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9325718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docx(1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汇编首问负责制度一、凡来仲裁院申请仲裁或咨询的人员均为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所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二、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不 得以任何借口推脱。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属于本人职责内的,要按照规定认真办理或解答;属于本人职责外的,要引导服 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办理;属于服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 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四、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述、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 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服务对象。五、因首问责任人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首

2、问责任人的责任。仲裁机构工作守则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二、统一着装,仪表端庄,庄重得体;三、热情待人,耐心解释,礼貌用语;四、处理来信,认真及时,五、办事不推诿,努力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六、对上级机关下发的公文,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按公 文处理流程进行传阅、办理、存档、统一销毁或者清退;对 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名义制发的公文,在签 发公布前,不得对外披露公文内容。七、对参加的各种会议,除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传达或宣 传外,不得对外披露会议内容。八、不慎遗失或泄露秘密的,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谎报 和隐瞒。仲裁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第一条 为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仲裁员的办案监督制 约,根据中华人民

3、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错案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调解活动中, 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及仲裁法定程序,做出裁决和 处理决定,需要纠正的案件或行为。仲裁员处理劳动人事争 议案件形成错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错案责任。第三条本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含 兼职仲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第四条 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重证据,重调查;错责相等,罚当其过;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的原则。第五条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追究错案责任:(一)违反仲裁程序规

4、定或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 的;(二)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 果的;(三)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明显错误 的;(四)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或者符合法定回避条件 的申请,故意不依法回避,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五)涂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材料,或者指使、 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丢失或者因过失损毁证据,篡改、 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造成严重后 果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损害案 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错案责任:(一)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在仲裁

5、实践中疑难案件 难以把握导致裁决失当的;(二)对当事人举证难以查清,裁决后又发现新的证据 而改变裁决的;(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作出裁决的;(四)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 改变裁决的;(五)在改革过程中因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出现新 型案件致使裁决处理不当的;(六)因有关部门工作失误或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错案的;(七)其它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第七条 仲裁案件错案应当依据错案的事实、行为人的 法定职责、主观过错及错案所产生的后果,追究案件承办仲 裁员、机构负责人和案件审批人的责任。第八条 错案追究的时效为一年,自错案结案之日起计 算。第九条在错案追究的有效期间,根据错案情

6、节轻重, 对错案责任人给予下列处理:(一)对符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应受理的案件违 法受理或故意拖延办案,应当责令改正,有关责任人员做出 书面检查,所在仲裁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二)对仲裁员当年发生3件及其以上错案,审批人当 年发生6件及其以上错案的,对办案仲裁员和案件审批人, 给予暂停办案、审批或不予通过年审的处理;(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 府机关形象的,取消仲裁员资格,解聘仲裁员职务;第十条 对主动承认错误,积极纠正错案,及时消除不 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第十一条错案责任人对错案的认定及应承担责任不 服的,可在收到错案追究决定30日内向做出错案追究决定

7、 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接到 复议申请的30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本制度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案卷归档及管理制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为促进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归档规范化,制定本制度。一、案卷立卷(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3日内,仲裁员应当将 案卷材料交书记员。书记员在收到案卷的后30日内,将处 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 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二)卷宗材料必须是复印、铅印、油印,用黑色、蓝黑 色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不得用复写纸复写。(三)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装订顺序按照劳动

8、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执行。二、案卷保管(一)案卷立卷后,以年为顺序,归类存放在档案室内, 由专人负责保管。(二)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 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 卷材料。(三)案卷交接时,双方应清点案卷的卷数及页数,并在 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案卷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 档案移交手续。(四)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卷宗,保存期为五年;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为十年。三、案卷借阅(一)案卷由专人负责保管。当事人摘抄、借阅案卷的, 须持相关部门的正式函件和有关证件,填写借阅登记表,经 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案卷保管人保存登记表陪同查阅

9、。(二)仲裁副卷除仲裁机构外,一律不准借调和查阅。(三)对仲裁结果不服到法院起诉或申请执行的案件,法 院可以借阅仲裁正卷。(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如需摘抄正卷内材料的,需经仲裁 院负责人批准。(五)为保证仲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 守案卷借阅、查阅制度。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明确规定借阅 期限,如期归还。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调解建议制度为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预防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缓解仲裁委员 会工作压力,根据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 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企业劳动争议协商 调解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建立调解建议制

10、度的意义1、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职能作用,让一部分 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经费支 出,减轻当事人讼累;2、在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 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压力。二、立案前,仲裁委员会对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发出调解 建议书,建议当事人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2、争议标的在5000.00元以下的劳动争议;3、其他争议不大,宜于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劳动争 议案件。三、调解建议书的制作要求、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1、仲裁委员会与调解组织的性质不同,仲裁委员会处

11、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持居中立场,未经裁决,不得发表裁 决意见,影响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因此,调解建议书, 只需建议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即可,无须告知其他事项;2、对未经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劳动 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直接受理其仲裁申请的,无 须当事人同意,可以直接建议当事人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也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调解组织调解。廉洁自律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的廉政建设,保证 公正执法,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队伍的良 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仲裁工作实际,

12、制定本制度。一、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钱物、 泄露秘密及当事人隐私,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不得接受与办案有关的律师以“介绍费”、“好处 费”、“劳务费”等名义的各类酬金;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当 事人及其代理人宴请、馈赠钱物;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 人的旅游邀请或应邀参加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保龄球馆 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借办案之机要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 其代理人为本人或单位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 何名义在当事人处报销任何费用。三、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方谈 论所承办的案件或相关事宜;不得向当

13、事人及其代理人透露 仲裁庭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讨论案件的内容。四、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近亲属或 者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仲裁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五、仲裁委员应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 督。六、仲裁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 评教育或者解聘。七、兼职仲裁员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仲裁委员会予以 解聘。六、办理案件,要入心、入情、入理、入法;七、公开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仲裁机构服务承诺一、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 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二、承诺即时服务。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时

14、效内立案,及时调处;三、承诺限时服务。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各类仲裁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四、承诺规范服务。对当事人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五、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 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六、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仲裁、执法公正、高效、廉洁奉公,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一次性告知制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仲裁活动参与各方之间 的互信度,降低当事人仲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一、当事人向仲裁机构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属于仲 裁机构业务范围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

15、策的规定, 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依据、所需 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 应设立咨询记录簿,作好记录;二、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即答复的,事后应及时一次性 回复当事人;申请人办理或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机构业务范 围的,须告知申请人办理的路径;三、仲裁机构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公告栏、网站 或立案庭等合适场所,统一公布仲裁申请所需材料、程序、 时限、权利、义务、风险等内容,并事先印制仲裁须知 供当事人索取,必要时要做好解释工作;四、在收到仲裁申请材料时,承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 关材料,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材料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

16、的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充材料后, 承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五、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后,一次性向当事人发放受 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等材料;六、承办人员应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仲裁服务规范化行为和用语为切实转变调解仲裁工作作风,本着“以人为本、用语 规范、依法仲裁”的原则,制定仲裁工作服务规范化行为和 用语如下: 一、接待当事人的规范化行为和用语1、当事人到达仲裁院,负责接待的人员要面带微笑, 及时向服务对象问候:你好!请坐!2、安排服务对象坐下后,接待人员应当说:请问你有 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帮助吗?二、庭

17、审过程中的规范化行为和用语1、适用独任庭审理的案件,由独任仲裁员主持庭审活 动;适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首席仲裁员主持庭审活动, 其他仲裁员需要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问的,应当事先征得 首席仲裁员的同意。2、仲裁庭成员主持庭审时,应当保持中立,不得擅自 离席,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不得打击、讥讽、嘲笑、冷落、 责备当事人和代理人。3、仲裁庭审理案件,做到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语速 适中、理直气壮、严肃庄重。仲裁庭用语原则上采用普通话, 但因地区差异或者当事人特殊情况,应当以通俗易懂、正常 交流为原则进行庭审。4、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不得先入为主,不得暗示案 件的裁决结果。庭审时间较长的,仲裁庭可以宣

18、布休庭,但 应当规范用语,即:因“休庭的原因”,现在宣布休庭10 分钟。休庭时间届满后,仲裁庭应当宣布复庭,即:休庭时 间到,请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入庭就坐,庭审程序继续进 行。三、裁决书的规范化用语1、“申请人诉称”部分,应当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 代理人意见及当庭陈述等内容,简要、准确地归纳申请人的 仲裁主张和仲裁请求。2、“被申请人辩称“部分,应当根据被申请人的答辩 书、代理人意见及当庭陈述等内容,简要、准确地归纳被申 请人的意见。3、“证据认定”部分,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结合双方举证、质证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核,依据法 律的规定,遵循仲裁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

19、 经验,分别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有无证明力 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和确认,并写明确认的理由。4、“审理查明”部分,应当根据申请人的陈述、被申 请人的答辩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全面、客观、严密、 准确地叙述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避免使用明显的褒贬词汇。5、“本委认为”部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 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个案具体情况,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 阐述对当事人答辩意见、辩论意见、代理意见等是否采纳的 理由;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责任大小及责任承担 等逐一进行准确、客观、详细的说理,并进行归纳评判。引 用法律条文,应当引用法律条款的原文,必须引用到法律的 条、款、项、目;

20、涉及多个争议问题的,应当一论一引。6、“裁决如下”部分,应当逐一分项书写,明确具体, 言简意赅,避免歧义。7、“诉权告知”部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使起诉、撤 销权利的期限、人民法院及逾期的法律后果。8、“执行权告知”部分,应当告知当事人裁决书生效 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和法院。四、宣布裁决书的规范化用语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在法定审理期限内依法向当事 人宣布裁决内容,并送达裁决书。在宣布裁决后,应当规范 以下用语:征求当事人对裁决书的意见,应当规范的用语有:裁决 书宣布完毕,请问你对本裁决有什么意见?你是否服从本裁 决?2、当事人不服裁决时,应当规范的用语有:如你不服 本裁决,请你自收到裁决书之

21、日起X X日内,向义X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3、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仲裁庭要进行正面解释,做好败诉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提起诉 讼或者申请撤销的救济途径,依法维权,防止投诉、上访、 报复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仲裁员工作职责一、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二、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关调查,调取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 鉴定等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调查。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调解仲裁方案。四、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 议。五、认真审查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六、参加仲裁庭合议

22、,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七、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八、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书记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仲裁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仲裁庭纪 律;三、客观、公正、准确记录审理、调查、质证、调解等 仲裁活动;四、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擅自同意当事人增删、更改 笔录,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五、对仲裁员办结的案件,应及时立卷、归档;六、完成仲裁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仲裁案件限时办结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公正、高效、便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一

23、、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凡符合要求的,必 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束。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三、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送 达受理通知等相关仲裁文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 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 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仲裁文书送达被申请人。五、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和仲 裁庭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六、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四十五日(工作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主任或经授权的仲裁

24、机构负责人批准,可 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工 作日)。仲裁案件保密制度一、为保守国家秘密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秘密,保 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防止保密性纠纷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二、本制度的保密范围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2、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涉及的其他秘密。三、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公开开庭,但案件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依法不公开审理的 案件,除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外, 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旁听。四、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 用于公开展览或提供给新闻、出版单位公开发表。劳动人事 争议案件事实及处理情况接受媒体采访的,按有关规定批准 执行。五、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后的归档以及案卷的借 阅、查阅等工作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 定办理,确保仲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