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指南.doc(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指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指南 为帮助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监管工作,方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掌握相关规定,梳理各阶段工作要点如下:一、建设工程开工前 1.建设资金安排要求 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2.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要求 工程施工合同除应当约
2、定的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外还应明确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包含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明确人工费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并约定人工费拨付周期。其中约定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约定的人工费占工程造价比例规定一般不低于 20。(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明确欠薪清偿责任。已开工的在建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未明确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或欠薪清偿责任的必须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保存备查。3.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4.专用账户开设要求 施工
3、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有关资料备查。5.工资保证金缴纳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的保函,专项用于支付为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二、建设工程开工后 6.建设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管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4、报告有关情况。7.实名制管理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样式详见附件)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妥善保存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查。8.维权告示牌设立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
5、信息; (3)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4)农民工月度工资发放记录及出勤记录。9.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要求 建设工程领域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委托代发协议。10.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方面的监督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
6、当予以配合。11.用工管理台帐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台帐、农民工出勤记录台帐、工资支付台帐等用工管理书面台帐。(1)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台帐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农民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所从事的工种(岗位)名称、进工地时间、离开工地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起止时间等内容。(2)农民工出勤记录台帐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农民工姓名、月度出勤缺勤明细记录、农民工确认签名_、班组长确认签名_、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名_、劳资专管员审核签名_等内容。(3)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
7、、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立的用工管理台账应当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 3 年。12.专用账户使用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的要求,并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2)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三、建
8、设工程完工后 13.专用账户注销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公示 30 日后,可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14.退还工资保证金要求 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金缴纳单位按要求书面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经核实确无拖欠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退还。附件:合同编号: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住址:(黏贴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现住址:联系电话:南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9、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作业特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同意在甲方市县(市、区)项目部岗位(工种)工作。2.甲方统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息时间。3.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遵守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及时核对考勤和工资结算记录。三、劳动保护和劳
10、动条件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有关规定。四、劳动报酬 以项目部用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工资按第种形式计酬,甲方每月 日前直接或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 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支付到乙方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卡号:):(一)计日工资(即“点工”):甲方按每日元或每月元的标准,以实际出勤核算乙方上一个月工资。(二)包清工(即“包工”):双方约定单价元/。1、双方当月核清工作量的,甲方按实际工作量核算乙方上一个月工资。2、因工程增(减)量增(减)项、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等因素,双方当月无法核清工作量的,甲方按每月元的标准(参
11、照当前公布的南通市建筑业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般不低于 5000 元),以实际出勤预算乙方上一个月工资。双方应及时核清工作量,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完成前款计日工、包清工所对应的约定工作量外,完成甲方另行安排的楼层清理或垃圾清运等其他临时性和额外零星工作的,双方应及时核清工作量,甲方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终止本合同或经协商离场,甲方应当在终止本合同或乙方离场之月的下一工资支付日前结清乙方所有工资。(二)双方就安全违规、质量问题、提前退场等因素工资核减及其他工资约定如下:(三) 六、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_并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签订后,分包单位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此页无正文)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