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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 府 采 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0686-1641B232310Z项目名称:2016年北京市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督导评估项目采购人: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二一六年八月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一、 说 明6二、 磋商文件7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7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 磋商及评审10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12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14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17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9附件1报价函20附件2报价表22附件3营业执照23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附件5供应商情况表25附件6财务状况证明文件26附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2、录29附件8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30附件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1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32附件11服务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33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一、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二、 合同一般条款38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的委托,对下述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贵单位按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前来洽谈。1 采购编号:0686-1641B232310Z2 项目名称:2016年北京市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督导评估项目3 项目预算:人民币168.5万元(其中:项目支持经费155
3、万元,项目督导经费13.5万元。)4 服务内容:本项目将最终选择三家成交供应商共同完成,其中:1) 项目支持经费:将项目支持经费155万元分为52万元整、51.5万元整、51.5万元整,将分别委托给三家成交供应商作为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托管支付(固定金额故供应商在报价时直接以这三种金额进行报价)2) 项目督导经费:13.5万元的督导经费预算将平均分配给三家成交供应商,每家成交供应商的督导经费报价不得超过4.5万元整。3) 具体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11.对获得小微项目支持的50个项目进行督导,保证项目按照时间周期和项目预算金额执行。 2.在项目运行中对50个项目进行督导,在项目中期及
4、结项时提交督导材料和报告,定期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的运行进度和实际遇到的困难。3.完成项目资金报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5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 磋商文件的发售:1) 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a) 时间:201
5、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b)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4室(朝阳区国贸桥西“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中间)。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得参加响应。c)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u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u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u 如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请提供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须写明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7 响应文件提交、开启及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
6、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时间:2016年8月12日(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6会议室(朝阳区国贸桥西“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中间)。8 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9 磋商保证金: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2) 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供应
7、商如做汇款,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当日传真至010-65004405。10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账号: 1100107940005300566511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号海淀文化艺术大厦A座15层联系方式:010-51601208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邮编:100020电话:010-65072621-810传真:010-65004405电子信箱:zhubo联系人:朱 波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 说 明1
8、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68.5万元(本项目共分1包进行采购,供应商不得拆包、分包进行响应。)2 费用2.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2.2 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
9、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 4.4万元(1000-500)万元0.8%= 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 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 = 32.4万元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
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 = 1.5万元(500-100)万元0.8% = 3.2万元(1000-500)0.45% =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万+3.2万元+2.25万元+10万元+1万元=17.95(万元)2.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支票、汇票、或汇款的方式支付。2.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二、 磋商文件3 磋商文件构成3.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
11、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予以澄清(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
12、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4.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更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指定的媒体上。4.4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5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5.1 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5.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
13、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 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6.1. *报价函;6.2. *报价表;6.3. *分项报价表;6.4. *营业执照;6.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6. *供应商情况表6.7.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6.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9.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6.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6.12. 服务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7 报价7.1 所有报价均
14、以人民币元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2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 磋商保证金8.1 磋商保证金¥6,000.00。8.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约束供应商遵守法律规定和所投承诺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3 未按第8.1
15、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响应无效。8.4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已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正本1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电汇等形式无息退还。8.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电汇等形式无息退还。8.6 如果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该款项尚未到账,则在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 报价有效期9.1 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9.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
16、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1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A4幅面),电子版 1 份(U盘或光盘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17、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0.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5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 送达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电子版分开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电子版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标明“电子版”字样。11.2 所有密封信封上均应:(1)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
18、号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具体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11.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12.1 供应商应在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2.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12
19、.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五、 磋商及评审13 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邀请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4 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评审工作。15 响应文件的初审15.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15.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20、,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5.4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
21、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4)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5)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字(或名章)、签署日期、盖章的;(6)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 响应文件的澄清16.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6.2 供应商澄清、说
22、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 磋商1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7.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
23、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4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5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以每轮磋商结束后半小时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17.6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则以上轮磋商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进行一轮磋商的,以其报价为准)。18 评审1
24、8.1 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和服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18.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3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
25、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8.5 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澄清或者解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成交。18.6 最低报价不作成交保证。19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19.1 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
26、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9.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20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选择三家为中标人。总得分排名前三的三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成交备选供应商。按照评分排名,托管的项目支持经费分配方式为:第一名52万元,第二名51.5万元整,第三名51.5万元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1.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
27、公共利益,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1.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2 成交通知书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 签订合同2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买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撤回报价处理。2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
28、合同的依据。23.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3.5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6 自政府采购合同
29、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一、 项目概况(一)项目简介为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和制度化建设,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于2014年、2015年持续开展北京市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通过项目资助、培训指导、督导评估、推荐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210个创新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志愿服务的规范化,提升了项目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通过项目执行期间的督导、项目优化,针对社工委、工会、民政局、残联等政府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的支持方
30、向,指导各志愿组织申报其项目。为进一步通过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实现志愿组织项目管理规范化、提升志愿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全市志愿服务项目创新,拟于2016年继续开展小微项目支持计划,支持150个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资金额度分为小微志愿服务之成长计划和小微志愿服务之发展计划,给予项目资金、培训指导、管理咨询、督导评估等支持。(二)项目经费1. 项目预算:人民币168.5万元,其中:项目支持经费155万元,项目督导经费13.5万元。 2. 具体经费分配:本项目将最终选择三家成交供应商共同完成,其中:1) 项目支持经费:将项目支持经费155万元分为52万元整、51.5万元整、51.5万元整,将分
31、别委托给三家成交供应商作为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托管支付(固定金额,故供应商在报价时直接以这三种金额进行报价)2) 项目督导经费:13.5万元的督导经费预算将平均分配给三家成交供应商,每家成交供应商的督导经费报价不得超过4.5万元整。(三)项目内容1.对获得小微项目支持的50个项目进行督导,保证项目按照时间周期和项目预算金额执行。 2.在项目运行中对50个项目进行督导,在项目中期及结项时提交督导材料和报告,定期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的运行进度和实际遇到的困难。3.完成项目资金报销。二、 主要项目要求(一)项目主要内容1.机构资质要求(1)应当具备志愿服务组织及项目的管理、督导资质,监管所
32、负责的50个项目。每家机构出具小微项目督导流程、财务管理流程等相关文件;(2)要有一定的风险评估能力,对于未能执行或中途退出的项目,给出合理化建议。2.执行团队要求(1)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小微项目工作小组,必须要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小微项目的督导工作;(2)应定期参加由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召开的小微项目推进会,汇报工作进度,并结合项目督导和资金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给出意见和建议。3.项目执行要求(1)项目初始期,审核并收集确定督导的小微项目实施方案及财务预算,签订小微项目纸质版资助协议。及时发现有放弃实施的项目,与甲方沟通并做调整;(2)在项目运行周期(2016年8月-10月)内,组织确定督导的
33、小微项目进度沟通、项目执行培训的交流会议不少于2次;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项目是否按照时间进度节点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项目人员管理是否合理等(实地走访不少于20%的项目)。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给出合理意见。(3)项目中期、结项期,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项目督导过程材料,并给出对所负责项目总体督导情况总结材料。保障项目如期、按执行周期完成项目内容,提交项目报告、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4)执行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报销和资金拨付工作;(5)执行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在志愿北京等多个渠道加强对项目的宣传力度。(二)工作成果按照项目内容要
34、求,形成相应的产出成果。提交材料要求:1) 负责的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材料:于项目完成时提交符合财政局审计要求及招标方审计要求的项目资料(包括电子版)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汇总,包括:项目绩效报告、照片资料、相关管理文件、财务决算单等。2) 负责出具督导评估报告:于项目结项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方要求出具项目督导报告、财务报告、20个优秀案例(一千字介绍及10张表现项目开展过程的图片)等。(三)总体时间要求以上各项内容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三、 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时间延后,需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四、 报价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
35、,并需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分项报价明细表。由于项目支持经费以固定金额委托给供应商进行托管支付,不具备差异性和比较性,故在价格评审时,仅对供应商的“项目督导经费”报价进行价格比较和评分。五、 付款方式 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项目管理经费60%和50个项目支持经费的60%,中期完成项目的40%,根据完成情况和评估机构的报告,完成并且评估整体情况良好确定支付剩余项目支持经费,未能按时完成或评估结果不合要求定期进行整改,视整改情况确定经费执行情况,项目完成结项后,经评估审计合格后确定支付剩余项目管理经费。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1. 具体评标原则: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
36、30分,技术服务部分60分,价格服务部分10分。2.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37、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供应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均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2并附于其响应文件中。4.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6. 详细评分细则如下:第一部分:商务
38、部分(满分3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综合实力(10分)1. 在投标领域从业年限:1年(含)以上得1分,1-3年(含)得3分,3年以上得5分。52. 具有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荣誉(需提供证明文件)。52成功案例及业绩(15分)3. 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类似项目,每一个合同得4分,最高12分;(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户评价或反馈材料(用户评价或反馈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作为评审依据。124. 承接过50万元以上金额的类似政府购买项目的,每个合同得3分,最高3分。33社会组织等级(5分)5. 具有市级以上民政局评定4A级社会组织的得5分, 3A级社会组
39、织的得3分。5第二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满分6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执行团队(20分)1. 项目总负责人:综合比较其从业资质、行业内的荣誉及项目经验等,优:8-10,一般:4-7,差:0-3(需提供证明文件)。102. 项目团队的组织构成、人员资质与项目经验:优:8-10,一般:4-7,差:0-3(需提供证明文件)。102投标方案(40分)3. 投标方案:投标方案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优:17-20,一般:11-16,差:0-10。204. 需求理解:对项目理解十分准确、到位,完全符合招标需求:优:8-10,一般:4-7,差:0-3105. 督导评估保证措施:
40、优:8-10,一般:4-7,差:0-310第三部分:价格部分(满分1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督导经费报价(10分)供应商的项目督导经费报价得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贵方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响应文件:1. *报价函;2. *报价表;3. *分项报价表;4. *营业执照;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 *供应商情况表;7.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8. *社会保障资金
41、缴纳记录;9.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 中小企业声明函;12. 服务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附件1 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_(供应商全称)授权_(全权代表姓名)_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二、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42、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四、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
43、法律上的抗辩权。五、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1份、响应文件副本5份、电子版1份。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七、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八、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九、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十、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十一、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十二、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十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
44、(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十四、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供货。十五、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与其他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4. 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
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六、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 报价表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服务期限1项目支持经费¥520,000.00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照评分排名进行分配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515,000.00¥515,000.002项目督导经费不得超过4.5万元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21附件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