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420-2018 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5∕T 1420-2018 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91.040.10 P 33 备案号:59313-2018 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14202018 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rural convenient service center 2018-06-05 发布 2018-09-0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5/T 1420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鄂尔
2、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国春、边东、谷世才、马旭、万吉伟、乔荣、王雪艳、邹欣、贾瑞林、苏欣、郝建疆、苏建忠、毕书军、付伟。DB15/T 14202018 1 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服务组织、建筑标准、建筑设施、工作设施、名称标识、运行管理、监督与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3、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 安全色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26189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 GB/T 32169.1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169.2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2部分:进驻要求 GB/T 32170.1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170.2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DB1
4、5/T 529 政务服务中心安全与应急规范 DB15/T 531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70、DB15/T 529和DB15/T 531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便民服务中心 convenient service center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GB/T 32170.1-2015,定义3.1 3.2 进驻部门 government department stationed 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行政
5、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服务单位。GB/T 32170.2-2015,定义3.2 DB15/T 14202018 2 3.3 服务窗口 service window 进驻部门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单元。GB/T 32170.2-2015,定义3.4 3.4 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 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GB/T 32170.1-2015,定义3.2 3.5 法定时限 legal limits of time 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上明
6、确规定的某个服务事项完成其服务流程所需的具体时间,一般用*个工作日表述。DB15/T 531-2012,定义3.18 3.6 承诺时限 committed time limits 规定向服务对象承诺的某个服务事项完成其服务流程所需的具体时间,一般用*个工作日表述。DB15/T 531-2012,定义3.19 4 服务组织 4.1 职能职责 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是苏木乡镇为民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苏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便民服务工作的组织、指
7、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考核。4.2 机构设置 中心管理机构应下设(但不限于)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监督考核、信息化管理等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政务及相关事务的日常处理、协调及后勤保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事项和窗口人员进驻,业务运行管理与协调管理。监督考核部门,负责对中心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及其服务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网络的开发、实施、运行管理以及网络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工作。DB15/T 14202018 3 4.3 人员配置 4.3.1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4.3.1
8、.1 中心应根据管理机构职能和相关工作需求配置工作人员。4.3.1.2 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执业技术要求。4.3.1.3 管理机构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掌握行使工作职能必备的业务技能。4.3.2 窗口人员配置 4.3.2.1 中心应根据导询服务等窗口职能要求,配置具备相应执业技能要求的工作人员。4.3.2.2 进驻部门窗口人员配置按照 GB/T 32169.2 执行。5 建筑标准 5.1 选址 便民服务中心选址应符合苏木乡镇规划要求,选址于本辖区内位置适中、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的地方。具体建设类型根据苏木乡镇实际情况而定。5.2 面积 便民服务中
9、心根据建筑面积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甲级。建筑面积 1500 以上,适用常住人口在 3 万人以上的苏木乡镇;b)乙级。建筑面积 500 1500,适用常住人口在 1.5 万3 万人的苏木乡镇;c)丙级。建筑面积 500 以下,适用常住人口在 1.5 万人以下的苏木乡镇。5.3 结构 中心建筑结构应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结构形式,安全等级应为二级。6 建筑设施 6.1 电力设施 6.1.1 应配备室内照明系统,且符合 GB/T 26189 的要求。6.1.2 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系统。6.2 消防设施 主体建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GB 50140、GB 50016的要求。6.3 安
10、全设施 应按照DB/T 529的要求设置安全设施。DB15/T 14202018 4 7 工作设施 7.1 服务大厅设施 7.1.1 应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配置意见箱(簿)、投诉举报信箱和公开投诉举报电话。7.1.2 应配置用于滚动发布各类信息的多媒体电视屏幕等设施。7.1.3 应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区,服务指南,服务事项二维码扫描功能区,配置触摸屏式信息查询设备。7.1.4 应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放置公众满意度测评卡及投递箱。7.1.5 应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7.1.6 应公开展示各项规章制度。7.1.7 应配置免费 WIFI、饮水机、手机充电台、排号机、ATM、公用电话
11、、休息椅、复印机、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7.2 服务窗口设施 7.2.1 服务窗口硬件 7.2.1.1 工作台面高度宜为 75 cm85 cm,宽度宜为 75 cm100 cm,台面颜色符合 GB 2893 的要求。7.2.1.2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计算机及相关的制证、票据打印设备。7.2.1.3 应配备对外提供服务的电话机。7.2.1.4 应配置服务窗口工作所需的资料柜、档案柜、保险柜、物品柜及办公桌椅等。7.2.1.5 应配备数量适宜的网络接口及电源插座。7.2.1.6 应配备服务评价器。7.2.1.7 应配备高拍仪。7.2.2 服务窗口软件 7.2.2.1 应将所在地区的审批通用软件和电子
12、监察系统接入便民服务中心。7.2.2.2 应提供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所需的授权书和办事指南。8 名称标识 8.1 基本要求 8.1.1 名称标识应至少采用蒙汉两种文字,横排或竖排悬挂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的要求。8.1.2 便民服务中心应进行各类公共信息的标示,统一标识,图形符号符合 GB/T 10001.1。DB15/T 14202018 5 8.2 中心名称标识 8.2.1 苏木乡镇建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应统一为“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8.2.2 名称标识的尺寸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确定。8.3 窗口指示牌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应设置窗口指示牌
13、或电子显示屏,内容包括服务窗口部门名称、主要服务项目名称且应蒙汉双语显示。9 运行管理 9.1 进驻部门 应将民政、计生、社保、财政、国土、城建、国税、地税、合作医疗、城管、公安派出所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机构在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并派驻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或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公共收费纳入,例水费、电费、暖费、气费、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9.2 进驻事项 应按上级政府要求将本级政府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承担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服务单位全部纳入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0 监督与评价 参照GB/T 32169.1执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