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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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获证企 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优 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确性、有效性,构 建长效治本监管机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 发20225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市监信发(2021) 2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云南省内发证的 特种设备获证企业的分级分类管理适用本

2、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获证企业是指特种设 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生产单位,移动式压 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除外)。第四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是指综合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利 用信息化系统动态确定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等级并分理部门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向社会公开,监管人员不得泄露分类结果信息。六、指标体系共有五个基础维度: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 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在按照现有规定 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特种设备

3、获证企 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七、判定标准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判定相结合措施,用日常监管经验、 数据归集、行业分布、监管重点、司法协助的方法进行判定。八、结果运用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等级根据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 业领域风险与通用信信用风险共同确定,根据不同的得分区 间,结合定性判定规则,将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 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检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 案件线索和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进 行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可合理降低 抽查比例和频次,一般不连续两年检杳。

4、对C类企业,提高 抽查比例和频次,可连续两年检查。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连续两年采取现 场检查,实现“无处不在”。九、成果分析 根据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分别制定了不同类别企业的 差异化监管措施。如:本管理办法实施前,对于甲乙两 家企业,发生企业甲诚信守法,企业乙违法失信的情况,进 行监管时,因没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两家企业接受抽查的 概率和频次几乎没有区别。管理办法实施后,通过云南 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企业信用风险系统,企业乙将被 作为重点抽查对象,而企业甲被抽到的概率和频次将大大降 低,即使被随机抽查

5、到也可采取书面检查、网路监测等非现 场措施进行检查。类,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分类结果,对获证企业实 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第五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遵循 协同配合、量化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六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 度;(二)构建、完善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分 类指标体系;(三)建设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 实现系统自动分类,动态更新;(四)根据分类结果,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含 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实 施差异化证后监督检查;(五)根据证后监管实际结果

6、,做好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发放的许可证变更、吊销等证后管理工作;(六)指导、检查全省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 理工作。第七条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工作:(一)根据分类结果,组织对住所和生产地在本区域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施差异化常规监督检查;(二)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住所和生产地在本 区域的特种设备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三)指导和检查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 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工作;(四)总结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经验,向上级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第八条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工作:(一)根据分类结果,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 排,做好住所和生产地

7、在本辖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差异 化常规监督检查;(二)总结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经验,向上级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第三章风险分类第九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等级根据特种设备获 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与通用信用风险共同确定。第十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确 定,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 因素量化分值80分,通用信用风险量化分值20分。第十一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因素包括 特种设备企业监察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生 产、投诉举报信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特种设备事 故舆情信息等六类信息,各类信息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履行职责时录入相应业务系统,最

8、终通过信息化技术手 段归集到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系统。第十二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指标及分 值由云南省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分类指标体 系确定,满分80分,指标体系另行制定并视情况完善更 新。第十三条通用信用风险量化分值以云南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得分为基础,按照50:1折算 分值,满分20分。第十四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 为A (风险低)、B (风险一般)、C (风险较高)、D (风 险高)四类,分类由系统自动完成。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D类企业:(一)上一年度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二)上一年度生产、充装、检验、检测的特种

9、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三)上一年度因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检测 问题被行政处罚的;(四)近2年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超过2次, 且经调查属实的;第十五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特 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分类管理,风险分类结果通过信息系 统自动计算,按月动态更新。第十六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 分类结果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企业信用 风险分类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供各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第十七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各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 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向社会公开,监管人员不得泄

10、 露分类结果信息。第四章 分类结果运用第十八条每年初,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 度末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类结果,分级分类制定特种设备 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计划;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第十九条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计划时,降低A 类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A类企业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为 25%-30%, 一般不连续两年检查,可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实 施检查。(注: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指获证企业按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 59 号)的

11、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备或上传了相关监督检查所 需的见证资料。)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时,根据本地A类企业数量和监管力量等情况,降低A类企业抽查比 例和频次,可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第二十条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计划时,可以合理降低B类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B类企业年度抽查比例为30%-50%, 一般不连续两年检查,可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实 施检查。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时,根据本 地B类企业数量和监管力量等情况,可适当降低B类企业 抽查比例和频次,可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第二十一条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计划时,提高C类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C类企业年度抽查比

12、例不低于 50%,可连续两年检查,对C类企业应当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实施检查。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时,根据本 地C类企业数量和监管力量等情况,提高C类企业抽查比 例和频次,应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第二十二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提高D类企业抽查 比例和频次,D类企业年度抽查比例为100%,可连续两年 检查,对D类企业应当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获证企业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 入证后监督检查计划的,同一年度不再实施常规监督检 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证后监督检查计划通报下 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实施常规监督检查的,根据 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证后监督检查。第

13、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两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获证 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 类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五章24条,自2023年1月1日 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一、制定意义推进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是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 要举措,是构建以诚信守法为基础,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 和高效利用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双随机、 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效能的迫切需要,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 置,促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具有重 大意

14、义。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也是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的重要配套。二、制定原则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内部评价、协同运用的原则。二、工作目标将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 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结果运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检 查,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特种设备获证企业 证后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提高特种 设备获证企业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力争用3年 左右的时间,实现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与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特种设备专业领 域的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全面实施特种设备获证企 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特

15、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努 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四、制定依据根据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 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 6号) 要求,在特种设备领域构建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省市场监管 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方案(云市监办发2022) 11号) 明确,建立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指标体系。通过制定 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指标体系,提升特种设备领域监 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达到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 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 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目的。五、主要运用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主要服务于“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获证企业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各级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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