公司设立的结果。(二)公司设立的原则(立法主义)(二)公司设立的原则(立法主义)1.1.公司公司设立原则的类型设立原则的类型(1 1)自由主义自由主义v指公司的设立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国指公司的设立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国家不加限制和干涉,也不需要注册登记,家不加限制和干涉,也不需要注册登记,又称为放任主义。又称为放
3、任主义。(2 2)特许主义特许主义v指公司的设立要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或指公司的设立要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或最高行政机关批准,否则不得设立。最高行政机关批准,否则不得设立。()()核准主义核准主义v也称为也称为审批主义审批主义,指公司成立除应具备,指公司成立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经过主管机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经过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准则主义准则主义v又称为又称为登记主义登记主义,指由法律规定公司成,指由法律规定公司成立的条件,如果发起人认为条件具备,立的条件,如果发起人认为条件具备,就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就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即予以
4、登记。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登记。2.我国的公司设立原则我国的公司设立原则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 6条: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办理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经批准的,应当在办理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手续。准则主义为原则、核准主义为例外准则主义为原则、核准主义为例外(三)(三)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的资
5、本制度1.1.公司公司资本的含义资本的含义v公司资本公司资本: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又称为股本。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又称为股本。(Equity Capital)公司资本不同于公司资本不同于公司资产公司资产v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指所有可供公司支配的经济资:指所有可供公司支配的经济资源,包括公司自有财产与公司负债。源,包括公司自有财产与公司负债。公司以其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对外承担债务。公司资本只是公司资产中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资本只是公司资产中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自有财产部分的公司自有财产部分2.传统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传统公司法的
6、资本三原则(1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v含义含义: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目的目的:使公司资本在公司成立时明确化、:使公司资本在公司成立时明确化、具体化,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具体化,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v又称为又称为资本充实原则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在其存续期:指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间,必须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体现:体现:l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
7、非货币出资的价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非货币出资的价值负保证责任负保证责任(3131条)条)l公司成立后禁止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禁止股东抽逃出资(3636、9292)l禁止股票折价发行禁止股票折价发行(136136条)条)l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应当在弥补亏损后才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应当在弥补亏损后才能向股东分配能向股东分配(167167条)条)(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v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资本,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需增减资本,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资本三原则是资本三原则是相辅相成相辅相成的关系:的关系:资本确定原则是资本确定原则是基础基础
8、,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是对资本确定原则的资本不变原则是对资本确定原则的延伸延伸和补充和补充。资本维持原则维持的是。资本维持原则维持的是公司资公司资本的实质本的实质,资本不变原则维持的是,资本不变原则维持的是公司公司资本的形式资本的形式,即名义资本。,即名义资本。3.公司资本制度的比较公司资本制度的比较 v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又称:又称确定资本制确定资本制,指公司在,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不能成立。(传统大陆法采用)(
9、传统大陆法采用)v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虽然亦应记载于公司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虽然亦应记载于公司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或认股人在设立阶段全部认足,只要认购人或认股人在设立阶段全部认足,只要认购并缴付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公司即可成立;并缴付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购部分,由章程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未认购部分,由章程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随时发行新股募集。(英美法采用)(英美法采用)v折中资本制折中资本制:也称为:也称为认可资本制认可资本制,指公,指公司章程应记载公司资本总额,公司成立前司章程应记载公司资本总额,公司成
10、立前发起人和认股人只须认购公司资本总额的发起人和认股人只须认购公司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资本由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资本由公司董事会募集,但董事会募集这部分资公司董事会募集,但董事会募集这部分资本的时间和比例法律加以严格限制。本的时间和比例法律加以严格限制。(现代大陆法采用)(现代大陆法采用)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从从保护交易安全方面保护交易安全方面来看,法定资本制旨在确保来看,法定资本制旨在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保护债权人和社会交易的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保护债权人和社会交易的安全;授权资本制可能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行安全;授权
11、资本制可能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行为,公司成立后其交易相对人可能面临交易风险。为,公司成立后其交易相对人可能面临交易风险。从从公司设立及经营方面公司设立及经营方面来看,法定资本制下公司来看,法定资本制下公司的设立及增资条件严格、程序繁琐,可能造成资的设立及增资条件严格、程序繁琐,可能造成资金闲置和浪费;相反,授权资本制则有利于公司金闲置和浪费;相反,授权资本制则有利于公司的迅速成立及增资,有效利用资金。的迅速成立及增资,有效利用资金。从从立法思想立法思想来看,法定资本制重在确保公司人格来看,法定资本制重在确保公司人格的独立性、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交易的独立性、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交易安全安全;而
12、;而授权资本制则重在鼓励投资、提高授权资本制则重在鼓励投资、提高效率效率。结论(观点)结论(观点)l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二者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二者各有利弊各有利弊。大陆法系国家之所以采取法定资本制、英大陆法系国家之所以采取法定资本制、英美法系国家之所以采取授权资本制,除与美法系国家之所以采取授权资本制,除与不同的立法思想有关外,还与不同的立法思想有关外,还与两大法系不两大法系不同的司法制度同的司法制度有关。有关。l我国公司法采取的是我国公司法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20052005年年公司法修定前采取的是公司法修定前采取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制。讨论:目前我国应采取哪
13、种资本制度?讨论:目前我国应采取哪种资本制度?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的条件(一)设立的条件(F23F2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名)名)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l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币三万元三万元;(F26.2F26.2)l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币十万元十万元;(F59.1F59.1)l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14、,从其规定。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要求:(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要求:(27条)条)l货币货币l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全体股东的全体股东的货币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本的30%30%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问题:股东是否可以用债权、股权出资?问题:股东是否可以用债权、股权出资?3.股东股东共同制定公司
15、章程共同制定公司章程(F11F11、2525)v公司章程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指公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董事董事、监事监事、高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F11)4.有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有限责任公司司或者或者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字样。(字样。(F8.1F8.1)5.有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住所: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公司主
16、要办事机构所在地(F10)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章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记载以下事项:程应当记载以下事项:(1 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2 2)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3 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4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7)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8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
17、名盖章。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1.1.签订发起人协议签订发起人协议(不是法定程序)(不是法定程序)2.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条例第(条例第1717)3.3.订立公司章程订立公司章程4.4.必要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必要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批准:设立批准:6.26.2;经营项目审批:;经营项目审批:12.2)12.2)5.5.缴纳出资缴纳出资(F26(F26,2727,28.1)28.1)6.6.验资验资(F29,208)(F29,208)7.7.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课堂案例课堂案例:湖北甲公司与江苏乙公
18、司在江苏共同设立某矿泉有限湖北甲公司与江苏乙公司在江苏共同设立某矿泉有限公司,双方在发起人协议中约定公司,双方在发起人协议中约定:(1)乙公司投入价乙公司投入价值值35万元的厂房和设备,甲公司投入流动资金万元的厂房和设备,甲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5万万元;元;(2)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3)出资各出资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方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4)具体筹办具体筹办事宜及注册登记由乙公司负责。同年事宜及注册登记由乙公司负责。同年6月,甲公司将月,甲公司将25万元汇入乙公司帐户。双方制定了章程,确定了董万元汇入乙公司帐户。双方制定了章
19、程,确定了董事、监事人选,并召开了董事会,制定了生产经营计事、监事人选,并召开了董事会,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此后,矿泉公司迟迟未办理登记,也未开始业务。划。此后,矿泉公司迟迟未办理登记,也未开始业务。甲公司多次催问,未果。次年甲公司多次催问,未果。次年10月,甲公司要求乙公月,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回其投资款,双方发生争执,甲公司遂起诉要求司退回其投资款,双方发生争执,甲公司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退回其投资款。解除合同,乙公司退回其投资款。三、股份公司的设立三、股份公司的设立(一)发起人(一)发起人1.1.概念概念v发发起起人人:为为设设立立公公司司而而签签署署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向向公公司司认
20、认购购出出资资或或者者股股份份并并履履行行公公司司设设立立职职责责的人。的人。2.2.发起人的资格发起人的资格(1 1)自然人与法人均可成为发起人。)自然人与法人均可成为发起人。自自然然人人发发起起人人应应当当具具有有完完全全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公公务务员、法官、检察官不得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员、法官、检察官不得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受到法人宗旨的限制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受到法人宗旨的限制 (2 2)半数以上)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的责任(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15条条)(1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F94、
21、95条)条)公司不能成立的(公司不能成立的(F95F95)l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l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及同期银行股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的的连带连带责任责任公司成立的公司成立的l公公司司设设立立过过程程中中,由由于于发发起起人人的的过过失失致致使使公公司司利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F95F95(3 3)l出出资资不不足足的的补补充充责责任任、非非货货币币出出资资的的价价值值保保证证责责任,其他发起人的连带责任(任,其他发起人的连带责任(F94F94)(
22、2 2)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针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针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F200、2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东。第二条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
23、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第三条发起人以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
24、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的除外。(二)设立方式类型(二)设立方式类型(F78)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v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v指由发起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
25、的一部分,指由发起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三)股份公司设立条件(三)股份公司设立条件(F77F77)1.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F79F79)2.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低限额(1 1)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500500万元万元(2 2)发起设立的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的允许分期缴纳出资(F81.1F81.1)v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认购购的
26、股本总额。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本的20%20%,其余部分在,其余部分在两年内两年内缴足。缴足。发起设立首次出资额最少不得低于发起设立首次出资额最少不得低于100100万元万元(3)募集设立的不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募集设立的不允许分期缴纳出资(F81.2)v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实收股本总股本总额额(4)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与有限公司股东相同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与有限公司股东相同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
27、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经创立大会通过v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召集的发起人与认股人会议,:由发起人召集的发起人与认股人会议,是设立中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是设立中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三)股份公司设立程序(三)股份公司设立程序 1.1.发起发起设立程序设立程序(1 1)签订发起人协议)签订发起人协议(F80.2F80.2)v发发起起人人协协议议:指指发发起起人人就就设设立立公公司司事事项项所所达达成的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成的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2 2
28、)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 3)选举董事、监事,选举董事、监事,订立公司章程订立公司章程(4 4)必要时申请批准)必要时申请批准(F6.2F6.2)(5 5)认购股份(认购股份(F84)发起人发起人书面认足书面认足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缴纳出资(全部出资或首次出资)缴纳出资(全部出资或首次出资)非货币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非货币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前款规定出资的,应发起人不依前款规定出资的,应按照发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6 6)验资)验资(7 7)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2.2.募集设立程序募集设立程序
29、(1 1)发发 起起 人人 签签 订订 发发 起起 人人 协协 议议(F80.2F80.2)(2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 3)订立公司章程订立公司章程(4 4)必要时申请批准()必要时申请批准(F6.2F6.2)(5 5)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股份(F85F85)35%35%(6 6)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定向幕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定向幕集股份公开募股程序:公开募股程序:制作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制作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v招招股股说说明明书书:发发起起人人表表明明募募集集股股份份的的意意思思并载明法律规定事项的书面文件。并载明法律规定事项的书面文件。v认认股股书
30、书:发发起起人人制制作作的的明明确确认认股股人人认认股股事事项的书面文件。项的书面文件。申请公开募股申请公开募股核准文件(核准文件(F93.2F93.2)签定签定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和和代收保存股款协议代收保存股款协议认股人认股并缴纳出资认股人认股并缴纳出资(7 7)验资(验资(F90)(8 8)召开)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F90、91)l召开时间召开时间股款缴足后股款缴足后3030天内天内 l职权职权(F91F91)l决决议议方方式式出出席席会会议议的的认认股股人人所所持持表表决决权权过过半数通过半数通过l最最低低出出席席比比例例代代表表股股份份总总数数半半数数以以上上的的发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
31、可举行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9 9)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l创立大会结束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董事会负责申请日内董事会负责申请讨讨论论:为为什什么么我我国国公公司司法法未未规规定定发发起起人人在在创创立立大大会中的表决权?会中的表决权?课堂练习:课堂练习:1.遇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认股人可以按照遇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要求发起人返还?A.A.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截止期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截止期限尚未募足限尚未募足B.B.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
32、起人在3030日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内未召开创立大会C.C.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D.D.对对公司的信誉产生怀疑和动摇的公司的信誉产生怀疑和动摇的 2.张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公司以公开募股方式设张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公司以公开募股方式设立时,有以下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立时,有以下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A.A.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二是经国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B.B.必须签订两个
33、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保存股款协议。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保存股款协议。C.C.股份发行完毕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股份发行完毕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D.D.如果发起人、认股人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如果发起人、认股人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份总数的1/21/2,则创立大会不得举行。,则创立大会不得举行。案例案例夏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夏日公司)与其他五家夏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夏日公司)与
34、其他五家企业共同筹建企业共同筹建“成夏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夏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夏公司)。资(成夏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六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万元,六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500万元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由于厂房需要装修,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成夏公司筹建由于厂房需要装修,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成夏公司筹建处向大地装潢公司洽谈购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计人民币处向大地装潢公司洽谈购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计人民币79万元。双方商定成夏公司一经成立即向装潢公司一资性付清万元。双方商定成夏公司一经成立
35、即向装潢公司一资性付清全部货款。一周后,大地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全部货款。一周后,大地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证监会批定的仓库。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证监会批准,夏日公司等六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公布招股说明书,准,夏日公司等六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公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进行公开募股。但4个月募股期后,仅募集到个月募股期后,仅募集到600万元,公万元,公司无法成立。大地装潢公司向夏日等六家发起企业要求偿付司无法成立。大地装潢公司向夏日等六家发起企业要求偿付货款货款79万元。六家企业以种种理由相互推委,拒付货款。大
36、万元。六家企业以种种理由相互推委,拒付货款。大地装潢公司遂以六家企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地装潢公司遂以六家企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变更公司的变更一、公司变更含义一、公司变更含义(一)概念(一)概念v公司变更公司变更:指公司在存续期间依法改变:指公司在存续期间依法改变其构成要素的行为或事实。其构成要素的行为或事实。(二)类型(二)类型1.公司组织的变更公司组织的变更合并、分立及公司合并、分立及公司类型变更等类型变更等2.其它登记事项的变更其它登记事项的变更名称、住所、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等章程、注册资本等二、公司合并(二、公司合并(F173-175)(一)公司合并的
37、概念(一)公司合并的概念v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照法定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二)公司合并的类型(二)公司合并的类型v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其: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余公司中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余公司(被吸收方)解散。(被吸收方)解散。v新设合并新设合并 :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参: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公司解散,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与合并的公司解散,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三)合并的特征(三)合并的特征1.公司合并是合并各方之间的契约行为公司
38、合并是合并各方之间的契约行为2.公司合并是公司人格的合并公司合并是公司人格的合并3.公司合并必须依法进行公司合并必须依法进行4.公司合并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四)公司合并的程序(四)公司合并的程序(F174F174)1.1.订立合并协议订立合并协议2.2.股东(大)会通过合并决议股东(大)会通过合并决议 3.3.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F75.1F75.1(2 2),),143.1143.1(4 4)4.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5.通知和公告通知和公告债权债权人人 6.6.办办理登理登记记(五)公司合并的法律效
39、果(五)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1.1.公司的消灭、变更和新设公司的消灭、变更和新设新设合并:新设合并:A B A B A A和和B B:注:注销销登登记记 C C C C:设设立登立登记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A B A B A A:注:注销销登登记记被吸收方被吸收方 吸收方吸收方 B B:修改章程、:修改章程、变变更登更登记记2.2.公司公司债权债权、债务债务的概括承的概括承继继3.3.原原股股东东转转为为存存续续或或新新设设公公司司股股东东,或或退退出公司出公司三、公司分立三、公司分立(176-177)(一)概念(一)概念v公公司司分分立立:指指公公司司依依照照法法定定程程序序分分为为两两个个或
40、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二)公司分立的(二)公司分立的类类型型1.1.单纯单纯分立分立(1 1)解散分立解散分立:又称为:又称为分解分立分解分立,指一个公,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营业分割设立两个以上公司,原司将其全部营业分割设立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公司法人资格消灭。(2 2)存续分立存续分立:又称为:又称为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指一个公,指一个公司以其部分营业设立一个或数个公司,原公司以其部分营业设立一个或数个公司,原公司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司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2.2.分立合并分立合并(1 1)吸吸收收分分立立合合并并:指指公公司司分分立立后后,被被分分割出
41、的部分营业被其他公司吸收合并。割出的部分营业被其他公司吸收合并。l其其中中原原公公司司继继续续存存在在的的,称称为为存存续续吸吸收收分分立立合合并并;原原公公司司解解散散的的,称称为为解解散散吸吸收收分分立立合并。合并。(2 2)新新设设分分立立合合并并:指指公公司司分分立立后后,被被分分立立出出的的部部分分营营业业与与其其他他公公司司的的部部分分或或全全部部营营业合并设立新公司。业合并设立新公司。l原原公公司司继继续续存存在在的的,称称为为存存续续新新设设分分立立合合并并;原原公公司司解解散散的的,则则称称为为解解散散新新设设分分立立合合并。并。(三)公司分立的程序(三)公司分立的程序除除第
42、第一一项项为为董董事事会会制制订订分分立立方方案案外外,其其他他程程序序与与合并相同。请讨论第合并相同。请讨论第176176条的立法原因。条的立法原因。公司法公司法条文:条文:第第176176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公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第177177条:分立前的债务由条: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
43、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四)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1.1.公司人格的消灭公司人格的消灭 变更变更 新设新设2.2.公司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财产作相应的分割3.3.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4.4.原股东原股东成为分立后存续或新设公成为分立后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或退出公司司的股东或退出公司四、公司四、公司类类型的型的变变更更(一)概念(一)概念v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不中断其法人资:公司不中断其法人资格而转变为另一种类型公司的法律事实。格而转变为另一种类型公司的法
44、律事实。(二)公司(二)公司类类型型变变更的后果更的后果1.1.公司原有人格延续公司原有人格延续2.2.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3.3.公司名称、组织机构、章程等作相应改变公司名称、组织机构、章程等作相应改变(三)公司(三)公司类类型型变变更的程序更的程序1.董董事事会会制制订订变变更更方方案案(F47F47(7 7),F109.4F109.4)2.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F44.2F44.2,104.2104.2)3.实施变更方案实施变更方案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 五、增资与减资五、增资与减资(一)减资(一)减资1.1.减资的概念和种类减资
45、的概念和种类v减资减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行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行为实质减资:公司将过剩的财产返还给股东,实质减资:公司将过剩的财产返还给股东,同时相应下调注册资本额。同时相应下调注册资本额。形式减资:仅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下调以形式减资:仅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下调以使公司资本与财产相符。使公司资本与财产相符。3.3.减资的程序(减资的程序(F178F178)(1 1)董事会制订减资方案)董事会制订减资方案(2 2)股东(大)会以)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通过通过(3 3)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 4)通知及公告债权人)通知及公告债权人 (5 5)处理公司债
46、务(清偿或提供担保)处理公司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6 6)验资(登记条例)验资(登记条例31.131.1)(7 7)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条例(登记条例31.431.45 5)(二)增资(二)增资1 1、增资的概念与种类、增资的概念与种类v增资增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行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行为 名义增资:将公司的财产如公积金转化为名义增资:将公司的财产如公积金转化为资本。资本。实质增资:指通过新的出资而增加注册资实质增资:指通过新的出资而增加注册资本。实质增资能够增加公司的实有财产。本。实质增资能够增加公司的实有财产。2.2.增资的程序增资的程序(1 1)董事会制度增资
47、方案)董事会制度增资方案(2 2)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 3)公开发行新股的,经国务院证券)公开发行新股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依法发行股份监管机构批准后,依法发行股份(仅实(仅实质增资并公开发行新股的)质增资并公开发行新股的)(4 4)缴纳出资或股款)缴纳出资或股款(仅实质增资的)仅实质增资的)(5 5)验资)验资(6)办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的终止公司的终止 一、公司的解散一、公司的解散(一)公司解散的概念(一)公司解散的概念公司公司终终止的两种方式止的两种方式 解散解散与与破产破产v公公司司解解散散:公公司司因因法法律律或或章章程程规规定
48、定的的解解散散事由出现而终止其法人人格的法律事实。事由出现而终止其法人人格的法律事实。(二)公司解散的(二)公司解散的类类型(型(F181)1.1.自愿解散自愿解散 F181F181(1-31-3)2.2.行政命令解散行政命令解散 F181F181(4 4)3.3.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解散解散F181F181(5 5)司法解散司法解散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措施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措施()司法解释的含义()司法解释的含义第第183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通过其他途
49、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公司僵局公司僵局的确定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二)第第1 1条:条:(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
50、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二、公司的清算二、公司的清算 (一)概念(一)概念v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公司决定解散后,对公司财产公司决定解散后,对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的法定程序。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