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docx

上传人:涵*** 文档编号:68620092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9.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指南2020年7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按照本指南操作。一、备案类型备案规定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首次备案(第四条)、重大事项备案(第十六条)和年度备案(第十七条)三种备案类型。(一)首次备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备案规定第四条所列证券服务业务的,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备案。(二)重大事项备案。已完成首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发生备案规定第十六条所列重大事项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重大事项备案。(三)年度

2、备案。已完成首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进行年度备案。二、备案系统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备案前,需要在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登陆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下载相关备案表格,在线下填写后批量导入备案系统。三、备案程序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备案材料后,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将核验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备案材料是否完备及符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证监会系统报送的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系统一次性告知会计师事务所补正备案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补正。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首次备案材料完备的,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备案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备案系统查询备案状态。证监会将定期在官网“会计部”栏目下“审计与评估机构备案”中公示已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四、咨询途径会计师事务所在备案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一)电话咨询:010-88061001。(二)信函咨询:中国证监会会计部,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邮编:100033)。来信咨询的,请随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