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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医院药品采购合同医院药品采购合同1编号:_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2)药品需求一览表;(3)合同条款;(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供货资格,并委托_为配送单位。4.投标人在此保
2、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招标人(盖章):_ 投标人(盖章):_招标人代表(签字):_ 投标人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医院药品采购合同2合同编号:_签定地点:签定时间: 年 月 日招标人:投标人: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3、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
4、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
5、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
6、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1)违约终止合同: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医院药品采购合同3编号:江苏
7、省徐州市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买受人(简称:甲方):出卖人(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药品品种,数量,价格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药品的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
8、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药品有效期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
9、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特殊要求:配送服务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伴随服务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验收方式: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双方
10、的权利义务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
11、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乙方不履行
12、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
13、%,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约定事项: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
14、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附则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
15、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医院药品采购合同4甲方:_(医疗机构)乙方:_(经销商)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配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目录,以网上(或网下)采购的形
16、式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网下品种以电邮方式)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乙方须按订单为甲方供应药品,不得更改、不得缺少。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甲方订单发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
17、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二小时内送到。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网下药品不得高于国家或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90日进行货款结算。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第八条:甲方
18、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
19、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甲乙方采购品种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品种订立的协议,如需变更为其他厂家或品种,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因协议引起
20、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协议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医院药品采购合同5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1、乙
21、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将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4、质量标准: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5、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24小时内6、验收、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
22、格,拒收入库。、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甲方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在药品有效期内,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6小时内验收7、付款方式:在甲方验收药品合格后,乙方凭有效发票与乡村医生结算药款。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购药品,配送不齐的除外。9、其他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平口中心卫生院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_年 4 月 1 日至 20_年12 月 31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