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3第三章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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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经济法概论(财经类)PowerPoint PowerPoint 课件课件第三章第三章企业法企业法第一部分:教材基本内容第一部分:教材基本内容第二部分:历年真题第二部分:历年真题考试重点考试重点历年考试分值本章知识点在历年的考试中一般多以选择、名词解释、简答的形式出现,每年考试中大概所占的分数在7分左右。注意本章第四节企业破产法的内容,因为新的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所以大家要结合新的法律条文来学习本节内容。第三章第三章企业法企业法内容提要和重点内容提要和重点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本章主要介绍企

2、业和企业法的本章主要介绍企业和企业法的基本知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外基本知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破产法的基本规定。合资经营企业法、破产法的基本规定。本章重点:本章重点:企业法概念和体系;全民所有企业法概念和体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全民所有制制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终止以及内部领导体概念、特征、设立、终止以及内部领导体制;破产的含义;破产程序。制;破产的含义;破产程序。第三章第三章企业法企业法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全民所有

3、制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企业内部领导体制第四节第四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节第五节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一一 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二二 企业法主体企业法主体三三 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一 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一)企业的概念(一)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和定义(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和定义 (三)企业法体系(三)企业法体系 (一)企业的概念(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一种历史概念范畴,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企业是一种历史概念范畴,

4、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关于企业的概念,国内外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关于企业的概念,国内外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都曾有过多种多样的表述。企业最一般的定义中都曾有过多种多样的表述。企业最一般的定义应是: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应是: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动的,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5、。企业的特征企业的特征(1)(1)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这一特征表现了企业的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这一特征表现了企业的经济性和组织性。经济性是指它是经济领域内的经济性和组织性。经济性是指它是经济领域内的种组织,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层组织和经济种组织,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层组织和经济细胞,从事的是生产经营的经济活动,追求的是细胞,从事的是生产经营的经济活动,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它既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经济效益。它既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组织性是指它是依照法定程序组成的组织体,是组织性是指它是依照法定程序组成的组织体,是经济管理上统一、技术工艺上统一、生产经营上经济管理上统一、技术工艺

6、上统一、生产经营上统一的组织体。它不是个人。一般说,极少量的统一的组织体。它不是个人。一般说,极少量的少数人是无法成为企业的。少数人是无法成为企业的。企业的特征企业的特征(2 2)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这一特征表现了它的商品性和经营管理性。商品这一特征表现了它的商品性和经营管理性。商品性是指它是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市场经济的性是指它是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其产品或劳务都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只组织。其产品或劳务都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只有将自己的产品或劳务不断地由个别劳动转化为有将自己的产品或劳务不断地由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

7、动,取得市场的认可,企业才能存在和发社会劳动,取得市场的认可,企业才能存在和发展下去。经营管理性是指其经济活动的性质,由展下去。经营管理性是指其经济活动的性质,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便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此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便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企业的特征企业的特征(3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这一特征表现广这一特征表现广的经济上的自主性和盈利性。的经济上的自主性和盈利性。经济上的自主性是指企业应有可以独立支配的财经济上的自主性是指企业应有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产,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实行独立核算,

8、自负盈亏。这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基本目标。亏。这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基本目标。盈利性是指企业的价值目标。企业应不断地创造盈利性是指企业的价值目标。企业应不断地创造价值,获取利润,增加积累。企业从其设立的实价值,获取利润,增加积累。企业从其设立的实旨和本质看,不仅要在使用价值上满足社会需要,旨和本质看,不仅要在使用价值上满足社会需要,而且要实现价值增值,要创造利润,发展自身。而且要实现价值增值,要创造利润,发展自身。企业的特征企业的特征(4 4)企业是能够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企业是能够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法人。这一特征表现了它的法律上义务的法人。这一特征表现了它的法律上的

9、独立性和法人性。法律上的独立性是指的独立性和法人性。法律上的独立性是指它在法律上应是独立的主体,能够独立地它在法律上应是独立的主体,能够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法人性是指它一般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法人性是指它一般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法人的权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参加经济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承担经济责任。法律关系,承担经济责任。(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和定义(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和定义 企业是社会的基本组织,以其为中心所发生的上企业是社会的基本组织,以其为中心所发生的上下、左右、内外各种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很难用下、左右、

10、内外各种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很难用传统的任何法律部门予以单独调整。它们需要一传统的任何法律部门予以单独调整。它们需要一部具有综合性质的法律去调整,这就是企业法。部具有综合性质的法律去调整,这就是企业法。从从 广义上看,企业法的调整对象与经济法的调广义上看,企业法的调整对象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致的,也可分为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整对象是一致的,也可分为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横向的经营协调关系,以及进一步划分出的内部横向的经营协调关系,以及进一步划分出的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企业法是小经济法。说,企业法是小经济法。调整对象和范围调整

11、对象和范围(l l)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2 2)企业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企业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自身的内部经的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自身的内部经济管理关系。济管理关系。(3 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亦可称企业经营)企业财产经营关系(亦可称企业经营业务关系)。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经营权和业务关系)。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经营权和经营责任方面的关系。一般不包括经济合经营责任方面的关系。一般不包括经济合同关系和竞争关系。同关系和竞争关系。企业法的定义企业法的定义企业法的定义据此可表述为:企业法是有企业法的定义据此可表述

12、为: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企业法体系(三)企业法体系我国建国以来,主要是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我国建国以来,主要是按照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制定和划分各种企业法的,从而形成形式制定和划分各种企业法的,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体系。这一体系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一级法的企业法律、法规以及二级法包括一级法的企业法律、法规以及二级法的有关条例、办法等。的有关条例、办法等。(三)企业法体系(三)企业法体系一级企业法包括

1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级企业法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做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做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之乡村集;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例):以及同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法系列的:以及同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法系列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忖十资企业法)等。营企业法)和忖十资企业法)等。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也属此体系。也属此体系。(三)企业法体系(三)企业法体系二级企业法包括三个有关全民所有制工业二级企业法包括三个有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职工代表大会、党委的

14、内部企业的厂长、职工代表大会、党委的内部条例;关于经营形式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条例;关于经营形式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营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机制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抄条例);抄F F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三)企业法体系(三)企业法体系 企业法的一般结构和内容包括:总则企业法的一般结构和内容包括:总则(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企业性质和地位、(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企业性质和地位、原则);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开办和原则);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开办和关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

15、业内部体关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内部体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法律责任(奖励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法律责任(奖励与处罚)。与处罚)。二、企业法主体二、企业法主体()企业法主体概念()企业法主体概念(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失(三)企业法主体形态(三)企业法主体形态(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 ()企业法主体概念()企业法主体概念 企业法主体是指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企业法主体是指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定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条件

16、下的个人。条件下的个人。由此可见,企业法主体构成主要是组织,主由此可见,企业法主体构成主要是组织,主要是企业自身,同要是企业自身,同时也包括与企业发生经济管理关系的有关国家机时也包括与企业发生经济管理关系的有关国家机关;也包括具有相关;也包括具有相对独立地位和利益的内部组织。对独立地位和利益的内部组织。()企业法主体概念()企业法主体概念但是,作为组织主体总是要通过一定的个人进行但是,作为组织主体总是要通过一定的个人进行活动的;组织活动的;组织的法律责任也往往最终由有关个人承担。所以,的法律责任也往往最终由有关个人承担。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广在一定条件下,广义上的企业法主体也包括个人,即企业和

17、国家机义上的企业法主体也包括个人,即企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企业关领导人员及企业职工。本章的企业法主体除特别指出个人主体外,职工。本章的企业法主体除特别指出个人主体外,一般指企业等组一般指企业等组织主体。织主体。()企业法主体概念()企业法主体概念企业组织是企业法主体的主要种类,企业企业组织是企业法主体的主要种类,企业法人是企业法主体的主要法律形式。企业法人是企业法主体的主要法律形式。企业必须首先形成一定的经济实体,才能进一必须首先形成一定的经济实体,才能进一步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企业法主体资格,具步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企业法主体资格,具备法定条件的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可见,备法定条件的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18、。可见,经济实体是法律主体的物质基础;法律主经济实体是法律主体的物质基础;法律主体是经济实体必要的法律形式。体是经济实体必要的法律形式。(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化和丧失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即企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即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各个企业法规对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各个企业法规对有关这些方面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大致一有关这些方面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大致一体的规定。体的规定。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即企业设立、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即企业设立、企业开办。是指企业设立者取得企业生产企业开办。是指企业设立者取得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条

19、件和法律主体资格的统经营的经济实体条件和法律主体资格的统一过程。一过程。(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化和丧失企业设立的一般实体条件是:企业设立的一般实体条件是:(豆)独立的组织形式和名称;(豆)独立的组织形式和名称;(2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 3)有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需的财)有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需的财产、资金和生产经营条件;产、资金和生产经营条件;(4 4)必要的内部机构和人员;)必要的内部机构和人员;(5 5)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经营范围;(6 6)能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能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二

20、)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二)企业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变化和丧失化和丧失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条件:我国现阶段,除一些私营企业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条件:我国现阶段,除一些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准则主义,只经登记程序即可取得企和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准则主义,只经登记程序即可取得企业法主体资格外,一般仍采取许可设立原则。企业设立须业法主体资格外,一般仍采取许可设立原则。企业设立须经经“三部曲三部曲”,即:申请、审批、登记。经登记,具备法,即:申请、审批、登记。经登记,具备法人条件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人条件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如取得(营业执照),亦可取得

21、企业法主体资格。如取得(营业执照),亦可取得企业法主体资格。企业变更是指构成企业的经济要素和法律要件发生变企业变更是指构成企业的经济要素和法律要件发生变化。一般分为两类:(化。一般分为两类:(1 1)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即企业)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即企业组织变更,如企业的分立或合并;(组织变更,如企业的分立或合并;(2 2)企业其他登记事)企业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企业变更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围等事项的变更。企业变更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企业终止,企业主体资格即丧失。现行企业法律、法企业终止,

22、企业主体资格即丧失。现行企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终止的形式有:自愿终止;主管机关依法撤销;规规定企业终止的形式有:自愿终止;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因违法被解散;因资不抵债而破产。因违法被解散;因资不抵债而破产。(三)企业法主体形态(三)企业法主体形态企业法主体形态主要指企业形态,它是经企业法主体形态主要指企业形态,它是经济实体和法律主体的统一体。所以,企业济实体和法律主体的统一体。所以,企业形态一般包括企业的经济形态和企业的法形态一般包括企业的经济形态和企业的法律形态。律形态。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 (l l)按企业的经济性质,企业形态可)按企业的经济性质,企业形态可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23、、农工贸企业等。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工贸企业等。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 (l l)按企业的经济性质,企业形态可)按企业的经济性质,企业形态可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工贸企业等。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工贸企业等。(2 2)按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及其联结)按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及其联结程度,企业形态可分为单一企业、联合企程度,企业形态可分为单一企业、联合企业。联合企业中可进一步分为紧密型、半业。联合企业中可进一步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按(民法通则)联营一紧密型、松散型。按(民法通则)联营一节中的规定,又分为法人型、合伙型、合节中的规定,又分为法人型、合伙型、合同型。同型。

24、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 (2 2)按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及其联结)按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及其联结程度,企业形态可分为单一企业、联合企程度,企业形态可分为单一企业、联合企业。联合企业中可进一步分为紧密型、半业。联合企业中可进一步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按(民法通则)联营一紧密型、松散型。按(民法通则)联营一节中的规定,又分为法人型、合伙型、合节中的规定,又分为法人型、合伙型、合同型。同型。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3 3)按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企业形)按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企业形态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态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有的还分出特大

25、型企业。有的还分出特大型企业。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 (4 4)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企业形态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企业形态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后二者属混合所有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后二者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实为私营企业。制企业,外资企业实为私营企业。企业法主体的分类企业法主体的分类 (5 5)按企业的财产责任形式,企业形态)按企业的财产责任形式,企业形态可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企业法主体形态

26、企业法主体形态 传统法学把前几种分类多称为企业的经济形态,把第传统法学把前几种分类多称为企业的经济形态,把第5 5种分类称为企业的法律形态。因其财产责任形式明确,种分类称为企业的法律形态。因其财产责任形式明确,所以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和公认的几种企业法律形态。所以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和公认的几种企业法律形态。我们正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应该逐步改变单纯按所有制我们正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应该逐步改变单纯按所有制划分而确立的企业法体系,强化按财产责任形式建立企业划分而确立的企业法体系,强化按财产责任形式建立企业法体系。但是,企业的经济形态和法律形态是相对而言的,法体系。但是,企业的经济形态和法律形态

27、是相对而言的,当企业的经济形态被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所规定当企业的经济形态被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所规定时,由于不同的经济分类,有着不同的法律调整,因而使时,由于不同的经济分类,有着不同的法律调整,因而使经济形态也取得了法律形态的意义。我国建国以来,一直经济形态也取得了法律形态的意义。我国建国以来,一直是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企业所有制应属于经济范畴,但是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企业所有制应属于经济范畴,但事实上也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升华为不同事实上也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升华为不同的法律形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完全取消按所有的法律形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

28、完全取消按所有制形式的立法模式的。制形式的立法模式的。(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现行几个企业法规都有专章规定现行几个企业法规都有专章规定“企业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其中关于企业的权利有多,其中关于企业的权利有多有少,但对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的规定却有少,但对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的规定却大体一致地分为两类:大体一致地分为两类: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l l)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9、。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 2)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方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也可进一步将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分为:人、财、物、供。产、销,即也可进一步将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分为:人、财、物、供。产、销,即“企业六企业六权权”:(l l)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

30、权等。金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等。(2 2)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股)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股权;参股权等。权;参股权等。(3 3)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能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能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制摊派权。制摊派权。(4 4)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等

31、。)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等。(5 5)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等。等。(6 6)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价权;出口权等。)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价权;出口权等。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l l)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32、的权利。(2 2)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方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也可进一步将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分为:人、财、物、供。产、销,即也可进一步将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分为:人、财、物、供。产、销,即“企业六企业六权权”:(l l)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等。金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置权;人事

33、任免权等。(2 2)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股)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股权;参股权等。权;参股权等。(3 3)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能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能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制摊派权。制摊派权。(4 4)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等。)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等。(5

34、5)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等。等。(6 6)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价权;出口权等。)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价权;出口权等。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l l)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财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 2)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管

35、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面的组织、指挥等项权利。“企业六权企业六权”(l l)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人权。特指人事劳动权。如招用(招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金聘)职工和辞退职工权;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分配办法的决定权;奖惩职工权;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等。置权;人事任免权等。(2 2)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财权。如资金、利润的分配和支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配权;外汇分成权和使用权;投资权;持股权;参股权等。股权;参股权等

36、。“企业六权企业六权”(3 3)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物权。特指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支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能配权。与民法学中有特定含义的物权不能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完全等同。如固定资产处置权。在人、财、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制物三权方面还有一项共同的权利,即抵制摊派权。摊派权。(4 4)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供应权。如合同签订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等。进口权等。“企业六权企业六权”(5 5)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生产权。如计划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等。招标、投标权;专利申请权;商标

37、权等。“企业六权企业六权”(6 6)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销售权。如企业自销权;企业定价权;出口权等。价权;出口权等。(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四)企业法主体权利体系上述企业六权中,前三权(人、财、物)是企业上述企业六权中,前三权(人、财、物)是企业物质基础方面的权利,后三权(供、产、销)是物质基础方面的权利,后三权(供、产、销)是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权利。也可视前三权为企业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权利。也可视前三权为企业的静态权利,即企业作为相对静止的经济实体所的静态权利,即企业作为相对静止的经济实体所应具备的物质要素方面的权利;后三权为企业的应具备的物质要素方面的权利;后三权为企业的动态权

38、利,即由于企业不能仅是一个静态实体,动态权利,即由于企业不能仅是一个静态实体,它必须运动,必须进行生产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它必须运动,必须进行生产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必须具有供、产、销等动态权值和增值,因此,必须具有供、产、销等动态权利。利。企业六权对企业来说,都是必须具有的、不企业六权对企业来说,都是必须具有的、不可或缺的。它们紧密相联,相辅相成,共同组成可或缺的。它们紧密相联,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企业权利系列制度。了企业权利系列制度。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一)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二)企业产品质量责任(二)企业产

39、品质量责任(三)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三)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四)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五)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五)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秩序的法律责任(六)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六)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七)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七)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责任 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现行企业法一般都在其最后一章专门规定现行企业法一般都在其最后一章专

40、门规定了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或(或“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监监督与处罚督与处罚”),可集中概括为以下几条共),可集中概括为以下几条共同的主要的法律责任。同的主要的法律责任。(一)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一)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律责任指企业违反审批、登记等程序法规定时的法律责任。如违反有指企业违反审批、登记等程序法规定时的法律责任。如违反有关企业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此中关企业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此中法律责任主要有:企业未经审批和核准登记即以企业名义活动、擅法律责任主要有:企业未经审批和核准登记即以企业名义活动、擅自开业

41、的;登记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超越登记核准的经自开业的;登记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超越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的;其他违反登记规定的。营范围的;其他违反登记规定的。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根据违法的性质和情节,采用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或整顿、吊销营业违法的性质和情节,采用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或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制裁形式。执照等制裁形式。(二)企业产品质量责任(二)企业产品质量责任企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或伪劣产品,给企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或伪劣产品,给用户、消费者造成财用户、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应

42、承担赔偿责任;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直接责构成犯罪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三)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三)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责任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主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机关或上级管理机关或企业所有者给予管机关或上级管理机关或企业所有者给予行政处分;打击报复职工行政处分;打击报复职工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四)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四)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法律责任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法律责任企

43、业领导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企业领导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因工作过失给人员,因工作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因玩忽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因玩忽职守给企业财产、国家和职守给企业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追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五)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五)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职工或其他个人阻碍企业领导人依法执行职工或其他个人阻碍企业领导人依法执行职务、扰乱企业秩序职务、扰乱企业秩序的,给予行政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给予行政处罚;使用暴力

44、、威胁方法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六)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六)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规的法律责任企业违反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劳动、企业违反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劳动、工商行政管理、环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罚。罚。(七)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七)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企业主管机关及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包括企业主管机关及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如摊派、侵犯企业经营权、违合法权益,如摊派、

45、侵犯企业经营权、违反企业领导人产生、罢免反企业领导人产生、罢免的条件和程序等,均须依法处理。的条件和程序等,均须依法处理。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三、企业法的法律责任现行企业法一般都在其最后一章专门规定现行企业法一般都在其最后一章专门规定了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或(或“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监监督与处罚督与处罚”),可集中概括为以下几条共),可集中概括为以下几条共同的主要的法律责任。同的主要的法律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企业内部

46、领导体制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四、企业与政府的夫系四、企业与政府的夫系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地位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和任务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一)厂长(经理,下同)负责制(一)厂长(经理,下同)负责制(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三)党委保证监督制度(三)党委保证监督制度(四)企业内部领导体系中各方关系的法(四)企业内部领导体系中各方关系的法律调整律调整 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关于企业内部领导体制,除(企业法)和关于企业内部领导体制,除(企业法)和(转机条

47、例)有所规定外,主要由三个内(转机条例)有所规定外,主要由三个内部条例规定,即(厂长工作条例)、(职部条例规定,即(厂长工作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全民所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党委工作条例委工作条例”)。)。(一)厂长(经理,下同)负责制(一)厂长(经理,下同)负责制1 1厂长的地位及其条件。厂长的地位及其条件。2 2厂长的产生和去职。厂长的产生和去职。3 3厂长的职权厂长的职权4 4厂长的职责厂长的职责1 1厂长的地位及其条件厂长的地位及其条件 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

48、工作中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处于中心地位,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厂长应具备的条件是:(厂长应具备的条件是:(1 1)政治素质:有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素质:有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革命精神,能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革命精神,能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2 2)业务能力:熟悉本行)业务能力:熟悉本行业的生产业务,懂得有关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善于经营管业的生产业务,懂得有关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善于经营管理,有组织领导能力;(理,有组织领导能力;(3 3)思想作风:廉洁奉公,联系群众,有民)思想作风:廉洁奉公,联系群众,有民主

49、作风主作风S S(4 4)文化学历:大型企业厂长一般应有大专以上文化水)文化学历:大型企业厂长一般应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小型企业厂长一般不低于中等文化水平,或者通过国家厂长考平,小型企业厂长一般不低于中等文化水平,或者通过国家厂长考试,成绩及格;(试,成绩及格;(5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2 2厂长的产生和去职。厂长的产生和去职。厂长产生的方式有:主管机关委任或聘任;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厂长产生的方式有:主管机关委任或聘任;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推荐。其基本原则是上下结合,以上为主。或推荐。其基本原则是上下结合,以上为主。厂长实行任期制,每届厂长

50、实行任期制,每届3 3u u年,可以连任。厂长在任期内,年,可以连任。厂长在任期内,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厂长去职的情况主要有:任期届满离任;辞职经批准后离任;厂长去职的情况主要有:任期届满离任;辞职经批准后离任;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罢免,主管机关决定免职;因能力不胜任或有严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罢免,主管机关决定免职;因能力不胜任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由主管机关免职;调动。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重失职行为,由主管机关免职;调动。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部门)可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会同干部管理部门)可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评议。3 3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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