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100-2017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服务规范(陕西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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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01 B 6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110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antian White bark pine 2017-10-25 发布 2017-11-25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T 11102017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2 5 立地条件.2 6 栽培管理.2 6.1 培育要求.2 6.2 栽培管理.2 6.3 产品要求.3 7 检测方法.3 7.1

2、感官检验.3 7.2 树型指标.3 8 检验规则.4 8.1 苗批.4 8.2 抽样.4 8.3 检验、检疫.4 8.4 判定规则.4 9 标签、标志.4 9.1 标签.4 9.2 标志.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保护范围.6 DB61/T 1110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蓝田县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蓝田县林业科技中心、蓝田县苗木花卉协会、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华刚、吉小卫、季西锋、安双正、杨园、李玲、牛晓超。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蓝田县

3、林业科技中心 电话:029-82751244 地址:蓝田县向阳路12号 邮编:710500 DB61/T 11102017 1 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蓝田白皮松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立地条件、栽培管理、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使用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第24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蓝田白皮松的生产、经营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LY/T 1000 容器育苗技术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场发201693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蓝田白皮松 Lantian White bark pine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独特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下,使用规定的栽培管理技术生产的白皮松树(苗)。3.2 株高 Plant height 从地表面到植株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未封顶前嫩梢不计入株高),常用单位:cm(厘米),常用符号:H。3.3 冠幅 Crown mean width 树(苗)木的南北和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常用单位:cm(厘米),常用符号:P。3.4 地

5、径 Ground diameter 地面10cm处的苗干直径,常用单位cm(厘米),常用符号:D)。3.5 DB61/T 11102017 2 分枝高度 Branch height 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单位:cm(厘米)。3.6 一级分枝 Primary branches 着生树木主干上的分枝。3.7 树冠透光度 Canopy transmittance 光线垂直投射树冠时树冠投影区内的光斑面积与树冠投影区的面积比,常用百分比表示。3.8 土球直径 Soil ball diameter 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泥球的直径,常用单位cm(厘米)。3.9 土球高度 Soil bal

6、l height 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泥球的高度,常用单位cm(厘米)。4 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蓝田白皮松的保护范围限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详见附录A。5 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山地棕壤土或褐土,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层厚度100cm,土壤pH值为6.07.5,有机质含量1.1,年降雨量600mm800mm,排水良好,全年日照时数2100h以上。6 栽培管理 6.1 培育要求 培育蓝田白皮松的种子必须来自产自本地的密枝型白皮松采种母树林,种子千粒重182g;苗木在蓝田栽植培育15年以上、株高在250cm以上、冠径在180cm以上。6.2 栽

7、培管理 6.2.1 育苗 采用种子育苗,播种期3月上旬至3月中旬,按照LY/T 1000容器育苗技术相关标准育苗。6.2.2 移植 DB61/T 11102017 3 移植时间为春季3月上旬至中旬或秋季10月下旬至11月底。苗木在苗床生长2年后第一次移植,栽植密度为每667m7400株(株行距30cm30cm);移植后苗木生长3年4年后,冠幅接近30cm,高度40cm50cm时进行第二次移植,栽植密度为每667m850株(株行距80cm100cm)。6.2.3 定植 苗高长至130cm150cm左右进行定植,时间为春季3月上旬至4月上旬或秋季10月下旬至11月底,定植密度为每667m120株(

8、株行距220cm250cm)。6.2.4 施肥 白皮松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采用条状深沟施,沟深20cm30cm,至少每两年施一次腐熟有机肥,每次施用量2000kg/667cm,施后及时浇水。6.3 产品要求 6.3.1 感官特征 主干通直,树冠大而圆满,宽塔型树冠,枝条密集,叶色浓绿,无病虫害。6.3.2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表1 蓝田白皮松苗木质量指标 株高(cm)级苗 级苗 感官指标 地径(cm)冠幅(cm)分枝高度(cm)一级分枝数量(个)土球标准(cm)地径(cm)冠幅(cm)分枝高度(cm)一级分枝数量(个)土球标准(cm)250300 8.0 200 30 45 直径8

9、0、高度60 8.0 1804040 直径70、高度50 枝条密集(树冠透光度 10%以下),树冠饱满(无缺枝、偏冠),叶色浓绿,宽塔型树冠 300 以上 9.0 250 40 50 直径90、高度70 9.0 2205040 直径80、高度60 7 检测方法 7.1 感官检验 目测检验,树冠具有蓝田白皮松的整体感官特征,枝条密集,叶色浓绿。7.2 树型指标 树型指标有以下方面:a)株高、冠幅、分枝点高度用米尺测量,检验取值精确到 1cm;b)地径用游标卡尺测定,检验取值精确到 0.5cm;DB61/T 11102017 4 c)一级分枝个数采用人工数数,取值精确到 1 个;d)树冠透光度目测

10、估算,树冠透光度=树冠投影区内的光斑面积/树冠投影区的面积100;e)土球直径、高度用米尺测量,精确到 1cm。8 检验规则 8.1 苗批 在同一块苗圃地内同时期栽植,苗木(种子)来源相同,育苗技术相同、苗木生长基本一致的苗木为一批。8.2 抽样 按照GB 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苗木质量检验抽样规定执行,结合景观绿化苗木特点,每批苗木数量不多于10000株,苗木总数量10000株以上时,重新划定苗批,采取单株抽样,具体抽取样本数量如下:a)苗木总数量 10 株以内时,逐株检验;b)苗木总数量 50 株以内时,抽取 10 株;c)苗木总数量 51 株200 株时,抽取 20 株;d)

11、苗木总数量 201 株500 株时,抽取 30 株;e)苗木总数量 501 株1000 株时,抽取 50 株;f)苗木总数量 1001 株10000 株时,抽取 100 株。8.3 检验、检疫 8.3.1 按照蓝田白皮松生产技术要求生产的苗木株高达到 250cm 时,提前 20d 可向专业苗木检验机构申请苗木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检验苗木整体感官特征和树型指标中的株高、地径、冠幅、分枝高度、一级分枝个数,对已挖出圃地的苗木在交货前检验苗木的土球标准,土球要用草绳条状捆扎紧实,绳间距2cm,土球不破碎。8.3.2 苗木出圃前 3 天内向苗木检疫单位申请苗木检疫,无检疫对象的苗木方可出圃。8.

12、4 判定规则 判定规则如下:经检疫合格,检验全部指标达到标准的则判定为合格苗木,抽检苗木 90%以上达到标准的则判定本批次为合格产品;当抽检合格率小于 90%时,育苗人对已捆扎的苗木全部进行查验,去除不合格苗木后再重新抽检,直至合格率达 90%以上方可判定本批次合格;依据抽查检验结果计算合格率,定为本批次苗木合格率,检验合格苗木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9 标签、标志 9.1 标签 标签内容除应符合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种子源产地和苗木产地。DB61/T 11102017 5 9.2 标志 9.2.1 标志图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说明中规定的的标准制作图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比例见图1。在印制标志时,允许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图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9.2.2 使用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见图1)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A 田白皮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61/T 11102017 6 A B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保护范围 A.1 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蓝田白皮松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蓝田白皮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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