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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管理规定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的监督督管理第三章建设监监理单位位的质量量责任和和义务第四章建设单单位的质质量责任任、权利利和义务务第五章勘察、设设计单位位的质量量责任和和义务第六章施工单单位的质质量责任任和义务务第七章建筑材材料、构构配件生生产及设设备供应应单位的的质量责责任和义义务第八章返修和和损害赔赔偿第九章罚则则第十章附则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强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的监督督管理,提提高建设设工程质质量,明明确建设设工程质质量责任任,根据据国家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结合合本市实实际,制制定本规规定。第二条凡在本本市行政政区域内内进行建建设工程程的建设设、监
2、理理、勘查查、设计计、施工工,建设设工程设设备供应应,以及及建筑材材料、构构配件生生产,均均应遵守守本规定定。第三条实行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监督制度度。建设设、勘查查、设计计、施工工、混凝凝土预制制件和商商品混凝凝土生产产及建设设工程设设备供应应等单位位,依照照本规定定承担建建设工程程质量责责任。第四条市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是本市市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监督管管理的主主管部门门。县级人民民政府建建设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按按其管理理权限,负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域内的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监督管理理工作。工业、交交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负负责所属属的专业业技术性性强的大大中型建建设项目目的质量量监督管管理工作作。第
3、五条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监督机机构(以以下简称称质监机机构),是是实施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监督管理理的机构构,依据据有关法法律、法法规和技技术标准准、规范范、规程程,对建建设工程程的勘察察、设计计、施工工质量和和工程所所用的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设设备进行行质量监监督检查查,业务务上受同同级技术术监督行行政管理理部门指指导。第六条在建设设工程中中,鼓励励采用科科学管理理方法和和先进技技术提高高工程质质量,质质量达到到优良等等级的工工程,对对有贡献献的单位位和人员员给予奖奖励。第二章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的监督督管理第七条质监机机构的主主要职责责是:(一)核核查受监监工程的的勘察、设设计、施施工单位位和建
4、筑筑构件厂厂、商品品混凝土土生产厂厂的资质质等级和和营业范范围;(二)监监督勘察察、设计计、施工工单位和和建筑构构件厂、商商品混凝凝土生产产厂严格格执行技技术标准准,检验验其工程程(产品品)质量量;(三)核核验工程程的质量量等级和和建筑构构件、商商品混凝凝土质量量,参与与评定本本地区、本本部门的的优质工工程;(四)参参与重大大工程质质量事故故的处理理;(五)督督促、检检查建筑筑企事业业单位建建立健全全工程质质量检验验制度,审审查建设设质量监监理单位位监理人人员的资资格;(六)掌掌握工程程质量状状况,定定期向主主管部门门报告。第八条建设单单位在建建设工程程开工前前,混凝凝土预制制件和商商品混凝凝
5、土生产产企业在在投产前前,须到到质监机机构申办办质量监监督手续续,按规规定缴纳纳质量监监督费。质质监机构构在收到到申报后后五日内内,对手手续齐备备、符合合规定要要求的,办办理建设设工程质质量监督督注册手手续。第九条申办工工程质量量监督手手续须持持下列文文件和资资料:(一)中中标通知知书;(二)建建设单位位与勘察察、设计计、施工工单位签签订的合合同;(三)勘勘察、设设计、施施工单位位的资质质等级和和经营范范围的有有关证件件、资料料;(四)有有关工程程质量保保证条件件及概预预算资料料;(五)与与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监督核核验有关关的其它它资料。第十条质量监监督机构构对其监监督的工工程项目目,应按按规定
6、进进行监督督核验和和抽查。第十一条条质量量监督员员、检测测员、必必须持省省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颁颁发的上上岗证进进行监督督、检测测工作。第十二条条建设设工程竣竣工后,建建设单位位应会同同施工单单位向质质监机构构申请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竣竣工核验验,并提提交下列列有关资资料:(一)勘勘察、设设计文件件和建设设工程竣竣工图;(二)建建设工程程所用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和设设备的出出厂合格格证及进进场试验验合格的的检验报报告;(三)隐隐蔽工程程验收合合格的证证明;(四)施施工作业业中间质质量核验验合格的的证明;(五)与与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状况有有关的其其它技术术资料。第十三条条质监监机构在在收到建建设工程
7、程质量竣竣工核验验申请后后十五日日内,在在建设(建建设监理理)、设设计、施施工等单单位共同同验评的的基础上上,对有有关建设设工程质质量状况况的资料料进行全全面核查查,并核核定建设设工程的的质量等等级,建建设工程程质量合合格的,发发给建建设工程程质量合合格证书书。未经质监监机构核核验或核核验不合合格的建建设工程程,不得得交付使使用。第十四条条混凝凝土预制制件和商商品混凝凝土生产产企业,应应按营业业执照核核定的经经营范围围进行生生产,并并根据质质监机构构的要求求,如实实报送产产品质量量检验报报告。第十五条条工程程质量事事故的质质量检测测,由具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等级的检检测单位位负责,检检测单位位应出
8、具具由其负负责人签签名并加加盖公章章的鉴定定书。鉴鉴定书可可以作为为事故处处理的依依据。检测单位位对其出出具的鉴鉴定书负负法律责责任。第十六条条保护护用户权权益的社社会组织织,可以以就用户户反映的的建设工工程质量量问题,建建议有关关单位或或部门负负责处理理,支持持用户对对因建设设工程质质量造成成的损害害向人民民法院起起诉。第三章建设监监理单位位的质量量责任和和义务第十七条条建设设监理是是指监理理单位受受建设单单位委托托,对建建设工程程项目实实施监督督管理和和技术服服务。监理单位位的资质质分为甲甲级、乙乙级和丙丙级。凡凡在本市市行政区区域内从从事建设设监理的的监理单单位,须须持有关关证照到到市质
9、量量监督管管理机构构登记注注册,方方可从事事建设监监理活动动。监理单位位必须按按受资质质年检,未未经年检检的不得得再从事事监理业业务。第十八条条建设设监理单单位必须须按资质质等级及及业务范范围承接接业务,并并与建设设单位签签订合同同,明确确双方的的责任、权权利和义义务。建设工程程监理合合同应包包括下列列内容:(一)词词语定义义、适用用语言、法法律、规规范和标标准;(二)双双方的权权利、义义务和责责任;(三)合合同的开开始、完完成、变变更与终终止;(四)建建设监理理费支付付;(五)监监理争议议的解决决;(六)其其它规定定。第十九条条建设设监理单单位不得得监理本本单位设设计的建建设工程程,不得得监
10、理与与承包方方、材料料、设备备供应方方有隶属属关系或或者发生生经营性性业务关关系的工工程。已签订工工程监理理合同的的监理业业务不得得转让。第二十条条建设设监理单单位应根根据现行行有关法法律、法法规和技技术标准准、规范范、规程程、勘察察设计文文件及合合同,对对工程进进行监理理,并接接受质监监机构的的监督。第二十一一条监监理单位位应根据据监理工工程的性性质、规规模、复复杂程度度等情况况,选派派相应素素质和数数量的监监理人员员,组成成由总监监理工程程师领导导的项目目监理工工作小组组进场监监理。第二十二二条监监理单位位应根据据勘察设设计文件件和合同同,制定定监理程程序和监监理实施施方案,通通报建设设、
11、施工工单位。监监理中,总总监理工工程师应应定期向向建设单单位报告告工程建建设情况况。第二十三三条监监理单位位承接业业务,应应根据国国家规定定标准收收取监理理费,并并按规定定向质监监机构缴缴纳质量量监督费费,建设设单位则则不再向向质量监监督机构构缴纳质质量监督督费。第四章建设单单位的质质量责任任、权利利和义务务第二十四四条对对下列建建设工程程项目必必须按规规定实行行建设监监理:(一)国国家和省省、市的的重点项项目;(二)大大中型公公共建筑筑及市政政公用基基础设施施;(三)成成片开发发的居民民住宅小小区;(四)外外资、中中外合资资、合作作和利用用国外贷贷款的项项目;(五)高高层、超超高层建建筑、大
12、大型建筑筑和使用用玻璃幕幕墙作围围护结构构的项目目;(六)商商品房和和拆迁安安置房。第二十五五条建建设单位位应按下下列规定定配备与与建设工工程相应应的质量量管理人人员:(一)跨跨度在米以以上(含含米米)的工工业建筑筑,应有有名以以上的工工程技术术人员,其其中必须须有高级级工程师师、结构构工程师师;(二)跨跨度在米以以上米以下下(含米)的的工业建建筑或二二级、三三级民用用工程,应应有名名以上的的工程技技术人员员,其中中必须有有人为为从事三三年以上上设计或或施工的的工程师师;(三)跨跨度在米以以下的工工业建筑筑或四级级、五级级民用工工程,应应有名名以上的的工程技技术人员员,其中中必须有有人为为从事
13、三三年以上上设计或或施工的的助理工工程师。建设单位位不具备备上述能能力的,应应委托具具有相应应资质的的建设监监理单位位对建设设工程进进行监理理。第二十六六条建建设单位位应根据据工程特特点和技技术要求求,选择择相应资资质等级级的勘察察、设计计、施工工单位、并并签订工工程承包包合同,合合同中必必须有质质量条款款,明确确质量责责任。禁禁止将具具有单独独设计资资料,可可以独立立组织施施工的单单位工程程肢解发发包。第二十七七条建建设单位位必须组组织勘察察、设计计、监理理及施工工单位在在开工前前进行设设计交底底和图纸纸会审,施施工中对对工程质质量进行行检查,工工程竣工工后组织织竣工验验收,并并向质监监机构
14、申申报核验验。未取取得建建设工程程质量合合格证书书的工工程,建建设单位位不得进进行工程程结算和和投入使使用。第二十八八条建建设单位位按照工工程承包包合同提提供给施施工单位位的建筑筑材料、设设备等产产品的质质量,必必须符合合国家现现行的规规范和技技术标准准。第二十九九条房房屋建设设开发公公司开发发经营的的工程,必必须符合合以下要要求:(一)符符合国家家现行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技术术标准和和设计文文件的规规定;(二)工工程竣工工和房屋屋出售、出出租前,应应负责房房屋的维维护和管管理,保保证使用用功能符符合要求求,并向向用户提提供使用用、保养养和维护护说明;(三)出出售的房房屋因其其本身的的质量缺
15、缺陷,在在规定的的保修期期限内负负责组织织保修。第三十条条建设设单位有有权就工工程质量量问题向向勘察设设计、施施工、监监理单位位查询,有有权向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及其其质监机机构检举举、投诉诉。第五章勘察、设设计单位位的质量量责任和和义务第三十一一条勘勘察、设设计单位位必须按按资质等等级、业业务范围围承接业业务,应应对本单单位编制制的勘察察、设计计文件的的质量负负责,接接受质监监机构对对其资格格的监督督检查。第三十二二条勘勘察、设设计图纸纸必须按按规定经经有关人人员签字字,加盖盖出图章章,才能能对外提提交。禁禁止出借借、转让让图章、图图签和挂挂户设计计。第三十三三条勘勘察、设设计文件件必须符
16、符合下列列要求:(一)设设计文件件应符合合国家现现行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工工程技术术标准、规规范、规规程和合合同的规规定;(二)工工程勘察察文件应应如实反反映工程程地质、地地形、地地貌、水水文地质质状况,评评价准确确,数据据可靠;(三)设设计文件件的深度度应满足足相应设设计阶段段的技术术要求,施施工图应应配套,细细部节点点交待清清楚,尺尺寸标注注清晰、准准确、完完整;(四)设设计中选选用的材材料、设设备等,应应注明其其规格、型型号、性性能、色色泽等,并并提出质质量要求求,但不不得指定定生产厂厂家。第三十四四条勘勘察、设设计单位位须参与与图纸会会审,做做好技术术交底,并并参加地地基基础础
17、、主体体结构和和工程竣竣工验收收。第三十五五条对对大中型型建设工工程,超超高层建建筑,以以及采用用新技术术、新材材料、新新工艺的的工程,应应在合同同中规定定设计单单位向施施工现场场派驻设设计代表表。第六章施工单单位的质质量责任任和义务务第三十六六条施施工单位位必须按按照资质质等级和和业务范范围承接接工程业业务,并并对所承承接工程程的施工工质量负负责。禁禁止无证证施工或或越级承承包工程程。第三十七七条实实行总承承包的工工程,总总承包单单位应对对该工程程全部施施工质量量以及工工程竣工工交付使使用后的的保修工工作向建建设单位位负责;分包单单位根据据分包合合同对分分包工程程的质量量和竣工工交付使使用后
18、的的保修工工作向总总承包单单位负责责。建设单位位经县级级以上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批准准直接发发包的分分部工程程,其分分部工程程质量由由承包单单位向建建设单位位负责,并并服从该该工程总总包单位位的总体体施工组组织设计计。第三十八八条施施工单位位应建立立健全企企业内部部质量保保证体系系,落实实质量责责任制,加加强施工工质量管管理,加加强计量量、检测测等基础础工作,严严格按标标准、规规范、规规程和设设计要求求施工。第三十九九条施施工单位位应加强强职工的的岗位培培训。现现场施工工员、质质量检查查员和技技术工人人必须经经过培训训,考核核合格,取取得岗位位证书后后方可上上岗。第四十条条施工工单位应应设立
19、专专职质量量检查员员,四级级以上(含含四级)施施工企业业应设立立必要的的测试机机构和测测试员,任任何人不不得干预预质量检检查员和和检测人人员依法法行使职职权。第四十一一条建建设工程程中使用用的建筑筑材料、构构配件及及设备,必必须具有有产品质质量出厂厂检验合合格证明明和具有有相应资资格试验验室出具具的检验验报告,并并经测试试合格后后方可使使用。进进口的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设设备,必必须符合合国家有有关标准准,并有有商检部部门签发发的商检检合格证证书。对进入施施工现场场的原材材料、构构配件和和设备应应分类妥妥善保管管,过期期变质材材料不得得使用。第四十二二条地地基基础础、主体体工程完完工后,施
20、施工单位位应对工工程质量量进行自自检,合合格后报报请建设设单位组组织复验验,然后后向质监监机构申申报核验验。核验验合格,方方可进入入下一道道工序。第四十三三条工工程发生生重大质质量事故故,施工工单位必必须在事事故发生生后二十十四小时时内向负负责该工工程的质质监机构构报告,并并会同主主管部门门、勘察察、设计计、监理理和建设设单位在在七日内内提出事事故调查查报告和和处理方方案报质质监机构构。第七章建筑材材料、构构配件生生产及设设备供应应单位的的质量责责任和义义务第四十四四条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生产产及设备备供应单单位应对对其生产产或供应应的产品品质量负负责。第四十五五条主主要建筑筑材料、构构配件
21、生生产及设设备的供供需双方方均应签签订合同同,并按按合同条条款进行行质量检检收。第四十六六条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及设设备质量量应符合合国家、地地方、行行业或企企业技术术标准。第四十七七条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及设设备的包包装标识识必须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一)有有产品质质量检验验合格证证,符合合以建筑筑材料、构构配件及及设备说说明、实实物样品品等方式式表明的的质量状状况;(二)有有中文标标明的产产品名称称、生产产厂家和和地址;(三)有有详细的的产品使使用说明明书,电电气设备备应附有有线路图图;(四)实实施生产产许可证证或使用用产品质质量认证证标志的的产品,应应具有许许可证或或质量认认证的编编号
22、及批批准日期期和有效效期限。第八章返修和和损害赔赔偿第四十八八条建建设工程程交付使使用后,在在以下规规定的保保修期内内因勘察察、设计计、施工工、监理理或使用用的建筑筑材料、构构配件和和设备等等原因发发生工程程质量缺缺陷,由由施工单单位负责责维修(工工程保修修期从竣竣工验收收合格交交付使用用之日起起计算):(一)民民用与公公共建筑筑物、一一般工业业建筑物物、构筑筑物的土土建工程程为一年年,其中中屋面防防水工程程为三年年;(二)建建筑物的的电气管管线、上上下水管管线安装装工程为为六个月月;(三)建建筑物的的供热及及供冷为为一个采采暖及供供冷期;(四)室室外上下下水和小小区道路路等市政政公用工工程为
23、一一年。其他特殊殊要求工工程建筑筑的设备备、电气气、仪表表、工艺艺管线等等,保修修期限由由建设单单位和施施工单位位在合同同中规定定。第四十九九条建建设工程程因质量量缺陷在在工程保保修期内内所发生生的维修修费用,按按下列规规定处理理:(一)因因勘察设设计造成成工程质质量缺陷陷的,由由勘察设设计单位位承担;(二)建建设单位位擅自修修改设计计图纸造造成质量量缺陷的的,由建建设单位位承担;(三)施施工单位位未按国国家有关关规定、标标准和设设计要求求施工造造成质量量缺陷的的,由施施工单位位承担;(四)因因建筑材材料、构构配件、设设备质量量不合格格造成质质量缺陷陷的,属属施工单单位采购购的由施施工单位位承
24、担,属属建设单单位采购购的由建建设单位位承担;(五)因因使用不不当造成成质量缺缺陷的,由由使用单单位承担担;(六)因因监理过过失造成成质量缺缺陷的,由由监理单单位依据据监理合合同承担担;(七)因因不可抗抗力造成成质量缺缺陷的,勘勘察、设设计、施施工、监监理、监监督等单单位不承承担经济济责任。第五十条条施工工单位自自接到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缺缺陷保修修通知书书之日起起,应在在二十日日内到达达现场维维修。第五十一一条因因建设工工程质量量缺陷造造成人身身和工程程本身以以外的财财产损害害的,在在工程保保修期内内发生的的,受害害人可向向施工单单位要求求赔偿;超过保保修期发发生的,受受害人可可向建设设单位要要
25、求赔偿偿。施工工单位或或建设单单位接到到受害人人的赔偿偿请求后后应及时时受理、解解决,并并可向造造成质量量缺陷的的责任单单位追偿偿。第五十二二条因因工程质质量发生生争议,当当事人可可以自行行协商解解决,也也可以申申请原质质监机构构调解。当当事人不不愿协商商调解或或协商、调调解不成成的,可可根据双双方当事事人协议议申请仲仲裁或者者直接向向人民法法院起诉诉。第九章罚则则第五十三三条建建设单位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之一的,由由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视视情节轻轻重分别别予以警警告,责责令限期期改正,并并可处以以元以以上元以下下罚款。(一)未未按规定定选择相相应的勘勘察、设设计、监监理、施施工单位位的;(二)违
26、违反规定定肢解发发包建设设工程的的;(三)未未按规定定办理工工程质量量监督手手续的;(四)擅擅自降低低已批准准的设计计文件对对工程质质量要求求的;(五)擅擅自修改改图纸的的;(六)负负责提供供的建筑筑材料、构构配件和和设备的的质量不不符合技技术标准准要求的的;(七)工工程未经经质监机机构核定定质量等等级或经经核查后后不合格格,就投投入使用用的;(八)擅擅自改变变工程使使用性质质的。第五十四四条房房屋建设设开发公公司违反反本规定定第二十十九条进进行开发发经营的的,由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视其其情节轻轻重,予予以警告告、降低低资质等等级、吊吊销资质质证书,并并处元以上上元元以下罚罚款。第五十五五条
27、混混凝土预预制件、商商品混凝凝土生产产未按规规定办理理质量监监督手续续或不接接受质监监机构监监督,由由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予予以警告告,责令令限期改改正,逾逾期不改改正的可可处元元以上元以以下罚款款。第五十六六条勘勘察、设设计、监监理单位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之一的,由由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视视其情节节轻重,予予以通报报批评、停停业整顿顿,没收收非法所所得,报报请降低低资质等等级、吊吊销资质质证书,并并可处元以以上元以下下罚款。(一)无无证或超超越资质质等级承承接建设设工程业业务的;(二)不不按规定定要求进进行勘察察、设计计、监理理的;(三)转转让承接接的工程程业务的的;(四)因因勘察、设设计、监监
28、理过失失造成工工程质量量缺陷或或工程质质量事故故的;(五)不不按规定定接受质质监机构构工程监监督的。第五十七七条施施工单位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之一的,由由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视视其情节节轻重,予予以通报报批评,责责令停工工,限期期改正,报报请降低低资质等等级、吊吊销资质质证书,没没收非法法所得,并并处元以上上元元以下罚罚款。(一)无无证或者者超越资资质等级级承接建建设工程程业务的的;(二)不不接受质质监机构构监督,拒拒绝向质质监机构构提供资资料的;(三)采采购、使使用不合合格的建建筑材料料、构配配件和设设备,或或者未按按规定对对采购的的建筑材材料、构构配件和和设备送送检测试试的;(四)施施工负责责
29、人、质质量检查查员、技技术工人人未经培培训考核核合格上上岗或者者施工人人员玩忽忽职守、偷偷工减料料、弄虚虚作假造造成工程程质量不不合格和和质量低低劣的;(五)未未建立质质量保证证体系或或质量保保证体系系不健全全的;(六)擅擅自修改改图纸或或不按设设计文件件组织施施工的;(七)未未按规定定进行质质量保修修的;(八)因因施工造造成工程程质量缺缺陷或者者工程质质量事故故的。第五十八八条检检测单位位伪造检检测数据据或鉴定定结论的的,由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责令令限期改改正,没没收非法法所得,并并处所收收检测费费用两倍倍以上五五倍以下下罚款。第五十九九条质质监机构构只收费费不监督督或不按按规定履履行监督
30、督职责的的,应退退还收取取的质量量监督费费,并由由其上级级主管部部门追究究责任。因质监机机构失职职造成工工程质量量责任事事故的,依依法追究究其法律律责任。第六十条条质量量监督管管理工作作人员,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由由其所在在单位或或上级主主管部门门视其情情节轻重重分别给给予行政政处分。(一)工工作失误误,渎职职使工程程出现质质量缺陷陷的;(二)弄弄虚作假假造成工工程质量量事故的的;(三)隐隐瞒工程程质量事事故造成成不良后后果的;(四)滥滥用职权权、徇私私舞弊、索索贿受贿贿尚未构构成犯罪罪的。第六十一一条拒拒绝、阻阻碍建设设工程质质量监督督管理人人员依法法执行公公务,由由公安机机关根据据中华
31、华人民共共和国治治安管理理处罚条条例予予以处罚罚。第六十二二条违违反本规规定同时时触犯其其他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由有有关部门门依法进进行处罚罚。第六十三三条违违反本规规定构成成犯罪的的,由司司法机关关依法追追究刑事事责任。第六十四四条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作出出行政处处罚决定定时,应应出具行行政处罚罚决定书书;收收到罚没没款时,应应开具财财政部门门统一印印制的罚罚没款收收据。收缴的罚罚没款,按按规定上上缴财政政。第六十五五条当当事人对对行政处处罚决定定不服的的,可以以依法申申请复议议或向人人民法院院起诉。逾逾期不申申请复议议,不起起诉又不不履行处处罚决定定的,由由作出处处罚决定定的机关关申
32、请人人民法院院强制执执行。第十章附则则第六十六六条本本规定中中下列词词语的含含义是:(一)建建设工程程,是指指房屋建建筑(不不含个人人建造的的自住房房)、土土木工程程、设备备安装、管管线敷设设、房屋屋装修等等工程;(二)建建设工程程质量,是是指在国国家现行行的有关关法律、法法规、技技术标准准、设计计文件和和合同中中对工程程的安全全、适用用、经济济美观等等特性的的综合要要求;(三)质质量缺陷陷,是指指工程不不符合国国家或行行业现行行的有关关技术标标准,设设计文件件及合同同中对质质量的要要求。第六十七七条本本规定具具体应用用中的问问题由市市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负负责解释释。第六十八八条本本规定自自发布之之日起施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