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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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吉林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每日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每日一练试卷一练试卷 A A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例三】张三涉嫌强奸一案,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县基层法院,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问题:1本案的法庭审理是否公开?2如果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甲、助理审判员乙、陪审员丙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丙未参加庭审,当事人有哪些权利?3合议庭成员应当如何进行评议?4本案中哪类主体有权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法院应当如何告知申请权利?5如果陪审员丙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可以如何处理?【答案】

2、二、甲为某县民政福利中心主任,每年率县福利企业年审检查小组到乙所经营的电气制造厂检查,乙明确告诉甲自己在正常员工人数上弄虚作假,瞒报企业员工人数,使残疾员工人数占全部员工人数的比例符合福利企业全额退款的标准,并伪造虚假的福利企业材料应付检查。甲发现问题后,不履行自身职责,不对企业正常员工人数进行检查,不将问题在年审表中如实反映,仍以企业虚假的材料为准进行检查,致使该企业顺利通过福利企业的年检审查,在 5 年期间享受了本不应该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大约 700 万元人民币。同时,甲在这 5 年期间多次向乙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 20 万元。(事实一)之后乙和甲闹掰,乙找到甲要回那送出

3、去的 20 万元,甲十分气愤,直接将乙赶出自家大门。之后乙发短信给甲。威胁说如果不归还 20 万元的话,就去举报,让甲的仕途就此结束。甲本来就对仕途产生反感,于是拿着这么多年“积攒”的财物跑路。乙看甲跑路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20 万元也就不了了之。(事实二)甲逃到朋友丙处,和丙说自己休年假专门来看看他,顺便住上几天,丙愉快答应。在丙家住着的某日,丙收拾屋子无意中发现甲的皮箱中有巨款,心生疑惑便暗中观察,通过偷听甲打电话确认其是犯罪潜逃,但是仍然对甲热心招待。一晚,丙提前将安眠药放入甲所吃的饭菜中,待其熟睡后,将其皮箱巨款中的 2 万元现金偷偷取走。次日,甲向丙告别离开。(事实三)甲带着这

4、么多钱跑路心有余悸,于是在经过某市的时候,找到自己的表弟丁,告知情况后,将剩余现金交由丁保管,并约定甲需要用钱之时,丁及时打钱给甲。丁看表哥也实属不易,就答应下来。后来丁做生意失败,便偷偷使用了保管中的 5万元,事后和甲说是被小偷偷走的。(事实四)甲在亡命天涯的日子中,化名张三,为了生计,甲购买一辆货车拉货(载重量 15 吨)。甲为了节约成本,把车进行了一定改装,每次拉货都是 40 吨以上,这样甲的收入就明显增加不少。某日,甲同样拉货 40 吨经过某路段,被执勤交警拦下,经认定甲的行为属于严重超载行为。在对甲进行处理的时候,交警发现甲是逃犯,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事实五)【问题】?1事实一中,

5、甲、乙的行为应做如何评价?为什么?2事实二中乙的行为怎么评价?为什么?3事实三中丙的行为怎么评价?为什么?4事实四中丁的行为怎么评价?请说出两种观点。?5事实五中甲的超载行为怎么评价?为什么?【答案】三、案情:山东祥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从事医药产品生产行业。祥康有限公司的股权构成分别为:普善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善药业)与山东白山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各占 48股权,剩余4股权由自然人股东持股。2013 年 5 月 6 日,普善药业致函祥康有限公司告知将于 10 日后进厂进行财务查账审计。3 日后,祥康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函复普善药业,以总裁办公室尚未接到公

6、司董事会的通知为由,拒绝普善药业的查账要求。经再次函告无果,2013 年 5 月 15 日,普善药业代表来到祥康有限公司所在地厂区,提出进厂查账要求,但被祥康有限公司的保安拒之门外。为此,普善药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阅并复制祥康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等公司文件。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普善药业的诉讼请求。根据查阅的情况,普善药业发现祥康有限公司除了最新购买价值 800 万元的专利技术外,还购进一台价值 500 万元的机器,用于开展创新转型业务。看到公司良好前景,遂继续支持公司发展。2016 年,由于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祥康有限公司

7、实现上市交易,更名为山东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康股份公司)。上市后,祥康股份公司股票颇受二级市场追捧,公司盈利状况良好。2017 年年初,普善药业委托 A 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要求查阅祥康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等公司文件。鉴于上次败诉结果,祥康股份公司此次答应普善药业的查阅要求,不过拒绝提供公司的会计账簿。普善药业在查阅董事会决议时发现,祥康股份公司所购买的最近专利技术为无效专利,并非最新先进技术。会计师马某遂将此消息通过微博发布,公众知晓消息后,纷纷抛售祥康股份公司股票,造成祥康股份公司股票大跌

8、。由于会计师马某泄密导致的市场预期差,祥康股份公司业绩迅速下滑。在此情况下,为保护商业秘密,祥康股份公司通过修改章程,禁止股东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公司董事高某为配合公司安排,决定以后对董事会的重要决议不再制作记录。另,根据最新资产评估报告,祥康股份公司已经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问题:1法院关于普善药业的请求查阅公司文件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2祥康股份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普善药业查询会计账簿?为什么?3针对会计师马某的泄露信息行为,祥康股份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祥康股份公司为保密所作规定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5董事高某的决定是否可

9、行?其行为可能带来哪些风险?6祥康股份公司能否提出破产申请?为什么?【答案】四、甲欲伤害张某,为了保险起见找到外甥乙帮忙,为了保险起见,又找到以前的同伙丙,骗其说:“我要到张某家抢劫,你帮我去望风吧”,丙不答应,甲就恐吓道:“抢劫的事也告诉你了,你要不去的话,我明儿灭你口”,丙被迫同意。第二天晚上,甲与乙一起进入张某家中,丙在门外望风,甲见床上一人睡觉,以为是张某,就持木棍向身上一顿乱击,乙暗想“不如砸死算了”,遂拿起一个板凳向此人头上猛砸几下。甲先离开,临走时,发现床头有一部贵手机,临时起意拿走,乙看到了没有制止。乙在甲走后,为了破坏现场,将房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想引火烧

10、毁张家。乙出门后,甲问乙:“在后面磨蹭什么”,乙答:“我把电炉插上,烧他个精光,免得留下证据”。甲听到后也没说什么。二人发现门外没有丙的踪影,原来,丙见二人人户之后,越想越害怕,呆了一会就逃回家中。当晚,张家起火,相邻几间房都被烧毁。事后查明,当时在床上的人是张某患有心脏病的妻子李某,李某因遭受击打(尸检表明,身上受轻伤、头部为重伤),引发心脏病死亡,并未死于火灾。但不能查明哪处伤情引起心脏病发作。问题:?1关于造成李某死亡的事实,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2丙与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甲拿走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乙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4乙引发火灾的行为如何定性?甲是否应对此行为

11、负责?为什么?【答案】五、李某(16 岁)因抢劫被某县公安局抓获,在侦查讯问后,李某提出要求委托一名律师,并且要求在侦查期间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答复说,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不能委托律师。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第 6 日,告之李某有权委托辩护人。李某说自己家庭经济困难,不想自己花钱请律师,要求县检察院为他提供一名律师,县检察院以法律未有明确规定拒绝了他的要求。后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在开庭前 10 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李某,发现他还没有委托辩护人,于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

12、县的一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董某为李某辩护。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董某对案情根本不熟,纯属应付,拒绝董某为他辩护。县法院同意李某的拒绝意见,后只允许李某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接受审判并作出了一审判决。问题:?1李某在侦查阶段是否有权委托律师并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的说法正确与否?2县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第 6 日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3在审查起诉的阶段,县检察院是否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李某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4县法院在审判阶段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董某作为其辩护人,是否正确,为什么?5李某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在李某

13、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进行审判是否合法?6如果李某对于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审理的上述情形,应当如何处理?7在审查起诉期间,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但其辩护人有异议的,可否对李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李某是否必须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答案】六、2011 年 1 月 18 日晚上 10 点左右,在南方某医院里,一名农民工因车祸生命垂危被其工友送进医院。工友请求医院紧急治疗,但院方坚持对方必须先缴纳相关费用,否则不予救治。工友说天太晚,明天一早将欠款补上,但院方坚持医院规定,声称许多人都是借急病而要求医院救治,结果治疗完后不予付款,导致医院呆账坏账很多,大笔欠款无法追回。因此,院方规定,对于

14、没有缴纳全部费用的病人不予治疗。结果,两小时后,该农民工在医院的急诊室外死亡。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运用法学理论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 500 字。【答案】七、案情:钱某 1998 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2002 年刑满出狱。其后,钱某长期沉迷于炒股,其向黄某借的用于炒股的 10 万元早已逾期。钱某的远房表亲廖某在某国有保险公司上班,钱某遂产生骗保险金的念头。2006 年 4 月,钱某与廖某协商,准备请黄某将钱某的双脚砍断后,由廖某办理保险理赔,获得理赔金后将分给廖某一部分。此后,钱某先后向廖某所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数份意外伤害保险,保

15、额总计达到七十余万元,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为钱某。钱某找到黄某,劝说黄某砍掉他的双脚,用以向保险公司理赔,钱某承诺将从所得的高额保险金中拿出 15 万元优先偿还黄某的本金及利息。黄某在钱某的多次劝说下答应钱某的请求,由钱某确定砍脚的具体部位,由黄某准备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寻找作案地点。某日晚 8 时许,钱某按约定骑摩托车到指定地点,黄某用砍刀将钱某双下肢膝盖以下的部位砍断,之后,黄某将砍下的双脚装入塑料袋内,携带砍刀骑着钱某的摩托车离开现场。钱某在黄某离开后呼救,周围群众发现后报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钱某向公安机关以及保险公司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断双脚,以期获得赔偿。一个月后,钱某向

16、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廖某经手办理。未等理赔,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经鉴定,钱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问题:请结合理论与实务的观点,分析钱某、黄某、廖某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需简述相应理由。【答案】八、(2008 年)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工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一审宣判后

17、,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亊部分应如何处理?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杭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4.如果一审官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要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如果法

18、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九、某县 A 超市和 B 食品厂签订合同,约定由 B 食品厂定期向 A 超市提供优质猪肉,按月结算。今年 2 月,B 食品厂将猪肉运至 A 超市。A 超市认为猪肉质量不好,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B 食品厂认为这是优质猪肉,质量很好,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A 超市向法院起诉,要求 B 食品厂赔偿损失。情形一:在庭审过程中,B 食品厂提出,A 超市用于证明猪肉质量不好的鉴定结果系伪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二:在庭审过程中,B 食品厂提出,猪肉质量很好,符合约定。请求法院判决 A

19、 超市违约,并支付货款。情形三:在庭审结束后,B 食品厂提出,A 超市之前两个月的猪肉货款都没有结算,请求 A 超市支付。情形四:庭审中,B 食品厂提出,一年前 B 食品厂借给了 A 超市 4 万元钱,现在还款期限已到,请求 A 超市偿还借款。问题:分析以上四种情况是否构成反诉,并说明理由。【答案】一十、(2010 年)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 年 5 月 23 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 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 9 万元。同年 6 月 26 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

20、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人河中。6 月 28 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 20 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 3 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 17 万元,急忙将 20 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 20 万元后,声称 2 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 29 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

21、的 20 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 20 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 8 月 3 日将 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问题:1.赵某将钱某的 9 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赵某向孙某索要 20 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4.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5.孙某从公司拿出 17 万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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