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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旺镇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1.1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则事件分级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2. 1应急组织体系2. 2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2. 2.1设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2. 2. 2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2. 2. 3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2. 3现场指挥机构的建立及职责. 4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2 .预警和预防机制1日常预防和预报预警机构3. 2预警预防行动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排。(6)市场监督管理所:参与应急抢险;对燃气事故涉 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气瓶等特种设备,负责技术和质 量判定。(
2、7)镇卫生健康服务所:组织成立医疗救护组,负责 组织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工作;负责调度卫生技 术力量和资源及时救治、转移伤员;及时向县燃气应急领导 工作组报告医疗救助情况。(8)镇水利水土保持站:负责燃气安全事故涉及的水 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9)镇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消防官兵开展事故灭火、 抢险等应急救援工作。(10)供电所:负责事故区域供电设施的抢修,保证事 故区域正常供电和应急发电保障。(11)燃气企业:负责本公司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的制订、修订和实施,做好燃气事故安全预防工作;制定燃 气应急抢险抢修措施和方法,及时报告燃气安全事件情况; 按要求做好燃气供
3、应和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善后处理、调 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2. 3现场指挥机构的建立及职责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成员必须 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领导工作组成员未在本镇或有特殊情况 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按职务排序递补。根据燃气事 故的影响级别及实际情况,为便于统一、协调指挥及抢险救 援,立即成立燃气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 挥长、副指挥长原则上分别由镇政府镇长和分管副镇长担 任。下设救援专业组:(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 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 镇专职消
4、防队组成。(2)伤员救治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 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 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卫生院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 院、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组成。(3)警戒疏散组: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 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 资转移工作。由县派出所、企业保卫人员和镇乡村建设综合 服务中心等组成。(4)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 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由镇乡村建设 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专职消防队牵头联系各 方面的专家组成。(
5、5)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抢险有关资料、新闻、后 勤、物资、善后等协调和联络工作。由党政办、镇乡村建设 综合服务中心、事发村(社区)及事发单位组成。(6)事故调查组:燃气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 查和处理,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气瓶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和处理,由市场 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火灾调查和认定,由镇专职消防队具 体负责。(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 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 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 务中心牵头联系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机构负责。2. 4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
6、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镇政府、燃气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单位)具体情况, 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 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 期组织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 门报告事故情况。3.预警和预防机制1日常预防和预报预警机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燃气运行的预警工作。确 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 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 监督管理、责任制等工作。3. 2预警预防行动3.1.1 1
7、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研究燃气安全 抢险应急工作,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 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3.1.2 全镇各燃气企业,应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 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 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 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 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1.3 镇专职消防队是燃气安全事故抢险的主力军,燃 气行业抢险应急要充分发挥消防专业队伍和燃气企业抢险 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及时处理
8、和排除 险情。4.应急响应与处置1事故报告4. 1. 1基本原则(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3)直报:发生燃气安全事故,要直报镇燃气应急领 导工作组办公室,同时报告党政办、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 心、镇专职消防队等部门。4. 1.2报告程序(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 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2)燃气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 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 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党政办、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 专职消防队等部门。(3)燃气一
9、般事故(IV级)一经确认,镇燃气应急领 导工作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应急抢险救援。(4)燃气较大事故(ni级)、重大事故(H级)和特 别重大事故(I级)须经镇党委、政府核准情况后,按规定 程序如实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自治区 及有关部门报告。由上一级应急领导工作组和上级有关部 门,决定启动上一级预案。(5)发生等级以上燃气事故的单位及管理部门应在事 故发生后1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镇政府、县应急 管理局、县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燃气事故快报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加工、处理、输配
10、规 模、存储设备座数及储量、气源地、处数;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 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5、事故的简要经过;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 2分级响应4. 2. 1响应分级按燃气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别 为 I、II、III、W四级。I级响应,由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适 用范围为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
1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II级响应,由自治区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负 责,适用范围为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m级响应,由钦州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负 责,适用范围为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 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V级响应,由县应急领导工作组负责,适用范围为燃气 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
12、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2. 2响应原则(1)先期处置原则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供气单位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 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拨 打no、119、120求助。同时,立即向党政办、镇乡村建设 综合服务中心电话报告。(2)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应急 管理局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逐级上报。(3)分级响应原则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级 别,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是否同时上报县应急领导工作机构,由县应急领导工作机构根据事故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市级预 案。4. 3应急处置1先期处置燃气发生
13、安全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按先期处置 原则进行先期处置。4. 3. 2预案启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接报后,经 研判,属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启动本预案。4. 3. 3现场应急处置原则(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维护现场秩序和搜集相关数据;(4) 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 况。(5)因采取抢险措施,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妥善 记录事故现场原貌,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 4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应合理安排人 员,保证值班人员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现场的事故 信息;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
14、组长、副组长、现场指挥人员 及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4. 5指挥协调4. 5.1本预案启动后,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根据事故 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成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 指挥抢险,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 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4. 6应急支援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镇燃气应 急领导工作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协调各成员单位 实施应急支援。4. 7新闻发布燃气事故应急抢险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由县政府新闻 主管部门实施,并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信息管理,信息 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
15、符合规定的要求。 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4. 8响应结束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镇级预案响 应和结束,由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决定。5.后期处置5. 1调查报告燃气事故调查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5. 1.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3)事故结论;(4)各种必要的附件;(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5. 2总结评价5.2 . 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镇燃气应急领 导工作组做出书面报告。5.3 .2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 有书面
16、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 组应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责任及在应急期 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和总结。6.应急保障1指挥保障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设 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基本功能包括:(1)接收、制作和传递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 应急决策提供依据;(2)接收、传递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应急系统组织4.应急响应与处置 4. 1事故报告4. 1. 1基本原则 4. 1.2报告程序4. 2分级响应 4. 2. 1响应分级 4. 2. 2响应原则4. 3应急处置 先期处置4. 3. 2预案启动
17、4. 3. 3现场应急处置原则4. 4应急通讯 4. 5指挥协调4. 6应急支援 4. 7新闻发布 4. 8响应结束5.后期处置 5. 1调查报告 5. 2总结评价6.应急保障6. 1指挥保障6. 2通信保障 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3)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及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 条件。6. 2通信保障6.1.1 逐步建立完善以燃气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 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 间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同镇政府领导、相关管理部门、燃 气管理机构、各供气单位和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6.1.2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 基础电信、移动、联通运营企
18、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6. 3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各 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 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6. 4宣传、培训与演习6. 4. 1应急培训与演习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对所有参与燃气安全事故应急 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预案的应急 演练。供气企业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由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 组办公室给予指导。6. 4. 2宣传教育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要加强燃气事故的宣传 教育工作。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 主要内容是安全供气、安全使用及安全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 识。公众信息交
19、流工作由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气企业负 责进行。7. 1名词术语1.1.1 1.1燃气供应系统:由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 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 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组成。1.1.2 城镇燃气: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生活、 公共建筑和工业(商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 气,主要包括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1.1.3 燃气企业:包括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自供企业。1.1.4 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 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1.1.5 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 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
20、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1.1.6 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 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 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1.1.7 2预案管理与更新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 新,应当根据对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镇政府、县城管执法局、 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7. 3奖励与责任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对在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 守、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 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
21、责任。7. 4预案修编本预案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修编。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6. 3物资保障4宣传、培训与演习7. 4. 1应急培训与演习4.2宣传教育6. 1名词术语2预案管理与更新7. 3奖励与责任4预案修编1总则编制目的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我镇燃气输配、储存、供应系统的各类燃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燃气事件造成的 损失,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 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7.1 编制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
22、全监察条例、广 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钦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办法、浦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凡属我镇辖区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 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自治 区、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燃气安全事故:(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 泄漏等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 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二)自然灾害导致天然气输送受阻或气源储配站、灌 瓶站被淹没,机电设备毁损;(三)城镇主要供气和输配管网由于突发性灾
23、害、坏烂、 人为毁损等原因造成主干管断裂或破损,影响大面积区域供 气;(四)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五)其他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或致使气源供应中止的 事故。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应对,以人为本、 快速处置。1.5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燃气 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 一般(IV级),I级为最高级别。(1)特别重大事件(I级):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 程中,发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 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件,及发生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
24、供气24小时以上的 事件。(2)重大事件(II级):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及发生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 上的事件。(3)较大事件(III级):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及发生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 上的事件。(4) 一般事件(W级):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 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25、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及发生5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 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事件。(本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 数,下同)。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2. 1应急组织体系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镇燃气主管部门及相 关部门的应急组织,各燃气企业及燃气自供企业的应急组 织。2. 2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2. 2. 1设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成立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工作组组长,党政办、镇乡村建 设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市场监督管 理所、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水利水土保持站、镇专职消防队、 燃气企业等相关部门或企业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镇燃气
26、安 全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包 括:(1)研究决定全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 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2)指挥和协调全县燃气事故的处置。(3)拟定全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全镇 年度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视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或单位报告。(5)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 作直接指导或支援。(6)组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 教育等工作。(7)负责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 传递、通报、报告。(8)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 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
27、应急结束。(9)负责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10)指导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2. 2. 2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镇长 室,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任副主任。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与镇应急机构 及有关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 与镇政府、浦北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自治区住建厅等 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工作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工 作组成员参加领导工作组会议;根据领导工作组的指示,及 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 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
28、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 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 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 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 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燃气安全 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 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相关单位利用城建档案,为 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 镇范围燃气应急知识宣传;按照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的指 示,负责燃气事故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2. 2. 3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党政办: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
29、 指挥联络工作。(2)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及时了解燃气安全 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镇 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的指示,向上级申请组织燃气专家赴事 故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协调事故后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抢修、 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按照镇燃气应急领导工作组 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2.负责组 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县燃气应急领导工 作组统筹、协调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调用 物资储备、机械设备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专业 技术力量对发生燃气突发事故的建筑物安全进行评估。4.负 责组织车辆运送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 通工具;负责危化运输安全监管。5.负责做好事故区环境污 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3)镇财政所:负责燃气事故应急资金筹措、安排和 拨付。(4)派出所:1.负责燃气突发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事故的 违法活动,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2.负责事故现 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交通安全和抢险物资运输畅通。(5)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接收捐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