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文件投资协议和建设运营移交协议9500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文件投资协议和建设运营移交协议95000.docx(2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投资协议书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为修建建项目(以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公公开招标方方式选定投投资人,最最终确定乙乙方为中标标人,并愿愿意接受乙乙方担当该该项目的投投资人,现现由甲方和和乙方于年年月日共同达达成并签订订协议(以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一、项目概概况二、甲方的的权利和义义务1、甲方有有权对乙方方出资情况况、资金的的使用、设设立项目公公司以及对对项目的设设计、建设设、运营、养养护和维修修进行监督督管理。2、甲方应应按照国家家及省有关关法律及法法规,负责责项目可研研、水保、环环评等报批,所发发生的费用用由项目公公司承担。3、甲方对对本项目其其他涉及政政府审批或或批准的事事项予以协协助
2、。三、乙方的的权利和义义务1、乙方应应按项目投投资估算的的35%出出资人民币币万元(元)作为为本项目的的资本金,并并保证资金金来源合法法合规。严严禁用项目目收费权质质押或项目目资产抵押押获得商业业银行贷款款,以替代代应投入的的资本金。如如项目实际际投资总额额超过批复复概算总额额,应按超超过部分的的35%增增加项目资资本金,在在本项目建建设期内按按工程进度度增加资本本金,并在在竣工决算算审计前全全部到位。2、乙方按按照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法、收收费公路管管理条例及及招标文件件等规定设设立项目公公司,作为为本项目的的项目法人人。3、项目公公司成立后后,由项目目公司与甲甲方签订本本项目建建设运营
3、移移交协议(以以下简称“建设运营营协议”),按该该协议的规规定负责本本项目的资资金筹措、建建设实施、运运营管理、养养护维修等等,并享有有自建成通通车收费之之日起年月(以省省政府最后后批准期限限为准)的的收费权、项项目沿线规规定区域内内服务设施施经营权和和广告收益益权40的权益。经经营期限届届满,项目目公司应将将本项目及及其全部资资产、设施施和设备以以良好的状状态按国家家和省相关规定定无偿移交交给甲方。4、乙方应应确保项目目公司在规规定的时间间内与甲方方签订建设设运营协议议。项目公公司未与甲甲方签订建建设运营协协议前不得得行使对本本项目的任任何权利。项项目公司与与甲方签订订建设运营营协议后,乙乙
4、方应对项项目公司的的履约行为为承担连带带保证责任任。保证责责任期间至至项目公司司全部义务务履行期限限届满之日日起二年止止。5、项目开开工不得迟迟于土地管管理部门批批复后300日。6、项目公公司建设经经营本项目目过程中工工程建设、运运营管理、安安全、廉政政应严格执执行国家和和省内的有有关法律法法规。7、乙方保保证项目公公司按以下下要求提交交履约担保保:(1)项目目公司组建建后,签订订建设运营营协议前,项项目公司向向甲方提交交金额为项项目估算投投资额1%的建设履履约担保。(2)项目目公司每年年定期向甲甲方交纳上上一年度运运营收入55%的运营营担保,运运营担保的的使用按省经营性收费公路质量保证金管理
5、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目公司在运运营期届满满前一年按按上一年度度经营收入入的50%向甲方提提交移交担担保,应全全部清理并并终止任何何以本项目目收费权质质押的贷款款、担保。8、乙方应应自觉接受受甲方的监监督管理,并并按本协议议及国家和和省有关规规定提供相相关的资料料。9、乙方保保证,自项项目公司获获得工商登登记机关核核发的企企业法人营营业执照之之日起,除除依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或本协议议的约定专专属于乙方方的权利、义义务外,乙乙方在本协协议项下的的其他所有有权利、义义务,均由由项目公司司承继。10、乙方方保证在建建设运营期期间项目公公司执行国国家、省政政府交通主主管部门和和省高速公
6、公路管理机机构的相关关规定,并并接受行业业管理和监监督。四、项目公公司的设立立1、乙方应应在本协议议书生效之之日起900天内,按按照有关规规定和约定定组建项目目公司,并并在项目所所在地工商商部门进行行注册登记记获得法人人资格,注注册后报请请甲方备案案核查。2、项目资资本金应全全额作为项项目公司的的注册资本本。乙方在在项目公司司组建时应应按有关规规定和约定定认缴公司司注册资本本。项目公公司注册资资本的增加加、减少、股股东变更、股股权转让及及任何公司司注册事项项的变更,应应按国家有有关规定执执行并需经经甲方同意意。3、项目公公司的经营营范围:投投资、建设设、经营。在在经营期内内,未经甲甲方同意,项
7、项目公司不不得从事任任何与本项项目无关的的经营活动动。4、乙方设设立项目公公司的出资资文件、项项目公司章章程应获得得甲方认可可。正式签签署的出资资文件(原原件)、工工商管理部部门颁发的企业法法人营业执执照及登记记备案的章章程(复印印本)应交交甲方存档档一份。5、本项目目移交甲方方或指定机机构前项目目公司不得得故意有解解散或被撤撤销或灭失失法人资格格的情形出出现,并保保证移交后后合法存续续二年。6、项目公公司应在任任何工商登登记变更后后的15日日内重新提提交变更资资料请甲方方核查存档档。五、履约担担保1、乙方已已于二000年月日按要求求提交资本本金10的投资履履约担保万万元。甲方将将按乙方累累计
8、投入额额在建设期期按相应的的比例分五五次退还乙乙方交纳的的投资履约约担保,最最后一次投投资履约担担保于项目目交工验收收合格后330日内退退还乙方。2、甲方将将在项目竣竣工验收达达到优良工工程标准后后,一次性性退还项目目公司交纳纳的建设履履约担保。3、运营担担保和移交交担保的退退还由甲方方和项目公公司根据招招标文件的的规定在建建设运营协协议中约定定。六、违约责责任1、在本协协议书生效效后90天天内,项目目公司仍未未组建或进进行注册,或或虽已注册册但在甲方方根据有关关规定提出出完善要求求后仍不能能满足甲方方的要求,则则甲方有权权与乙方解解除协议,其其投资履约约担保不予予退还。2、乙方在在项目建设设
9、期内抽回回和挪用项项目资本金金,或者项项目资本金金未能按期期足额到位位,经甲方方责令限期期改正后仍仍无效的,甲甲方有权与与乙方解除除协议,其其投资履约约担保不予予退还。3、经甲方方认定,乙乙方在项目目建设期内内资金未能能按工程进进度足额到到位,对资资金到位的的宽限期不不得超过66周,宽限限期满资金金仍不能到到位,视为为乙方自动动放弃本项项目,甲方方有权就本本项目进行行处置,其其投资履约约担保不予予退还。4、由于项项目公司原原因导致实实际建设期期超过4年,则收收费期核减减相应超出出时间。5、项目公公司接到土土地管理部部门批复后后30日内内未开工建建设,本协协议和建设设运营移交交协议自行行解除,投
10、投资履约担担保、建设设履约担保保不予退还还。6、项目公公司未按约约定支付本本协议第二二条第2款款所涉费用用,每迟延延一日按应应付款的万万分之一支付违约约金。7、项目公公司未能在在本合同约约定的期限限内与甲方方签订建设设运营协议议,甲方有有权解除本本协议,投投资履约担担保不予退退还。8、因项目目公司违约约造成损失失,当投资资履约担保和和建设履约约担保不足足以弥补损损失时,乙乙方应赔偿偿甲方的一一切损失,并并承担相应应的法律责责任。七、项目终终止1、因本协协议未获得得省人民政政府批准,乙乙方为实施施本项目而而支出的包包括投标所所发生的费费用在内的的所有费用用均由乙方方自行承担担,但甲方方应返还乙乙
11、方已交纳纳的投资履履约担保。2、项目发发生终止或或违约情况况后,双方方按照相关关法律法规规及双方约约定,承担担相应的违违约责任,本协议未作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建设运营协议中另行约定。八、争议的的解决因本协议引引发的或与与本协议有有关的任何何争议,甲甲乙双方应应通过友好好协商的方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成的,愿提提请仲裁委委员会按照照该会仲裁裁规定进行行仲裁。九、协议效效力本协议书由由双方法定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的代理人签签署并加盖盖公章,经经省人民政政府批准后后生效,在在经营期满满按规定完完成移交二二年后本协协议终止。十、其他1、招标文文件(含补补遗书)、中中标人的投投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书及本协议议签
12、订前双双方来往函函件均是本本协议的组组成部分,与与本协议具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2、招标文文件(含补补遗书)、中中标人的投投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书及本协议议签订前双双方来往函函件与本协协议有异议议的,以本本协议为准准。3、本协议议书正本份份、副本份份,协议双双方各执正正本份,副副本份,当当正本与副副本的内容容不一致时时,以正本本为准。甲 方:住 所:邮 编: 电 话:传 真:法定代表人人或其授权权的代理人人:日 期:年月日 乙 方(或或联合体主主办人):住 所:邮 编: 电 话:传 真:法定代表人人或其授权权的代理人人:日 期: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员:住 所:邮 编: 电 话:传 真:法定代表人人
13、或其授权权的代理人人:日 期:年月日 建设、运营营、移交协协议书甲 方:乙 方:鉴于:1.甲方是是省人民政政府交通主主管部门;2.甲方与与 (中中标人) 于2000年月日共同签签署了项项目投资协协议书;3.乙方是是 (中中标人) 为投资资、建设、运运营管理项项目出资设设立的合法法存续的法法人;4.乙方已已向甲方提提交金额为为项目估算算投资额11的建设设履约担保保。为确保本项项目优质、高高效地建设设和运营并并在运营期期满时顺利利移交,经经双方协商商一致,达达成如下协协议:一、定 义第1条 定义在本协议中中,下列名名词应具有有以下含义义:1.“项目目”系指项目。2.“运营营期”系指经省人人民政府批
14、批准授予乙乙方的收费费期限。3.“交工工验收”系指实质质上完成项项目施工并并通过交工工验收后,按按有关规定定办理交工工验收手续续。4“竣工工验收”系指按规规定试运营营期满后,通通过政府有有关部门的的竣工验收收,按有关关规定办理理竣工验收收手续。5.“通行行费”系指按省人人民政府批批准的收费费标准向使使用本项目目的车辆收收取的通行行费。6“管线线”系指电线线、电话线线、线缆、远远程通讯设设备,供水水、供气、输输油管道,排排水、排污污管道等管管线及辅助助设施。7“相关关资产” 系指项项目及其附附属设施,附附属于施工工、运营和和养护的机机械、设备备、库存和和植被,以以及所有的的无形资产产和土地使使用
15、权。8.“不可可抗力”系指由于于地震、水水灾、社会会异常事件件等不能预预见且对其其发生和后后果不能防防止或不能能避免的情情况,但乙乙方或承包包人的人员员骚乱或罢罢工除外。二、建设、运运营的期限限和内容第2条 建建设、运营营的期限和和内容(1)本项项目建设期期限4年,自开开工之日起起计;运营营期限年月(以省人人民政府批批准期限为为准),自自省政府批批准收费之之日起计。 在建设、运运营期限内内乙方负责责项目的筹筹划、资金金筹措、建建设实施、运运营管理和和养护维修修、债务偿偿还和资产产管理等,并并享有自收收费之日起起年月(同运运营期限)的的收费权和和本项目沿沿线规定区区域内的服服务设施经经营权、44
16、0%的广广告收益权权。(2)如因因乙方原因因造成建设设期限延长长,应相应应缩短收费费期限。如如因征地、拆拆迁原因或或因建设审审批手续未未办妥而不不能开工的的,或因甲甲方违反协协议、或因因国家和省省的政策变变化对项目目建设造成成重大影响响、或者为为保护在建建设用地范范围内发现现的历史文文物或者不不可抗力等等原因造成成建设期限限延长的,且且甲方已经经批准,则则收费期限限保持不变变;如建设设期限缩短短,收费期期限不作调调整。(3)由于于国家法律律、政策发发生变化导导致项目受受到实质性性影响并造造成乙方遭遭受损失的的,经核实实确实不能能收回投资资的,经省省政府批准准可以通过过延长收费费期对乙方方予以适
17、当当补偿。但但不能超过过国家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最长长收费期限限。第3条 甲方承诺诺本项目建设设、运营期期内,除本本项目招标标前国家和和该地区已已规划的公公路项目外外,甲方不不再审批新新建与本项项目形成竞竞争关系,并并对项目车车流量造成成重大分流流影响的高高速公路项项目。甲方按照国国家及省有有关法律及及法规,负负责项目可可研、水保保、环评、初初设、用地地等前期事事项报批,对对其他涉及及政府审批批或核准的的事项予以以协助。三、权利和和义务第4条 甲方的权权利和义务务(1)甲方方有权根据据有关法律律法规及规规章的规定定进行行业业监督和管管理。(2)甲方方应按照国国家及省有有关法律及及法规,负负责项
18、目可可研、水保保、环评等等报批,所所发生的费费用由乙方方承担。(3)甲方方应在其权权限和管辖辖范围内协协助乙方获获得与本项项目有关的的项目设计计、建设、运运营、养护护及管理等等所需要的的批文。(4)甲方方应协调乙乙方与项目目建设、运运营有关的的政府各部部门之间的的关系。(5)甲方方应协助乙乙方取得所所需的施工工许可批复复。(6)甲方方负责运营营和养护连连接项目的的道路和其其他基础设设施以保证证通往项目目的交通的的高效和安安全。(7)甲方方不应干预预项目的正正常实施,除除非此种干干预是为保保护社会公公共利益、安安全及保证证国家和省省有关法规规等实施所所必需的。第5条 乙方的权权利和义务务(1)建
19、设设、运营期期内,乙方方有权依法法对本项目目取得收益益。运营期期满,乙方方无偿将全全部路产及及权证移交交给甲方。(2)为本本项目建设设而进行融融资的目的的,乙方有有权依照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质押押本项目的的收费权,除除此目的外外,不得以以本项目的的收费权质质押进行其其它融资,收收费权不得得重复质押押。(3)乙方方不得随意意改变其内内部的股权权比例,或或者将本项项目的股权权转让给他他人;如股股东变更、股股权转让应应按转让时时国家和省省政府颁布布的有关法法律、法规规和规定执执行,并需需经甲方同同意。(4)乙方方应按照本本协议的规规定依法筹筹措项目建建设、运营营、养护和和维修所必必需的资金金,同时,乙
20、乙方应按有有关法律法法规及国家家和省级行行业管理部部门的规定定建立健全全财务管理理制度,并并依法缴纳纳税费及相相关费用。(5)乙方方在项目实实施过程中中,必须遵遵守有关法法律及法规规,执行公公路建设行行业的强制制性标准、各各类技术规规范及规程程,遵守国国家和省规规定的基本本建设程序序。(6)乙方方应按照经经政府有关关部门审查查和批准的的项目的建建设规模、设设计标准、施施工图、实实施计划完完成建设,并并承担费用用和风险。(7)乙方方应按照法法律、法规规的规定及及本协议的的约定,通通过公开招招标方式选选择具有相相应资质的的施工单位位、监理单单位和重要要材料、设设备供应单单位;发售售的资格预预审文件
21、、资资格预审评评审报告、招招标文件和和评标报告告等资料按按规定报政政府有关部部门审批或或备案。(8)乙方方应在接到到土地管理理部门批复复后30日日内开始项项目的施工工。(9)乙方方在项目建建设过程中中应严格执执行国家和和省有关规规定,防止止出现违规规分包、转转包和拖欠欠农民工工工资现象。(10)乙乙方应当对对项目的工工程质量和和财产、人人员安全负负责;应按按照国家和和省有关规规定建立健健全质量和和安全保证证体系,落落实质量和和安全生产产责任制。(11)在在项目的建建设、运营营和养护过过程中,乙乙方应按有有关规定做做好公路绿绿化、环境境保护、水水土保持和和土地管理理等工作,达达到环保、水水保、土
22、地地管理等部部门的要求求和标准。(12)乙乙方应采取取措施保护护在项目施施工过程中中可能发掘掘出的文物物、古迹等等,并按照照国家有关关规定承担担相应费用用。(13)乙乙方应服从从政府及行行业管理部部门的有关关规定,承承担项目范范围内的路路网收费设设施、监控控系统、通通信系统、服服务设施和和安全设施施的新改建建费用。(14)乙乙方应按照照有关技术术规范要求求,定期或或经常性地地对项目运运行状况进进行检测、检检查和维护护,使项目目及其附属属设施经常常处于良好好状态。(15)在在运营期内内,乙方应应保证国家家重要战略略物资、设设备运输及及军事行动动、抢险救救灾等特殊殊情况下对对项目的使使用,保证证安
23、全畅通通,并无条条件承担由由此发生的的一切费用用(包括对对设施的加加固、维修修等费用)。(16)乙乙方应为项项目的设计计、施工、运运营、养护护及管理的的需要,向向保险公司司投保各种种必须的保保险。(17)乙乙方应接受受政府审计计部门、质质量监督部部门按有关关法律及法法规规定对对本项目进进行审计、监监督、检查查;接受甲甲方派出的的监督服务务机构按有有关法律及及法规规定定对本项目目进行监督督检查。(18)乙乙方应按照照甲方及建建设、运营营管理部门门的相关要要求,及时时上报项目目建目投资资、设计、建建设、运营营、养护过过程中的相相关报表、文文件。(19)乙乙方应在移移交日后继继续存续二二年。(20)
24、法法律及法规规规定的其其他义务。四、项目建建设第6条 前期工作作的移交(1)本协协议签署前前甲方已委委托有关单单位对项目目进行可研研、环境保保护评价、水水土保持评评估、地震震地质灾害害评价、土土地预审和和勘查设计计等前期工工作。本协协议签署后后14个工工作日内,甲甲方应安排排有关各方方就前期工工作列出详详细清单和和说明并在在甲方组织织下向乙方方进行移交交。移交后后,除本协协议规定继继续由甲方方完成的工工作外,由由乙方继受受甲方的权权利和义务务。(2)前期期工作已发发生的费用用,以甲方方与各受托托单位所签签订的合同同及结账凭凭据为依据据由乙方支支付,甲方方已支付的的费用由乙乙方支付给给甲方,未未
25、支付的费费用由乙方方直接支付付给受托单单位。自双双方签订本本协议书后后3个月内内乙方支付付上述费用用。甲方为为此项目前前期推进及及依本协议议约定开展展与本项目目有关活动动过程中所所发生的费费用,经甲甲乙双方协协商核实后后,从项目目的建设管管理费用项项下列支。第7条 征地拆迁迁7.1征地地拆迁(1)地方方政府协助助办理本项项目工程建建设用地的的相关手续续以及征地地拆迁工作作。征地拆迁迁费用由乙乙方支付给给地方政府府。(2)乙方方应按照征征地拆迁工工作的进度度要求,按按照国家和和省有关规规定足额支支付征地拆拆迁费用足足额。7.2未能能预见的管管线迁移设计图纸未未能预见的的项目用地地范围内的的通信、
26、广广播电视、供供水、供电电等管线(缆缆)和其他他物品,如如果需要迁迁移,乙方方负责办理理相关手续续并承担相相应费用。7.3甲方方责任的免免除乙方不及时时申报有关关征用土地地手续,未未及时足额额支付征地地拆迁费用用及临时用用地费用,未未及时提出出临时用地地申请,或或由于其他他应由乙方方负责的原原因,导致致项目建设设工期延误误,甲方不不承担责任任。7.4乙方方责任的免免除因甲方原因因未能及时时办理土地地审批手续续或地方政政府原因导导致征地拆拆迁工作滞滞后而使本本项目无法法按时开工工或工期延延误,建设设期相应顺顺延。第8条 勘勘察与设计计8.1设计计要求甲方应按照照国家和省省有关法律律法规及相相关规
27、定通通过公开招招标方式选选择勘察设设计单位,中中标的勘察察设计单位位按正式批批准的技术术标准和工工程规模进进行项目的的勘察与设设计。甲方方对勘察设设计工作进进行移交,乙乙方应接管管履行甲方方的权利和和义务。8.2工工程可行性性研究报告告和设计计文件乙方同意接接受经政府府有关部门门批准的项项目工程可可行性研究究报告和和设计文件件作为项目目设计和施施工的基本本标准。第9条 项目施工工9.1项目目实施计划划乙方应在规规定的时间间内向甲方方报送项目目实施计划划,并按照照批准的实实施计划组组织施工。非非乙方的原原因导致工工期延误,需需修订本项项目实施计计划时,乙乙方应向甲甲方提出申申请,批准准后实施。确
28、确有正当理理由或因不不可抗力原原因的,甲甲方应当准准予修改实实施计划。未未经甲方同同意,乙方方不得对已已经审查批批准的实施施计划做修修改。9.2施工工、监理招招标乙方应按照照有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通过公公开招标方方式选择具具有相应资资质的施工工、监理单单位。发售售的资格预预审文件、资资格预审评评审报告、招招标文件和和评标报告告等资料按按规定报政政府有关部部门审批或或备案。9.3开始始施工乙方应在项项目达到国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加加强和规范范新开工项项目管理的的通知(国国办发【22007】664号)和交通部部有关要求求,并列入入交通厅年年度建设计计划,最迟迟在接到土地地管理部门门后30日内必须开开
29、始项目的的施工。9.4施工工延误如果乙方认认为施工将将不能按照照项目实施施计划中制制定的阶段段性目标控控制点完成成,或者工工程没有达达到项目计计划的预期期进度,乙乙方应立即即书面通知知甲方并采采取合理的的、进一步步的措施克克服或减少少延误。9.5设计计变更在工程施工工前或施工工期间,乙乙方可对已已经甲方批批准的设计计方案进行行适当的修修改,设计计变更应符符合相关技技术标准和和设计规范范要求。在交工日前前的任何时时候,甲方方有权对已已经甲方批批准的设计计方案进行行适当的修修改。由于于上述原因因导致建设设费用的增增加,应该该认为已经经包含在设设计概算中中,由乙方方负责承担担。重大设计变变更按照交交
30、通部和交交通厅有关关规定执行行。9.6工期期延期、延延误(1)非乙乙方自身原原因造成的的工期延期期,由乙方方在规定的的时间内上上报甲方,并并按照国家家有关基本本建设规定定批复工期期顺延。(2)若由由于乙方自自身原因造造成的工期期延误,由由乙方根据据实际情况况采取措施施加快工程程实施,修修改实施计计划应上报报甲方批准准,但并不不意味着甲甲方对此承承担任何责责任,所造造成的工期期延误仍由由乙方负责责。第10条 交工验收收和竣工验验收10.1 交工验收收当项目按本本协议要求求已建成并并具备交工工条件时,由由乙方按照照国家交通通部公路路工程竣(交交)工验收收办法的的有关规定定办理交工工验收手续续。交工
31、验收由由乙方主持持,甲方派派代表参加加。交工验验收的内容容和程序应应按公路路工程竣(交交)工验收收办法的的有关规定定执行。交工验收合合格后,乙乙方应按政政府规定的的要求及时时完成项目目交工验收收报告,并并向政府备备案。政府府在15天天内未对备备案的项目目交工验收收报告提出出异议,乙乙方可签发发交工证书书、开放交交通,项目目进入试运运营阶段。未经交工验验收或交工工验收不合合格项目不不得进入试试运行,也也不得报请请竣工验收收。10.2竣竣工验收(1)项目目试运营开开始2年后后3年内,乙乙方应按政政府有关规规定向政府府有关部门门申请进行行项目的竣竣工验收。(2)竣工工验收由政政府有关部部门主持,竣竣
32、工验收的的内容和程程序应按交交通部公公路工程竣竣(交)工工验收办法法的有关关规定执行行。(3)竣工工验收合格格后,政府府有关部门门签发公公路工程竣竣工验收鉴鉴定书,项项目进入正正式运营期期。同时,乙乙方应按照照政府规定定向档案管管理部门办办理有关档档案资料移移交手续。(4)项目目竣(交)工工验收期间间质量监督督机构进行行工程质量量检测所需需费用由乙乙方承担。10.3工工程质量目目标交工验收的的工程质量量目标:符符合国家有有关部门的的验收标准准。竣工验收的的工程质量量目标:综综合评定为为优良。五、项目运运营、养护护和维修第11条 运营、养养护和维修修11.1运运营养护的的目标项目的运营营养护目标
33、标为:符合合国家和省省及行业主主管部门有有关运营养养护标准。11.2运运营、养护护和维修的的要求乙方应按照照政府及行行业管理标标准和要求求进行运营营、养护和和维修,保保证项目保保持良好的的技术状态态,为通行行车辆和人人员提供安安全、畅通通、便捷的的优质服务务,并按甲甲方或有关关部门的要要求提报各各种报表、记记录和报告告。11.3安安全及紧急急事件乙方应:(1)为项项目制定和和提供全部部必要的防防灾体制与与安全措施施;(2)经与与甲方协商商后,制定定关于项目目的紧急事事件应对措措施;(3)因恶恶劣天气、自自然灾害、重重大事故或或其他紧急急情况导致致项目交通通受到严重重影响时,乙乙方应当服服从政府
34、、公公安交通机机关和甲方方的指挥,采采取紧急措措施,疏导导或恢复交交通。11.4收收费站及道道路的临时时关闭(1)出于于安全考虑虑,或为了了预定的或或紧急的养养护及清洁洁等目的,在在不损害乙乙方在本协协议项下的的其他权利利和义务的的情况下,乙乙方可以向向甲方申请请暂时关闭闭收费站及及道路的全全部或相关关部分,未未经甲方批批准不得自自行关闭。(2)政府府和甲方出出于公共安安全的原因因,或在紧紧急状态下下,可以在在任何时候候要求乙方方临时关闭闭项目,乙乙方应当执执行。第12条 收费管理理12.1 通行费费的收取(1)甲方方应协助乙乙方在项目目运营收费费之前取得得省经营性性高速公路路设站许可可证和收
35、费费许可证。(2)除政政策法规规规定和经省省政府批准准的免费车车辆外,在在收费期限限内,乙方方有权按照照政府批准准的收费标标准和办法法,对所有有通过项目目的车辆收收取通行费费。(3)项目目运营期间间,甲方应应保证高速速公路管理理机构按有有关规定及及时与乙方方清算通行行费。(4)本项项目建成后后纳入省高高速公路收收费网络,实实行收入分分配两条线线管理,通通行费收入入按里程、交交通量等因因素参与全全省统一清清算分配。如如省高速公公路清算分分配办法发发生改变,则则以新办法法为准。12.2收收费标准的的确定和调调整收费标准的的确定和调调整按省政政府有关规规定执行。12.3收收费人员的的管理收费人员的的
36、招收工作作由乙方按按有关标准准进行,收收费人员应应接受甲方方的统一培培训,经培培训考试合合格后由甲甲方颁发上上岗证,方方可持证上上岗。收费费人员的配配备应当与与收费道口口的数量、车车流量相适适应,应当当按省高速速公路路网网收费道口口的人员配配置标准配配备,确保保收费工作作的正常有有序。乙方要按照照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规对收费人人员进行教教育、培训训、考核管管理。在经经营期满后后,收费人人员由乙方方负责解聘聘安置等工工作。12.4为为保证放行行能力和满满足交通需需求,乙方方应根据实实际需要及及时增加收收费车道及及相关设施施。第13条 路政、交交通管理项目的路政政、交通管管理按照省省政府有关关规定执
37、行行。甲方应应协调乙方方与高速公公路路政管管理机构和和公安交通通管理部门门在运营中中搞好路政政和交通管管理,乙方方应提供一一切必要的的便利条件件和协助,保保障项目运运营安全畅畅通。第14条 经营与开开发管理14.1 广告经营营乙方有权依依据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对项目目沿线广告告经营项目目采取自主主经营、合合资、合作作经营、承承包等经营营方式进行行开发经营营,并满足足公益宣传传广告的需需要。广告告的位置、形形式、规格格、数量等等需经政府府有关部门门批准。14.2 服务设施施经营 乙乙方有权在在法律法规规允许的范范围内,对对项目沿线线服务设施施采取自主主经营、合合资、合作作经营、承承包等经营营方式
38、进行行开发经营营,同时要要满足公共共事业利益益,履行公公益服务义义务。第15条 项目后评评价(1)在建建设、运营营期内,乙乙方应指定定专人建立立项目的跟跟踪管理系系统和定期期检查制度度,并按照照规定逐步步完善各阶阶段的管理理机制,自自签订本协协议起即开开始填写“公路建设设项目管理理卡”,并建立立设计、施施工、运营营各阶段的的技术经济济档案,为为项目后评评价工作积积累完整的的技术经济济资料和数数据。(2)乙方方应在项目目通过竣工工验收并通通车运营22至3年后后,组织由由乙方和承承担本项目目可行性研研究、勘察察设计、施施工、监理理、运营管管理等单位位共同参与与的项目后后评价工作作,并向政政府有关部
39、部门提交项项目后评价价报告,甲甲方予以协协调和配合合。后评价价报告应按按照公路路建设项目目后评价报报告编制办办法执行行。项目后后评价报告告的编制、审审核、审查查费用由乙乙方承担。六、项目移移交第16条 正常移移交16.1移移交标准在运营期满满6个月前前,政府有有关部门应应当对项目目的养护情情况进行鉴鉴定和验收收。经鉴定定和验收,高高速公路养养护质量达达到运营养养护目标且且符合取得得收费权益益时核定的的技术等级级和标准,乙乙方可按照照政府有关关规定向甲甲方办理项项目移交手手续。若高高速公路养养护质量不不符合核定定的技术等等级和标准准的,乙方方应当在政政府有关部部门确定的的期限内进进行养护,达达到
40、要求后后,方可按按照规定办办理项目移移交手续。乙乙方未在政政府有关部部门确定的的期限内完完成养护工工作或养护护工作未达达到标准的的,甲方将将收回项目目,终止协协议,同时时不予退还还其移交担担保。在这这种情况下下,甲方可可直接委托托或通过招招标形式选选择施工单单位对项目目进行养护护和维修,养养护及维修修的费用经经结算后由由乙方承担担。16.2移移交范围在运营期满满后,乙方方应向甲方方无偿移交交:(1)项目目及其附属属设施;(2)与项项目的建设设、运营、管管理和维护护有关的文文件、手册册和记录;(3)与项项目运营和和维护必须须的技术和和知识产权权;(4)所有有与项目及及其资产有有关的乙方方的其它权
41、权利和利益益。16.3移移交程序(1)在运运营期的后后5年内,有有关项目的的重大运营营决定应由由甲乙双方方共同商定定。(2)在运运营期满112个月前前,甲方应应按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审计法法等有关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对对乙方进行行全面审计计。(3)在运运营期满112个月前前,甲乙双双方应联合合对项目进进行检查。(4)在运运营期满66个月前,甲甲方和乙方方应共同达达成协议,明明确乙方向向甲方移交交项目和其其它相关资资产的详细细安排(包包括保卫安安排)、向向甲方移交交项目、设设备、设施施的详细清清单。(5)在运运营期满至至少3个月月前,乙方方应当清理理债权、债债务,做好好向甲方移移交项目的的必要准备备
42、。甲方不不承担乙方方在本项目目建设期及及收费期内内形成的任任何债务、担担保以及应应向任何第第三方承担担的责任。(6)在运运营期满前前6个月,乙乙方应协助助甲方完成成接管人员员的培训工工作;在运运营期满前前3个月,甲甲方接管人人员开始参参与由乙方方安排的运运营养护和和维修工作作,以利正正常移交。16.4移移交费用甲乙双方应应各自承担担本身为移移交而支出出的费用,如如一方违反反合同规定定致使不能能正常移交交或移交时时间、次数数增加的,则则违约方承承担对方为为此而支出出的费用。 第第17条 非正常常移交 117.011 项目移移交 因因本协议解解除协议的的情况发生生而导致本本协议提前前终止的,双双方
43、应遵守守下列规定定: (1) 乙乙方应当将将与本项目目有关的全全部资料包包括但不限限于勘察设设计文件、前前期工作报报告、项目目收费权质质押登记文文件、财务务凭证等移移交甲方。 (2) 乙乙方应自本本协议终止止之日起三三十日内成成立清算组组,依法履履行清算职职责。 (3) 乙乙方应采取取清偿债务务、替换担担保物等方方式、清洁洁附着在项项目已形成成的固定资资产上的或或依托在项项目上的任任何种类或或性质的债债务、担保保物权等第第三人权利利。 (4) 在在甲方接管管权利前以以乙方名义义所发生的的一切债权权、债务由由乙方承担担。(5) 甲甲方接管权权利前乙方方对外签订订的一切合合同,对甲甲方无约束束力,
44、但原原施工、监监理、勘察察设计、养养护单位要要求继续履履行合同的的,甲方有有权与之协协商一致后后对原合同同有关条款款予以变更更,变更后后的施工、监监理、勘察察设计、材材料供应、养养护等合同同继续履行行。对原合合同有关条条款的变更更不能达成成一致的,甲甲方有权要要求其退场场,因此发发生的一切切后果由乙乙方承担。七、不可抗抗力 第第18条 不可抗抗力 118.011 不可抗抗力的发生生 (1) 声声明受到不不可抗力影影响的一方方应在不可可抗力发生生后24小小时内,或或已经意识识到发生不不可抗力的的时候,尽尽快以书面面形式通知知对方。该该通知应详详细说明不不可抗力的的性质、开开始的日期期、预计持持续
45、时间以以及对受影影响方履约约本协议下下的义务所所造成的影影响。 (2) 受受不可抗力力事件影响响的一方应应采取合理理的努力以以缓解不可可抗力的影影响,并承承担采取这这种措施时时可能发生生的费用。双双方应协商商决定采取取合理的措措施以减少少不可抗力力对各方造造成的损失失。双方应应对不可抗抗力产生的的后果承担担各自的费费用,除非非本协议另另有规定。 (3) 如如果声明受受到不可抗抗力影响的的一方已经经按照本款款的规定进进行了通知知,则履行行本协议项项下的义务务所需的期期限就可进进行适当的的延长,延延长的期限限应等同于于不可抗力力对该义务务所造成的的影响的期期限。 118.022 不可抗抗力引起的的
46、履约中止止 (1) 任任何一方因因不可抗力力事件的影影响而不能能履行本协协议项下的的义务时,有有权中止其其履约行为为,并且不不应被视为为违约,不不应承担违违约责任。 (2) 声声明受到不不可抗力影影响的一方方只有在签签订本协议议时不能合合理预见这这种情况,或或尽管采取取了一切努努力,仍无无法避免或或克服这种种情况时,才才可中止履履行本协议议。 (3) 不不可抗力一一经结束,或或意识到不不可抗力即即将结束时时,声明受受到不可抗抗力影响的的一方应尽尽快以书面面形式通知知对方,并并立即恢复复履行本协协议项下的的义务。 118.033 不可抗抗力造成的的协议终止止 (1) 如如果任何不不可抗力自自开始
47、之日日起造成一一方无法履履行协议义义务的时间间超过1880天,双双方应通过过协商决定定是继续执执行本协议议,还是终终止本协议议。 (2) 如如果双方在在发生不可可抗力之日日起12个个月内没有有达成一致致意见,则则一方可以以通过书面面通知的形形式,在不不可抗力持持续期间的的任何时候候向对方发发出终止本本协议的通通知。八、有关担担保要求第19条 建设期的的履约担保保建设履约担担保在项目目完成建设设并经交通通主管部门门竣工验收收达到优良良工程后一一次退还。第20条 运营期的的履约担保保自工程通过过交工验收收开始运营营后,乙方方每年按月月向甲方交交纳通行费费收入5%的运营担担保,运营营担保的使使用按省省经营性收收费公路质质量保证金金管理办法法和其他他相关规定定执行。第21条 移交担保保 运运营期届满满前一年甲甲方收取乙乙方当年通通行费收入入的50%做为移交交担保,专专户管理,移移交担保自自双方移交交后1个月月内由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