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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关于劳动合同1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 性别: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厂址: 家庭住址:所属区: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 性别: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厂址: 家庭住址:所属区: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2、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 性别: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厂址: 家庭住址:所属区: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 性别: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厂址: 家庭住址:所属区: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
3、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关于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
4、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关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5、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观点主要来自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两种情况:一、针对新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实务中主要是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针对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有下
6、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且补偿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关于劳动合同3近来,我们经常接到一些职工的来信、来电,反映他们在劳动合同期限、续订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关键的
7、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问题。如果对这两个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一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劳动合同期满,任何一方都有权不续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表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从终止时起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同时终止。倘若双方愿意保持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称为续签合同。依据劳动法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的规定,在订立和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同等的选择权利,劳动者有权
8、选择用人单位,同样用人单位也有权选择劳动者,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少同志在认识上有两个误区:一是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终身合同”;二是将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惟一条件。其实,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约定终止日期,但双方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一旦出现终止条件,劳动合同也如同期限届满一样即行终止。另外,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所以,
9、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需要其它任何条件,均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有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符合法定条件签订。为体现对老职工的保护,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虽然不必经双方协商一致,但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一法定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10、动合同要求的。倘若劳动者具备以上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用人单位均可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都是有流程和程序的,签订合同也是一样的。程序如下: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11、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12、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13、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劳动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14、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一)固定期限:自_年 月 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试用期为 :(一)无试用期。(二)试用期自_年 月 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岗位职责是 。乙方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
15、制定的规章制度。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为周期,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
16、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四、劳动报酬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17、工资标准。第九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1、乙方的工资构成为2、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3、4、(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
18、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三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
19、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一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
20、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21、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八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 以下协议或甲方依法制
22、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2、3、4、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日关于劳动合同6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合法补偿?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23、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双倍的赔偿。劳动合同的解除总体来说分成三种情况,分别是双方合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应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不认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双方合意解除及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
24、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
25、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过失性辞退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26、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1)、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首先证明
27、对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其次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后应在试用期内提出,不可在试用期满后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中最好明确何为“严重违反”,其次应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3)、认为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8、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应及时提出。(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具体指:A、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B、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C、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依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9、,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依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非过失性辞退及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
30、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劳部发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2)、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3)、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客观情况
31、”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
32、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
33、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
34、偿金。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
35、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 南京律师关于劳动合同7甲方(用人单位):_性质:_地址:_乙方(劳动者):_性别 _年龄 _文化程度 _身份证号码 _家庭住址 _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签约须知1.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2.按照国家就业准人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
36、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7.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8.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9.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10.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
37、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年_月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二)试用期从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二、工作内容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工作岗位;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
38、安全与健康;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四、劳动报酬1.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元;2.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元;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的;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
39、,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5.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七、劳动合同的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3.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4.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八、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
40、同可以解除。(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
41、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乙方应征人伍的;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2、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5.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赔偿经济损失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3.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4.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43、,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支付违约金1.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2.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3.计算方法:_十、经济补偿金(一)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二)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六)
44、项第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5.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2.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3.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十三、附则(一)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