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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论证人制度的完善一、引言在刑事事诉讼中中,各种种制度的的设置,其其最大目目标都是是为实现现社会的的公平和和正义,同同样,证证人制度度的设置置也不能能脱离这这个大目目标!我我国于119977年1月月1日实实施修改改后的刑刑事诉讼讼法宣宣告了“控控辩式”庭庭审方式式在我国国刑事诉诉讼中安安家落户户。它既既是对传传统审问问式审判判方式的的改革,也也是对传传统的审审判观念念的突破破,实为为我国刑刑事诉讼讼立法上上的一大大进步。控控辩式的的庭审方方式中,控控、辩、审审三方职职责明晰晰,法官官居中裁裁判,不不直接调调查证据据而是听听取控辩辩双方意意见;控控方和辩辩方向法
2、法庭出示示证据并并对其提提出的证证据相互互质证和和辩论,其其焦点就就是证据据的证明明力问题题。因此此,对证证据的质质证和辩辩论在新新的控辩辩式审判判方式中中极其重重要。证人证证言是我我国刑事事诉讼中中普遍运运用的重重要证据据,几乎乎每一个个刑事案案件的审审判及对对事实的的认定都都离不开开证人证证言,它它在证据据制度中中占有重重要地位位。由于于证人的的意志力力不同,易易于受外外界因素素的干扰扰,所以以,其提提供的证证人证言言具有可可塑性,同同时,证证人是对对案件情情况的客客观感知知者,证证人证言言又具有有对案件件事实客客观反映映的确定定性,及及于此,证证人证言言在证明明案件事事实中,其其证明力力
3、具有复复杂性和和特殊性性。在控辩辩式的庭庭审方式式中,证证人出庭庭接受控控辩双方方的询问问和质证证是现代代庭审方方式的必必然要求求。如何何保证让让证人提提供可靠靠的证言言?如何何对虚假假的证言言进行判判断?如如何让法法官采用用可信的的证言,实实现证言言的证明明力?这这些问题题无疑要要靠完善善的证人人制度来来解决。所所以,建建立并完完善有中中国特色色的刑事事证人制制度已是是历史的的必然和和现实的的必须!二、我我国证人人制度的的现状(一)立法现现状1、证证人资格格现状我国的的刑事事诉讼法法第448条规规定:“凡凡是知道道案件情情况的人人,都有有作证的的义务。生生理上、精精神上有有缺陷或或者年幼幼、
4、不能能辨别是是非,不不能正确确表达的的人,不不能作证证人。”该该条对证证人的规规定是整整个刑事事诉讼法法典中唯唯一的一一条规定定。笔者者认为,该该规定过过于笼统统,只是是一种原原则性的的规定,因因为在司司法实践践中它的的可操作作性相当当差。它它既没有有界定证证的人具具体范围围,在语语言表述述上也含含混不清清。因为为“知道道案件情情况的人人”有很很多,尤尤其是在在诉讼阶阶段,法法官、检检察官、律律师、被被告、原原告(受受害人)等都在在一定程程度上知知道案件件情况,难难道他们们都可以以作证人人吗?很很显然,法法官、检检察官是是不会作作为证人人出庭作作证的!所以,对对证人资资格,应应该有更更为明确确
5、的规定定。2、证证人的权权利与义义务现状状按照刑刑事诉讼讼法第第48条条的规定定,证人人作证应应是一种种义务,所所以,我我国的法法律为保保证让证证人履行行义务,作作出了许许多规定定,如:刑事事诉讼法法第998条规规定:“询询问证人人,应当当告知他他应当如如实地提提供证据据、证言言和有意意作伪证证或者隐隐匿罪证证要负的的法律责责任。”第第1566条规定定:“证证人作证证,审判判人员应应当告知知他要如如实地提提供证言言和有意意作伪证证或者隐隐匿罪证证要负的的法律责责任。公公诉人、当当事人和和辩护人人、诉讼讼代理人人经审判判长许可可,可以以对证人人发问。”这这两条都都规定证证人应当当如实提提供证言言
6、,否则则将承担担一定的的法律责责任。该该法第1161条条规定,证证人必须须遵守法法庭秩序序,否则则将予以以警告、强强行带出出法庭、罚罚款、拘拘留直至至追究刑刑事责任任。然而而这许多多规定都都是在证证人到庭庭作证的的情况下下方可适适用,如如果证人人不出庭庭作证,这这些规定定都是一一纸空文文!在法法律上,缺缺乏强制制证人出出庭的规规定,所所以,证证人不作作证法律律其奈我我何!与种种种义务性性的规定定相比,在在对证人人权利的的尊重上上,我国国法律却却乏善可可陈。我我国的刑刑事诉讼讼法对对证人的的权利没没有明确确的规定定,对证证人的拒拒证权的的情况无无一规定定,这是是不符合合世界上上刑事诉诉讼的发发展
7、趋势势的,许许多国家家已经并并且很完完善的建建立起了了证人的的拒证权权制度等等一系列列保护证证人权利利的制度度。3、有有关证人人证言质质证现状状我国刑刑事诉讼讼法第第47条条的规定定是:“证证人证言言必须在在法庭上上经过公公诉人、被被害人和和被告人人、辩护护人双方方讯问、质质证,听听取各方方证人的的证言并并且经过过查实以以后,才才能作为为定案的的根据。”笔笔者认为为其基本本含义主主要有以以下几个个方面:首先,证证人必须须到庭接接受控辩辩双方的的讯问;其次,对对证人提提供的证证人证言言,必须须在证人人到庭的的情况下下,由控控辩双方方和证人人对该证证人证言言进行的的质证;第三,是是说对证证人证言言
8、的质证证,是控控辩双方方对证言言真实性性的考察察,证人人证言经经质证属属实后,方方可作为为定案的的依据;第四,未未经质证证的证人人证言不不能作为为定案的的依据。该该条对查查明案件件事实,准准确定案案和惩罚罚犯罪有有着重要要作用,然然而该法法第1557条又又规定:“对未未到庭的的证人的的证言笔笔录和其其它作为为证据的的文书,应应当当庭庭宣读,审审判人员员应当听听取公诉诉人、当当事人和和辩护人人、代理理人的意意见。”该该条从立立法上又又允许证证人可以以不出庭庭作证,只只需当庭庭宣读证证人的证证言笔录录即可,这这明显与与该法第第47条条规定的的证人证证言必须须经控辩辩双方质质证后,方方可作为为定案依
9、依据的规规定相矛矛盾,而而这样矛矛盾的立立法规定定,司法法人员尤尤其是审审判人员员片面追追求司法法诉讼效效率的情情况下,完完全可以以采用未未经过质质证的证证人证言言,从而而导致冤冤假错案案的发生生,也同同时使刑刑事诉讼讼法所追追求的公公平和正正义难以以实现。4、证证人的保保护现状状在我国国的刑刑事诉讼讼法中中,对证证人的保保护制度度极其不不完善,整整个刑事事诉讼法法典仅有有一条有有关证人人保护的的规定,就就是该法法第499条,该该条规定定:“人人民法院院、人民民检察院院和公安安机关应应当保障障证人及及其近亲亲属的安安全。对对证人及及其近亲亲属进行行威胁、侮侮辱、殴殴打或者者打击报报复,构构成犯
10、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尚尚不够刑刑事处罚罚的,依依法给予予治安管管理处罚罚。”该该条虽然然为保护护证人及及其近亲亲属提供供了法律律依据,但但这仅仅仅是一般般的原则则性规定定,而且且过于笼笼统,难难以操作作。不仅仅如此,该该条的保保护仅仅仅是事后后的保护护,缺乏乏事前、事事中的保保护,故故而笔者者认为应应建立事事前、事事中、事事后全面面的保护护机制,下下面将全全面详细细讨论!(二)司法现现状制度的的不完善善是立法法的不足足,对法法律的不不贯彻执执行是司司法中的的问题,在在司法实实践中,由由于证人人制度不不完善导导致了许许多问题题的产生生,具体体表现如如下:1、大大多数证证人不愿愿意作证
11、证或者根根本不出出庭作证证司法实实践中经经常有这这种情况况发生,有有人明明明是案件件发生时时的目击击者和知知情者,往往往会以以各种理理由推卸卸作证的的义务。2、证证人出庭庭现状从19997年年刑事事诉讼法法修改改实施以以来,控控辩式的的庭审方方式实行行后,要要求“证证人出庭庭作证是是现代庭庭审制度度的基本本要求,是是保证司司法公正正的基本本措施。”然然而,在在目前的的刑事审审判中,证证人出庭庭率很低低。由于于在这方方面缺乏乏全国统统一的司司法统计计数字,这这里笔者者很难告告诉读者者证人出出庭作证证的准确确比例。不不过经过过大量的的调查访访谈和局局部的观观察,在在法庭审审理过程程中实际际出庭作作
12、证的证证人占全全部提供供证人证证言的证证人比例例不会超超过100%。证证人出庭庭情况较较好的案案件一般般多是那那些供社社会各界界尤其是是海外人人士旁听听、观摩摩的“特特殊案件件”。国国内一学学者曾随随同一外外国司法法考察团团在北京京市某基基层法院院旁听一一起案件件的审理理过程。在在这个显显然是经经过精心心准备并并由该法法院最优优秀的法法官担任任审判长长的法庭庭上,提提供证言言的证人人一共88人,而而亲自出出庭作证证的只有有两人。而而在很多多正常的的法庭审审判中,还还会经常常出现证证人没有有一人出出庭作证证,而全全部以书书面证言言方式提提供证言言的情况况。由于证证人不出出庭作证证,所以以,证人人
13、在庭外外提供的的证人证证言无法法通过当当庭质证证加以查查证、核核实。司司法实践践中有的的刑事被被告人及及其近亲亲属为减减轻或使使被告人人逃脱应应负的罪罪责,通通过各手手段串通通、贿买买、引诱诱和威胁胁证人作作假证、伪伪证,采采取其证证言,以以致造成成错判。同同时证人人不出庭庭作证也也给部分分不负责责任的司司法办案案人员提提供了“方方便”,使使得其有有证不取取,不愿愿给证人人做工作作,听其其自然,有有的则不不对证言言作全面面的调查查,有的的则各取取所需,断断章取义义,极不不负责。3、书书面证人人证言的的法庭上上通行无无阻证人不不出庭的的直接结结果就是是证人的的庭前陈陈述在庭庭审中被被大量直直接使
14、用用,使控控辩双方方的质证证难以展展开,法法官难以以通过证证人出庭庭作证来来直接审审查证言言真伪,所所以,法法官要有有效定罪罪,必须须大量采采用庭前前陈述尤尤其是侦侦查阶段段警察制制作的书书面证言言。因此此,书面面证言在在庭审中中必然会会通行无无阻。三、我我国证人人制度不不完善的的成因分分析造成我我国证人人制度不不完善的的原因,笔笔者认为为主要有有以下几几个方面面:(一)立法上上的原因因1、对对证人资资格的规规定过于于原则化化,难以以操作在司法法实践中中,绝大大多数知知道案情情的被告告人的配配偶亲属属不愿意意提供被被告人有有罪的证证言材料料,更不不用说充充当证人人出庭作作证了。勉勉强出庭庭作证
15、,也也有可能能作假证证、伪证证。同时时司法工工作人员员对当事事人的配配偶、亲亲属提供供的证言言不相信信,有的的司法人人员完全全凭自己己的主观观意断对对证人证证言进行行取舍,这这显然违违反刑刑事诉讼讼法的的基本精精神。另一方方面,我我国刑刑事诉讼讼法只只规定证证人的作作证义务务,但对对证人不不履行义义务要承承担什么么样的法法律责任任,对证证人拒证证作何处处罚没有有具体规规定,这这也片面面造成证证人出庭庭作证的的随意性性。2、证证人的权权利义务务不平衡衡如前所所列举的的大量关关于证人人应尽义义务的规规定,却却不具有有规定证证人权利利的条文文,证人人在什么么情况下下有拒证证的权利利?在出出庭作证证的
16、情况况下对证证人造成成的经济济损失如如何补偿偿都没有有规定,这这使得证证人白白白尽义务务,权利利却不能能实现,这这是造成成证人消消极作证证和不作作证的原原因之一一。3、证证人证言言的质证证的规定定相互矛矛盾,使使得证人人证言的的真实性性难以通通过当庭庭质证查查明。4、对对证人保保护不力力,证人人害怕被被打击、报报复,不不愿作证证。(二)司法实实践上的的原因笔者认认为,在在司法实实践中,首首先司法法工作人人员的素素质的高高低也是是造成证证人作证证与否的的原因之之一。素素质高的的司法人人员对证证人工作作会做得得很细,证证人会放放掉许多多顾虑出出庭作证证。其次次对证人人作伪证证的处罚罚力度不不够,这
17、这是造成成证人作作伪证的的重要原原因,而而刑法法第3305条条虽明文文规定对对故意作作虚假证证明,意意图陷害害他人或或隐匿罪罪证的证证人的处处罚,但但由于证证人普遍遍不出庭庭,也难难以查清清证言的的真伪,而而证言的的作出极极有可能能受外界界力量的的干扰,所所以,实实践中对对证人处处罚的情情况极少少。第三三,对证证人的保保护机制制缺乏。由由于我国国警力不不足,机机制缺乏乏,对证证人的保保护也只只有事后后救济,缺缺乏完善善的保护护机制,而而对证人人的恐吓吓在犯罪罪发生以以后就有有可能发发生,这这就要求求对证人人要全面面保护。保保护的不不利,导导致一些些地区出出现数名名甚至数数十名证证人目睹睹暴力而
18、而置若罔罔闻,无无动于衷衷,没有有一人出出庭作证证的现象象。(三)社会因因素分析析1、封封建思想想依然有有相当的的影响中国有有数千年年的封建建史,传传统思想想对民众众的束缚缚相当严严重,可可以说当当代相当当的“厌厌诉”、“耻耻诉”、“上上诉”、“无无诉”的的思想根根深蒂固固。2、公公民的法法治意识识薄弱这一点点不需详详加说明明,中国国有十三三亿人口口,其中中至少有有九点五五亿在农农村,由由于信息息、交通通、经济济基础、文文化程度度等各方方面的原原因使得得百姓懂懂法、知知法的少少,有些些人一辈辈子未进进过法院院门也很很正常。及于以以上原因因分析,笔笔者认为为当前制制度的欠欠缺是最最主要的的,要使
19、使控辩式式的庭审审方式顺顺利进行行,制度度必须完完善。笔笔者试就就制度的的完善提提出如下下设想。四、完完善我国国的证人人制度的的设想(一)立法上上的构想想1、从从新界定定证人的的范围我国目目前通说说中的证证人概念念是:“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这样的定义在诉讼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如“证人只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却不向法庭作证”的怪现状。笔者认认为,证证人应当当是依照照法院的的命令,就就其亲身身感知的的事实在在法庭上上作陈述述的人。为为了保持持立法上上的连续续性,笔笔者建议议仍可采采用大陆陆法系中中对证人人的范围围的界定定,规定定狭义的的证人不不包括犯犯
20、罪嫌疑疑人、被被告人、被被害人、鉴鉴定人和和专家证证人。在在我国的的刑事诉诉讼中,证证人是指指当事人人以外的的人,即即不包括括当事人人在内,当当事人的的陈述是是另外的的证据种种类。这这与英美美法系中中被告人人、被害害人、鉴鉴定人(专家证证人)、证证人均统统称为证证人是不不同的。虽虽然这几几种证人人所提供供的证据据虽都是是言词证证据,都都以口头头陈述的的方式向向法庭提提供的,但但其各有有的特点点,应区区别对待待!以前前对证人人的定义义,在刑刑事诉讼讼中既包包括向法法院提供供证言的的人,又又包括向向公安机机关提供供证言的的人。这这就是说说,侦查查阶段公公安机关关询问了了解案件件情况的的人,也也是证
21、人人,这就就引发了了一个问问题:证证人在侦侦查阶段段提供了了证言,在在审判阶阶段拒绝绝出庭作作证,他他是否是是诉讼中中的证人人?这时时他是否否履行了了作证义义务?他他在审判判阶段中中的拒绝绝作证是是否属于于证人拒拒证?引引发的另另一个问问题是:如果证证人在侦侦查阶段段提供了了证言,在在审判阶阶段未出出庭接受受控辩双双方的询询问质证证,他的的证言能能否作为为定案的的依据?在实践践中,这这些问题题很难给给一个信信服的答答案,笔笔者认为为,如果果把在侦侦查阶段段向公安安机关提提供证言言的人作作为参考考人而不不作证人人,那么么,以上上的问题题都可以以明确回回答了。在在二战后后,日本本在刑事事诉讼中中采
22、取庭庭审中心心主义,称称法院或或裁判官官面前陈陈述的人人为证人人,在侦侦查机关关陈述的的人为参参考人。2、确确立证人人的特免免权制度度在我国国的司法法实践中中,注重重的是查查明案件件事实惩惩罚犯罪罪,而忽忽略了一一些其它它更为重重要的社社会关系系,为了了查明一一个案件件事实,惩惩罚犯罪罪,不惜惜牺牲一一些如亲亲情关系系等重要要的社会会关系,笔笔者以为为,不值值得,这这样不仅仅使证人人心理上上痛苦,也也使得社社会的温温情关系系遭到破破坏,而而这些证证人也极极可能为为维护其其自身利利益而作作伪证,与与其如此此,不如如给他们们以特免免权。笔笔者以为为,应建建立下列列几种情情况下的的特免权权制度。律师
23、师职业特特免权制制度律师在在刑事诉诉讼中一一般是出出庭辩护护方的角角色,其其在接受受被告人人或者其其近亲属属的委托托时,必必须获得得委托人人充分信信任,这这样委托托人才会会将其知知悉的案案情坦诚诚的告知知律师,并并且寄希希望获得得一定的的利益,如如减刑或或者获得得无罪判判决的希希望,律律师接受受委托后后应忠实实的为委委托人服服务,如如果律师师将不利利于委托托人的案案情在法法庭上以以证人身身份全盘盘托出,这这将使委委托人的的利益受受到重大大损害。所所以,笔笔者认为为,获得得委托辩辩护的律律师不得得在法庭庭上作为为证人证证明委托托人有罪罪,如果果法庭要要求其作作证,为为保护委委托人的的合法权权益,
24、律律师得以以特免权权为由拒拒绝作证证。当然然,如果果委托人人表示同同意律师师作证,则则律师应应可以作作证。亲属属关系特特权制度度家庭是是社会的的细胞,家家庭关系系的和睦睦是一个个温情社社会存在在的最基基本的条条件。 “亲属属关系特特权,是是涉及到到亲属关关系的证证据规则则的重要要组成部部分,其其目的是是维护作作为社会会关系根根本的亲亲属关系系。”许许多国家家在立法法上都已已确立了了亲属关关系特权权。“在亲亲属关系系特权上上又可分分为婚姻姻关系特特权和近近亲属关关系特权权。婚姻姻关系特特权,是是保护婚婚姻关系系的证据据法特权权。”“在在英美国国家,该该特权也也被称为为婚姻特特权(tthe Mar
25、ritaal PPrivvileege),夫妻妻特权(thee Huusbaandwiffe pprivvileege),或者者配偶特特权(tthe Spoousee prriuiilegge)。而而这一特特权又被被分为婚婚内交流流特权和和婚姻证证言特权权”。这这两项特特权适用用于夫妻妻一方是是当事人人的诉讼讼中。“这这两项特特权有的的只规定定一项,有有的则全全部都有有规定,如如美国联联邦证据据建议稿稿只规定定了婚姻姻证言特特权,而而美国统统一证据据规则(19999)5504条条(b)款和(c)款款则分别别规定了了婚内交交流特权权和婚姻姻证言特特权。”在在大陆法法系,婚婚姻关系系特权也也包括两
26、两部分:一是基基于配偶偶身份的的一般性性的拒绝绝作证权权,二是是对婚配配偶于罪罪的特权权。如德德国刑事事诉讼法法第522条规定定:“(一)以以下人员员,有权权拒绝作作证:11、被指指控人的的订婚人人;2、被被指控人人的配偶偶,即使使婚姻关关系已不不再存在在;3、与与被指控控人现在在或曾经经直接是是直系亲亲属或直直系姻亲亲,现在在或者曾曾经在旁旁系三亲亲等内有有血缘关关系或者者在二亲亲等内有有姻亲关关系的人人员。”这这是一般般的拒绝绝作证权权,在该该法第555条规规定:“每每个证人人均可以以对如果果回答后后有可能能给自己己,给第第五十二二条第(一)款款所列亲亲属成员员中的一一员造成成因为犯犯罪行
27、为为、违反反秩序行行为而受受到追诉诉危险的的那些问问题,拒拒绝予以以回答。”这这是反对对陷配偶偶于罪的的特权的的规定。这这是大陆陆法系婚婚姻关系系特权的的典型代代表。在我国国虽然未未确立亲亲属关系系特权,但但是传统统法律上上却有“亲亲不为证证”的内内容,如如唐律律中规规定:“年年八十以以上、十十岁以下下及笃疾疾皆不得得令其为为证。”孔孔子曰:“父为为子隐,子子为父隐隐,直在在其中矣矣。”这这一理论论后来发发展到容容隐成为为义务,司司法人员员不得强强迫有亲亲属关系系的人作作证。直直到清末末修律,受受西方法法律思想想的影响响,演变变为拒绝绝作证的的特权。由由此看来来,在我我国建立立亲属关关系特权权
28、,是有有一定的的基础的的,建立立这一特特权也符符合国际际刑事诉诉讼的发发展趋势势。3、确确立强制制作证制制度在我国国的立法法上虽然然刑事事诉讼法法第448条规规定了证证人的作作证义务务,但证证人出庭庭作证的的极少,重重新界定定证人的的概念后后,应该该建立强强制证人人出庭作作证制度度,以保保障证人人到庭作作证,对对应传不不到的证证人可强强制其出出庭,如如无正当当理由拒拒不出庭庭的证人人,笔者者建议赋赋予法院院对不出出庭证人人的罚款款权,具具体数额额根据当当地的生生活水平平而定。情情况严重重的可以以对该证证人以115日的的拘留,以以保证法法院的权权威不被被蔑视。4、建建立证人人的经济济补偿制制度出
29、庭作作证的证证人履行行了作证证义务,因因出庭作作证造成成的经济济损失应应该有获获得补偿偿的权利利,如果果确立经经济补偿偿制度,证证人出庭庭作证的的积极性性必会有有所改观观。对证证人进行行经济补补偿应包包括哪些些内容呢呢?笔者者认为应应包括(一)其其出庭作作证期间间的工资资及奖金金损失;(二)是为出出庭支付付的交通通费、食食宿费;(三)对于在在作证期期间因病病所需的的医药费费。笔者者认为,如如果证人人因病不不出庭作作证则不不需此项项补偿费费用,如如若出庭庭作证,在在当前医医保条件件不成熟熟的地区区,可作作补偿,在在医保条条件成熟熟的地区区,则由由医保支支付,无无需由补补偿单位位支付。(四)对对于
30、无固固定工作作的下岗岗人员、农农民和个个体经营营者,应应补偿其其因出庭庭造成的的劳动收收入的损损失。对对于经济济补偿费费用的支支付主体体,笔者者认为,因因为证人人是法庭庭的证人人,所以以应由法法院作为为经济补补偿主体体较为合合适。这这项费用用可由财财政支付付,地方方财政、国国家财政政都应设设立证人人经济补补偿的专专项基金金,以弥弥补法院院经费的的不足。给予证证人以经经济补偿偿,国外外立法中中均有类类假的规规定,如如德国有有专门的的证人人鉴定人人补偿法法,并并且又在在德国刑刑事诉讼讼法典第第71条条“对证证人的补补偿”中中规定:“对证证人要依依照证证人鉴定定人补偿偿法予予以补偿偿。”5、完完善证
31、人人保护制制度证人保保护,是是指国家家对证人人在履行行公民作作证义务务的同时时给予的的人身财财产方面面的法律律保障。其其目的是是防止有有人使用用暴力、恐恐吓等手手段,阻阻止证人人履行作作证义务务。实践中中,证人人因担心心自身及及家人遭遭到相关关人员的的打击报报复而拒拒不到庭庭作证的的或者作作伪证的的不在少少数。为为了使证证人安心心作证,法法律把阻阻碍证人人作证的的行为视视为犯罪罪,加强强惩罚。如如我国刑刑法第第3088条的规规定就是是一例。这这样可使使证人解解除顾虑虑,作证证时容易易说出事事实真相相。我国目目前对证证人保护护方面的的立法还还很薄弱弱,对证证人的保保护仅是是事后的的救济,缺缺乏完
32、善善的保护护机制。笔笔者认为为必须从从事前、事事后两方方面尽可可能多的的给证人人以保护护,使其其人身和和财产有有切实安安全的保保障。首先建建立对证证人的事事前保护护机制。所谓事事前保护护,就是是指刑侦侦机关在在侦查过过程中,对对有可能能出庭作作证的人人采取一一些预防防刑事诉诉讼当事事人对该该有可能能出庭作作证的人人采取恐恐吓、威威胁、引引诱作伪伪证等手手段的预预防措施施。笔者者认为,应应当对应应出庭作作证的人人的资料料等采取取保秘措措施。这这些应保保秘的内内容包括括可能出出庭作证证的人的的姓名、地地址、联联系方式式等一些些基本的的个人信信息资料料。在一些些严重的的刑事犯犯罪中,对对证人的的事前
33、保保护不应应仅限制制在保密密该证人人的个人人信息,而而应该对对该证人人的人身身、财产产和近亲亲属采取取保护,尤尤其应对对证人的的人身采采取244小时的的不间断断保护!这样,在在严重的的刑事案案件中,可可以消除除如未被被抓获的的黑社会会分子中中的其他他人员对对证人的的恐吓和和事前打打击,保保证证人人出庭如如实作证证。该阶阶段的保保护由公公安机关关负责。其次在在庭审阶阶段对证证人的保保护。这一阶阶段对证证人的保保护也很很重要,如如一些证证人被强强制出庭庭作证时时,往往往对法庭庭有抵触触情绪,其其证言有有可能不不真实,另另一方面面就是证证人出庭庭不愿与与犯罪嫌嫌疑人见见面,如如见面可可能会对对其人身
34、身安全、财财产安全全和近亲亲属的安安全不利利,这种种情况可可以采用用现代化化的现场场闭路电电视技术术,让证证人作证证。该阶阶段由法法院保护护证人安安全。第三,在在审判之之后。如果在在审判之之后,某某些证人人感到自自己受到到打击报报复的可可能性很很大,可可以申请请公安机机关派人人保护;如果证证人依然然感到不不安,可可以在征征得证人人同意的的情况下下,为其其办理迁迁居手续续,使其其改变身身份,迁迁居异地地。证人在在受到打打击报复复后,公公安、司司法机关关应加强强对打击击报复证证人的犯犯罪分子子的打击击力度。(二)司法方方面的有有关设想想首先要要加强对对司法人人员的再再教育工工作。在我国国,由于于历
35、史的的原因,许许多司法法人员素素质低下下,缺乏乏基本的的法治意意识。对对这部分分人员加加强法律律教育,可可通过多多种途径径解决,自自考、函函授均可可,但这这应由其其本人和和单位双双方自愿愿,全国国的司法法教育系系统包括括各大专专院校的的法学院院应简化化其入学学手续,严严格其获获得毕业业证的发发放标准准,这样样可以使使这部分分人员的的素质有有明显的的提高。其次,加加强普法法工作,提提高全民民的法律律意识。由于受受传统的的“耻诉诉”、“厌厌诉”思思想的影影响,证证人不愿愿意出庭庭作证,只只有加强强普法工工作,提提高全民民对法律律的认识识,使其其认识到到出庭作作证的重重要性和和意义,相相信这一一状况会会有所改改变。五、结结语任何一一种法律律制度的的完善,都都要经过过一个长长期的过过程,中中国刑事事证人制制度的完完善也同同样是一一个长期期的过程程,但笔笔者相信信,在倡倡导“以以法治国国”的大大背景下下,中国国刑事证证人制度度一定能能够越来来越完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