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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饮用水安全,是实现城乡统筹,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市政府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打破区域城乡“二元”供水结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区域供水“同源、同网、同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属地实施”原则。落实各镇街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小水厂的整合工作,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中的难点、焦点问题。 2.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原则。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打破城乡“二元”供水结构,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 3
2、.坚持“多元投入、广泛融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分级负责”的投融资机制,筹集资金,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4.坚持“技术革新、科学管理”原则。结合现有自来水厂技术革新、农村管网改造,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科学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确保饮水安全。 5.坚持“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原则。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合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统一领导,协同推进 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两名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镇街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谈判组、审核组、资产处置组、联合执法组、施工保障组、信访维稳组。 1办公室 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参加。具体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日常工作,包括自来水厂的整合、托管以及供水设施规划建设等事宜。 2谈判组 由自来水厂所在镇街牵头,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参加。负责与自来水厂进行前期沟通,对自来水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合方式,商定相关程序;会同自来水厂确定评估公司,并根据评估结果商谈收购协议。 3审核组 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征收办参加。负责对谈判组拟订的收购协议内容、补偿标准、资金拨付程序进行审核把关。 4资产处置组 由属地镇街牵头,
4、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参加。根据自来水厂收购协议拨付资金;负责收购后的自来水厂资产管理、处置。 5联合执法组 由区水务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市监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税务局、属地镇街参加。负责水质安全、环境影响、违法建设、收费规范等方面的查处。 6建设保障组 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征收办、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属地镇街参加。负责供水设施规划、选址、审批、建设、改造、维护等过程的协调、支持、配合等工作。 7信访维稳组 由区信访局牵头,区维稳办、公安分局、属地镇街参加。负责自来水厂整合
5、以及供水施工过程中的来信来访,及时研判、化解矛盾,制定相关处置预案,确保整合过程中供水以及华衍水务公司正常施工不受影响。 (二)属地管理,彻底整合 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的重点为现有自来水厂的整合,采用两种模式,即收购模式、趸售模式,实施的主体为各镇街。收购工作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来水厂收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号)文件,收购资金采取“分级承担”加“递减奖补”的办法,即属于我区的收购企业收购资金由区、镇街两级按5:5承担。各镇街在年度收购日到期前完成的,区政府按镇街应承担收购资金的100给予奖励;延后3个月完成的奖励70;延后3个月至6个月完成的奖励50;超过6个月的,不奖励。
6、 每成功收购一处自来水厂,区政府按该水厂用户数拨付工作经费给镇街,标准为10元/户。 对水质连续检测不合格,涉及重大饮水安全且不配合收购的,采取趸售模式。 (三)实事求是,分步实施 按照“成熟一处、处置一处”的原则,分步实施完成。 1.2021年12月底前,区住建局牵头与华衍水务达成小水厂托管协议,协助镇街做好条件成熟小水厂的托管工作;镇、镇、镇至少各完成1家小水厂收购工作。 2.2021年6月底前,区住建局督促华衍水务完成镇和镇北部区域主供水管网铺设工作;区水务局督促镇完成黑沙洲、天然洲水厂提标改造工作。镇、镇、镇至少各完成2家小水厂收购工作,镇、街道至少各完成1家小水厂收购工作。9月底前,
7、对不配合整合的小水厂,相关部门须加大水质检测频次。对水质不达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一律关停。12月底前,有任务的镇街完成剩余小水厂收购或趸售工作。 (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1、各镇街职责 (1)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负责镇街范围内的水厂整合。趸售或收购成功后的小水厂,具备托管条件的由华衍水务公司接管,不具备托管条件的由属地镇街负责管理,华衍水务公司提供技术和供水保障,具备条件时再由华衍水务公司全面接管。 (2)负责收购和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等附属物补偿,乡村道路的破拆协调工作。 (3)负责辖区内水厂的并购谈判、
8、用户数认定、资产清点核量、财务审计、财产登记造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整合前的安全供水工作。 2、各部门职责 (1)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开展小水厂收购工作;负责与华衍水务对接协调。 (2)区水务局:负责争取上级农饮资金;加强对小水厂的行业监管,负责现有小水厂枯水期、丰水期出厂水、用户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加大日常监管水质检测频率;配合各镇街整合水厂工作。 (3)区发改委:负责项目备案批复工作;负责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 (4)区财政局(国资委):负责及时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向市财政申请拨付收购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配合各镇街
9、对小水厂收购国有资产评估、处置工作。 (5)区审计局:负责小水厂收购专项资金审计,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6)区卫健委:负责根据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加强处罚管理力度,促进水厂水质达标提升。 (7)区市监局:依照职责对小水厂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8)区司法局:负责相关方案及水厂收购补偿协议等政府文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支持。 (9)区城管局:负责相关小水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10)区税务局:负责小水厂经营和整合过程中税收监管。 (1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因工程施工开挖省、市、区道路协调工作,减免相关费用。 (12)区征收办:负责水厂收购及工程建设方面的房屋、地表附属
10、物等征收工作,配合各镇街做好水厂整合工作。 (1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水厂整合过程中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区信访局:做好水厂整合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15)公安分局:负责对水厂整合及相关工程建设中非法行为打击力度。 (1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负责新建水厂和加压站土地报批以及工程规划选址等审批工作。 (17)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监督检查和工程环评批复工作。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工作任务重、推进难度大、实施环境复杂。相关镇街及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各种工作矛盾,制定工作计划,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