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定。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1 号);. 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4管理规定3 . 1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 门按
2、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 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4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5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 火警),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基层单位 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 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4. 3.5公司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消防 安全
3、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工作。4. 3.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 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 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4. 3.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 中明确,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 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4. 3.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 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4. 3.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
4、好,有条件 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4. 3.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烘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 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 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4. 3.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 “电焊十不烧”规定。4. 3.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 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4. 3.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 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4.4 工地消防检查4. 4.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消 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
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5. 4.2基层单位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 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6. 4. 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7. 4.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 器物外,按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规定处以罚款。8. 4.5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 及时清运的或在木工间吸烟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以罚款9. 4.6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 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4.5 消防
6、器材安全管理4.5.1 在消防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 负责维修及保管。4.5.2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4.5.3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 真负责。4.5.4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4.6 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训练计划4. 6. 1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应成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员应由身体健康、 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担任,并应掌握、熟悉有关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的使用以及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4. 6.2为更好地发挥志愿消防队的预警预报
7、能力,提高业务素质, 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 伍,制订相应的训练计划:(1)志愿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 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志愿消防队队长负责 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 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 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 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4)定期举办志愿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
8、合”。(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4. 6.3应建立和保存志愿消防队台帐,包括基层单位防火领导 小组名单、志愿消防队员名单和活动记录。4.7特殊重点部位消防管理4. 7. 1电、气焊消防安全管理(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 建筑物或可燃品。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 手续。(2)动火作业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 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 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3)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 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开展
9、经常性消防自我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各种警告牌、 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燃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 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6)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 距明火不得少于5mo氧气瓶、乙焕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 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25平方米应 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8)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 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
10、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材料仓库消防管理(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 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度以上 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 4m,电线敷设规范, 夜间要按时熄灯。(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 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4 . 7.3木工间消防管理(1)
1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 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 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 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 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 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 追究其当事人责任。4. 7.4油漆间消防管理(1)工地油漆间设置专职的仓库保管员。(2)仓库保管员应
12、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6)严禁闲人入内。职工宿舍消防管理(1)职工宿舍消防工作由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电器具。(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 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6)消防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 舍,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食堂
13、消防管理(1)食堂消防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 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消防意识。(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食堂间内特别是厨房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 告牌挂设完整、醒目。厨房应配置防爆照明灯和防潮插座。(4)做好经常性消防检查工作。(5)厨房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 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档案室消防管理(1)档案室消防安全工作由档案负责人全面负责。(2)库房内安装烟火报警器,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3)库房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4)进入档案室严禁吸
14、烟,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期器材。5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5. 2相关资料2.1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5 . 2.2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档案.2.3公司固定动火点台账;6 .2.4消防器材明细表。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贝人4.4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 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4.4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 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 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
15、内 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 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 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 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 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4. 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型、企业规模、各类证照等);(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16、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 4.3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须及时补报。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 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补报。4 . 4.4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 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的生 命安全,防止扩大伤亡或者发生次生事故。5 .4.5
17、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 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因抢救人 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清理或者移动事故现场 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必须使用摄 像、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保留好现 场视频监控。4.5 事故调查4.5.1 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集团认为需要调查的,由集团联系政府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下事故的调查,由集团负责组织。轻伤 事故经集团同意公司可自行调查。4.5.2 集团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大连港公 安局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邀请有
18、关职能部 门及专家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4.5.3 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质部、工程部、工 会及相关部门组成,并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邀请集团安监部有关 领导参加指导。4.5.4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5.5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 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5.6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 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
19、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5.7 事故发生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 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 实提供有关情况。4.5.8 5. 8事故调查报告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制定 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 资料须归档保存。4.6 事故处理4. 6.1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政府批复的意见 和集团事故处理通报及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进行处理。对负有事故责任 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 处分依照集团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处理通报执行,公司不做另
20、行处理; 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需要承担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的,由公司主要负 责人比照集团事故处理通报提出处理意见。6. 6.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单位领导 成员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依照下列规定执行:(1)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 故、较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分别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罚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 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80%、60%和40%的罚款, 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发生死亡2人或者5人以上10人以
21、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30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30% 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3)发生死亡1人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20 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10% 至20%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过或以下处分。(4)发生重伤2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10万元 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
22、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5%至10% 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发生重伤1人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5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3%至5%的罚款。(6)发生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 上3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本条款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 6.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参照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
23、 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2号)有关规定给予 相应的处分。(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4)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8. 6.5对事故责任单位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由所在单位提 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办审核同意后落实处理;对公司其他相关责 任人员需要处理的,由公司安委办提出处理意见。4. 6.6事故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报告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
24、实情 况应当依法及时向职工公布,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监督。公司安委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情况加强监督检查。4. 6.7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死亡事故或者重伤事故超标的单位,所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其 他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4. 6.8政府或集团批复的处理意见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 处理高于公司事故处理通报的,按政府或集团批复的处理意见执行, 公司不另行处理。低于公司事故处理通报的,按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追加执行。5附则1.1 凡是发生性质较为严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 故险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25、 调查处理的,参照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1.2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能根据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落 实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公司安委办负责协调跟踪。1.3 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由事故责任单位按照公司处罚决定 缴纳财务部门;对责任单位领导成员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年薪兑现 中扣除。1.4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本办法未规定事项,按上级 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规范安全消防设施的配置、定型和管理行为,特制定本 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施工工程的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定型、采 购、制作和管理,同时适用于公司固定办公
26、区域和食堂。船舶消防按 照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S/T4402001)执行。3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管理要求1职责4.1 .1安全部负责安全消防设施的配置、定型和管理的监督检查。4.2 .2各基层单位负责现场安全消防设施的配置、定型、检测和 动态管理;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消防设施的标准化;负责审核现场安全 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监督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验收工作。4.3 . 3工程部对安全消防设施的供货商进行控制,监督和实施安 全消防设施的采购和验收。4.4 安全消防设施的配置、定型和管理4 . 2. 1各基层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
27、应明确安全消防 设施的配置、定型和管理要求,相应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 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 .2.2安全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消防措施的审核,总工 程师批准。4. 2.3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消 防设施配置、定型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或申购安全消防设施。4. 2.4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设施经安全部批准后,由基层单位负责 编制预算并制作。对需外申购的安全消防设提出申购计划,报安全部 批准后采购。4. 2. 5公司按规定在公司固定办公区域布设消防设施。安全消防 设施的供货商应具备相应资格。4. 2.6基层单位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业 主
28、的要求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合理配置,配置情况均应予以记 录。4. 2. 7基层单位对工地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标准化情况 进行管理。绘制防火重点部位和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建立消 防器材明细表。4 . 2.8基层单位负责监督现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的安全可靠性 和按规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情况。5 .3施工现场消防的安全管理4. 3.1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的要求,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督促项目 工程和分包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4. 3.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 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 期整改。3. 3.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