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146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14611.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条为办好好市创业服服务中心孵孵化器,更更好地孵化化和培育高高新技术企企业和优秀秀企业家,有有效地推动动我市高新新技术产业业和高新技技术产业孵孵化器的发发展,根据据国家、省省、市人民民政府的有有关规定,特特制定本办办法。 第二章 宿宿迁市科技技创业服务务中心的职职能第二条宿宿迁市科技技创业服务务中心(以以下简称中中心)是孵孵化器的管管理和服务务机构。第三条条中心的的主要任务务是以科技技型中小企企业为服务务对象,为为入孵企业业提供研发发、中试生生产、经营营的场地和和办公方面面的共享设设施,提供供政策、管管理、法律律、财务、融融资、市场场推广和培培训等方面面
2、的服务,以以降低企业业的创业风风险和创业业成本,提提高企业的的成活率和和创业成功功率,为社社会培养成成功的科技技企业和企企业家。第四条条 中心根根据国家有有关法律、法法规、政策策,对入孵孵企业进行行指导管理理,协助工工商、税务务、审计、安安全等部门门对其经营营活动进行行监督管理理。第五条条 中心为为入孵企业业提供以下下服务:(一)协协助入孵企企业办理工工商注册、税税务登记、银银行开户等等服务; (二二)为入孵孵企业申报报科技项目目提供资料料初审、联联系上报等等全程服务务;(三)为为入孵企业业在经营过过程中遇到到的问题提提供及时有有效的服务务;(四)为为入孵企业业的成果发发布、信息息沟通、产产品
3、检测、软软件测评、成成果鉴定、合合资合作提提供服务;(五)协协助入孵企企业代理、办办理人才引引进的有关关手续,接接纳组织关关系;(六)为为入孵企业业的员工及及外聘人员员的生活起起居、文体体活动、子子女就学等等提供协助助;(七)为为入孵企业业举行的培培训、项目目洽谈等活活动提供服服务;(八)为为入孵企业业提供有关关财务、法法律、经营营管理等方方面的咨询询服务;(九)为为入孵企业业提供办公公、科学研研究、技术术开发等公公共场所的的设施配套套、环境卫卫生、安全全等服务;(十)为为入孵企业业在孵化期期间提供融融资渠道和和信息的服服务。 第三章 入入孵企业从从事领域和和人员第六条根根据国家科科技部颁发发
4、的中国国高新技术术产品目录录(20006)和和省、市高高新技术产产业发展规规划,并结结合宿迁目目前的实际际情况,入入孵企业所所从事的领领域规定如如下:(一)生生物医药产产业:包括括生物技术术的药品、中中间体、原原料药;中中药;化学学药;轻工工、食品生生物技术及及产品;新新型医疗器器械的研究究、开发、试试制;农业业生物技术术的新品种种研究、开开发、培育育,综合利利用技术的的研究、开开发。(二)新新材料产业业:包括金金属材料、无无机非金属属材料、有有机高分子子材料及制制品、复合合材料等新新材料产品品的研究、开开发、试制制。 (三三)新能源源与节能产产业:包括括可再生清清洁能源技技术、核能能及氢能、
5、新新型高效能能量转换与与储存技术术、高效节节能技术的的研究、开开发、试制制。(四)光光机电一体体化产业:包括自动动化机械设设备及装置置,高性能能、智能化化仪器仪表表的研究、开开发、试制制。(五)电电子信息产产业:包括括计算机及及外部设备备、微电子子元器件、光光电子元器器件、广播播电视技术术产品、通通信设备及及产品、专专用工艺生生产设备及及测试仪表表等硬件产产品的研究究、开发、试试制;计算算机软件(系系统软件、支支撑软件、应应用软件)的的开发和生生产。(六)资资源与环境境产业:包包括水污染染控制技术术、大气污污染控制技技术、固体体废弃物的的处理与综综合利用技技术、环境境监测技术术、生态环环境建设
6、与与保护技术术、清洁生生产与循环环经济技术术、资源高高效开发与与综合利用用技术的研研究、开发发、试制。(七)科科技中介服服务机构:引进能为为入孵企业业提供配套套专业服务务的银行、科科技风险投投资公司、律律师事务所所、会计事事务所、技技术成果转转让、企业业管理咨询询机构、产产品检验检检测机构、专专利代理机机构、科技技技术信息息查询机构构等的科技技中介机构构(注:这这些中介机机构根据孵孵化器发展展情况适当当引入,不不作为孵化化企业)。第七条条 具备下下列条件的的单位和个个人可以申申请进入孵孵化器创办办企业:(一)科科技创业者者应具有大大专学历以以上的学历历,应具有有良好的职职业道德和和职业素质质;
7、创建的的企业法人人代表一般般由创业者者或创业团团队人员之之一担任,应应具有一定定的领导能能力,创业业者或创业业团队须占占有企业一一定比例的的股份。以以企业形式式入驻的,企企业成立时时间应少于于2年,且且上年营业业收入一般般不得超过过200万万元。(二)科科技创业人人员从事开开发研究的的项目必须须符合国家家产业指导导政策,并并符合宿迁迁市环境保保护及其它它有关标准准的要求;研究开发发的项目技技术含量高高,具有一一定的创新新性,能代代表国际、国国内先进技技术水平,项项目产品必必须具有较较好的市场场前景和产产业化条件件;产权(含含知识产权权)明确。(三)创创办的企业业须拥有一一支能保证证项目顺利利实
8、施的技技术团队和和相关人员员,入驻孵孵化器后保保证能开展展正常工作作,主要管管理人员应应具有大专专以上学历历或中级以以上职称,研研发人员占占员工总数数的30以上。(四)科科技创业者者应拥有与与其业务规规模相应的的注册资本本(原则上上研发型企企业注册资资本在300万元以上上,生产型型企业注册册资本在550万元以以上,但一一般不得超超过2000万元),团团队中掌握握核心技术术、市场营营销和管理理经营的骨骨干应占有有企业的一一定比例的的股份。第八条条 入孵企企业应尽的的义务(一)遵遵守国家的的有关法律律、法规,合合法经营;(二)遵遵守中心的的各项规章章制度;(三)遵遵守与中心心签定的各各项协议; (
9、四四)及时准准确地向中中心报送不不涉及企业业技术秘密密的报表和和统计数据据,支持中中心完成相相关的统计计工作。 (五)按时时缴纳房租租费、物业业管理费、水水电费及公公摊等费。第四章 批批准程序第九条 申申请入园孵孵化的企业业向中心部部递交以下下材料:(一)企企业入孵审审批表;(二)创创业计划书书;(三)科科研项目可可行性报告告(可选选);(四)科科技技术查查新报告(可可选);(五)创创业者个人人简历表,含含创业者个个人身份证证原件、复复印件、最最高学历证证明原件、复复印件;(六)创创业团队人人员基本情情况表,含含个人身份份证复印件件、最高学学历证明复复印件。(七) 主要设备清清单及布置置图。第
10、十条 受理中心在受理理申请时须须验证申请请者提交的的原件和复复印件,原原件验证后后退还给申申请者,招招商登记表表、创创业计划书书、科科研项目可可行性报告告及其它它文件资料料留存在中中心,并登登记在册。第十一条 审批在受理理入驻申请请后,中心心对申请人人及申请材材料进行调调查、核实实,在三个个工作日内内召开中心心办公会议议作出初审审意见,交交科技局相相关处室审审批,并协协助科技局局相关处室室组织专家家对项目进进行评估,评评估后报局局长办公会会议通过。第十二二条 办理入入孵手续申请者者在接到入入孵批准通通知后,可可到中心办办理以下入入孵手续:(一)根根据企业类类型和需求求分配孵化化场地,负负责与企
11、业业签订入入孵协议;(二)签签订房屋租租赁协议,缴缴纳物业管管理费和房房屋使用保保证金等;(三)协协助企业开开通水、电电、通信设设施。(四)协协助企业办办理企业名名称核准和和工商注册册、设立银银行资金帐帐户、办理理税务登记记手续等企企业设立相相关登记手手续。第五章 考考核办法第十三条 入孵企业业从入孵之之日起满112个月,进进行首次评评估考核。对对评估考核核合格的企企业,下一一次评估考考核的时间间间隔期为为12个月月;对评估估考核不合合格的孵化化企业,下下一次评估估考核时间间间隔期为为6个月。第十四四条评估估考核程序序宿迁市市科技创业业服务中心心书面通知知企业 企业根根据评估考考核要求准准备材
12、料 宿迁市市科技创业业服务中心心组织有关关人员对评评估考核材材料进行审审核,必要要时对企业业进行实地地考察 根据评评估考核指指标体系进进行打分 评估考考核结果以以书面形式式反馈给企企业。第十五五条评估估考核内容容评估考考核内容分分经济能力力、技术开开发能力、企企业经营管管理能力、产产品技术水水平和产业业化程度、企企业发展潜潜力五个方方面。第十六六条 评估估考核结果果评估考考核结果分分优秀、合合格与不合合格三种,评评估考核结结果由评估估考核小组组以书面形形式反馈给给企业。入驻企企业在创业业业绩评估估考核中,如如出现下列列情况之一一者,视为为考核不合合格。(一)项项目进展不不正常企业入驻驻孵化器后
13、后因某种原原因使科研研项目没有有相应的技技术方案,或或技术方案案一直处于于变化中无无法确定;项目开展展处于停顿顿状态。(二)在在孵化器内内未能正常常开展工作作企业入入驻孵化器器后,工作作人员未按按要求在孵孵化器内开开展工作,企企业用房长长期处于空空闲或关闭闭状态。(三)企企业人员配配备不到位位企业未未能按入驻驻时承诺的的人员数配配备相应的的工作人员员和技术人人员,在孵孵化器内经经常只有11名人员驻驻守。(四)入入驻企业终终止实施企企业创业计计划。第十七七条 被评评估考核企企业需提交交的材料(一)企企业财务报报表(二)企企业在编人人员花名册册(含姓名名、性别、出出生年月、学学历、专业业技术职称称
14、)(三)企企业项目研研发计划及及研发经费费投入明细细表(四)企企业评估考考核自评表表(五)企企业年度工工作总结报报告(企业业应对入孵孵后企业在在产品开发发、技术团团队和管理理团队的建建立和培养养、管理制制度、营销销渠道等方方面的建设设情况进行行详细的总总结)第十八八条 评估估考核结果果的使用对第一一年度评估估考核不合合格的入孵孵企业,予予以提醒;对连续二二次评估考考核不合格格的孵化企企业,劝其其退出孵化化场地,终终止提供相相关扶持政政策和服务务;如其继继续使用孵孵化场地,物物业管理费费及房租等等费用按标标准价收取取。对评估估考核优秀秀的孵化企企业,作为为重点服务务对象,在在政策扶持持、经费资资
15、助等方面面予以倾斜斜。第六章 优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孵化企业业在入驻孵孵化器后可可以享受以以下优惠待待遇:(一)满满足条件的的企业可以以申请科技技创业种子子基金。具具体参考宿宿迁市科技技创业种子子基金管理理办法(试试行)(宿宿政办发22008166号号)。(二)宿迁迁市科技局局对入孵企企业在科技技立项、科科技经费安安排方面给给予重点倾倾斜。 (三)享受受宿迁市市市政府其它它扶持高新新技术产业业政策。(四)在孵孵企业经认认定符合条条件的可享享受高新技技术企业优优惠政策。第七章 违违规处理第二十条 对于有下下列情况之之一的入孵孵企业,中中心有权终终止孵化合合同:(一)违违反国家有有关法律、法法规和政
16、策策,从事非非法活动;(二)超超出规定的的业务范围围,从事与与本办法第第六条规定定的经营内内容无关的的商业活动动;(三)隐隐瞒真实情情况,弄虚虚作假;(四)严严重违反管管理办法、中中心规章制制度,经指指出仍不予予改正; (五五)不履行行创业种子子资金合同同或违反创创业种子资资金合同;(六)未未能在孵化化器开展正正常工作;技术团队队不到位;科研项目目不落实或或科技项目目终止实施施;(七)未未按规定交交纳应缴的的租金、物物业管理费费等服务费费用;(八)连连续二次考考核不合格格者。 对于于违规孵化化企业,责责令整改不不效者,劝劝其退出孵孵化场地,终终止提供相相关扶持政政策和服务务。第八章 入孵企业业
17、的毕业、延延长孵化、终终止孵化第二十一条条 在孵企企业孵化期期原则上为为二年,二二年后孵化化器根据评评估准予毕毕业或终止止孵化,对对于需延长长孵化期企企业申请批批准后才可可留园继续续孵化。(一)孵孵化企业毕毕业条件1. 孵化企业业经过二年年孵化,毕毕业企业应应当具备以以下条件之之中至少三三条:(1)被被认定为高高新技术企企业;(2)有有2年以上上的运营期期,经营状状况良好,主主导产品有有一定的生生产规模,年年总收入达达500万万元以上,且且有1000万元以上上的固定资资产和自有有资金;(3)企企业建立了了现代企业业制度和健健全的财务务制度。(4)实实现产品销销售,孵化化期间销售售收入年平平均增
18、长率率超过300;(5)研研究开发人人员占员工工总数的比比例超过110,研研究开发经经费占销售售收入的比比例超过55,有一一定的市场场开发能力力;2. 孵化企业业毕业的认认定及毕业业手续办理理(1)孵孵化器主要要根据与在在孵企业签签订的孵化化管理合同同和物业管管理合同的的期限来决决定孵化企企业的孵化化期限,并并根据毕业业条件认定定企业是否否达到毕业业。(2)在在孵企业毕毕业时应当当向孵化器器提供以下下材料: 孵孵化毕业申申请书; 经经营状况会会计报表,包包括资产负负债表、损损益表等; 在在孵期间经经营管理情情况,包括括建立的管管理制度和和团队名录录册; 其其他证明材材料。(3)毕毕业企业申申请
19、毕业材材料要求在在毕业前的的最后一个个季度报送送,经核准准后,准予予毕业,迁迁离宿迁市市科技创业业中心孵化化器。(4) 中心授予予毕业企业业毕业证书书。(二)延延长孵化1. 入孵企业业在孵化期期间有所发发展,但未未能达到毕毕业条件的的,需再经经过一段时时间的孵化化可达到的的,经在孵孵企业向中中心申请,审审核批准后后,可以续续签孵化管管理合同和和物业管理理合同,延延长孵化期期限,但续续签的孵化化期限不超超过两年。两两年内作为为一般企业业管理,物物业管理费费、房租等等相关费用用按收费标标准收取,可可享受孵化化器其他各各项优惠政政策,两年年后必须毕毕业搬离。2. 对于从事事研究开发发的项目,属属于填
20、补国国内空白或或达到国际际先进水平平,技术难难度很高,市市场前景特特别好,属属于国家重重点扶持的的,二年内内无法完成成孵化目标标的企业,可可以提出申申请,要求求延长孵化化期,经审审核批准后后办理延长长孵化手续续(但是一一般不超过过两年),在在批准延长长期内可享享受有关优优惠政策。(三)终终止孵化因客观观或主观条条件发生变变化,入孵孵企业未能能实现预期期的孵化目目标,项目目产品产业业化效果不不明显的,进进一步延长长孵化期没没有效果的的,视作孵孵化失败,应应终止孵化化。终止孵孵化企业须须在规定时时间内搬离离孵化器。第二十十二条 入入孵企业第第三年的最最后一个季季度前向中中心提出“毕业申请请”或“延长孵化化申请”。第二十十三条 企业经孵孵化培育毕毕业被认定定为高新技技术企业,如如需谋求更更大发展的的,由中心心与宿迁经经济技术开开发区管委委会衔接,由由宿迁经济济技术开发发区管委会会提供相应应的优惠政政策,帮助助企业尽快快实现产业业化。第九章 附附则第二十四条条 本办法法由宿迁市市科技创业业服务中心心负责解释释和修改。第二十十五条 本本办法自发发文之日起起实施。关注微信公众号“企业家第一课”,领取更多免费干货,获取行业一手资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