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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吉林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全真模拟考试试卷利)全真模拟考试试卷 A A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供水工程供水价为2.5 元/t,每吨水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 0.03 元,每吨水的可变成本 0.5 元,年固定成本为 200 万元。、请列式计算年产量盈亏平衡点,并据此进行盈亏平衡分析。【答案】BEP 产量=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0000/(2.5-0.5-0.03)=101.52(万吨)结果表明,当年供水量小于 101.52 万吨时
2、,项目开始亏损;当年供水量大于 101.52 万吨时,项目开始盈利。二、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 年 6 月 13 日 9:0017:00 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 份正本,4 份副本,共 7 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 3 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
3、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 A、B、C、D、E、F 六家单位投标,其中 A 单位在 6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向 A 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 月 1 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7 月 3 日,招标人确定 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 7 月 5 日向 B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 7 月 10 日与 B
4、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 7 月 12 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 7 月 25 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问题】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 年 6 月13 日 9:0017:00 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 份正本,4份副本,共 7 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 1 份,副本 4 份。正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 3 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
6、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 单位在 6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 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即 6 月 13 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 6 月 16日以书面形式向 A 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
7、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 月 1 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 月 5 日向 8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 7 月 3 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应在 7 月 6 日及以后向 B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 7 月 12 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8、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 7 月 6日向 B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 7 月 25 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 15 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 7 月 21 日。三、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运营期 8 年。第 3 年投产,第4 年开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1.项目建设投资 8700 万元。预计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2.建设期第 1 年贷款 2000 万元,第 2 年贷款 30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73.6 万
9、元;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运营期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建设期贷款利率为6%,流动资金 100 万全部贷款,利率为 5%。3.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按直线法折旧,残值(残值率为 10%)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4.运营期第一年经营成本 3500 万元,经营成本中的 70%为可变成本支出,其它均为固定成本。(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建设期利息。、计算运营期各年折旧费。、计算运营期第 1 年总成本费用。、计算运营期第 1 年的固定成本、可变成本。【答案】1.第一年:2000/26%=60(万元)第二年:(2000+60)6%+(3000/2)6%=213.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0+213.6=27
10、3.6(万元)2.固定资产原值=8700+273.6=8973.6(万元)残值=8973.610%=897.36(万元)年折旧费=(8973.6-897.36)/8=1009.53(万元)3.运营期应还利息包括还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运营期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建设期贷款本利和=2000+3000+273.6=5273.60(万元)运营期内每年应还本金=5273.6/8=659.2(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应还建设期贷款利息=5273.66%=316.42(万元)(2)运营期应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运营期第 1 年应还利息=1005%=5(万元)(3)运营期第 1 年的总成本
11、费用=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维持运营投资=3500+1009.53+316.42+5=4830.95(万元)四、东部某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初步设计概算部分成果如下:堤防工程投资 3962.15 万元,河道整治工程投资 3291.47 万元,建筑物工程投资 5883.66 万元,永久道路桥梁工程投资 567.49 万元,临时道路投资 311.00 万元,导流工程投资 486.14 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 232.75 万元,施工仓库投资 10
12、0.00 万元,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305.79 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 68.52 万元,施工供电工程投资 54.21 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 234.53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177.59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420.53 万元,独立费用 2176.04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 5%。已知:(1)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1.0%1.5%50000 万元投资100000 万元0.5%0.8%引水工程0.4%0.6%河道工程0.4%注:给定取值范围的,本工程取中间值。(2)室外
13、工程投资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 15%20%计算,本工程取上限。【答案】问题 1: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2.75 万元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河道整治工程投资建筑物工程投资3962.153291.475883.6613137.28(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13137.280.4%52.55(万元)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20%57.0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57.06342.36(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施工仓库投资施工办公、生活及
14、文化福利建筑投资100.00305.79405.79(万元)问题 2:交通工程投资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49(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其他建筑物工程投资13137.282.5%328.43(万元)五、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 420464 万元,河道整治工程 105589 万元,导流工程 150 万元,施工交通工程 132 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
15、办公用房 100 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 86 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 120 万元,供电设施工程 89 万元,施工供电工程 54 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92 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3038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85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5831 万元,独立费用 76473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 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 万元时,取 1015;50000 万元投资100000 万元时,取 0810;投资100000 万元时,取 0508。2)引水工程
16、:取 0406。3)河道工程:取 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 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 3计算。(5)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89096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 14584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6702 万元。【答案】六、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 500 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 2 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
17、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 A 等(百分制评价为90 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 C 等(百分制评价为 70 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问题】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 0.03,评标基准价 496 万元,且每偏离 1%扣 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
18、差异)。【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
19、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
20、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 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 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2.1(分)。投标
21、人 A、B 分差为:2.72.10.6(分)。1 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 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 A 报价不高于投标人 B 报价的2.976 万元,投标人 A 比投标人 B 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七、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3000 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区段为
22、2017 年 3 月 1 日,区段为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进度计划上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 10d,总时差为 10d。区段工程造价为 2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区段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10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5 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 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
23、定为: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3进行赔偿;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2进行赔偿。在 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 20 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 1 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问题】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 年 3 月 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区段合同规定
24、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即延误了 40d,虽然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 10d,因此区段延误责任为 401030(d)。应对这 30d 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 万元150 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 60 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 20 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
25、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 年 3 月 24 日之前(3 月 10 日后 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30 万元)。(2)2017 年 10 月 29 日之前(10 月15 日后 14d 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15 万元)。(3)2018 年 10 月 10 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 14d 内(2018
26、年 10 月 24 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d 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14d 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八、2017 年,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供水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15 日与企业甲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 035 元m3 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企业甲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
27、同不发生任何效力。项目建设过程不涉及供水线路改造。2018 年 6 月 15日,供水水源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公司考虑到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现象,以及与甲企业签订的供水单价过低,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以 05 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企业乙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企业甲签订了供水合同。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企业甲签订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生效的情形 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企业甲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企业乙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
28、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3若企业甲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可考虑哪种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企业甲的诉讼 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企业甲,应向企业乙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解决方式的处理程序,以及合同仲裁或诉讼的时效问题。(1)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当合同当事人之间有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29、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原则有:协议仲裁原则,或裁或审原则,协议管辖原则,独立仲裁原则,公正、及时原则,不公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法院监督原则。(3)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应当注意和遵守有关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定申请仲裁的期限内没有将其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的,即丧失请求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内如不主张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答案:问题 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
30、合同情形。问题 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问题 3:企业甲可考虑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问题 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九、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水利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 3568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280 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
31、投标有效期 90 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 2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 3 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 F 在开标前 1 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 3 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 F 外还有 A、B、C、D、E 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 B的暂列金额按 260 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 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 E 报价中混凝土坝的综合单价为 700 元/m3,
32、招标清单工程量为 520m3,合价为 36400 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 60 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 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 1,扣 1 分;每上升 1,扣 2 分。、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3)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请指出投标人 F 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针对投标人 B、投标人 E 的报价,评委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1.(1)妥当。(2)不妥
3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2.(1)投标人 F 在开标前 1 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不妥。理由:投标人 F 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2)要求招标人 3 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应在收到撤回通知书的 5 日内向投标人 F 退还投标保证金。3.(1)针对投标人 B 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 B的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故应作为废标处理。(2)针对投标人 E 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理由:投标人 E 的混凝土梁的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
34、价,则混凝土坝的总价=700520=36.4(万元)。则投标人 E经修正后的报价=3542+(36.4-3.64)=3574.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3568 万元,需请 E 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按照废标处理;若签字,则其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仍按废标处理。4.有效投标共 3 家单位:投标人 A、投标人 C 和投标人 D。有效报价算数平均数=(3489+3358+3209)/3=3352(万元)A 投标人得分=60-(3489-3352)/3352200=51.83(分)一十、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
35、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 A、B、C、D、E 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 月 1218 日 9至 16 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 月 8 日 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C、D、E 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
36、、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本系统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1 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 人、经济专家 1 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B、D 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 B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 B 为中标人。投标人 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 11 月 20 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 B 于 11
37、 月 24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 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 D、C、B、E,因此,从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1 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 B 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 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 C 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 12 月 2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
38、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 B、C、D、E 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妥,因为投标人 A 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 8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 B 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