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标准(document 34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标准(document 34页).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最新资料推荐岱山县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标准(试行)1.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1.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2处罚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在规定的
2、禁止区域内升放的。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的。1.3自由裁量标准:1.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1.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进行改正
3、的,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1.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或者在施放气球活动中使用氢气作为充灌气体的;或者影响正常空域管制或航班飞行,但未造成后果的,处1-3万元(含3万元,下同)罚款。1.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者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处3-5万元罚款。1.3.5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2.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2.2处罚依据:
4、同1.22.3自由裁量标准:同1.3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3.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3.2处罚依据:同1.23.3自由裁量标准:同1.3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4.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4.2处罚依据:同1.24.3自由裁量标准:同1.35.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5.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5.2处罚依据:同1.25.3自由裁量标准:同1.36.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6.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6.2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
5、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未指定专人值守的;(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五)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七)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
6、他行为。6.3自由裁量标准:6.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6.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进行改正的,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6.3.3 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但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6.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处1-3万元罚款。6.3.5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违反施放气球技
7、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7.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7.2处罚依据:同6.27.3自由裁量标准:同6.38.施放气球现场未指定专人值守8.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8.2处罚依据:同6.28.3自由裁量标准:同6.39.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9.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9.2处罚依据:同6.29.3自由裁量标准:同6.310.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10.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0.2处罚依据:同6.210.3自由裁量标准:同6.311.施放气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11.
8、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1.2处罚依据:同6.211.3自由裁量标准:同6.312.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放气球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气球活动许可12.1处罚种类:警告12.2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气象行政许可的,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气象行政许可申请属于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9、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气象行政许可。12.3自由裁量标准: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1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者施放气球活动许可。13.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3.2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撤消其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3自由裁量标准:13.3.
10、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的,给予警告,同时撤消已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13.3.2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撤消已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13.3.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14.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4.2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
11、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14.3自由裁量标准:14.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14.3.2 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14.3.3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属于涂改、伪造、倒卖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许可文件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处
12、1-3万元罚款。14.3.4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施放气球活动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真实情况材料。15.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5.2处罚依据:同14.215.3自由裁量标准:同14.316.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16.1处罚种类:罚款16.2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3自由裁量标准:16.
13、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16.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进行改正的,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处1-2万元罚款。16.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但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处2-3万元以下罚款。16.3.4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17.1处罚种类:警告17.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
14、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3自由裁量标准:17.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按要求做好整改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17.3.2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17.3.3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8.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18.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8.2处罚依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15、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18.3自由裁量标准:18.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18.3.2 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18.3.3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18.3.4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19.1处罚种类:罚
16、款19.2处罚依据: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三)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拒绝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检查,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19.3自由裁量标准: 19.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按要求做
17、好整改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免于处罚。19.3.2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0.5万元以下罚款。19.3.3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0.5-2万元罚款。19.3.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20.1处罚种类:罚款20.2处罚依据:同19.220.3自由裁量标准:同19.321.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21.1处罚种类:罚款21.2处罚依据
18、:同19.221.3自由裁量标准:同19.322.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拒绝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检查,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22.1处罚种类:罚款22.2处罚依据:同19.222.3自由裁量标准:同19.323.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23.1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资格23.2处罚依据: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一)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二)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三)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四条 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范和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原发证机关可吊销其资质、资格。23.3自由裁量标准:23.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23.3.2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
20、以下罚款。23.3.3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处2-5万元罚款,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资格。23.3.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4.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24.1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资格24.2处罚依据:同23.224.3自由裁量标准:同23.325.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25.1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资格25.2处罚依据:同23.225.3自由裁量标准:同
21、23.326.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26.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26.2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26.3自由裁量标准:26.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26.3.2经教育未立即改
22、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6.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26.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26.3.5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27.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27.2处罚依据:同26.227.3自由裁量标准:同26.328.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防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
23、者竣工验收许可。28.1处罚种类:警告28.2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8.3自由裁量标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防雷资质、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29.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29.2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
24、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销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3自由裁量标准:29.3.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的,给予警告;同时撤消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许可证书。29.3.2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撤消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9.3.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
25、雷工程的。30.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资格30.2处罚依据: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三)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四条 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范和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原发证机关可吊销其资质、资格。30.3自由裁量标准:
26、30.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30.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30.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30.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资格。30.3.5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 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
27、者违法分包的。31.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资格31.2处罚依据:同30.231.3自由裁量标准:同30.332. 未将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纳入建设档案32.1处罚种类:罚款32.2处罚依据: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即,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应当纳入建设档案管理),未将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纳入建设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32.3自由裁量标准:32.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32.3.2经教
28、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责令改正,处0.5-2千元罚款。32.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处2-5千元罚款。33.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33.1处罚种类:罚款33.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二)在气
29、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
30、(四)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33.3自由裁量标准:33.3.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立即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且未造成损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免于处罚。33.3.2经教育未立即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并在限期内改正,且未造成损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下罚款。33.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且未造成损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3万元罚款。33.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损害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处3-5万元罚款。33.3.5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
31、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34.1处罚种类:罚款34.2处罚依据:同33.234.3自由裁量标准:同33.335.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35.2处罚种类:罚款35.2处罚依据:同33.235.3自由裁量标准:同33.336.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36.1处罚种类:罚款36.2处罚依据:同33.236.3自由裁量标准:同33.337.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37.1处罚种类:罚款37.2处罚依据: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32、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的;(三)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的。37.3自由裁量标准:37.3.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立即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免于处罚。37.3.2经教育未立即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并在限
33、期内改正,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下罚款。37.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2万元罚款。37.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破坏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处2-3万元罚款。37.3.5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38.1处罚种类:罚款38.2处罚依据:同37.238.3自由裁量标准:同37.339.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
34、的活动39.1处罚种类:罚款39.2处罚依据:同37.239.3自由裁量标准:同37.340. 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对比观测期内从事影响气象对比观测的工程建设活动40.1处罚种类:罚款40.2处罚依据: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新旧站址气象对比观测的,在规定的对比观测期内,建设单位不得实施影响气象对比观测的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对比观测期内从事影响气象对比观测的工程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0.3自由裁量标准:40.3.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立即
35、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且对对比观测未造成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免于处罚。40.3.2经教育未立即停工,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并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的,且对对比观测未造成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0.5-1万元以下罚款。40.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且对对比观测未造成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3万元罚款。40.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对对比观测造成影响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处3-5万元罚款。41.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行为41.1处罚种类:警告
36、、罚款41.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1.3自由裁量标准:41.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危害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41.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危害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41.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41.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或
37、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42.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42.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2.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气候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
38、查的气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2.3自由裁量标准:42.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42.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42.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0.5-3万元罚款。42.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43.未经气象主管机构许可,将所获得的
39、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43.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3.2处罚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一)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的;(二)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的;(三)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的;(四)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
40、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的;(五) 43.3自由裁量标准:43.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43.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43.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0.5万元以下罚款。43.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0.5-1万元罚款,并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44.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
41、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的。44.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4.2处罚依据:同43.244.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45.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45.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5.2处罚依据:同43.245.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46.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46.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6.2处罚依据:同43.246.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47.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47.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7.2处
42、罚依据:同43.247.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48、未经气象主管机构许可,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48.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8.2处罚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48.3自由裁量标准:48.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48.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
43、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48.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48.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3万元罚款,并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49.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49.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49.2处罚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下
44、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49.3自由裁量标准:49.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49.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49.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49.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50.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
45、预警信号的50.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50.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
46、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50.3自由裁量标准:50.3.1经教育能较好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50.3. 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50.3.3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或者属于再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50.3.4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或者造成后果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51.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实时预警信号的。51.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51.2处罚依据:同50.251.3自由裁量标准:同50.352. 未经许可擅自刊播、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的52.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52.2处罚依据: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的;(二)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的;(三)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