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XX通信线路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定(DOC46页)精编版[46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XX通信线路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定(DOC46页)精编版[46页].docx(4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最新资料推荐重庆XX通信线路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章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第一节施
2、工安全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
4、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九条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第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
5、、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二、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四、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二节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第十三条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
6、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是:一、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二、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三、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一、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二、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三、现场预防性措施;四、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五、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
7、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一、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二、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三、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
8、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四、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五、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场。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第十六条 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一、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
9、二、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三、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四、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五、挖掘的坑、洞、沟处;六、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七、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第十七条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第十八 条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第十九条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第二
10、十一条 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按照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第二十三条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
11、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第四节 施工驻地安全第二十四条 施工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入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第二十五条 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m。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第二十六条 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
12、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 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m,面积不小于1.9 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 层。第二十七条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第二十八条 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第二十九条 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
13、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第三十条 食堂用液化气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使用:一、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和暴晒;二、冬季液化气瓶严禁火烤和开水加热(只可用40C 以下温水加热);三、禁止自行倾倒残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四、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五、液化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一定余气;六、购置液化气体时必须到当地政府指定的供应站购买。第五节 施工交通安全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档案。选聘施工车辆驾驶员,应严格考察其素质,必须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
14、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第三十三条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第三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五条 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刹车和牢固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件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第六节 施工现场防火第三十六条 在光(电)缆进线(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机房、材料库等处施工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第三十七条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便于取用,
15、分布位置合理。使用方法必须明示,必要时进行示范,做到人人会用。消防设施不得被遮挡,消防通道不得堵塞。第三十八条 配制的消防器材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处理。第三十九条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第四十条 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第四十一条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第四十二条 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清除。第四十三条 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每天施工结束后必
16、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火种。第四十四条 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使用后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随意丢放。第四十五条 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头,室内禁止明火。第七节 野外作业安全第四十六条 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第四十七条 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第四十八条 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
17、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第四十九条 砍伐树木作业时:一、砍伐人员必须选择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二、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三、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四、风力在5 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第五十条 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第五十一条 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第五十二条
18、 在山区施工作业时:一、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二、在林区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三、应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四、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第五十三条 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一、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二、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三、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第五十四条 穿越江河
19、、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一、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二、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第八节 用电安全第五十五条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线箱(配线室内的配线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做到一机(施工机具)一箱。第五十六条 施工现场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并应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电源线的布放和连接。第五十七 条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
20、须按规范架设,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第五十八 条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应任意接长或更换。维修和检查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第五十九条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总配线箱或者分配线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第三章 工器具和仪表第一节 一般工具第六十条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能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有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第六十一条 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如刨、钻、凿、斧、刀、手锯等),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这些工具时应平放
21、,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入工具袋内时刃口应向下。第六十二条 安装施工工具、器械时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和断裂。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应平放。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第六十三条 使用手锤、榔头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面应禁止站人。第六十四条 使用手持钢锯时,安装锯条应松紧适度,使用时不得左右摆动。第六十五条 使用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有损坏或缺少零部件的现象时,不得使用。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得加装套管或接长。第六十六条 各种吊拉绳索和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承
22、重时应试拉,绳索符合承重范围。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得使用钢丝绳、铁丝或潮湿的绳索牵拉吊线等物体。第六十七条 使用长条形的工具时,不得将其倚立在靠近墙、汽车、电杆的位置。装运和存放时,应平放。第六十八条 使用铁锨、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锨把、镐把应安装牢固,有劈裂、折断的把柄不得使用。第六十九条 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量卷尺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和带电物体,不得在运行设备内进行测量。第七十条 使用刨缆刀、壁纸刀等工具时应刀口向下,用力均匀,不得向上挑拨。第七十一条 台虎钳应装在牢靠的工作台上,使用台虎钳加固工件时应夹牢固。第七十二条 使用砂轮时,不得戴手套操作,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
23、镜。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3mm,安装应牢固。工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可过大,以免砂轮破裂。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铅、铜等软金属。第七十三条 喷灯的使用:一、使用前应检查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加油、加气应符合使用要求,存放时应远离火源。二、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可燃的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在高处使用汽油喷灯时应用绳子吊上和吊下。三、燃烧的喷灯不得倒放,不得加油、加气,必须将喷灯熄灭并冷却之后进行。加油必须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四、汽油喷灯用完后,应及时关油门放气,避免喷嘴堵塞。五、电子喷灯可随用随点燃,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六、不得使用喷灯烧水、做饭。第二节 梯子和高凳第七十
24、四条 登高梯:一、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二、使用单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三、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四、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荷。五、折叠梯在使用前应检查节扣、脚垫,确认牢固后方可使用。六、在运行的设备上作业时,应选用绝缘梯或木梯、木凳,不得使用金属梯。七、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八、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九、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十、登高梯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
25、点与下端支持点间水平距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 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cm,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 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十一、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十二、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第七十五条 人字梯:一、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活动自如,踏板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二、两人不得同时在一个人字梯上工作。三、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无搭扣时须用结实可靠的绳
26、子在梯子的中间缚住。第七十六条 金属伸缩梯:一、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伸拉自如,绳索无破损和断股现象。踏板应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二、拉伸长度不准超过其规定值。三、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第七十七条 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第三节 安全带第七十八条 配发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安全带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形等异常时,应严禁使用。第七十九条 安
27、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绳)。第八十条 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安全带购入两年后,应按批量抽检,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八十一条 安全带的使用:一、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二、不同的施工专业应使用不同的安全带。电杆上作业时可选用围杆作业安全带;在吊板上作业时应选择电信工悬挂单腰带式安全带;铁塔上或高于15m高空作业时必须选用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有背带和腿带);在楼墙外作业或悬空作业时,除佩带安全带外,还应佩带速差式自控器。三、安全带不用时,应储藏在干燥,
28、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随意丢放,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带刃的坚硬物体,不得雨淋、长期曝晒。第四节 动力机械设备第八十二条 气泵“一、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应齐全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二、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打开送气阀门前,应通知现场作业的有关人员,在出气口处不得有人。三、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使用风镐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四、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五、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第八十三条 发电机:一、发电机至配电箱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过长和拖在地面上。各接
29、点应接线牢固,不得从发电机输出端直接给用电设备送电。二、使用发电机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位。须带电作业时,应做好绝缘防护措施。三、发电机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发电机的运转情况。四、严禁在发电机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第八十四条 水泵:一、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稳,有防雨、防冻措施。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0.8m,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须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二、用水泵排除人孔内积水时,水泵的排气管应放在人孔口的下风方向。三、水泵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机身,也不得在机身上跨越。四、水泵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其运转情况。第八十五条 潜水泵:一、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
30、篮筐里再放入水中,水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成分较多的水中使用。二、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线或出水管。三、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水泵周围30m 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四、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排水管结续绑扎应牢固,放水、放气、注油等螺塞均旋紧,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五、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和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六、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0m 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源线不得与周围硬质物体磨擦。第八十六条 打夯机(电动蛙式)、路面切割机一、打夯机、路面切割机
31、的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二、打夯机、路面切割机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温变化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50m。其自身应有电源控制开关,扶手部位应做绝缘保护。操作及整理电源线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三、打夯机、路面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控制开关,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一人操作,一人随机整理电源线。电源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严禁无人扶机任其自由行进。四、使用打夯机,不得使夯头架和偏心块与电源线绞在一起。托盘落入石块或积土较多时,必须停机清除。五、移地使用或用毕搬运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盘放电源线。六、两台以上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不小于10m
32、,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得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第八十七条 千斤顶: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二、使用千斤顶支撑电缆盘,应支放在平稳、牢固的地面。在汽车上支撑电缆盘时,应将千斤顶用拉线固定。三、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得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第八十八条 手拉“葫芦”一、挂钩、插销、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二、手拉“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须捆绑牢固,物件吊起后不得有人靠近,构架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得自由落下。三、使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个
33、物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四、使用手拉“葫芦”收紧电缆吊线时,必须将“葫芦”放置平稳,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围不得有人停留。第八十九条 手电钻、电锤一、使用前,应检查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应与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相符合,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二、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中出现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装卸钻头时,应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装卸。三、转移作业地点及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四、使用手电钻时,不得戴手套。第九十条 照明灯一、室外作业时,其照明应选用安全灯具,一
34、般情况宜采用防水式灯具。二、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灯具。三、在人孔内宜选用电压为36V 的工作手灯照明。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 的工作手灯照明。如用蓄电池做电源时,电瓶应放在人孔和沟坑以外。四、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警示灯时,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2m。五、当用150W 以上(含)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得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六、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第五节 仪 表第九十一条 仪表的使用一、仪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仪表的技术规定进行操作。二、仪表使用前必须按额定工
35、作电源电压的要求接引电源,电源插座应选用有防漏电保护的插座。仪表使用时应接地保护。三、使用直流电源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直流电源仪表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干电池。四、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应严格禁止交、直流电源接错。五、做过耐压和绝缘测试的线对必须及时放电。在经过放电后的线对上,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试。六、使用仪表的现场必须防止日晒雨淋和火烤,不得将水等液体或金属物质进入仪表内部。七、仪表内有异常声音、气体、气味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八、不得将仪表电池和金属物品放在一起保管。搬运仪表时,应使用专用的仪表箱。使用仪表应轻拿轻放。九、使用带激光源仪
36、器时,不得将光源正对着眼睛。第九十二条 熔接机一、熔接机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二、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开关,将电池取出或电源插头拔下。三、清洁熔接机时,严禁使用含氟的喷雾清洁剂。第四章 器材储运第一节 一般安全规定第九十三条 搬运通信设备、线缆等器材时,应对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挂钩、绞车(盘)、跳板等搬运工具进行检查,能够承担足够的负荷,有破损、腐蚀、腐朽现象不得使用。第九十四条 人工挑、抬、扛工作一、杠抬物体时,捆绑必须牢靠,受力点应放在物体允许处,受剪切力的位置应加保护。杠抬人员应互相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照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
37、置,负重均匀。二、扛抬电杆或笨重物体时,应配带垫肩,脚步一致。过坎、沟、泥泞路时,应统一指挥,稳步前进。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三、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设备内部的布线、盒盖、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上楼梯或拐弯时应慢行。第九十五条 在机房楼台上吊装设备时,应系尾绳。并应考虑平台的承重和检查吊装绳索是否牢固,确认无误方可作业。第二节 搬运光(电)缆第九十六条 光(电)缆盘搬运宜使用专用光(电)缆拖车载运,不宜在地面上做长距离滚动。如需要在地面上做短距离滚动,应按缆的盘绕方向进行。若在软土上滚动,地面上应垫木板或铁板。第九十七条 安放光(电)缆盘时应选择在地势平坦
38、的位置,同时在光(电)缆盘的两侧必须安放木枕,不得将光(电)缆盘放在斜坡上。第九十八条 光(电)缆盘不可平放,也不得长期屯放在潮湿地方。第九十九条 光(电)缆盘如需存放在路旁,不得占道妨碍交通,并应派专人值守。第一百条 装卸光(电)缆盘,宜采用吊车或叉车。如人工卸缆,必须有专人指挥,可选用承受力适合的绳索绕在缆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缆盘均匀从跳板上滚下。施工人员应远离跳板前方和两侧。装卸时非工作人员不可在附近停留。严禁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第一百零一条 用两轮光(电)缆拖车装卸光(电)缆时,无论用绞盘或人力控制,都需要用绳着力拉住拖车的拉端,缓慢拉下或撬上,不可猛然
39、撬上或落下。装卸时,不得有人站在拖车下面和后面。用四轮光(电)缆拖车装运时,两侧的起重绞盘提拉速度应一致,保持缆盘平稳上升落入槽内。第一百零二条 使用光(电)缆拖车运输光(电)缆,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第一百零三条 运输装卸搬运钢绞线时,安全注意事项可参照光(电)缆。第四节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第一百零四条 危险品、易燃品必须用封闭式箱、桶、瓶包装,盖严,不得泄漏。第一百零五条 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防震,物体不可倒置。如有泄漏的烈性化学药品,严禁用手触摸。拿取时应用专用工具,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消毒。第一百零六条 搬运蓄电池、硫酸、稀料等酸类化学品,事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用具是否可靠。作业人员必
40、须佩戴防腐的保护用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第一百零七条 搬运易燃、易爆物时,应分装分运,避免暴晒。储存时应分开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严禁将危险品存放在职工宿舍或办公室内。第一百零八条 装运压力储气瓶时,必须用柔软物包装(裹)并捆绑牢固。第一百零九条 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悬挂危险品标志。按指定的交通路线和时间通过,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多的地方停留。第五章 通信线路工程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第一百一十条 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应在施工前详细交底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
41、时,不得抛掷。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和船只等行驶,须将标旗等平放或收起。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雪地施工时应戴有色防护镜,以免雪光刺伤眼睛。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河流、深沟、陡坡地段布放吊线、光(电)缆、排流线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因线缆张力拉兜坠落。第一百一十四条 开挖坑、洞作业一、在挖杆坑洞、光(电)缆沟、接头坑、人孔坑时,应调查地下原有电力线、光(电)缆、煤气管、输水管、供热管、排污管等设施与开挖地段的间距并注意其安全。如遇有地下不明物品或文物,应立即停止挖掘,保护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二、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质,打长方形或H 杆洞有坍塌危险时应采取支撑等防护措施。第一百一十五条 布放光(
42、电)缆一、布放光(电)缆时,必须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按规定的旗语和号令行动。二、布放光(电)缆应用专用电缆拖车或千斤顶支撑缆盘。三、布放光(电)缆前,从缆盘上拆下的护板、铁钉必须妥善处置。缆盘两侧内外壁上的钩钉应清除干净。四、布放光(电)缆时,缆盘应保持水平,防止转动时向一端偏移。缆盘支撑高度以光(电)缆盘能自由旋转为宜。控制缆盘转动的人员应站在缆盘的两侧,不得在缆盘的前转方向背向站立,控制缆盘的出缆速度与布放速度一致,牵引缆张力不宜过大。严禁缆盘不转动时,众人突然用力猛拉,使缆盘前倾。牵引停止时应迅速控制缆盘转速,防止余缆折弯损伤。缆盘控制人员如发现缆盘前倾、侧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指挥放
43、缆人员暂停和处理,待妥善处理后再恢复布放。五、在反向布放缆盘上的剩余光(电)缆时,应将盘上余缆采用盘“8”字的方法,排放成“8”字。“8”字中间重叠点应分散,不得堆放过高。“8”字缆圈上层不得套住下层,应保证缆线能自然拉开。布放时,操作人员不要站在“8”字缆圈之内。六、放缆时应合理调配作业人员的间距,以保证缆弯大于曲率半径要求。缆线不得打背扣、不得产生拉伸张力,不得将缆线在地面和树枝上磨擦、拖拉。七、缆线在沟槽、池塘、陡坡、河沿及转弯等地段布放时,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传递控制,严防光(电)缆张力兜拉人员坠落和光缆损伤。第一百一十六条 光缆接续、测试时,光纤激光不得正对眼睛。第二节 架空线路第一百
44、一十七条 立杆作业一、行人较多时应划定安全区进行围栏,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立杆和布放钢绞线、缆线的现场围观。二、立杆前应认真观察地形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材料、规格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三、立杆用具必须齐全且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四、人工运杆作业(一)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二)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三)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四)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
45、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五)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五、杆洞、斜槽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电杆立起时,杆梢的上方应避开障碍物。六、人工立杆应遵守:(一)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二)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三)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四)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
46、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五)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七、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八、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出现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九、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第一百一十八条 登(上)杆作业一、登杆前必须认真检
47、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二、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三、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 以下的位置。四、利用上杆钉登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断裂、脱出危险不准蹬踩。五、利用上杆钉或脚扣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六、使用脚扣登杆作业(一)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二)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三)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