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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1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买受人: :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 商品房项目建设依据(一
2、)出卖人以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二)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三)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的核准名称为 ,规划的容积率 ,规划的绿地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时,受托为本建筑建设与服务的单位:工程勘察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工程施
3、工总承包单位: ;装修实施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第三条 商品房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一)该商品房为预售许可证 号下第单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以房屋登记的房号为准,但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所在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区划划分情况公示于商品房销售现场。关于该商品房在所在楼栋的平面位置示意图的具体说明,见附件一。(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三)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四)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
4、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该商品房的户型平面图,见附件一。(五)该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卖人在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预测报告。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见附件二。第五条 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类型: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一)出卖人对该
5、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权利;(二)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三)该商品房没有被司法查封;(四)该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条情形外没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五) ;(六) 。第七条 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本合同第六条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的赔偿金。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八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6、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三)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四)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款项 (币种) 元(大写 元整),该款项于时商品房价款。(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2.分期付款。买受人在 年 月
7、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其中,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于 年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4.其他方式: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第十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一)除不可抗力
8、外,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
9、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二)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双方于 日内达成新的房价款支付协议,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 预售款监管(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专户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二)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第四章 规划、设计变更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
10、(一)出卖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后,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三)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第十三条 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
11、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载明的预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
12、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
13、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2.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
14、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卖双方不解除合同的,签署补充协议。4.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按照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
15、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买卖双方约定:。买受人退房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2卖方:_营业执照号码:_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买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第二条 卖方与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市_区_路,宗地编号为_,土地面积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土地使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
16、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属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第三条 买方购买_的第_栋_座_号房,位于_层,用途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
17、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第五条 卖方委托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
18、构,以便于监管。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帐号_。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第七条 卖方须于
19、_年_月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
20、知后,应当在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
21、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
22、,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23、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24、。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将本合同
25、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
26、,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申请仲裁;(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页,为一式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卖方(盖章):_
27、买方(盖章):_卖方代理人(签字):_买方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3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28、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 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 %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 元。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房款 元,余款在 付清。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
29、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
30、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 %(含本数)至 %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 %(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 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
31、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十二、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 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
32、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其他约定: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4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1
33、、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徽园“绿色港湾”。2、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高层全框架结构,最终面积、结构和成交价格以单位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第二条、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1交价格,另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的转让费为最终成交价格。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后将人民币叁拾万零肆仟元整(¥304000)作为该房屋款转至甲方,以后补缴费用由乙方自付。2、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条的单位缴款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第三条、房屋交接1、单位正式公布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书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钥匙给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2房屋产权资料,该房不得出租不得转卖。3、甲方因该房而造成一切经济
34、损失(房屋的税收、退休后半价电费),由乙方负责补偿。第四条、责任与权利1、甲方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后,甲方保证转让上述房产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同意。2、乙方享受甲方单位对该集资房的部分优惠条件,(实物补贴除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合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5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
35、、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 20xx年xx月xx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 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
36、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 %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 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房款 元,余款在 付清。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甲方须于 20xx年xx月xx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
37、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 %(含本数)至 %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 %(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
38、率给付利息。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九、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 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十、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十一、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 日
39、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0、,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约定: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6出售方(甲方):地 址:_ _ 邮 码:_ _ 电话:_购买方(乙方):_姓名: 性 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地址:邮 编: 电话: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市用地面积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 使用年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定名_,由甲方预售。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幢_号(第_层)。建筑面积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
41、分摊_、公用分摊_、其他_)。第三条 甲方定于_年_月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天: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单价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十_万_千_百_十_元(小写_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_帐号:_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
42、人。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 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一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1.由仲裁机关仲裁;2.由人民法院裁判;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