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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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实验中心简介- 1 -实验室管理细则- 2 -学生实验守则- 9 -实验教师守则(岗位职责)- 10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11 -实验员岗位职责- 12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3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4 -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 16 -仪器操作规程(示例)- 17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8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19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赔偿制度(学生)- 20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的暂行办法(通用)- 21 -实验室安全制度- 24 -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5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26 -开放实验室管

2、理规定- 28 -标本制作室管理条例- 29 -实验及实习教学工作条例- 30 -设计性实验的选题、设计与实施要求- 35 -实验中心简介实验中心创建于1978年秋,前身为化学系实验室。2008年4月,原化学与环境科学系和原地理科学系合并,成立学院实验中心。2018年1月学院调整,成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中心总面积4782m2,总资产约2453万元,拥有62间实验室,基本可满足各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其中用于教学的实验室约1774m2,共承担45门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开设实验项目约570个,年服务学生人数约900人。用于科研的实验室约1676m2,滇中分析测试中心面积955m2。实验中心拥有

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有机元素分析仪、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凯氏定氮仪、连续流动分析仪、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等大型仪器设备,可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环境化学重点实验室、省高校测绘与地理空间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省高校滇中农业生物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市重点实验室(市土壤资源分析与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和1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服务中心(师范学院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依托实验中心而建,围绕环境化学、滇中农业、测绘、湖泊生态环境

4、和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学院实验中心2018年7月修订实验室管理细则为了适应师范学院学院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本着“科学、规范、提高”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领导和加速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条例、教育部和财政部(84)教供字02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指导纲要,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验室管理细则:第一章 学院实验室管理体制实验室实行以院为主,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按照“统一服务,分级管理”的原则,教务处代表学院行使全院管理职能,系由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具体如下:第一条在系主任或分管

5、实验室副系主任的领导下,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系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实验中心主任搞好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其管理系统示意图如下:学校、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教师各系实验室 第二条学院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即:院级管理、系级管理、和各实验室的管理。一般化学试剂、特殊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设专人管理。第二章实验中心人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第三条实验中心主任工作职责贯彻师范学院实验工作人员职责中的实验中心主任职责,根据我院情况,实验中心主任职责为:1. 组织编制本室的建设规划,向主管实验中心的副院长申报年度仪器设

6、备物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2. 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实验教学和教学质量检查。3. 在主管实验室中心的副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开展教学和管理研究。4. 组织编写实验教学讲义和实验指导书。5. 负责编报大型贵重设备的论证材料,组织仪器设备物质的质量验收、安装、调试,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检查运行记录、建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档案,负责本中心资产管理,做到账物卡相互。6. 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任务的安排、考勤,配合各系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的考核,年终鉴定,总结评比等工作。7.

7、 落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教师的安全与劳动保护工作。8. 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并组织采购有关实验教学急需的零星、价格较低(原则上应低于800元)的实验材料、试剂和实验仪器。 第四条实验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在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完成实验室的各项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在无实验中心主任的情况下,履行实验中心主任的职责(见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第五条实验教师的主要任务和职责1. 制定实验教学大纲,拟定实验教学课时计划、教学进度、实验配置方案。2. 认真备课,做好实验教学笔记。写清实验教学目的、实验要求、实验仪器及试剂配置方案、实验内容、

8、实验步骤、测定结果等。3. 首开该实验课程的教师,课前必须试做、填写实验记录或试做报告。4. 课前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对于未预习或预习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督促其预习或重新预习方可进行实验。5. 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指导学生养成科学的实验态度和良好的实验工作习惯。当场检查学生实验现象或实验结果是否正确,不合要求者,令其重做。6. 配合实验室工作人员,搞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卫生工作。7. 及时、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进行点评和实验成绩登记。8. 在期中或期末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考评。9. 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提供实验所需仪器设备有关信息,上报教研室讨论。配合实验中心管理工作人员作好各

9、实验室的常规试剂、仪器购置计划上报实验中心主任。第六条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按时上下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 做好实验仪器的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3. 分类存放化学试剂、做到试剂与标签无误。4. 辅助实验教师进行仪器的借用、领用登记,辅助实验教师进行物资台账的登记,做到账、卡、标、物相符。5. 服从实验室领导安排的工作。6. 增强奉献意识,积极主动完成好实验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七条化学试剂、仪器库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 按上级及实验中心的有关规定,协同实验中心领导对入库物品进行验收、入账,分类存放,防止因存放不当而造

10、成物品损坏。2. 建立好物品的收、发明细帐。发放物品时做好领用登记。3. 每学期填报一次库存总报表。内容包含库存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以便实验室领导协调物品的分配和购置,避免造成积压、短缺或浪费。4. 搞好库房的安全、卫生工作,对易燃试剂经常进行检查。5. 协助实验中心领导制定常规实验教学试剂、仪器购置计划。6. 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采买实验急需、零星、200元以下实验材料、试剂或实验仪器。7. 库房管理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工作,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发现疑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八条特殊试剂、危险品管理人员职责1. 按特殊试剂、危险品管理规定,做好特殊试剂、

11、危险品的安全存放。2. 定期进行检查。3. 做好特殊试剂、危险品的定量领用登记。4. 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工作,发现疑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三章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执行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保证教学、科研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做到计划、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到报废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仪器设备的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从实验出发,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己动手研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第九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1.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根据各课任实验教师提供的仪器设备信息及教研室讨论结果,按教学大纲要求和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规划,统一拟定教学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

12、划,上报学院领导,经审核批准方可上报学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科。2. 依据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凡购置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台件、成套设备需上报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3. 零星、急用、低值易耗或化学试剂由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核、副院长批准方可购买,按规定报账。第十条仪器设备的验收1.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验收制度。收到仪器设备五天内,须办清验收、建账卡等工作。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配件短缺损坏,应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索赔要求。2. 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在索赔期终止前一个月办理质量验收工作。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1. 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保管、维

13、护和修理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必须落实到人。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2. 仪器设备(单价在一千元以上)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后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记录。3. 精密仪器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即专人管理使用。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仪器使用培训。其它上机操作人员必须在仪器专管人员的指导、技术培训后方可作用仪器。4.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得随意拆解、外借。确实需要拆改或外借时,必须按照仪器的精度和价值,严格履行手续。单价一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经学院主管负责人确认,教学资源管理科核实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单价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经学院主管负责人确认,教学

14、资源管理科核实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单价在一千元以下仪器设备经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教学资源管理科备案。5. 高档、精密仪器设备,每一年至两年就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维修,以满足仪器设备能正常运转,满足教学的需要。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6. 凡属“建卡”的仪器,每次使用完后必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对于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检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不能自行检修的仪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检修申请,交实验中心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检修。7. 仪器设备在使用期间,如管理、使用不当或因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失职,造成遗失、损坏,由使用人或管理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5、。必须填写事故报告单,经实验室领导小组调查,上报系领导批准,按责任轻重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院有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1. 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与学校资产管理科管理系统联网规范化管理。2. 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从开箱验收、使用记录、维修维护、报损至报废。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的保管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外,其它仪器设备由各分室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2. 各分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由工作人员负责财产账,做到账、物、卡相互。第十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失、报损、报废及回收1. 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

16、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鉴定书,经系实验室有关人员鉴定,上报学院资产管理科。2. 仪器设备的“报失”、“报损”,应填写仪器设备“报失”、“报损”报告单。认真地清查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责任问题,一律酌情赔偿处分。因教学和工作需要,由个人借用、保管的仪器设备和物质,一律失物赔物。3.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物质,退回学校资产管理科。第十五条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库房管理1. 凡物品入库,必须对照审批的采购单、发票逐一核实,对质量、型号、规格进行验收,及时登记入账,拒绝残次品及未批准的物品入库。2. 库房管理员应将物品分类存放,妥善存放,严防损坏、变质和丢失,做到账物有序,账物相互。3. 建好收发明细账。4

17、. 对库存物质要定期盘点,按学期填写库存报表。对积压、变质、短缺现象及时上报,掌握常备物品的流量。5. 各分室也要作好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的物资明细账登记。第十六条特殊试剂、危险物品的管理1. 特殊试剂、危险物品由专人管理,分类存放,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剧毒物品严加保管。2. 剧毒品的领用经实验室主管负责人核实用量并批准后方能发货领取,提货时要由两人领取,并对物品的使用、领取、保管、安全负全部责任,出现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 特殊试剂、危险物品建立明细账,入库时必须严格进行质量与数量的检查与登记,领用时计量精确、用途明确,领用人必须签名负责,

18、并记录领用时间。4. 剩余的剧毒物品,要及时做好封存并送回专管人员,作好记录。第十七条学生仪器损坏赔偿办法学生在进行实验中,如因不慎或违反违操作规程损坏的玻璃仪器和设备,均酌情进行赔偿,以便加强教育,督促改进。赔偿办法如下:1. 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及浪费试剂者,教师要及时查明原因,视情况令其赔偿仪器设备和试剂价值的40%-100%。2. 实验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所损坏的玻璃仪器一律均应照价赔偿,或责令学生自行购买赔偿。所损坏的精密仪器则视其情节及本人改正错误的表现,折价赔偿。3. 学生损坏仪器后,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填写仪器损坏单办理补发仪器手续。如不报不领,而乱拿别人的用,一经发现,所损坏

19、仪器一律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及改正的表现,降低其实验成绩。4. 学生在实验中所遗失的仪器,按损坏仪器照价赔偿。5. 每学期期末或开学初,办理仪器赔偿收费手续。第四章 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1. 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包括仪器设备信息、实验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实验教师基本情况、实验教学及管理基本情况。2. 实验室基本信息每学期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整理。 第五章 实验室管理附则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2. 对外咨询服务管理注:上述管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条例同时作废。学生实验守则1. 每次实验前,必须将实验预习报告交实验教师检查签字,无预习报告者取消当次实验资格;实验报告应在下一次实验前交实

20、验教师批阅;若一门实验课缺三次实验者,本门实验课视为不及格,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重修;2. 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做好实验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因病、事需要调组做实验时,事前必须经实验教师同意;3.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穿着整齐;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实验室内不得饮水、进食;4. 实验中保持安静,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服从教师指导,按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认真观查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伪造、抄袭他人数据;原始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清楚;5. 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各类实验材料;用过的物品及时放回原处,实验的产品及“三废”应按有关规

21、定进行回收或处理;6. 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严禁私拿实验器材和物品;若有损坏,按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赔偿制度(学生)、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的暂行办法(通用)进行赔偿;7. 做完实验后,应关闭水、电,清洁实验台面,清点、整理好实验物品,若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将实验报告交给教师审阅、签字,经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8. 学生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急救措施,实验中若遇突发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实验教师妥善处理。9. 随时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个人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轮流值日完成。实验教师守则(岗位职责)1. 实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和教

22、学进度;按实验教学规范,进行教学;2. 在实验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开该实验课程的教师,课前应进行试做;3. 实验教师应提前10-20分钟进入实验室。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预习报告;4. 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从严要求和管理;要细心指导学生实验,及时纠正学生的操作错误,注意查看学生的实验记录,耐心回答学生的提问,妥善处理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事故;5. 实验完成后,教师要督促学生整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物品、打扫卫生;6. 填写各种表格(如台账、仪器使用记录等),保存保管相关材料或按要求上交实验中心存档;7. 实验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实验教师全权负责所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

23、状况、台账清单、使用记录)、常规药品试剂物品的管理、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教学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介绍、有毒有害药品试剂的使用与处理、突发伤害(酸碱、药品试剂、水电等)的应对方法、安全应急方案);定期检查实验室急救箱中药品、纱布、棉花等物资有效期,并及时申报补充;负责定期检查实验室内安全设施(灭火器、消防沙、洗眼器等)的有效性,并及时记录;8. 每学期期末,应做好下学期实验课程所需常规用品和仪器的购置计划,并上报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1. 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实验中心主任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实验中心副主任协助实验中心主任搞好日常管理工

24、作,并按有关要求搞好分管的工作。2. 主持制定实验室的发展建设规划,做好实验室的年度购置计划;组织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向主管实验的部门(教务处)申报年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设备维修计划。3. 做好物质管理:组织实验设备、仪器和用具的验收、维护、维修(或报修)、报损、报废和赔偿工作;搞好物与帐的管理,做到资产管理科的帐与实验室总帐相符、实验室总与各实验室子帐相符,帐与帐相符、账与物相符。4. 制定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督促实施和检查。5. 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实验教学和教学质量检查。开展实验教学和管理研究。6. 认真审批并组织采购有关实验教学急需的一些零星的、低值易耗(价格低于800

25、元)的实验材料;对于需购置价格较高的实验仪器或购置批量较大的实验材料、试剂需报请系主任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7. 搞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教师、工作人员和学生的人身安全。8. 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任务的安排、考勤,配合各系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的考核,年终鉴定,总结评比等工作。9. 负责编报大型贵重设备的论证材料,组织仪器设备物质的质量验收、安装、调试,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检查运行记录、建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档案。10.搞好实验室工作的年终总结,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26、实验员岗位职责1. 按时上下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 做好实验仪器的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3. 分类存放化学试剂、做到试剂与标签无误。4. 辅助实验教师进行仪器的借用、领用登记,辅助实验教师进行物资台账的登记,做到账、卡、标、物相符。5. 服从实验室领导安排的工作。6. 增强奉献意识,积极主动完成好实验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1. 每日需按时上下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 负责化学试剂库、玻璃仪器库及系上公共物品的管理工作。3. 对购入物品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分类存放,防止因存

27、放不当而造成物品损坏。做好验收物品的相关手续。4. 对实验教师所需试剂、仪器、物品的领用,做到随时需要随时办理,严格办理领用登记手续。5. 建立好仓库物品的收、发明细帐。6. 每学期填报一次库存总报表。内容包含库存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以便实验室领导协调物品的分配和购置,避免造成积压、短缺或浪费。7. 库房管理工作做到科学、规范;搞好库房的安全、卫生工作;对易燃试剂经常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工作,发现疑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8. 协助实验室领导制定常规实验教学试剂、仪器购置计划。9. 全权负责公用物品的管理工作:实验室或系上公用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专管。教师随用随领,

28、用完即还,实行严格登记手续。(如电脑、电视、音响、照相机、数码相机、手提电脑、海拔表、投影仪、实验报告、白大挂等物品)。10.若有丢失、损坏,应进行登记,并上报实验中心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赔偿。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1. 各实验室应根据所辖本教研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2. 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查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3. 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实验等基本技能和科学严谨作风的训练,严格要求学

29、生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基本操作技术。4.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管理人员。5. 各实验室应加强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基本操作训练,使其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并有一定的维护、保养知识。6. 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账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准确。做到账目、卡片、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对属固定资产的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7. 各实验室仪器设备按其性质、灵敏度要求、精密程度的不同,固定房间和位置。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

30、防腐、防震、防晒等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并做维修记录,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8. 对于精密贵重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中含全部技术资料,如说明书、线路图、装箱单、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使用记录、检修记录等。9. 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10.每学期在开始、期中及期末应对仪器的性能进行检查,对各项技术指标加以校验,检查结果记录在仪器技术管理卡片上。11.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使用仪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的旋钮。精密仪器的拆卸、改装应经过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卸;精密仪器的配件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12.我院教师每次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

31、况。损坏仪器按有关规定处理。13.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按账物逐件交接,遇账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1. 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应精心维护,努力提高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2. 普通仪器,由所属的实验室教师负责管理;其它实验室如需借用,需征得该实验室教师的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3. 大型精密仪器和特殊专用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张贴或摆放在仪器旁的显著位置;4.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仪器设备说明书及相关附件,确保完整无缺,以便于用和维修。仪器的存放和保管,应按规定做到安全、整齐、整洁,并注意防

32、盗和破坏;5. 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地使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者,相关人员应赔偿损失,承担责任;6. 初学者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系统地讲解,指导其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提醒操作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7. 使用中若遇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教师或仪器管理员,及时做好故障记录。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卸;8. 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及时恢复仪器至初始状态,关闭水、电、气源等,按规定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离开前,要做好仪器设备及所在场所的清洁工作;9.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由管理员酌情实施,填写维

33、护记录;实验中心应定期组织检查。仪器操作规程(示例)旋光仪操作规程1. WZZ2A型自动旋光仪操作规程(1)放好的仪器及附件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搬动。(2)使用时,先接通电源,预热15 min左右;再用蒸馏水“清零”;然后根据实验要求测定待测样。(3)仪器使用完毕后,应依次关闭测量键和电源开关;认真清洗试管,并按要求整理好仪器。 2. 圆盘旋光仪操作规程(1)放好的仪器及附件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搬动。(2)使用时,先根据实验要求检查、连接仪器,接通电源,预热5 min左右;然后测定待测样。(3)仪器使用完毕后,关闭仪器及附件的电源开关;认真清洗试管,并按要求整理好仪器。 (

34、4)仪器的“零点”校正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由技术人员进行“零点”校正。3. 旋光仪的维护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必须对旋光仪进行一次维护,确保仪器的完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 大型精密仪器指单台件账面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2. 新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处登帐,编卡,实验室帖设备号,并配备仪器使用记录本后投入使用。3. 大型精密仪器和特殊专用仪器,由实验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监督其使用。4. 要根据仪器的特性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在仪器旁的显著位置,以利遵守执行。5. 仪器使用说明书原件必须归档,备份由该仪器负责人保管。6. 使用贵重仪器时,须向仪器负

35、责人提前预约,经同意 后方可使用。7. 开机前,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使用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如实在登记本上填写开始时间及仪器的运转情况。对于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员,须在负责人指导下使用。8. 开机前,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使用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如实在登记本上填写开始时间及仪器的运转情况。对于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员,须在负责人指导下使用。9. 使用中若遇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教师或仪器管理人,及时做好故障情况记录,以便及时维修,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卸。10.使用完后,使用人应及时恢复仪器至待用的正常状态,并关闭水、电、气源等,并做好仪器设备及所在场所的清洁工

36、作。按规定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11.仪器管理者应定期进行仪器维护,保持仪器周围环境卫生。12.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并报实验室办公室及校资产管理科备案。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妥善使用,提高办学效益,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1. 实验室提倡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杜绝公物私有化。2. 实验教学常规耗材,直接向库房管理人员领取,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3. 如需外购,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实验教师自行采购,但采购后需交库房管理人员验收签字,及实验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报销,应做到采购与验收

37、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属化学药品、危险品、玻璃仪器、民用品类物品及其他数额在100元(含)以上或紧急需要的物品,由实验室负责统一采购。4. 实验室所需的价格大于100元的材料,应由实验教师提前一周报实验室办公室审查,以便统一组织购买。5. 由实验室统一采购的物品,需由库房管理员验收或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方可入库和使用。6. 库存物品的管理应科学化,规范化,以便于收发和检查为原则。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四防”即放火、防盗、防毒、防爆。7. 物品领用(发货)要采用严格的领取与使用制度。物品收、发、存的帐目必须保持记录精确,应定期进行检查、核对。8. 库房管理员应经常对有变动的物品进行清点,每学

38、期终必须进行一次盘点,并编制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仓库进出帐目进行汇总,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9. 实验室管理员应及时向实验室办公室提供低值易耗品的库存报表和采购计划表。10.领用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须按“危险品管理办法”办理。11.库房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移交时按账物逐件交接,遇账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赔偿制度(学生)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学习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 实验过程中,凡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填写报告交实验室主管人员

39、。丢失仪器、设备,照原价赔偿。2. 故意损坏或因嬉戏打闹造成仪器损坏者,原价赔偿。3. 粗心大意,不按操作程序和使用规则造成损坏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如经修复又不影响原性能的,赔偿修理费的70%-100%。4. 实验过程中,由于估计不足,由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一般赔偿原价的20%-50%。5. 将公物窃为己有,除追回公物外,责令公开检查,情节严重的交学校另行处理。6. 损坏或丢失公用器材,又无人承担者或分不清责任时,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7. 实验过程中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如年限已久,损坏锈蚀等,将损坏物交指导老师,经主管人员认定后,可免于赔偿。8. 严禁私自拆卸实验设备,否则造

40、成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的暂行办法(通用)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实验器材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实验器材不应有的损坏和丢失,保证实验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赔偿界定及处理原则第一条因主观原因引起责任事故,造成实验器材(设施)的损坏、丢失,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予以赔偿。1. 尚未掌握操作规程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听从指挥,不按照操作规程,违反基本的安全常识,擅自使用、移动、拆卸器材而造成损坏者;2. 工作失职,粗心大意,玩忽职守及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致使器材损坏者;3. 器材及设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事故前兆,未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使用酿

41、成事故者;4. 在实验场所嘻戏打闹而损坏器材者;5. 由专人保管使用、工作生活通用的仪器设备如照相、声像器材以及其他家用电器等(含配套件)或其他器材因管理失职造成遗失者;6. 因违反管理制度,未履行必要的审批和登记手续,私自携出工作场所(实验室、保管室等)自用或借予他人而遗失者。第二条由客观原因造成实验器材的损坏和丢失,属于下列情况,可免于赔偿。1. 由于器材本身的原因(如质量、技术缺陷、使用时间较长等),在正常使用或库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2. 由于突然停电、停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3. 属于实验操作难度大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试验,且确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但仍难以避免而发生的损

42、坏;4. 在保管工作中本人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被盗,并有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证明者。第三条实验器材的损坏丢失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计价:1. 零配件的损坏丢失,只计零配件的损失价值;2. 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修理费;3. 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根据整机的新旧程度折价计算;4. 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还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第四条对实验器材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处理轻重,应视责任人一贯表现、事后态度及补救措施等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1. 对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偶尔疏忽,且又能及时主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中和发生之后努力采取补救措施,

43、认识较好,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损失者,可按折算赔偿价的20%进行赔偿。2. 对损坏、遗失实验器材不报,甚至采取嫁祸他人、毁灭证据等恶劣手段且拒不认错者,应加重处分,按设备原值全额赔偿。3. 因违章造成的重大恶性事故,以及擅自将实验器材携出实验场所挪作私用、变卖或送予他人,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损失巨大者,应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 赔偿处理办法第五条遗失、损坏器材发生后,责任人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或主管人(管理人或实验中心主任)报告并据实登记损失情况。实验室及系主管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免予赔偿、部分赔偿、全额赔偿),报实验室及资产管理科备案。第六条赔偿处理审批权限

44、:1. 低值(800元以下)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的损坏和丢失,由所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协同实验中心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科;2. 单价800-10000元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由分管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科;3. 单价1万元-10万元的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资产管理科会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商处理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按上级批准意见处理;4. 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资产管理科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根据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七条赔偿处理意见经审核确定后,由资产管理科发出损坏遗失器材赔偿通知单。赔偿者或代理人在接到赔偿通知后

45、,须在指定期限内到财务处缴款。然后,赔偿者或代理人将缴款凭据分别返回资产管理科、所在系室作为下账、备查之用。第八条赔偿金原则上应及时缴纳。若赔偿金额较大,一次缴清确有困难者,经所在院领导批准可在半年内分期缴纳。到期不缴或拒缴者,学生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或离校手续,教职工由设备处出具书面通知,经人事处签章同意后交财务处,从本人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缴并加收百分之十的迟滞金。第九条财务处收到赔款后,应及时将赔偿金全额转入实验设备费,用于实验设备的维修和购置。第十条因设备使用人出国未归、外调而无法追回或赔偿的仪器设备,应由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写明情况,人事处出据证明,设备管理科据此办理仪器设备的报失手续。第十一

46、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实验中心及资产管理科。实验室安全制度1. 为确保实验室的正常教学和人身安全,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2. 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3. 熟悉安全防火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实验室必须设置灭火器、砂箱、消防栓等设施,并保持消防器材的正常状态;4.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就食、吸烟。学生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场所及仪器用具的清洁,并按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存放;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地操作,以防触电。水、电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水龙头、拉掉电闸。火柴用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6.

47、 使用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有刺激性气体的物品试剂时,应在通风橱里进行,必须远离明火及电源;7. 使用有毒物品(如砷化物、氰化物等)时,不得接触皮肤或伤口,更不能进入口内。剩余废液不能倒入下水道或废液桶中,应回收集中处理;8. 实验中使用易燃易爆的物品时,应远离火源、科学取用,用毕立即封存;实验中损坏的玻璃仪器残片,应放入纸盒中丢弃,并标注“碎玻璃”字样;9. 实验室的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存放和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使用记录;10.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报告有关业务部门;11.做完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前一定要认真检查水、电、门、窗、气,确定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12.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事故者,应按实际情况,调查取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附注:火警电话:119盗警电话:110学院保卫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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