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精选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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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精选6篇)论文开题报告篇1x年6月28日下午2点半,在三楼会议室举行了x级教育学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教科院朱家存教授、周兴国教授、孙德玉教授、辛治洋副教授与吴支奎副教授以及x级参加开题的教育学原理的研究生与部分x级教育学原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各位老师对“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的悖论研究”这一选题评价比较高。朱家存教授认为国内外研究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的比较多,但是研究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悖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很值得研究,同时指出这个研究要认真研读杜威著作,如果英语水平比较高,最好读英文原著,这样可以避免翻译的错误,其他各位老师也对此研究指出许多不足之处,提出了许多宝贵

2、的修改意见。首先,对本研究提出问题的是吴支奎副教授。吴老师指出,此研究用悖论分析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研究的前提假设是什么?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的悖论在框架里面都提出了如何解悖,有些悖论能不能解悖?如果能,有没有解悖的必要性?其次,孙德玉教授指出在行文的时候,一定要交代清楚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为什么会存在这些悖论?我们怎样看待这些悖论?悖论存在并不一定不好,悖论与道德两难有什么不同?在此论文框架结构的第四部分“义务和兴趣”似乎不像前面三个标题那样对应,需要斟酌。最后,周兴国教授提出,在这个研究中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什么是悖论?概念一定要界定清晰,然后才进行下面的研究,希望明年能够看到你写的

3、关于杜威的道德教育思想中悖论。在整个会议中,学术气氛浓厚,各位教授真知灼见地揭露了研究中很多不足,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强的改进意见,为以后研究的开展与论文撰写工作奠定了里程碑意义。论文开题报告篇2现代汉语“X什么X”格式的语义分析摘要:“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如我们常说和常听到的“看什么看”“笑什么笑”“挤什么挤”等等。能够进入该格式的“X”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等等。本文拟从语义来源及构式义等角度来进行探讨。关键词:“X什么X”格式语义分析“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对其进行语义分析具有重要意义。一、“X什么X”格式的语义来源关于“X什么X”格式的基

4、本语义特征,一般认为是表否定,具体句子有一些具体的语义特点,如不满、责骂等。但是对该语义的来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由疑问代词“什么”的非疑问用法(否定用法)带来的,其中的“什么”前指X,后一个X主要强调主观抒发,突出感情色彩;二是由整个结构表达。但本文认为:(1)如果说该格式意义是由疑问代词“什么”的否定用法带来的话,那么,当X为V时,动词重叠式的意义主要用来“表现时量小、动量短或委婉态或尝试态”,而“V什么V”格式表示的显然不是对“时量小、动量短或委婉态或尝试态”的否定。(2)“什么”本身是没有否定意义的,它的这种用法是一种语用否定形式,而非句法层面上的否定,是人们在言语交谈中为表现主观性

5、而采取的一种语法化形式。(肖任飞、张芳,2006)并且用“什么”进行否定的意义并不单一,在一定的情况下,这种否定意义的表达需要语境的帮助。如:a、“不是告诉你了吗……挤什么挤,要买快说……”b、挤什么挤?”a、b中的“挤什么挤”分别表示的是不耐烦和愤怒的情绪。(3)表否定的“X什么X”格式具有泛形化的特点,除了本文讨论情况外,还有以下形式:a、“光杆的‘什么’”表否定,如“什么呀!我才不生气呢!”b、“什么+Y(Y可以是一个词或一个短语)”如“什么他真能干

6、!”c、“X+什么”,如“怕什么,我还能吃了你!”d、“X什么Y”形式,其中的Y可以是NP、VP或AP形式,如“担什么心”“有什么依不得”“发什么呆呀”等。这些格式都是带上疑问代词“什么”表示否定的格式,但是它们的内部解释机制不同。(4)“X什么X”格式还可以受状语修饰,如“还装什么装、还等什么等”,这里的“还”是修饰“X什么X”整个格式的,并不是修饰其中的某个组成成分。因此,本文认为“X什X”格式的否定意义是由整个格式带来的。以下本文将以构式语法理论为基础,对“X什么X”格式的构式义进行相关的分析。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认为判断构式的标准为:一是构式的语义不可从其组成成分推导出来;二是构式的

7、语义也不能从已有的句式中推导出来。而上面我们已经解释了用“疑问代词的非疑问用法或否定用法”来解释“X什么X”格式的否定意义是行不通的。另外我们都知道,在语言系统中,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完全相同的语法结构最终难以共存,一种语法形式能够在语言系统中存在,在言语交际中传承,必然有其独特的价值。而“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是一种在言语交际中成熟和发展起来的语法化形式。因此本文认为,“X什么X”格式是一种构式,其否定用法是由整个格式来表达的。二、“X什么X”格式的构式义在“X什么X”格式的句法分析中,我们已经分析了,该格式中的“X”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等语法类别,下面本文将分析该

8、格式的构式义。“X什么X”格式的基本语义是表否定,但是具体的句子又有自己的一些语义。先看以下例子:(1)胖胖大大的钱康从车上喝道而下:“挤什么挤?先下后上!”(北大CCL语料库)(2)李文彬却不识眼色,梗着脖子说:“老窦,你也太心虚了,你怕什么怕?……”(同上)(3)甲:这次这事真是太谢谢你了!乙:谢什么谢!举手之劳。(生活实例)(4)“好什么好?都是‘鸿门宴’,不是那么好吃的。”(北大CCL语料库)(5)窦夫人:“我又不是吃你,你急什么急!”(白先勇游园惊梦)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当X性质不同时,该格式的具

9、体意义是不同的。A、“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否定陈述句。1)当X为动词时,该格式表示否定X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如(1)中听话人认为说话人不知道原因,是对说话人所表示的指导这种行为的否定,并试图劝导说话人不要多管闲事。这类动词多为“懂、了解、明白”等心理感官动词。(2)(4)表示的也是这样一种语义,是对说活人所说的否定。2)当X为形容词时,该句式否定性质状态,在句式上也相当于一个否定陈述,如(5)(8)中听话人对说话人所说的“好”“年轻”的状态的否定,在意义上是“不好”“不年轻”。B、“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祈使句。1)当X为动词(V)时,否定动作行为,该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

10、个表示禁止或拒绝的祈使句。如(2)(5)中的“挤什么挤”“谢什么谢”表示的就是“不要挤”“不用谢”的意思,表示的都是说话者对“挤”和“谢”这一动作行为的阻止,只是在语用意义上,后者表示了一种谦逊、客气的情感。2)当X为形容词(A)时,也是否定性质或状态,只是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表示禁止或拒绝的祈使句。如(7)中是窦夫人对听话人所表示出来的状态的否定,在语义上相当于“别急”。3)当X为名词、副词或叹词时,该格式在语义上或相当于否定陈述句,或相当于否定祈使句,如“酒什么酒”“你什么你”“都什么都”“啊什么啊”在语义上表示的都是对说话人所发出的动作行为的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出“X什么X”格

11、式的构式义:在一定的语境中,说话者对某种动作、行为或性质状态的主观否定。参考文献:1高宁.V什么V格式研究D.吉林大学,2009(4).2黄喜宏.“什么”的否定用法研究J.上海师范大学,2008(4).3孙蕾.论“什么”反诘句的表达形式及其深层语义特征J.语文学刊,2009(10).4朱锡明.口语中的“X什么”与“X什么X”句式J.广西社会科学,2005(9).论文开题报告篇3时间:XXXX年X月X日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地点: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县长XXX出席:副县长XXX、XX、XX、XXX办公室主任XXX请假:XXX(出差)列席:XXX、XXX、XXX记录:XXX现将会议讨论及决定的主要事

12、项纪要如下:一、会议听取了副县长XXX关于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准备的情况汇报,讨论了扩大县属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会议同意县经济工作会准备情况汇报,并决定于X月X日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今年各项经济工作指标,要以市经委下达的为准,不再调整县原各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由县经委与县原各公司签订经济责任书。二、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的修订意见。三、会议同意将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转交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意见(讨论方案)印发各部门,以县政府文件印发。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XX年X月X日印发论文开题报告篇4时间:x年4月29日地点:西四楼多媒体教室参加人员:县教师学校副

13、校长马宝和、德育室主任段启宏及科研室专家、本校领导及全体课题组成员内容:辽宁省教育学会“”x年度课题小学数学教学德育渗透研究开题论证会x年4月29日,为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研究的质量,我代表课题组成员就课题的研究实施进行了开题报告。现将会议专家反馈意见记录如下:一、主持人(本校科研主任宋伟华)介绍参加开题论证会的领导、专家及特邀来宾。二、黄丽娜副校长简要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课题组成员有关情况三、暴永服副校长宣读课题立项通知书四、课题负责人(本校教导主任徐淑梅)陈述课题开题论证报告五、专家评议专家对课题实施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评议,并对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指导。(一)

14、专家认为开题报告与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县教师学校德育室主任段启宏评议)1.该课题研究目的明确,研究目标清楚;研究内容合适,研究思路清晰,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2.研究队伍力量强大,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理论研究水平,能胜任完成研究任务.3.研究方法实用有效,符合本课题研究要求(二)专家提出课题研究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县教师学校主管德育、科研副校长马宝和评议与指导)1.让课题服务于我们的教学,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2.抓住德育渗透点,进行细无声、无痕的思想品德教育。3.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进行德育渗透。4.研究中要不断的积累材料、总结经验。每个年

15、级及每个成员要有结题材料。5.课题研究要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展,要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三)专家对课题研究资源、成果提出建议(其他几位专家建议)1.小学一至六年级数学教科书作为主要研究资源,进行德育渗透对象是全校学生。2.课程内容可再拓展,在内容拓展中关注学生信息素养目标。3.课题研究成果可以通过网络共享,理论研究的成果如何交流?建议发表论文。4、资源要标准化5、开题的目的要明确(四)领导及专家同意开题六、校长作总结讲话最后,郑国利校长向县教师学校领导及各位专家表态,学校将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将加大经费投入,创造和优化课题研究条件,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强化课题管理,积极为课题研究搭建平台。校长强调,课

16、题组成员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刻苦学习、认真研究、团结合作、有所作为,用“发现的眼睛、自觉的行动、经常的反思、大胆的实践”为x年课题结题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同时校长还真诚邀请县科研室、德育室领导及各位专家倾心支持、多作指导,让本课题早出成果、多出成果!论文开题报告篇5选题目的1.针对……的研究有利于加强对……机理(或者是:影响,特点,作用)的认识,可以完善有关……的研究。2.(举出具体的论文课题)的研究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研究流程有待进一步简化。3.……问题的解决,可以改善&helli

17、p;…的研究现状,进一步扩大……的研究范围。选题意义1.对(具体的课题名称)的研究有……价值(1)(自己的课题)的研究可以扩展……学界对这一……研究的认识,推进与之相关的……的研究及相关的……研究进程。(2)从……的角度对……进行研究,利用……提出的……理论进行分析从而解决……

18、问题,突破了传统的利用……理论从……的角度去研究……的模式,使……的研究能从一个新的角度退出目前的研究进展。2对(社会相关应用方面)的价值。(1)……的研究有助于……改善目前社会上主流的……方法。(2)对……(教学/应用/实践)也有……启示,能扩宽人们的眼界,促使人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根据(

19、具体论文和实验名称)的研究,以及参考了(主流网站或者期刊的评价)的文章,目前国际上对……问题多采用……的方法进行研究(或者说:保持……的观点),该方法(或观点)的局限性在于……。而国内一直使用的方法(或者:保持的观点是)……,该方法(或观点)的不足在于……。研究目标与内容本课题拟分……分析和……分析两部分(也可以分为多个方面)。首先利用(研究方法)对…&hel

20、lip;进行研究,深入分析该课题的可行性以及市场需求,然后利用(数据,实验结果,问卷统计等等)与目前的主流研究方法和实验方案从……(流程,效率,成本,收益等等)方面比较,选择最优方案,并得出……的结论。本文的研究重点是该……的……情况。接着详细研究该课题的实际应用以及市场影响力。拟解决的问题1.依据(论文名称或者具体的实验项目或者理论依据)对……的现有研究成果(或者:研究方法、研究流程)进行改进,全面考察……中…&

21、hellip;的……情况下,结合……,综合考虑……因素,以确定……。2.利用……软件绘制相应的……模型后进行……和……分析,若能得出……实验结论,则可以证实……对……的有效性和……的合理性。3根据……(市场调查,文献检索的统计等等),找

22、出现阶段的……的研究重点,利用(试验方法)设计实验方案,以观察在……的实验方法下,……问题的具体影响。论文开题报告篇61.1研究背景及意义1.1.1研究背景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治实践曾有过一段辉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也都走上了正轨,尤其是我国已经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23、主要体现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争的过程中。首先,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自上而下建构而成。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点受到关注的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合理性,而社会事实以及规则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很多法律规范要么因其与百姓的现实生活无关而被无视,要么因其与社会风俗、生活惯例不同而没有得到人们的自觉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权利话语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人为放大,而传统的道德因素却被排斥在法院门外,导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类人的彷徨和无助,而原本为传统道德所不容的“恶人”却能逍遥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针对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也是

24、指导我国法学实践的基础理论面临的难题。目前中国的改革进程已步入深水区,面对着快速发展和变化着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如何能够保证我们的立法既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又能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给百姓合理的预期;如何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扰,保持形式法治的纯洁性实现程序正义,而又不以牺牲传统道德、社会习俗为代价。面对诸多难题,笔者认为仅仅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对法律的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法社会学的实证调查、自然法学的价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才能摆脱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面临的困境。而作为分析实证主义的一种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学在法学领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

25、事实,通过制度事实理论,能够综合的运用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释学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如果能被我国法学理论界认真研究、借鉴和吸收,或许能很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实践。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读书、上课,参加学术沙龙、读书会的过程中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启发,带着深刻的问题意识认真阅读了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并对制度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而也广泛收集了一些有关制度*的材料。这也是选择本题的背景原因之一。1.1.2研究意义理论意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吸收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精华的同时,对法学展开解释学的、社会实证的研究,并把这几种研究方法

26、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对法学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对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自觉的开启一个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实意义: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实现从人治向法治,传统之治向规则之治的转变,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挑战。而在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精神与地方传统、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国人的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则是问题的关键。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同时,实现了道德、规则和事实三者之间的沟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1.2文献综述笔者在将近一年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针对本文的论题做了长时间的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的范围也广泛的涉及到了中

27、外着作、网络期刊等各种形式的资料。仅就本人能力范围之内搜集到的资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学界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研究还相当的薄弱。而对于制度法学的理论,学界的普遍态度还是认为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我目前接触到的资料来看,有关制度法学的理论,以麦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而爱丁堡大学也曾专门针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召开过研讨会,会后还曾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了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这手宝贵资料,对于研究制度法学的理论来说实为憾事。就国内发表过的有关制度法学理论的文章数量来看,也只有几篇,研究者较少。笔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学的学术期刊论文共7篇,但是只有唐仲清的

28、对‘制度事实’的法哲学思考、陈金钊的法律事实的定位与制度性事实-评制度*、温博的事实与价值的调和-制度法学的方*三篇期刊文章谈到了制度法学中的制度事实理论。其中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上的陈金钊的文章还专门谈到了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陈金钊教授把有关法律事实的学说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前提说,一类是对象说,还有一类是本体说。陈教授认为关于法律事实本体说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它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事实其实就是一种制度事实。同时,在他的这篇文章中,他还明智的指出了我国法学理论在法律事实领域研究的薄弱现象。因为我国深受大陆法系的有关法律的制定、解释、适用技术的影响

29、,使得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片面的强调对法律体系的逻辑结构的研究,而忽略了对法律事实的研究。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的理论无疑会增加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度以及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在上述期刊文章中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方*进行过全面的阐述的当属张文显所写的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法理学的认识论方*和本体论。文章指出,制度法学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实现对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观,即把法律视为一种制度性事实,并在方*上对传统法学流派(主要指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的法学研究方法实现了突破和重组。其余几篇文章的内容大同小异,对制度法学的功过是非做了客观

30、性的评价。而对制度法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实践理性”以及实践理性与制度事实的关系做出独到而深刻的探讨的是梁晓俭教授所着的实践理性:一种方*意义上的探究一文。在文中,作者精到的指出制度法学的作者们提出的关于“法律是一种制度事实”的理论体现了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希望在法学的研究中结合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用心。法律作为一种制度事实,既有规则和规范在思想客体意义上的存在也有社会现实意义上的存在。因此,对法学的研究,要综合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制度事实的存在依靠的是规则对客观事件的解释,而法律规则的背后体现的必然是制定规则的立法者的意志和目的,体现了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所以要想

31、知道规范具有何种性质,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理性行为的性质,而这里的理性行为便是实践理性。通过实践理性,制度法学把解释学的方法运用到了法学研究之中。最终实现了制度事实和实践理性的完美结合。除了上述所列的学术期刊之外,笔者目前没有搜集到任何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专着性文章,此外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博士或者硕士论文中进行专门研究的也较少。在笔者搜集到的有限的资料中,山东大学的博士生杨建军在他的博士论文论法律事实中的第一章“法律事实的概念”里曾有一小节来专门讨论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的关系。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不同,制度事实是立法者为了实现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进行调整,而经过理性的抽象所概括出来的事实。因此

32、,制度事实是立法者通过对复杂的具体事实进行抽象的概括而形成的抽象事实。所以当具体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法官就能依据法律规定的抽象事实对具体的纠纷做出裁决。一个法律规范一般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而他认为制度事实就相当于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而且他还认为,法官能够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的疑难案件做出格式化的分类和处理,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制度事实不仅概括在法律规则之中而且它还概括在法律原则之中,因此在面对复杂的案情变化时,法官可以依据原则中的制度事实对案件进行格式化的裁决。而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完全不同,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事实。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所有能够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就是

33、法律事实。因此,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根本区别在于,制度事实是一种立法角度上的事实,而法律事实是司法角度上的事实。在笔者搜集到的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5篇硕士论文中,其中有三篇论文的作者是出自同一个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他们分别是论文法律和道德的制度性结合-制度法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席琳,论文制度法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修正的作者夏菲以及论文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制度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徐海同。还有另外两篇,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赵建兵写的浅议麦考密克的制度法理论和重庆大学贾哲写的制度*创制规则问题研究。总体上,这些论文把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对制度法学思想的梳理介绍方面,包括制度法学产生的哲学背景、制

34、度法学的内涵以及制度法学的理论价值等等,鲜有文章讨论过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制度法学的意义。综上所述,笔者结合收集到的关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有限材料,认为各个学者大部分的讨论都是集中在有关制度法学产生的理论背景、哲学基础以及制度法学与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社会学的内在联系。而对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来源、特征,以及它是如何解决以往法学流派的困境从而成就了制度法学,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建设意义等方面却鲜有论述。本文的写作目的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便在于此。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

35、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1.3.1研究思路从改革开放至今,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便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这种在立法方面取得成绩,并没有掩盖司法现实方面所遭遇的困境。如反映法律与道德之争的“泸州*继承案”、反映法律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张力的“吴英集资案”、(虽然案例并不新颖,但是如果我们不做改变的话,谁能保证日后就不再发生了呢?)以及法院遇到的一系列的执行难的问题等,这种种问题处处都在暗示着一种没有道德支撑的、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只依赖强力而存在的法律规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软弱无力。但是,我并不是在否认离开强力的

36、法治是可行的。恰恰相反,我的观点是我们需要一种建立在形式法治合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强力。而我国在形式法治的建设方面,付出的努力虽然可圈可点,但取得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因为大量的不符合程序正义的案例已经发生而且正在发生。如最近改判的发生在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故意*、流氓罪一案,以及各种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我国目前的法治困境促使我不断的思考,如何才能够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实质法治的理想成分;如何能够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也满足实质正义的要求;如何能够将国家颁布的法律转变为人们心中的法律?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是否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那问题又出在哪?我带着这一

37、系列的疑问,最终,在魏因贝格尔和麦考密克的制度*中找到了答案。在西方,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结束以后,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形式法治的大厦不断的受到来自新自然法学派、社会学法学派甚至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攻击。自然法学派以新自然法学的面貌重新出现,并再次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经济法学派则更重视法律背后的成本收益分析;社会法学派注重对影响法律的社会现实因素的考察,甚至提出“活法”的理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强力挑战。它们的产生本身便说明了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旨在建立一种能够融合道德、法律、事实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应运而生,并很好的满足了实践的需求。而

38、目前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把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进行很好的结合,并处理好形式法治理念与百姓心中传统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的矛盾。这是时代给我们的任务。而这一情形又与制度法学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背景颇为相似。因此笔者认为,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特征,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1.3.2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考察、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搜集和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为自己的学术研究积累丰富的素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自己收集到的文献认真的阅读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39、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1.4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本文旨在通过对制度法学制度事实理论的解读,指出制度事实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研究方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制度法*用制度事实理论实现的对以往法学流派瓶颈的突破。最后论述了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前人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制度事实范畴研究;第三部分是制度事实对法律本体论的贡献;第四部分是制度事实对于法学方*的贡献;第五部分是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1.5创新点本文写作的创新之处是,笔者从制度事实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脉络两个方面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范畴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制度事实是制度法学的核心概念,为制度法学提出新的法律本体论观点以及综合运用分析的、实证的和解释学的方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制度法学通过制度事实的理论得以将价值、规范、事实的因素融合进法律的概念之中,实现了对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超越和突破。同时也揭示出了法律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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