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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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发布时间:2022-08-20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 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 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 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 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 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 成员。

2、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一各学院(研究生培养 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一辅导员一班长、团支书一宿舍长组 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 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 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 化服务。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

3、 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 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一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 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 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 格。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 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

4、,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 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 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 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 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 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 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 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 宿舍。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 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

5、须进宿舍,来访 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 30分之 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第五章违章违纪处罚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 教育。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 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3.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 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第六章说明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6、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 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 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 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 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 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 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

7、责学生 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 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 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 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 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 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 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

8、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 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 元,按月发放。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 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 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

9、责:(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 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 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 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 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第八条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 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

10、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 员会的工作安排;(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 馨的宿舍文化;(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 生活、卫生习惯。第九条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 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 员会的工作安排;(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 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三)负责学生宿

11、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 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 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 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 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 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 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 层

12、(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 及监控资料的存储;(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 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 效措施及时整改;(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第十条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 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 员会的工作安排;(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 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

13、查,及时配 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 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第十一条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 位,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 员会的工作安排;(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 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

14、理能力;(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 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 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 安全事故;(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 工作。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 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第十

15、三条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 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 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 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 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 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 理规定的执行。第三章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学生宿

16、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 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 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 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 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 备案。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 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 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 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17、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 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 卫生检查。第二十条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 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 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 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

18、分。(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 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 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 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 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 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

19、赌博 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 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 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 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 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 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 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

20、动(如:宣传、散发、 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 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 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 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 以上处分。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 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 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 以

21、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 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 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 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 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 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 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 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

22、的,学校将追 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 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第二十五条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 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 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 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第二十六条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 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4一、总则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 校学生有一

23、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 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二、住宿生常规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 务工作。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 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 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 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

24、间出现问题及时报 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假菜禁止乱洒、乱倒, 要倒到指定位置。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 一起就餐。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 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 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 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 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 乱串宿舍。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

25、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 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 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 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 不准外出宿舍。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 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 学校的要求。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 保师生安全。三、住宿生规则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

26、名后不得私自离开;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 内烧水;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 方可进入;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 非本宿舍人员;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10、严禁乱串宿舍。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 学的物件。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

27、带入宿舍。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应对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 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 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动举办期间,出现以下几种 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二、工作原则: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 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

28、管理、自我服务和自 我教育工作。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 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 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 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 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第八条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 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 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 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

29、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 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 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 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 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 惯。(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公寓

30、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 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 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 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 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 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 环节。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

3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 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 序、运转高效。三、前期工作:1、信息报告: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 报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先期处置: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 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 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 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 制事态、减少损失。3、应急响应: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四、应急处置:在学校的统

32、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海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总指挥:刘君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政教主任、大队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办公室:主任:靳志平具体职责是: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 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 和协调工作。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4、调动机动车辆。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二)疏导组:组长:杨乐具体职责是: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 评估。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辅

33、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 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 撤离。(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组长:哪和平具体职责是: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 备工作。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4、保护好水、电、暖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供 暖。(四)供应组:组长:哪和平具体职责是: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关的仪器设备。(五)财务组:组长:孙军具体职责是: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六)善后处理组:组长:杨乐具体职责是:1、做

34、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七)宣传组:组长:杨乐具体职责是: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 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 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八)保卫组:组长:杨义具体职责是: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5学生宿舍住宿管理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 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35、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 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 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 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 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 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 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 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 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四、宿舍门锁、钥

36、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 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 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 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 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 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 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 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

37、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 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 进入。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 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 安工作。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 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 宿舍区。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 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38、。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 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 理。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 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 事人全部承担。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 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 例处理。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入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 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 辆扣留。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 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

39、,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 例处理。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 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 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 00开门,晚上 23: 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 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 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H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 30应 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 休息的活动,如

40、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 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学生宿舍水电管理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 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 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 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 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 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 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

41、,取消该 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 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 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 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 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 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 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 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

42、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 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 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n: 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 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 制品等。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 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

43、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 宿舍区的安全。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 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 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 时向管理员报告。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 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 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 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

44、 灾的行为。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 行走、坐卧等。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 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 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 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 则,当垃圾处理。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 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 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

45、达三次的宿舍,给予 停电七天处理。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 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 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 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 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处理。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 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 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 责;如属人为

46、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 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 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 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 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 30,把 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其它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 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 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

47、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 按集体违章处罚。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 该宿舍停电处理。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 开始实施。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6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 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 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

48、准玩火、 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 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 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请假 条,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 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 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2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 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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