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2∕T 7.3-2022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第3部分:跨部门联合抽查(黄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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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4202/T 7.32022ICS 03.160CCS A 00DB4202黄石市地方标准DB4202/T 7.32022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第 3 部分:跨部门联合抽查Specification for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Two randomselections and one informational publicity”in market supervision areaPart 3:Cross-agency joint random spot check2022-11-24 发布2022-12

2、-31 实施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202/T 7.32022I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组织计划.25.1 抽查检测流程.25.2 制定抽查计划.25.3 明确抽查任务.25.4 抽查比例和频次.36抽查任务发起.36.1 抽查任务发起操作平台.36.2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6.3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36.4 随机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47实施前准备.47.1 开展学习培训.47.2 明确工作行动方案.47.3 预查对比.47.4 确定检查事项和材料清单.48实施联合抽查.48.1 实地核查.48.2 书面检查.58.3 网络监

3、测.59检查结果.59.1 形成检查结果.59.2 公示检查结果.5DB4202/T 7.32022II10后续处理.610.1 违法违规情形处理.610.2 材料归档.610.3 结果运用.6附录 A(规范性)跨部门抽查检查实施流程图.7附录 B(规范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流程图.8附录 C(资料性)实地核查记录表.9附录 D(资料性)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10参考文献.11DB4202/T 7.32022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4202/T 7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第 3

4、 部分。DB4202/T 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单一部门随机抽查。本文件由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朝阳、曹浩、梅溯源、戴寅华、胡冰、田淑红、张道成、陈永高、汪海、杨琪、朱江为、张云辉。DB4202/T 7.3202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第 3 部分:跨部门联合抽查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基本要求、组织计划、抽查任务发起、

5、实施前准备、实施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后续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黄石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多个部门间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202/T 7.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DB4202/T 7.2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第2部分:单一部门随机抽查3术语和定义DB4202/T 7.1、DB4202/T 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6、文件。3.1跨部门联合抽查cross-agency joint random spot check某监管领域,发起部门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所有参与部门分别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对象与检查组随机匹配后派发任务,检查结束后及时公示查处结果的多部门共同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3.2发起部门initiating agencies某监管领域,承担主要职责的具有行政监管检查职权可牵头发起抽查检查任务的部门。3.3配合部门cooperating agencies某监管领域,承担非主要职责的其他具有行政监管检查职权,应该或需要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的部门。

7、3.4专家人员integrated professional具备某监管领域专业核查能力或持有相关领域技术证件的人员。DB4202/T 7.3202224基本要求4.1抽查原则应符合 DB4202/T 7.1 的要求。4.2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应按照 DB4202/T 7.1 的要求制定、维护和实施动态管理。4.3对象标签和用户标签应按照 DB4202/T 7.2 的要求制定、维护和实施动态管理。5组织计划5.1抽查检查流程抽查检查实施流程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2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2.1每个部门年初应制定本部门发起,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

8、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2.2抽查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任务名称;b)检查事项;c)对象范围;d)抽查比例;e)检查时间;f)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注:对于联合抽查每个参与检查的部门应分别标注其参与检查事项。5.2.3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均应制定至少一次本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且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数量应不少于本部门制定单一部门抽查计划数量。5.2.4抽查计划可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抽查计划及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备,在其形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5.3明确抽查任务5

9、.3.1发起部门应根据抽查计划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制定相应的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抽查方案”),方案宜确保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涉及所有参与部门的检查事项一次完成。发起部门应按照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在监管平台中发起跨部门抽查检查任务。5.3.2抽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抽查范围;b)抽查事项;c)抽查比例;d)法定依据;e)抽查类型;f)抽查检查对象数量;g)检查主体(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h)检查方式;i)时间安排;j)工作要求等。DB4202/T 7.3202235.3.3发起部门应根据检查对象信用状况、经营方式和检查工作实际需要以及所有参与部门意见,确定检查方

10、式。5.3.4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参与核查。实际开展检查可采用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a)检查对象为企业或重点监管对象的,应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检查;b)检查对象信用状况良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检查与网络检测随机组合方式;c)检查对象是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或公示信息的,可采取网络监测方式;d)检查对象专业性强的,可从各部门专家人员库中抽取专家参与检查或通过政府采购等途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实施,并出具专业检查或检测报告。5.3.5检查对象名单由发起部门确定,但应参考所有配合部门检查工作意见进行调整。5.4抽查比例和频次5.4.1发起

11、部门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监管领域实际和不同事项类型以及所有参与部门相关检查意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抽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5.4.2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a)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风险较高的区域或行业主体检查对象,应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比例可达 100%且频次不设上限;b)根据检查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对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主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6抽查任务发起6.1抽查任务发起操作平台6.1.1发起部门应通过监管平

12、台发起任务,操作流程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6.1.2任务申请中,各部门可选择本级组织抽查检查,也可选择本级参与并下派(检查对象部分省或市本级、部分下派下一级部门检查)或全部下派下级部门开展抽查检查。6.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应综合所有参与部门意见,在监管平台中设立维护相应标签的抽查检查对象库,通过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相应对象标签的检查对象。联合抽查应综合各机构相应领域或行业的主体,形成综合检查对象库,抽取检查对象前应合理设置对象标签。6.3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6.3.1 所有参与部门应针对任务要求调配好执法力量,通过监管平台,分别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13、跨部门联合抽查中每个参与部门至少要从相关用户标签人员库中抽取 1 名检查人员。6.3.2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个检查组不少于 2 人。监管平台随机在所有参与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中各确定一名人员作为检查组组长,各部门如有工作要求,可通过“用户标签”标注人员范围后随机确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组长负责本组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实施联合检查。其他组员应配合组长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DB4202/T 7.3202246.3.3随机选中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替换。因特殊情况(岗位调整、工作冲突、健康状况、执法回避等)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自检查人员名单选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14、,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再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替补执法检查人员。6.3.4因专业性强等原因,联合检查组无法独立完成工作的,在满足执法检查人员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政务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或聘请专家配合参与抽查检查。6.4随机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6.4.1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应通过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形成人员对象匹配表。6.4.2宜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以及随机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7实施前准备7.1开展学习培训7.1.1 抽查任务执行前,各部门应采取集中学习培训或执法检查人员

15、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与当次随机抽查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等。7.1.2 宜组织多种执法监管领域的专业性培训活动,培养综合型专业人员。7.2明确工作行动方案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联合检查组(由组长或组长指定人员)应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行动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落实检查工作保障。7.3预查比对联合检查组组长应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7.4确定检查事项和材料清单所有参与部门应明确当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对象应提供的材料等,并由检查组组长归集汇总。采取实地核查的,发起部门的检查组组长应

16、制作相关检查文书及配套记录表,检查组组长应通过监管平台下载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录C)。8实施联合抽查8.1实地核查8.1.1预通知开展实地核查前,以书面、电话、网络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抽查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发放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见附录D)。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通知的,不得向企业透漏情况,不发放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8.1.2表明来意开展实地核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当场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要求检查对象予以配合。DB4202/T 7.3202258.1.3核验检查对象人员身份执法检查人员应核验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

17、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等人员身份。8.1.4开展现场检查8.1.4.1执法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事项要求,依照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通过查阅材料、查看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知情人等方式进行核查。8.1.4.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形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形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8.1.4.3执法检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应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检查对象无法提取材料原件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8.1.4.4执法检查人员宜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

18、式记录现场检查过程。8.1.4.5检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各部门应按规定予以公示:a)拒绝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的;b)拒绝、不如实、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c)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8.1.4.6检查对象拒绝检查违反法律法规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8.1.5清点接收检查材料8.1.5.1 检查材料应带回核查的,检查组应逐项清点材料,经检查对象确认后封存,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8.1.5.2检查材料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无须重复提交。8.1.6填写核查记录执法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定后如实填写实地

19、核查记录表并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同时应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如拒绝签字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注明情形。8.2书面检查按照DB4202/T 7.2的要求执行。8.3网络监测按照DB4202/T 7.2的要求执行。9检查结果9.1形成检查结果9.1.1检查组应综合分析检查对象自查、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受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检查监测报告等方面情况,所有参与部门将各自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分别报送本部门审批后,应及时报送联合检查组,由检查组汇总商讨形成最终检查结果。9.1.2检查结果应按规定通过纸质或网络公示及时告知被检查对象。9.2公示检查结果DB4202/

20、T 7.3202269.2.1公示检查结果按照 DB4202/T 7.2 的要求执行。9.2.2检查结果公开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10后续处理10.1违法违规情形处理10.1.1无法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或其他方式联系到被检查对象,或被检查对象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致使无法开展实质性检查的,取得相关证据后直接形成相应的检查结果。10.1.2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交由职责对应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10.1.3事后发现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

21、正。10.2材料归档10.2.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将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文书、检查结果、违法违规情形处理等相关材料汇总,交发起部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10.2.2电子版检查材料可由发起部门上传监管平台保存。10.3结果运用按照 DB4202/T 7.2 的要求执行。DB4202/T 7.320227A附录A(规范性)跨部门抽查检查实施流程图跨部门抽查检查实施流程见图 A.1。图 A.1跨部门抽查检查实施流程图DB4202/T 7.320228B附录B(规范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流程图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流程见图 B.1。图 B

22、.1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流程图DB4202/T 7.320229C附录C(资料性)实地核查记录表黄石市 XX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地核查记录表格式如下: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结果填写说明:检查结果只需填写数字,数字对应的文字含义如下所示: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人:检查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公章):市场主体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主体类型联系电话经营范围住所(经

23、营场所)检查类别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备注检查人员备注DB4202/T 7.3202210D附录D(资料性)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的格式如下: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对象名称):根据 关于印发黄石市 XX 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联合检查机关名称)定于对你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二、检查人员:三、检查方式:四、检查依据:其他事项:为保证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你(单位)指定专人在场配合检查,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2、配合检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联合检查牵头单位盖章)年月日DB4202/T 7.3202211参考文献1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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