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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授信工工作尽职指引引第一章总则则第一条为促进进商业银行审审慎经营,进进一步完善授授信工作机制制,规范授信信管理,明确确授信工作尽尽职要求,依依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商商业银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法和和贷款通则则等法律法法规,制定本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引中的授信指指对非自然人人客户的表内内外授信。表表内授信包括括贷款、项目目融资、贸易易融资、贴现现、透支、保保理、拆借和和回购等;表表外授信包括括贷款承诺、保保证、信用证证、票据承兑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为短期授信和和中长期授信信。短期授信信指一年以内内(含一年)的的授信,中长长期授信指一一年以上的授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引中
2、的授信工工作、授信工工作人员、授授信工作尽职职和授信工作作尽职调查是是指: (一)授授信工作指商商业银行从事事客户调查、业业务受理、分分析评价、授授信决策与实实施、授信后后管理与问题题授信管理等等各项授信业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作人员指商业业银行参与授授信工作的相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作尽职指商业业银行授信工工作人员按照照本指引规定定履行了最基基本的尽职要要求。 (四)授信工作作尽职调查指指商业银行总总行及分支机机构授信工作作尽职调查人人员对授信工工作人员的尽尽职情况进行行独立地验证证、评价和报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工作人员对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商业银行行法规定的的关系人申请请的客户授信信
3、业务,应申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银行应建立严严格的授信风风险垂直管理理体制,对授授信进行统一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银行应建立完完整的授信政政策、决策机机制、管理信信息系统和统统一的授信业业务操作程序序,明确尽职职要求,定期期或在有关法法律法规发生生变化时,及及时对授信业业务规章制度度进行评审和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银行应创造良良好的授信工工作环境,采采取各种有效效方式和途径径,使授信工工作人员明确确授信风险控控制要求,熟熟悉授信工作作职责和尽职职要求,不断断提高授信工工作能力,并并确保授信工工作人员独立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银行应加强授授信文档管理理,对借贷双双方的权利、义义务、约定、各
4、各种形式的往往来及违约纠纠正措施记录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银行应建立授授信工作尽职职问责制,明明确规定各个个授信部门、岗岗位的职责,对对违法、违规规造成的授信信风险进行责责任认定,并并按规定对有有关责任人进进行处理。第第十条本指指引的附录录列举了有有关风险提示示,商业银行行应结合实际际参照制定相相应的风险防防范工作要求求。第二章客户调调查和业务受受理尽职要求求第十一条商业业银行应根据据本行确定的的业务发展规规划及风险战战略,拟定明明确的目标客客户,包括已已建立业务关关系的客户和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业银行确定目目标客户时应应明确所期望望的客户特征征,并确定可可受理客户的的基本要求。商商业
5、银行受理理的所有客户户原则上必须须满足或高于于这些要求。第十三条商业业银行客户调调查应根据授授信种类搜集集客户基本资资料,建立客客户档案。资资料清单提示示参见附录录中的“客户基本资资料清单提示示”。 第十四条商业业银行应关注注和搜集集团团客户及关联联客户的有关关信息,有效效识别授信集集中风险及关关联客户授信信风险。 第十五条商业业银行应对客客户提供的身身份证明、授授信主体资格格、财务状况况等资料的合合法性、真实实性和有效性性进行认真核核实,并将核核实过程和结结果以书面形形式记载。 第十六条商业业银行对客户户调查和客户户资料的验证证应以实地调调查为主,间间接调查为辅辅。必要时,可可通过外部征征信
6、机构对客客户资料的真真实性进行核核实。第十七条商业业银行应酌情情、主动向政政府有关部门门及社会中介介机构索取相相关资料,以以验证客户提提供材料的真真实性,并作作备案。 第十八条客户户资料如有变变动,商业银银行应要求客客户提供书面面报告,进一一步核实后在在档案中重新新记载。 第十九条对客客户资料补充充或变更时,授授信工作人员员之间应主动动进行沟通,确确保各方均能能够及时得到到相关信息。 授信业务部门授授信工作人员员和授信管理理部门授信工工作人员任何何一方需对客客户资料进行行补充时,须须通知另外一一方,但原则则上须由业务务部门授信工工作人员办理理。第二十条商业业银行应了解解和掌握客户户的经营管理理
7、状况,督促促客户不断提提高经营管理理效益,保证证授信安全。 第二十一条当当客户发生突突发事件时,商商业银行应立立即派员实地地调查,并依依法及时做出出是否更改原原授信资料的的意见。必要要时,授信管管理部门应及及时会同授信信业务部门派派员实地调查查。 第二十二二条商业银银行应督促授授信管理部门门与其他商业业银行之间就就客户调查资资料的完整性性、真实性建建立相互沟通通机制。对从从其他商业银银行获得的授授信信息,授授信工作人员员应注意保密密,不得用于于不正当业务务竞争。第三章分析与与评价尽职要要求第二十三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不同授信信品种的特点点,对客户申申请的授信业业务进行分析析评价,重点点关注可能
8、影影响授信安全全的因素,有有效识别各类类风险。主要要授信品种的的风险提示参参见附录中中的“主要授信品品种风险分析析提示”。 第二十四条商商业银行应认认真评估客户户的财务报表表,对影响客客户财务状况况的各项因素素进行分析评评价,预测客客户未来的财财务和经营情情况。必要时时应进行利率率、汇率等的的敏感度分析析。 第二十五五条商业银银行应对客户户的非财务因因素进行分析析评价,对客客户公司治理理、管理层素素质、履约记记录、生产装装备和技术能能力、产品和和市场、行业业特点以及宏宏观经济环境境等方面的风风险进行识别别,风险提示示参见附录录中的“非财务因素素分析风险提提示”。 第二十六条商商业银行应对对客户
9、的信用用等级进行评评定并予以记记载。必要时时可委托独立立的、资质和和信誉较高的的外部评级机机构完成。 第二十七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国家法律律、法规、有有关方针政策策以及本行信信贷制度,对对授信项目的的技术、市场场、财务等方方面的可行性性进行评审,并并以书面形式式予以记载。第二十八条商商业银行应对对第二还款来来源进行分析析评价,确认认保证人的保保证主体资格格和代偿能力力,以及抵押押、质押的合合法性、充分分性和可实现现性。 第二十九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各环节授授信分析评价价的结果,形形成书面的分分析评价报告告。 分析评价价报告应详细细注明客户的的经营、管理理、财务、行行业和环境等等状况,内容容应真
10、实、简简洁、明晰。分分析评价报告告报出后,不不得在原稿上上作原则性更更改;如需作作原则性更改改,应另附说说明。第三十条在客客户信用等级级和客户评价价报告的有效效期内,对发发生影响客户户资信的重大大事项,商业业银行应重新新进行授信分分析评价。重重大事项包括括: (一)外部政策策变动; (二)客户组织织结构、股权权或主要领导导人发生变动动; (三)客户的担担保超过所设设定的担保警警戒线; (四)客户财务务收支能力发发生重大变化化; (五)客户涉及及重大诉讼; (六)客户在其其他银行交叉叉违约的历史史记录; (七)其他。 第三十一条商商业银行对发发生变动或信信用等级已失失效的客户评评价报告,应应随时
11、进行审审查,及时做做出相应的评评审意见。第四章授信决决策与实施尽尽职要求第三十二条商商业银行授信信决策应在书书面授权范围围内进行,不不得超越权限限进行授信。 第三十三条商商业银行授信信决策应依据据规定的程序序进行,不得得违反程序或或减少程序进进行授信。第三十四条商商业银行在授授信决策过程程中,应严格格要求授信工工作人员遵循循客观、公正正的原则,独独立发表决策策意见,不受受任何外部因因素的干扰。第三十五条商商业银行不得得对以下用途途的业务进行行授信: (一)国家明令令禁止的产品品或项目; (二)违反国家家有关规定从从事股本权益益性投资,以以授信作为注注册资本金、注注册验资和增增资扩股; (三)违
12、反国家家有关规定从从事股票、期期货、金融衍衍生产品等投投资; (四)其他违反反国家法律法法规和政策的的项目。 第三十六条客客户未按国家家规定取得以以下有效批准准文件之一的的,或虽然取取得,但属于于化整为零、越越权或变相越越权和超授权权批准的,商商业银行不得得提供授信: (一)项目批准准文件; (二)环保批准准文件; (三)土地批准准文件; (四)其他按国国家规定需具具备的批准文文件。 第三十七条商商业银行授信信决策做出后后,授信条件件发生变更的的,商业银行行应依有关法法律、法规或或相应的合同同条款重新决决策或变更授授信。 第三十八条商商业银行实施施有条件授信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件,后实施授授
13、信”的原则,授授信条件未落落实或条件发发生变更未重重新决策的,不不得实施授信信。 第三十九条商商业银行对拟拟实施的授信信应制作相应应的法律文件件并审核法律律文件的合法法合规性,法法律文件的主主要条款提示示参见附录录中的“格式合同文文本主要条款款提示”。 第四十条商业业银行授信实实施时,应关关注借款合同同的合法性。被被授权签署借借款合同的授授信工作人员员在签字前应应对借款合同同进行逐项审审查,并对客客户确切的法法律名称、被被授权代表客客户签名者的的授权证明文文件、签名者者身份以及所所签署的授信信法律文件合合法性等进行行确认。第五章授信后后管理和问题题授信处理尽尽职要求第四十一条商商业银行授信信实
14、施后,应应对所有可能能影响还款的的因素进行持持续监测,并并形成书面监监测报告。重重点监测以下下内容: (一)客户是否否按约定用途途使用授信,是是否诚实地全全面履行合同同; (二)授信项目目是否正常进进行; (三)客户的法法律地位是否否发生变化; (四)客户的财财务状况是否否发生变化; (五)授信的偿偿还情况; (六)抵押品可可获得情况和和质量、价值值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商商业银行应严严格按照风险险管理的原则则,对已实施施授信进行准准确分类,并并建立客户情情况变化报告告制度。 第四十三条商商业银行应通通过非现场和和现场检查,及及时发现授信信主体的潜在在风险并发出出预警风险提提示。风险提提示参见附
15、附录中的“预警信号风风险提示”,授信工作作人员应及时时对授信情况况进行分析,发发现客户违约约时应及时制制止并采取补补救措施。 第四十四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客户偿还还能力和现金金流量,对客客户授信进行行调整,包括括展期,增加加或缩减授信信,要求借款款人提前还款款,并决定是是否将该笔授授信列入观察察名单或划入入问题授信。 第四十五条商商业银行对列列入观察名单单的授信应设设立明确的指指标,进一步步观察判断是是否将该笔授授信从观察名名单中删去或或降级;对划划入问题授信信的,应指定定专人管理。第四十六条商商业银行对问问题授信应采采取以下措施施: (一)确认实际际授信余额; (二)重新审核核所有授信文文件
16、,征求法法律、审计和和问题授信管管理等方面专专家的意见; (三)对于没有有实施的授信信额度,依照照约定条件和和规定予以终终止。依法难难以终止或因因终止将造成成客户经营困困难的,应对对未实施的授授信额度专户户管理,未经经有权部门批批准,不得使使用; (四)书书面通知所有有可能受到影影响的分支机机构并要求承承诺落实必要要的措施;(五)要求保证证人履行保证证责任,追加加担保或行使使担保权; (六)向所在地地司法部门申申请冻结问题题授信客户的的存款账户以以减少损失; (七)其他必要要的处理措施施。第六章授信工工作尽职调查查要求第四十七条商商业银行应设设立独立的授授信工作尽职职调查岗位,明明确岗位职责责
17、和工作要求求。 从事授信尽职调调查的人员应应具备较完备备的授信、法法律、财务等等知识,接受受相关培训,并并依诚信和公公正原则开展展工作。第四十八条商商业银行应支支持授信工作作尽职调查人人员独立行使使尽职调查职职能,调查可可采取现场或或非现场的方方式进行。必必要时,可聘聘请外部专家家或委托专业业机构开展特特定的授信尽尽职调查工作作。 第四十九条商商业银行对授授信业务流程程的各项活动动都须进行尽尽职调查,评评价授信工作作人员是否勤勤勉尽责,确确定授信工作作人员是否免免责。被调查查人员应积极极配合调查人人员的工作。 授信工作尽职调调查人员应及及时报告尽职职调查结果。 第五十条商业业银行对授信信工作尽
18、职调调查人员发现现的问题,经经过确认的程程序,应责成成相关授信工工作人员及时时进行纠正。 第五十一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授信工作作尽职调查人人员的调查结结果,对具有有以下情节的的授信工作人人员依法、依依规追究责任任。 (一)进行虚假假记载、误导导性陈述或重重大疏漏的; (二)未对客户户资料进行认认真和全面核核实的; (三)授信决策策过程中超越越权限、违反反程序审批的的; (四)未按照规规定时间和程程序对授信和和担保物进行行授信后检查查的; (五)授信客户户发生重大变变化和突发事事件时,未及及时实地调查查的; (六)未根据预预警信号及时时采取必要保保全措施的; (七)故意隐瞒瞒真实情况的的; (八
19、)不配合授授信尽职调查查人员工作或或提供虚假信信息的; (九)其他。 第五十二条对对于严格按照照授信业务流流程及有关法法规,在客户户调查和业务务受理、授信信分析与评价价、授信决策策与实施、授授信后管理和和问题授信管管理等环节都都勤勉尽职地地履行职责的的授信工作人人员,授信一一旦出现问题题,可视情况况免除相关责责任。第七章附则则第五十三条本本指引适用于于在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内依法设立的的中资商业银银行。其他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可参照执执行。 第五十四条商商业银行应根根据本指引制制定相应的实实施细则并报报中国银行业业监督管理委委员会或其派派出机构备案案。 第五十五条中中国银行业监监督管理委员员会及
20、其派出出机构应依据据本指引加强强对商业银行行授信工作监监管。 第五十六条本本指引由中国国银行业监督督管理委员会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本指引自发布布之日起施行行。附录 一、主要授信种种类的风险提提示 (一)票据承兑兑是否对真实实贸易背景进进行核实;是是否取得或核核实税收证明明等相关文件件;是否严格格按要求履行行了票据承兑兑的相关程序序。 (二)贴现票据据是否符合票票据法规定的的形式和实质质要件;是否否对真实贸易易背景及相关关证明文件进进行核实;是是否对贴现票票据信用状况况进行评估;是否对客户户有无背书及及付款人的承承兑予以查实实。 (三)开立信用用证是否对信用用证受益人与与开证申请人人之间的
21、贸易易关系予以核核实;申请人人是否按照信信用证开立要要求填写有关关书面材料;受理因申请请人开立信用用证而产生的的汇票时,是是否按照票据据法和监管部部门要求对汇汇票本身的形形式和实质要要件进行审核核。 (四)公司贷款款是否严格审审查客户的资资产负债状况况,认真独立立计算客户的的现金流量,并并将有关情况况存入档案,提提示全部问题题。 (五)项目融资资除评估授信信项目建议书书、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及未未来现金流量量预测情况外外,是否对质质押权、抵押押权以及保证证或保险等严严格调查,防防止关联客户户无交叉互保保。(六)关联企业业授信是否了解统统一授信的科科学性、合理理性和安全性性,认真实施施统一授信,及及
22、时调整额度度并紧密跟踪踪。 (七)担保授信信是否对保证证人的偿还能能力,违反国国家规定担当当保证人,抵抵押物、质押押物的权属和和价值以及实实现抵押权、质质押权的可行行性进行严格格审查;是否否就开设担保保扣款账户的的余额控制及及银行授权主主动划账办法法达成书面协协议;是否对对抵(质)押押权的行使和和过户制定可可操作的办法法。 二、客户基本信信息提示 (一)营业执照照(副本及影影印件)和年年检证明。 (二)法人代码码证书(副本本及影印件)。 (三)法定代表表人身份证明明及其必要的的个人信息。 (四)近三年经经审计的资产产负债表、损损益表、业主主权益变动表表以及销量情情况。成立不不足三年的客客户,提
23、交自自成立以来年年度的报表。 (五)本年度及及最近月份存存借款及对外外担保情况。 (六)税务部门门年检合格的的税务登记证证明和近二年年税务部门纳纳税证明资料料复印件。 (七)合同或章章程(原件及及影印件)。 (八)董事会成成员和主要负负责人、财务务负责人名单单和签字样本本等。 (九)若为有限限责任客户、股股份有限客户户、合资合作作客户或承包包经营客户,要要求提供董事事会或发包人人同意申请授授信业务的决决议、文件或或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的文文件或证明。 (十)股东大会会关于利润分分配的决议。 (十一)现金流流量预测及营营运计划。 (十二)授信业业务由授权委委托人办理的的,需提供客客户法定代表表人授
24、权委托托书(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对于中长期授信信,还须有各各类合格、有有效的相关批批准文件,预预计资金来源源及使用情况况、预计的资资产负债情况况、损益情况况、项目建设设进度及营运运计划。 三、主要授信品品种风险分析析提示 (一)流动性短短期资金需求求应关注: 1.融资需求求的时间性(常常年性还是季季节性); 2.对存货融融资,要充分分考虑当实际际销售已经小小于或将小于于所预期的销销售量时的风风险和对策,以以及存货本身身的风险,如如过时或变质质; 3.应收账款款的质量与坏坏账准备情况况; 4.存货的周周期。 (二)设备采购购和更新融资资需求应关注注
25、:1.时机选择择,宏观经济济情况和行业业展望; 2.未实现的的生产能力; 3.其他提供供资金的途径径:长期授信信、资本注入入、出售资产产; 4.其他因素素可能对资金金的影响。 (三)项目融资资需求应关注注:1.项目可行行性; 2.项目批准准; 3.项目完工工时限。 (四)中长期授授信需求应关关注: 1.客户当前前的现金流量量; 2.利率风险险; 3.客户的劳劳资情况; 4.法规和政政策变动可能能给客户带来来的影响; 5.客户的投投资或负债率率过大,影响响其还款能力力; 6.原材料短短缺或变质; 7.第二还款款来源情况恶恶化; 8.市场变化化; 9.竞争能力力及其变化; 10.高管层层组成及变化
26、化; 11.产品质质量可能导致致产品销售的的下降; 12.汇率波波动对进出口口原辅料及产产成品带来的的影响; 13.经营不不善导致的盈盈利下降。 (五)对现有债债务的再融资资需求。 (六)贸易融资资需求应关注注: 1.汇率风险险; 2.国家风险险; 3.法律风险险; 4.付款方式式。 四、非财务因素素分析风险提提示 (一)客户管理理者: 重点考核客户管管理者的人品品、诚信度、授授信动机、赢赢利能力以及及其道德水准准。对客户的管理者者风险应关注注: 1.历史经营营记录及其经经验; 2.经营者相相对于所有者者的独立性; 3.品德与诚诚信度; 4.影响其决决策的相关人人员的情况; 5.决策过程程;
27、6.所有者关关系、组织结结构和法律结结构; 7.领导后备备力量和中层层主管人员的的素质; 8.管理的政政策、计划、实实施和控制。 (二)识别客户户的产品风险险应关注: 1.产品定位位、分散度与与集中度、产产品研发; 2.产品实际际销售,潜在在销售和库存存变化; 3.核心产品品和非核心产产品,对市场场变化的应变变能力。 (三)识别客户户生产过程的的风险应关注注: 1.原材料来来源,对供应应商的依赖度度; 2.劳动密集集型还是资本本密集型; 3.设备状况况; 4.技术状况况。 (四)对客户的的行业风险应应关注: 1.行业定位位; 2.竞争力和和结构; 3.行业特征征; 4.行业管制制; 5.行业成
28、功功的关键因素素。 (五)对宏观经经济环境的风风险应关注: 1.通货膨胀胀; 2.社会购买买力; 3.汇率; 4.货币供应应量; 5.税收; 6.政府财政政支出;7.价格控制制; 8.工资调整整; 9.贸易平衡衡; 10.失业; 11.GDPP增长; 12.外汇来来源; 13.外汇管管制规定; 14.利率; 15.政府的的其他管制。 五、格式合同文文本主要条款款提示 (一)客户必须须提供的年度度财务报告。 (二)客户必须须持续保持银银行要求的各各项财务指标标。 (三)未经银行行允许,合同同期内客户不不得因主观原原因关闭。 (四)未经银行行允许,客户户分红不得超超过税后净收收入的一定比比例。 (
29、五)客户的资资本支出不得得超过银行要要求的一定数数额。 (六)未经银行行允许,客户户不得出售特特定资产(主主要指固定资资产)。 (七)未经银行行同意,客户户不得向其他他授信人申请请授信。 (八)未经银行行允许,客户户不得更改与与其他授信人人的债务条款款。 (九)未经银行行允许,客户户不得提前清清偿其他长期期债务。 (十)未经银行行允许,客户户不得进行兼兼并收购等活活动。 (十一)未经银银行允许,客客户不得为第第三方提供额额外债务担保保。 (十二)未经银银行允许,客客户不得向其其他债权人或或授信人抵押押资产。 六、预警信号风风险提示 (一)与客户品品质有关的信信号: 1.企业负责责人失踪或无无法
30、联系; 2.客户不愿愿意提供与信信用审核有关关的文件; 3.在没有正正当理由的情情况下撤回或或延迟提供与与财务、业务务、税收或抵抵押担保有关关的信息或要要求提供的其其他文件;4.资产或抵抵押品高估; 5.客户不愿愿意提供过去去的所得税纳纳税单; 6.客户的竞竞争者、供货货商或其他客客户对授信客客户产生负面面评价; 7.改变主要要授信银行,向向许多银行借借款或不断在在这些银行中中间借新还旧旧;8.客户频频繁更换会计计人员或主要要管理人员; 9.作为被告告卷入法律纠纠纷; 10.有破产产经历; 11.有些债债务未在资产产负债表上反反映或列示; 12.客户内内部或客户的的审计机构使使用的会计政政策不
31、够审慎慎。 (二)客户在银银行账户变化化的信号: 1.客户在银银行的头寸不不断减少; 2.对授信的的长期占用; 3.缺乏财务务计划,如总总是突然向银银行提出借款款需求; 4.短期授信信和长期授信信错配; 5.在银行存存款变化出现现异常; 6.经常接到到供货商查询询核实头寸情情况的电话; 7.突然出现现大额资金向向新交易商转转移; 8.对授信的的需求增长异异常。 (三)客户管理理层变化的信信号: 1.管理层行行为异常; 2.财务计划划和报告质量量下降; 3.业务战略略频繁变化; 4.对竞争变变化或其他外外部条件变化化缺少对策; 5.核心盈利利业务削弱和和偏离; 6.管理层主主要成员家庭庭出现问题
32、; 7.与以往合合作的伙伴不不再进行合作作; 8.不遵守授授信的承诺; 9.管理层能能力不足或构构成缺乏代表表性; 10.缺乏技技术工人或有有劳资争议。 (四)业务运营营环境变化的的信号: 1.库存水平平的异常变化化; 2.工厂维护护或设备管理理落后; 3.核心业务务发生变动; 4.缺乏操作作控制、程序序、质量控制制等; 5.主要产品品线上的供货货商或客户流流失。 (五)财务状况况变化信号: 1.付息或还还本拖延,不不断申请延期期支付或申请请实施新的授授信或不断透透支;2.申请实施施授信支付其其他银行的债债务,不交割割抵押品,授授信抵押品情情况恶化; 3.违反合同同规定; 4.支票收益益人要求
33、核实实客户支票账账户的余额; 5.定期存款款账户余额减减少; 6.授信需求求增加,短期期债务超常增增加; 7.客户自身身的配套资金金不到位或不不充足; 8.杠杆率过过高,经常用用短期债务支支付长期债务务; 9.现金流不不足以支付利利息; 10.其他银银行提高对同同一客户的利利率; 11.客户申申请无抵押授授信产品或申申请特殊还款款方式; 12.交易和和文件过于复复杂; 13.银行无无法控制抵押押品和质押权权。 (六)其他预警警信号:1.业务领域域收缩; 2.无核心业业务并过分追追求多样化; 3.业务增长长过快; 4.市场份额额下降。 七、客户履约能能力风险提示示 (一)成本和费费用失控。 (二)客户现金金流出现问题题。 (三)客户产品品或服务的市市场需求下降降。 (四)还款记录录不正常。 (五)欺诈,如如在对方付款款后故意不提提供相应的产产品或服务。 (六)弄虚作假假(如伪造或或涂改各种批批准文件或相相关业务凭证证)。 (七)对传统财财务分析的某某些趋势,例例如市场份额额的快速下降降未作解释。 (八)客户战略略、业务或环环境的重大变变动。 (九)某些欺诈诈信号,如无无法证明财务务记录的合法法性。 (十)财务报表表披露延迟。 (十一)未按合合同还款。 (十二)未作客客户破产的应应急预案。 (十三)对于信信息的反应迟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