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弱电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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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弱电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24有关费用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 行考虑: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 1980号)、(2011) 534号的规定执行;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转账、网上银行、现金收款单位(户名):25解释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二、总则2.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2.2、 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货物和服务: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竦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

3、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相关书面说 明,否则投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但同一专业的 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投 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

4、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 代表签署。2.4、 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7、 计量单位所有

5、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8、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2. 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 8.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 8.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8.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9、 答疑会2.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6、。2. 9. 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 会议期间澄清。2. 9. 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3. 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2. 10、转包与分包木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2. 11、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2.12、其他2. 12.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1.12.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 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

7、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13. 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 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4. 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5. 6中标人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中标人 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2. 12.7项目资金已落实。三、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组成1 .1.1第一章采购公告.L

8、2第二章投标须知3. 1.3第三章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3. 1.4第四章评标办法3. 1.5第五章3. 1.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 1.6第六章3. 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L7补充文件(如有)2.1.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组织机构所有。2.2. 采购文件的澄清3. 3.1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 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3. 3.2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3. 3.3所有要求

9、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 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3.1. 采购文件的修改3. 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 4.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4. 4.3在更正(澄清

10、)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 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5. 4.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 准。6. 4.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 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6.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 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

1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6.1.2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 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 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6.2、 投标文件组成7. 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 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

12、身份证复印件;(5) “信用中国”(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网址截图。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4. 2. 2资信技术部分(1)供应商自评表;(2)资信及商务响应表;(3)技术偏离表;(4)供应商根据

13、评分细则相关内容自行编制;(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可根据评标办法提供及自拟)。注:以上1、2项资料涉及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合同等,投标文件中请上传原件扫描件(彩色), 以便核查。4. 2. 3报价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4)中小企业声明函;(5)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产品适用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情况表;(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产品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情

14、况表;(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 2. 4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资质、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人本身所具有。注意事项: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可靠且在有效期内的,否则有可 能导致被认定为无效、取消投标资格等后果。未按技术资信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和顺序标注页码并 编制目录的投标文件,其不利于评审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df. Ikjzcygov. 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采

15、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 加密投标文件。4. 3.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4.2款中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 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 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4. 3. 3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 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 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 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16、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 3.4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 响应。4. 3. 5投标文件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 3.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4.2、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 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4.投标报价4. 4.1 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价。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 4. 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含有关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文件未 列明,

17、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 4. 5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4.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4.6、投标文件有效期4. 6.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4. 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

18、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 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4. 6.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7、投标文件的式样4. 7.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 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4. 7.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 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

19、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 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 文件。(3)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4) 7.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 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 7. 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电 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

20、,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 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 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五、投标4.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4.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 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5. 1.2备份投

21、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 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 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公司采用 EMS或顺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 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

22、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5.2、 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5.2.1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 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辿父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5.2.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 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 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2.3 投标

23、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5.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 . 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 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 拒收。6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5.4、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同时生成的“备份

24、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六、开标、评标6. 1.开标6.1.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 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6.1.2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 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6.1.3 开标程序6.1.4 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 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

25、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 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6.1.5 .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

26、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 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 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 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 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 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 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

27、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 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6. 2评标7. 2. 1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单数。8. 2. 2评标纪律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9. 2.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10. 2. 4评标程序11. 2. 4.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

28、法规和供应商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 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投标须知6. 3.1条“无 效投标的认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29、性响应的投标。6. 2. 4. 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 描上传提交。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 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

30、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 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则补正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31、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 2. 4. 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6. 2. 4. 6编写评标报告。7. 3无效投标的认定评审时,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 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 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 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

32、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 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 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8. 3.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时上传或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24第四部分评标

33、办法55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5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35)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 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6)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合同期或服务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9)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接受的;10)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1)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34、;1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2)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13)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投标文件的。22.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35、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 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4.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 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

36、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 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 当重新采购。6. 4.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七、定标1.1 依法确认采购结果1.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7、,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 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

38、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1.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4 中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 供应商注册事项。八、合同授予及签订8 . 1合同授予8.1.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款所确定的中标人。8.1.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9、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 .2签订合同9.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 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 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9.1.2 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 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 根据8.1. 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9.1.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

40、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8. 3履约保证金8. 3.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3.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人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 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3)其他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8.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8. 5诚实信用8.

41、5.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 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 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 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 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8. 5.2如果采购人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失信记录或其他 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或中标无效。8. 5.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

42、同,报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 6违约责任:8. 6.1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工期每拖延一天,则按合同价2000元/ 日金额进行扣罚,如出现工期逾期20天(含)以上的,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价 2%的违约金。8. 6. 2禁止转包转让。如发现中标单位转包转让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采购单位不签订合同,给中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采购单位承担。九、投诉与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财库(2007) 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

43、 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9.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 2供应商质疑9. 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 2.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 3.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45、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 3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9. 4采购结束9. 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9. 4.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本项目位于竦州市谷来镇,竦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为采购单位,竦州市郑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 司为代建单位,款项由代建单位支付。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主要由以下系统组成:1 .综合布线2

46、 .计算机网络及无线覆盖系统3、视频监控系统4、门禁系统5.公共广播系统6、电子巡更系统7 .排队叫号系统8 .有线电视系统(IPTV)9 .输液无线呼叫系统10 .停车场管理系统11 会议系统12 .病房护理呼叫系统13 .综合管路系统(室内外)14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15 .报警系统16、五方通话17 .机房工程17.1 程建设标准17.1.1 本要求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在预算价编制计价时参考了品质较好的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 选择投标品牌时应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或优于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 履约时不得降低材料及设备的品质。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

47、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 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响应的条款, 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是否有优化指标,否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LL2执行规范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 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浙江省地方标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DB33/T768. 11-200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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