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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销售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制度名称销售分公司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 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加强对销售分公司商品、财务、费用以及公司形象的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规范各分公司管理行为,同时塑造统一的企业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总公司下设各销售分公司有关商品、财务、费用以及公司形象方面的管理。第2章 销售分公司商品管理第3条 商品计划管理1. 销售分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总公司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的商品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商品销售计划。(2)广告宣传计划。(3)进货补给计划等。2. 销售分公司运营过程中,
2、可自行编制的商品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商品陈列计划。(2)促销计划。(3)其他有关店铺的管理计划。第4条 商品供给管理1. 销售分公司经销的全部商品,均需从总公司进货,以达到进货集中化和统一化。2. 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总公司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第5条 商品调换管理1. 由总公司供给的商品,原则上不予退货。2. 有以下情形时,可调换货品。(1)总公司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总公司无过失,其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承担。(2)总公司拟订的销售计划中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总公司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第6条 商标使用管理1. 销售分公司在使用商品商标的过程中,必须严
3、格按照总公司的相关要求正确应用各类标识,确保公司统一的品牌形象。2. 销售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的标识。第3章 销售分公司财务管理第7条 财务制度销售分公司须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专职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账目。第8条 财务报表每个季度末,销售分公司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总公司上报财务报表(损益表),同时提供该季度纳税、所得税完税发票扫描件。第9条 应收账款销售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应积极催要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者(5万元以上),需书面向总公司说明原因。第10条 财务管理注意事项1. 总公司如发现销售分公司未及时缴纳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的各
4、项税费,将暂停分公司对外承揽业务。2. 销售分公司需按时向总公司按照协议规定缴纳经营管理费,如不按要求及时上缴,总公司将暂停分公司对外承揽业务。第4章 销售分公司费用管理第11条 费用预算、申请及拨入管理1. 销售分公司于每月26日将本单位下月的“费用预算申请表”上报至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2. 销售分公司应根据下月的费用预算情况及本月的费用现金余额情况编制“费用预算申请表”。其中,业务人员的工资费用为当月工资费用,即按照当月销售情况考核的工资。3. 收到总公司拨入的费用款项后,分公司出纳应编制会计分录,并在记账凭证后附由分公司财务经理审签的银行进账单。第12
5、条 费用审批列支1. 对于预算内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在相应项目内列支,列支时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相应项目金额内,一种项目节余不能列支其他超支项目。2. 对于确实需发生的预算外费用,必须专项报告至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3. 分公司经理发生的费用由总公司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批;分公司财务经理的费用由总公司财务部审批。第13条 差旅费管理销售分公司差旅管理参照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超标准部分由自己承担。第14条 市内交通费管理销售分公司销售人员每人每月市内交通费限额300元,凭票据实报实销。第15条 办公费销售分公司办公费用平均每人每月60元,包括公共
6、办公费(指固定电话费、复印纸等办公费用),费用总额由分公司财务部控制,超支部分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第16条 业务招待费销售分公司销售人员在招待客户前必须提前申请,由分公司经理根据业务需要审批,但费用必须控制在预算内,发生的费用按申请限额和费用报销程序报销。第17条 通信费管理1. 每月的通信费用由个人在通信公司缴纳,凭发票在限额内报销,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报销及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销售分公司通讯费报销及补贴标准职位通讯费报销标准职位通讯费报销标准分公司经理500.00元/月分公司销售代表300.00元/月分公司财务经理200.00元/月分公司会计/出纳100.00元/月2. 所有报销通信
7、费用人员的手机号码必须由各分公司统一以公司名称办理。第18条 其他费用除以上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各种税金、租赁费、运输费、物料消耗、装卸费、水电费等,均按照费用审批列支程序办理。第5章 销售分公司企业形象管理第19条 服务礼仪规范销售分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定,注重仪表,规范行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第20条 普通话的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销售人员个人行为,在以下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1. 在洽谈销售业务、进行客户拜访、参加客户会议期间,以及在各种会议作总结性发言时。2. 在公司的各类接待活动中。3. 与外地人员进行经验交流或意见交换时。第21条 有关奖惩1. 销售人员在公共
8、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违者发现一次罚100元。2. 全体员工不得随便贬低合作伙伴,违者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罚500元,三次开除。3. 全体员工需与客户搞好关系,树立公司的企业形象。如在公关场合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薪或免职。4. 若员工本人自愿或通过公司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献血、义务劳动)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良好表现的,公司将酌情给予补贴或奖励,并给予通报表扬。第6章 附则第22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营销部制定,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23条 本制度自审核通过之日起执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