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广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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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080 CCS Z 50 44 广东省省地方标准 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 Risk management and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contamination in cultivated soil Risk assessment 2020-12-28 发布 2021-03-28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263.22020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工作程序.2 6 资料收集与分析.4

2、7 点位风险评价.6 8 治理单元风险评价.6 9 评价报告编制.9 附录 A(资料性)图件制作要求与规范.10 附录 B(资料性)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报告编制大纲.11 附录 C(资料性)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12 附录 D(资料性)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13 参考文献.14 DB44/T 2263.22020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广东省肥料和土壤调整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科学院生态

3、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芳柏、刘传平、王琦、常春英、黄莉敏、郑顺安、郑勇、刘晓文、霍迎辉、刘同旭、孙立杰、王斯帆、方利平、周建民、窦飞、王向琴。DB44/T 2263.22020 1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和评价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

4、评价、风险类型和等级划分和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等工作,园地、牧草地等的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DB44/T 2263.1-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总则 DB44/T 2263.3-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

5、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安全利用技术 DB44/T 2263.4-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严格管控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DB44/T 2263.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土壤环境背景值 background value of soil environment 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土壤环境本身的化学元素组成及其含量。3.2 协同风险评价 integrated risk assessment between soil and crop contamination 目标区域内,同时进行土壤重金属与农产品重金属的风险综合评价,根据结果划分风险等级。3

6、.3 阳离子代换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 土壤所能吸附和交换的阳离子(K+、Na+、Ca2+、Mg2+、NH4+、H+和Al3+等)的容量,其数值以每千克土壤吸附的一价离子的厘摩尔数表示,即cmol(+)/kg。国际单位为mmol/kg。3.4 农产品无机砷含量 inorganic arsenic content 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农产品可食部位中三价和五价无机形态砷含量。采用GB 5009.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 基本原则 DB44/T 2263.22020 2 4.1 科学性 区域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主要以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

7、金属污染普查数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中的农用地详查单元和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数据进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数据不足的情况下,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为主,农产品辅助判定,划分基于详查单元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补充调查充足的农产品重金属数据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保障评价结论的可靠性。4.2 针对性 针对初步判定有风险的区域,应补充调查,以获取充足的土壤-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一一对应数据,按照本文件开展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农产品协同风险评价,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的制定

8、提供准确的单元划分依据。4.3 可操作性 统筹考虑耕地所在区域的河流分布、地形地貌和水文气象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合理评价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不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等数据资料,及时调整风险类型或等级。4.4 保守性 以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对于优先保护类耕地,如果有明显证据表明存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应进一步补充调查并进行评估,基于当前农产品质量状况判定风险类型或等级是否需要调整;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多次采取措施无法达到安全利用目标的,应进行风险类型或等级调整。5 工作程序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可划分为资料收集与分

9、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和评价报告编制四个阶段。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DB44/T 2263.22020 3 图1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DB44/T 2263.22020 4 6 资料收集与分析 6.1 评价区域环境资料 6.1.1 基础图件 包括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类型图和土壤环境质量空间分布图等。6.1.2 区域地质背景 针对目标区域,采用数据、图件收集与实地勘探等手段,详细调查研究目标区域的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和岩石等地质特征。6.1.3 区域水文与水化学背景 详细调查目标区域的水系与河流分布、灌溉用水渠分布等水文特征,分析灌溉用水

10、的酸碱度、特征阴阳离子含量。6.1.4 区域气候与气象特征 包括目标区域内多年的年降雨量、蒸发量、湿度和气温分布等。6.1.5 区域土壤类型及其基本特性 包括土壤类型分布;土壤pH值、阳离子代换量、有机质含量、特征阴阳离子和机械组成等土壤基本物理化学性质。6.1.6 区域农业生产布局 包括目标区域内不同季节种植业结构、主要作物品种与分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来源以及主要化肥与有机肥成分等。6.1.7 社会经济现状 包括行政区划、人口状况、农村劳动力状况、工业布局、农田水利和农村能源结构情况,以及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第一产业的占比、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等。6.2 重点污染源资料 6.2.1 重点工矿企

11、业污染情况 6.2.1.1 主要包括重点工矿企业通过大气、水等污染途径,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重点工矿企业污染源筛选原则及其影响范围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确定。6.2.1.2 对于不能采用重点工矿企业影响估算的,可采用数据收集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目标区域灌溉用水、大气干湿沉降等的情况,估算土壤重金属输入通量。灌溉用水的采集参照 HJ 91.1 相关规定,测试与分析参照 GB/T 7475、HJ 694、HG/T 4326 和 GB/T 11910 或 GB/T 11912 相关规定。大气干湿沉降的样品采集参照 GB/T 15265 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明显大气排放

12、源的区域,可以采用所在地区的年平均值作为缺省值,对于大气重金属干湿沉降输入通量较大的区域,应在切断或有效控制污染源的基础上,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工作。6.2.2 肥料与农药 DB44/T 2263.22020 5 可以采用已经公开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发现所使用的肥料与农药重金属含量异常,则应调查每年施入目标区域耕地土壤的肥料和农药等的种类、数量;采集肥料和农药样品;参照NY/T 1978、GB/T 14540、HJ 491、GB/T 24875相关规定测定其重金属含量,估算经肥料和农药输入耕地土壤的重金属总量。6.2.3 大气干湿沉降 采用目标区域内已经公布的大气质量数据,计算大气重金属

13、干湿沉降通量。6.2.4 其他来源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其他可能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参考以上几种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和测试模式,估算经其途径输入土壤的重金属。6.3 土壤及农产品资料 6.3.1 历史资料收集 6.3.1.1 收集目标区域内多年来的土壤与农作物重金属含量数据。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与详查,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粮食储备等部门的相关调查,以及有关科学研究相关调查或监测。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纳。6.3.1.2 分析目标区域的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时空分布、土壤与农产品重

14、金属污染风险,对有重金属污染风险的区域应进一步进行耕地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6.3.2 补充调查 6.3.2.1 布点原则 结合目标区域污染源输入调查、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初步分析结果,根据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水平,将目标区域划分为若干采样单元。布点应遵循以下原则:a)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程度越高,布点密度越大;b)根据大样本理论,每个地理单元内最少布设 30 个采样点;小区域内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变异越大,布点密度增加;调查点位数量的确定,可根据地理单元的数量调整;c)根据污染成因进行优化布点,如大气源成因按照主导风向布点,灌溉水成因按照水流方向布点;布点按照 NY/T 398 相关规

15、定,在选定的调查区域内或附近布设调查点位。6.3.2.2 采样原则 土壤及农作物的采样应遵循以下原则:a)采集土壤与农作物一一对应的样品;b)按照作物类型采样,对于水稻产区,按照 1:1 的原则采集早稻与晚稻样品;对于蔬菜产区,按照蔬菜类型(叶菜类和瓜果类),按照 1:1:1 的原则在春季、夏季与秋冬季采样;c)尽可能采集重金属富集能力较强的水稻与蔬菜品种或品系;若单季情况,采集本季度典型农作物即可。6.3.2.3 检测指标 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指标(pH值、阳离子代换量和有机质等)和土壤与农产品样品的重金属指标(镉、砷、铅、铬和汞)。6.3.2.4 检测方法 DB44/T 2263.2202

16、0 6 参考GB 15618规定的方法开展土壤重金属分析,参考GB 2762规定的方法开展农产品重金属分析。6.4 划分地理单元 6.4.1 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在详查单元的基础上划分地理单元。6.4.2 地理单元可以是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的详查单元,也可以在原有详查单元的基础上,将同一行政区域内,受同一污染源影响且污染程度相似的单元划为同一地理单元,具体边界应统筹考虑耕地物理边界、地块边界和权属边界等因素。原则上,每个地理单元必须仅属于同一行政边界范围内。6.4.3 应用地统计学方法检验地理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的空间分异性,即检验每个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样本点的方差。

17、7 点位风险评价 7.1 参照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确定地理单元内土壤点位风险类型,包括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7.2 以土壤污染指数进行判定;同时结合敏感物种的农产品污染指数进行辅助判定。7.3 针对同一点位,原则上取较为严格的重金属污染物级别作为该点位等级。例如,某点位同时存在镉、铅两种污染物,该点位依据镉级别划为安全利用类,依据铅级别划为严格管控类,综合考虑该点位应划为严格管控类。8 治理单元风险评价 8.1 确定治理单元 8.1.1 划分因素 8.1.1.1 治理单元的划分具体考虑因素为:a)点位风险评价:在地理单元的基础上,评价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点位风险,

18、原则上尽量保持每个地理单元内的点位风险类型水平一致;b)污染源类型:污染源类型及其影响范围是划定风险评价单元的重要考虑因素,污染源类型一般包括灌溉水污染型、大气污染型、化肥与农药污染型、其他污染型和污染成因不明型;c)其他因素:在上述二类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方式、作物种植结构和地块边界等因素综合确定风险评价单元的区域和边界,评价单元内土壤和农产品的空间分异性。8.1.1.2 评价土壤和农产品区域风险,在地理单元的基础上划分治理单元。8.1.2 划分方法 基于已有资料及图件,采用地统计学等空间统计方法,依次叠置求交集划定相关类别单元的边界,最后划定相对均一的治理单元。治理单元划分方法如下:

19、a)底图搭建:工作底图包括行政区划、河流水系、交通(公路)、土壤类型分布、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地形地貌、植被类型及覆盖率分布等基础性图件以及遥感影像图;b)范围加载:加载点位风险评价结果,初步划定风险评价单元;按照主导性原则,若每项污染物 80%以上的土壤点位分类结果一致时,则采用该结果判定该项污染物所代表的治理单元类别;加载示意图见图 2;DB44/T 2263.22020 7 c)范围核定:利用灌区分布和灌溉水源等资料,以及成土母质、区域气候与气象、地表水文、植被及生态系统类型等自然环境资料,以及农业生产情况、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已搬迁污染企业分布、污灌农田资料和人口状况等

20、社会环境资料等,进一步核定范围;d)边界划定: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按照上述地理单元的对应关系,综合考虑点位评估情况、重点污染源等,结合实际地势、地貌和农用地分布等情况,划定治理单元;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的图件制作要求与规范详参见附录 A。注:表示优先保护类,表示安全利用类,表示严格管控类,表示污染源,表示地理单元边界,表示治理单元边界。图2 基于点位风险评价的地理单元范围加载示意图 8.2 评价指标 8.2.1 采用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农产品重金属风险相结合的评估方法,评估指标分别为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其中以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为第一评定准则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进

21、行风险分类分级,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对单元内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进行调整。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的计算公式如下:a)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计算公式(1)如下:sCCP (1)式中:P 评价区域土壤中重金属的污染指数;C 评价单元土壤中重金属的实测浓度均值,mg/kg;Cs 土壤重金属的限量值,本文件中采用GB 15618中建议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参见附录C,mg/kg。b)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计算公式(2)如下:1002eSSSAE (2)式中:E 评价区域农产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指数,%;A 研究区农产品中重金属的实测浓度平均值,mg/kg;S

22、e 研究农产品中重金属的实测浓度的标准误差;DB44/T 2263.22020 8 S 农产品重金属的限量标准值,本文件中采用GB 2762中的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参见附录D,mg/kg。8.2.2 利用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对单元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进行调整时,评价单元内对应的农产品样品必须超过 3 个以上;原则上应采集区域内对重金属最为敏感的作物作为评价对象。8.3 风险评价类型与等级 根据土壤和农产品污染风险状况,将耕地划分为三种类型五个等级,级风险划分为优先保护类,级和级风险划分为安全利用类,级和级风险划分为严格管控类,并针对性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土壤

23、农产品协同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划分见表1。表1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划分 重金属 风险等级 划分依据 区域风险类型 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镉 E0(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0%)P2 优先保护类 1 E0(安全利用率低于 90%)P 任意 安全利用类 2 0E50 P3 1 0E50 P3 2 50E100 P3 1 50E100 P3 严格管控类 2 100E200 P4 1 100E200 P4 2 200E P4 铅、铬、砷、汞 E0(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0%)P1 优先保护类 1 E0(安全利用率低于 90%)P 任意 安全利用类 2 0E2

24、5 P1.5 1 0E25 P1.5 2 25E50 P2 1 50E75 P2 严格管控类 2 75E100 P3 1 75E100 P3 2 100E P3 8.4 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 8.4.1 基本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DB44/T 2263.22020 9 a)应根据农产品与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重金属有效性及污染源输入等因素的综合评价,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与对策;b)预估风险管控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初步估算各措施的投资概算,并分析其技术和经济可行性;c)应根据评价单元内耕地土壤有关资料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状况的变化,重新开展风险评价,并及时调整风险类型和等级。对转为其他

25、用途的耕地、新增受污染耕地或者已完成风险管控与修复的耕地,要重新开展风险评价并及时调整风险类型和等级。一般建议 2 年内至少更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一次。8.4.2 重金属风险管控措施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与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对应表见表2。安全利用类耕地标志性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及具体实施见DB44/T 2263.3-2020;严格管控类耕地标志性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及具体实施见DB44/T 2263.4-2020。表2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与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对应表 耕地风险类型 污染风险等级 标志性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 优先保护类 防止新增污染,设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土壤改良,

26、提高土壤环境容量。安全利用类 采用土壤钝化、生理阻隔等措施,辅以农艺措施等联合技术,一般无需采用低累积作物品种,具体根据稻田、旱地等类别分析确定。采用土壤钝化、生理阻隔等措施,辅以农艺措施等联合技术,建议采用低累积作物品种,具体根据稻田、旱地等类别分析确定。严格管控类 1级风险耕地,优先选择替代种植模式,种植重金属低累积的可食用作物;2级风险耕地,优先选择种植结构调整模式,种植重金属低累积的非食用作物。1级风险耕地,优先选择治理修复模式,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和风险等级;2级风险耕地,建议选择退耕还林还草模式。8.5 不确定性分析 应分析造成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结果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包括有关资

27、料和数据充分度、评价指标及其参数取值的适宜度等多个方面。分析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条件、欠缺信息等,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9 评价报告编制 9.1 编制要求 在完成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分析风险评价过程和结论,客观评价治理单元内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情况及其管控措施与对策,编制评价报告。9.2 报告内容和格式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区域概况、编制依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不确定性分析、附件等。报告编制大纲可参考附录B。9.3 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应明确评价区域内重金属可能的来源以及污染风险类型和等级,根据风险评价结论,提出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管控的

28、措施建议或方案。A A DB44/T 2263.22020 10 附录A (资料性)图件制作要求与规范 A.1 图件种类 具体如下:a)区域地球化学背景:成土母质图、灌溉水系图;b)农业生产布局:土地利用现状图、农用地分布图和农业区划图;c)土壤属性:土壤类型图和土壤 pH 值分布图;d)土壤环境现状:农产品重金属风险类型等级分布图、重金属有效性风险类型和等级分布图、污染源风险类型和等级分布图以及重点污染源分布图;e)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A.2 图件规范 具体如下:a)比例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比例尺为 1:10000 至 1:100000

29、,如评估单元面积过大,可适当缩小图纸比例尺;b)比例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比例尺为 1:10000 至 1:100000,如评估单元面积过大,可适当缩小图纸比例尺;c)内容要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要能直观反映不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耕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图中还应包括:1)县级、乡镇级行政区边界;2)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边界;3)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等;图面配置还应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方位坐标、面积汇总表、邻区名称界线、比例尺、坐标系统、编图单位和编图时间等内容;d)制图单元及其边界: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图斑为最小的制图单元,编制成果图时将彼此临近类别相同的评价单元

30、归并,连片描绘类别界线,成果图图斑面积不得小于 6 mm2(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精度要求相同);2)单元边界与地块自然边界、污染源影响范围边界等保持一致,可以跨村、乡镇,但原则上不跨县;e)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数据格式: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数据以矢量数据形式存储,即面状的 shp格式文件;数据的地理坐标统一为 CGCS_2000;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特殊情况下 1:5001:2000 可采用独立高程系;数据属性表中应对耕地地块的类别、范围、位置和面积等信息加以说明,属性表格式可参考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参考格式;f)图件内容标注: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用图示和

31、注记等标注在图上,具体标注要求如下: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面积数用阿拉伯数字以表格形式标注在类别划分成果图右下角;2)以县或乡镇为单位,以最新公布的“二调”后法定耕地面积数据为基础,确定各评价单元面积;3)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界线分别为 0.4mm 的实线标示;4)各地可根据需要编绘彩色类别图,优先保护类用绿色表示,安全利用类用黄色表示,严格管控类用红色表示。DB44/T 2263.22020 11 B B 附录B (资料性)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报告编制大纲 B.1 区域概况 B.1.1 区域概况。B.1.2 耕地类型、面积及分布情况。B.1.3 污染源分布情况。B.2 编制依据

32、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B.3 资料收集与分析 B.3.1 评价区域环境资料。B.3.2 重点污染源资料。B.3.3 土壤及农产品资料。B.3.4 划分地理单元。B.4 点位风险评价 B.4.1 点位风险评价指标计算。B.4.2 点位风险评价与分级。B.5 治理单元风险评价 B.5.1 确定治理单元。B.5.2 评价指标。B.5.3 风险评价类型与等级。B.5.4 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措施。B.5.5 不确定性分析 B.6 评价结论 B.7 附件 包括支撑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相关的图件及相关表格等。DB44/T 2263.22020 12 C C 附录C (资料性)土壤重金属

33、污染风险筛选值 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见表C.1。表C.1 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 重金属a 土壤类型 风险筛选值(mg/kg)b pH5.5 5.5pH6.5 6.5pH7.5 pH7.5 镉 水田 0.3 0.4 0.6 0.8 其他 0.3 0.3 0.3 0.6 汞 水田 0.5 0.5 0.6 1.0 其他 1.3 1.8 2.4 3.4 砷 水田 30 30 25 20 其他 40 40 30 25 铅 水田 80 100 140 240 其他 70 90 120 170 铬 水田 250 250 300 350 其他 150 150 200 250 a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

34、总量计算。b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含量限值。DB44/T 2263.22020 13 D D 附录D (资料性)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 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见表D.1。表D.1 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 重金属 农产品种类 标准限量值(mg/kg)镉 水稻、蔬菜(叶菜类)、大豆 0.2 小麦、玉米、蔬菜(豆类)、蔬菜(根茎类)0.1 蔬菜(茄果类)、水果 0.05 汞 水稻、小麦、玉米 0.02 蔬菜 0.01 砷(以农产品无机砷含量计)小麦、玉米、蔬菜 0.5 水稻 0.2 铅 茶叶 5.0 蔬菜(叶菜类)0.3 水稻、小麦、玉米、蔬菜(豆类)、蔬菜(根茎类)、大豆 0.2

35、蔬菜(茄果类)、水果 0.1 铬 水稻、小麦、玉米、大豆 1.0 蔬菜 0.5 DB44/T 2263.22020 14 参考文献 1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3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4 GB/T 14540 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5 GB/T 15265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6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7 GB/T 24875 畜禽粪便中铅、镉、铬、汞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8 HG/T 4326 再生水中镍、铜、锌、镉、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9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10 HJ 491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1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12 NY/T 1978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13 环办土壤201953号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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