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铜陵市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铜陵市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办法为推进32项民生工程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确保在全省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中争先进位,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 年实施3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21) 10号)和市政府相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考核组织。在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生办牵头汇总,组织市直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实施。第二条 考核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牵头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不列入考核对象。第三条 考核原则。确保完成任务,突出实施效果;简化考评程序,优化考核指标;力求客观公正,公开考核结果。第四条考核内容。依据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民生工程综合、目标考核和市政
2、府与有关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主要考核各县(区)政府、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对34项民生工程 组织实施、任务完成、绩效评估、政策宣传、建后管养、群众满 意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各县(区)自行实施的民生工 程项目不列入考核范围。第五条 考评体系。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一)县(区)考核。1 .市直单位考评(50分)。市直责任单位根据修订的绩效 评价办法,分项对各县(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分, 于2022年1月中旬前完成。坚持不搞平均主义,对各县(区) 的评分要体现工作差距,不得全为满分或同分,实事求是反映各 地实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分结果要求市直有关单位重新报 送。市民
3、生办根据县(区)实施项目加权计算考评得分。2 .日常工作考评(20分)。月度考评(14分)。根据1-11月 份月度考评结果进行评分。重点工作落实(4分)。按照民生工 程工作要求,对各县(区)工作部署、项目进展、绩效评价开展、 政策宣传、工作创新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建后管护运 行(2分)。对各县(区)工程类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制定、资金 落实、运行效果、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评分。3 .第三方评价考评(30分)。绩效评价考评(20分)。选取 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实地评估评价,对各县(区) 项目评估评价结果、整改落实(含省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及 项目资金配套和拨付情况进行评分。社情民
4、意调查(5分)。根 据省对各县(区)城乡群众开展民生工程知晓度、满意度调查结 果进行评分。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群众信访情况考评(5分)。 根据市审计局提供的有关民生工程项目审计情况(2022年1月 中旬前完成)、日常掌握的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和纪检监察网反 映的民生工程违纪违规情况、以及群众信访反映查实的民生工程 问题情况进行评分。(二)市直责任单位考核。1 .年终考评(40分)。考核市直责任单位民生工程工作部 署、项目进展、绩效评价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采用和报表报送、 项目实施运行效果、工作创新等完成情况进评分。由市民生办负 责制定考核指标,在市直责任单位自评基础上会同有关单位进行 评分。2
5、.日常工作考评(30分)。月度考评(30分)。根据1-11 月份月度考评结果进行评分。项目重点月份进展。根据省、市民 生办重点月份项目进展通报情况进行减分,项目进展被省民生办 每通报一次减0. 25-1分,被市民生办每通报一次减0. 1-0. 5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减分)。3 .第三方评价考评(30分)。绩效评价考评(20分)。对民 生工程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实地评估评价,对项目评估评价结 果、整改落实(含省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及部门直接实施项 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进行评分。社情民意调查(5分)。根据省 对我市各项目城乡群众开展民生工程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评分。 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群众信访情况
6、考评(5分)。根据市审计 局提供的有关民生工程项目审计情况(2022年1月中旬前完成)、 日常掌握的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和纪检监察网反映的民生工程 违纪违规情况、以及群众信访反映查实的民生工程问题情况进行 评分。(三)加分情况。1 .对获得省人大、省政协视察我市民生工程评价好的县(区)加1-2分。受到省直对口单位、省民生办通报表扬或市委市政府 肯定的县(区)、市直责任单位,表扬1次加1分(以正式文件 或批示件为准)。2 .在省直对口单位开展的民生工程项目考评中综合位列全 省前3位的,市直责任单位分别加3分、2. 5分、2分,考核排 名每前进一位的加0. 2分,位次前进5位(含)以上的加0. 3分
7、, 由6位后进入前6位的再加0. 5分。省直对口单位单项考评结果 有排序的按排序计算位次;无排序的且并列在第一档次,个数有 2个按第2名计算,超过3个(含)按第3名计算,并列在第一 档次之外,名次按前面所有档次内的地市数加1计算;16个市 得分相同不计算位次。实施多个省项目的按所计算位次项目的位 次之和除以项目个数平均计算;单位未能提供省直对口单位民生 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的,或提供的结果有误的,按最后一名计算分 值。3 .在省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第三方评价中,位列全 省排序前3位的,市直责任单位、项目评价选择县(区)加3分, 位列全省4-6位的加2分。4 .在“安徽民生工程”网站采用信息县(
8、区)超过实施省 项目数35%以上的每增加1条加0.2分,部门超过承担省项目数 的每增加1条加0.2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四)减分情况。1 .对在省人大、省政协视察巡视我市民生工程评价较差的 县区减1-2分。受到省直对口单位、省民生办通报批评的县区和 市直责任单位,批评1次减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2 .被市政府约谈和挂牌督办的县(区)和市直责任单位, 发生1次减1分。3 .在省直对口单位开展的民生工程单项考评中综合位列全 省后6位,市直责任单位分别减3分(15-16位)、2. 5分(13T4 位)、2分(11-12位)、1分(9-10位)。考核排名每后退一位的 减0.2分,位次后退5位(含)
9、以上的减0.3分,退出前6位的 再减0. 5分。4 .在省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第三方评价中,位列全 省后3位的,市直责任单位、项目评价选择县(区)减3分,位 列全省9-13位(含)的减2分。考评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年度重点工作 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第六条结果运用。(一)适时通报日常考核。市民生办适时通报项目进展、绩 效评价、信息报送等考核情况,并向各单位反馈日常工作发现和 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二)纳入考核奖补体系。民生工程考评情况纳入市政府目 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百分制考核后根据各单位在市政府目标考 核指标中所占分值进行折算,并作为民生工程绩效奖补的重要依 据,对前2名的县区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工作经费,并列 第1名超过2个县区的,按8万元/个予以奖励,不再奖励后续 名次;对前6名市直责任部门分别奖励4万元(1-3名)、2万元 (4-6名)工作经费,市直部门在省直部门考核和省组织第三方 评价位于前3位(前3位不超过3个市)的直接表彰,6位之后 的取消表彰奖励资格。(三)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经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定后报市目标办,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民生工程考评情况。第七条 本意见由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